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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uth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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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麼看待弟兄姊妹的「唱紅」與「上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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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2:2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1 09:19
按照現行法律,以教會的名義唱紅,不違法,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不服從黨的領導。

所謂「上 ...

請拿出「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的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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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02: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7-12 07:26 編輯
paci  那麼你是支持推翻政府了,因為那樣就沒有隱瞞真相,沒有強暴,沒有逼迫了,就一切都解決了。 我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還是認為必須以遵守法律為前提,同時會為他們禱告,求神指引。

Read more: 我是這麼看待弟兄姊妹的「唱紅」與「上街」的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你不明真相,就敢糊制這麼一頂「支持推翻政府」的大帽子?在你不明真相的情況下,你能斷言唱紅的弟兄姐妹主動參與」淫亂「嗎?在你不明真相的情況下,你憑什麼能斷言」守望教會逼迫政府「?

不明真相不能成為你懷疑」守望逼迫政府「的理由,也不能成為你臆想守望教會」到天安門聚會,擴大影響力「的理由,你急於用」推翻政府「這頂大帽子,與守望教會劃清界限,你想表達什麼?

以」顛覆政府「為名的帽子店,多了去了,你想加入到他們的隊伍中那是你的自由,請你不要踩著主內肢體的肩膀,隨意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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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02:52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2:24
請拿出「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的證據來。

教會是在黨的領導下,黨讓你唱紅你拒絕唱紅,不聽指揮,拒絕黨的領導,這不就與守望一樣了嗎?你說是不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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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2:56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1 10:52
教會是在黨的領導下,黨讓你唱紅你拒絕唱紅,不聽指揮,拒絕黨的領導,這不就與守望一樣了嗎?你說是不是 ...

嚴肅問題,請拿出法律條文來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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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03:14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2:56
嚴肅問題,請拿出法律條文來好么?

阿肥老先生,發生啥事了?改行研究法律了?這裡不是法庭,您搞這麼嚴肅,不符合您老人家一貫的做事風格。難道您到外星翱翔去了嗎?難道三自教會與守望教會一樣,不要黨的領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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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7-12 03:17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7-11 13:56
嚴肅問題,請拿出法律條文來好么?

共產黨的領導是被寫進憲法的,「黨讓你唱紅你拒絕唱紅,不聽指揮,拒絕黨的領導」不僅違法,本質上是違反憲法,只不過黨現在就像黑社會的街頭小流氓混成老大后也學斯文了,不像50、60年代了,那時候別說「拒絕唱紅」,你要是說把地分給農民種產量高,就可以關進監獄,甚至殺頭割喉,而餓死人,餓死上千萬人,那當然不在黨的顧慮範圍內。

我這麼說,是想告訴你,我很感恩,因為神給了我們機會經受磨難,而且現在也比以前好了,並且也沒有給我們承受不了的磨難,沒有把中國共產黨的兄弟黨、屠殺本民族三分之一的紅色高綿加給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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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12 03:30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7-12 03:17
共產黨的領導是被寫進憲法的,「黨讓你唱紅你拒絕唱紅,不聽指揮,拒絕黨的領導」不僅違法,本質上是違反 ...

"黨現在就像黑社會的街頭小流氓混成老大后也學斯文了."

-------哈哈,漂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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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3:43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1 11:14
阿肥老先生,發生啥事了?改行研究法律了?這裡不是法庭,您搞這麼嚴肅,不符合您老人家一貫的做事風格。 ...

請拿出法律條文來說清楚你那「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是真實的,好嗎?

我不想把你歸成輪子運運一類去。我願意相信是你信手寫的。

只有輪子運運才這麼故意栽贓,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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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7-12 03:48 | 只看該作者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11 14:30
"黨現在就像黑社會的街頭小流氓混成老大后也學斯文了."

-------哈哈,漂白了。

哈哈,是漂白了些,應該說漂白了不少,要是在以前,守望不知會有多少弟兄姐妹進監獄,現在他們只是把嚴重影響他們的愛未未、劉曉波、結石寶寶的父親投入監獄。讓我們感恩,信心滿滿地剛強壯膽作鹽作光,並且把榮耀、盼望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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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12 03:53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7-12 03:48
哈哈,是漂白了些,應該說漂白了不少,要是在以前,守望不知會有多少弟兄姐妹進監獄,現在他們只是把嚴重 ...

天下政府,無論中國美國加拿大,都是「白皮黑心」。
大家都在烏鴉笑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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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7-12 03:5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7-11 14:57 編輯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11 14:53
天下政府,無論中國美國加拿大,都是「白皮黑心」。
大家都在烏鴉笑豬黑。


是的,人的罪性是普遍的,不光政府,也包括我們基督徒,所以需要我們互相提醒,主里同心,斥責罪惡,作鹽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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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05: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7-12 07:27 編輯
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03:43
請拿出法律條文來說清楚你那「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是真實的,好嗎?

我不想把你歸成輪子運運 ...


守望教會拒絕加入黨領導的三自教會,是守法還是違法?

至於你阿肥,是不是「輪子運運」,俺連想都懶得去想,因為俺不了解,即使你願意成為「輪子」或「運運」,與俺也沒有關係,俺想了也是白想。奉勸你別胡思亂想,隔著網,連男女老少你都想不出來,再多想,就是自尋煩惱了。


「三自教會章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任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任務∶
   (一)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團結全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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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12:20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1 13:36
守望教會拒絕加入黨領導的三自教會,是守法還是違法?

至於你阿肥,是不是「輪子運運」,俺連想都懶 ...

請拿出法律條文來說清楚你那「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是真實的,好嗎?

拿不出來法律條文,拿具體案例也行.誰"拒絕唱紅",被定為"違法"了.

造謠是很可恥的,你的神會原諒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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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liar 發表於 2011-7-12 16:53 | 只看該作者
本來看到基督徒唱紅覺得很滑稽可笑,看了姐姐這篇,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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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18: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7-12 18:52 編輯
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12:20
請拿出法律條文來說清楚你那「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是真實的,好嗎?

拿不出來法律條文,拿具體 ...


您的眼神昏花,嘴巴也開始「造謠」,可以理解。

先來說您的眼神: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看見沒有,教會拒絕黨和宗教局的領導,屬於沒有遵守第六條第一款,不遵守就是違反,違反第一款「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至於教會是不是接受處罰,那是由執法部門來決定滴,不以您的眼神您的理解為轉移滴,批評教育是處罰,不讓登記註冊也是處罰。

不依法處罰,也是違法,這是后話。

再說您的嘴巴,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這一條款您看不見,那是您的眼神不好,怨天怨地怨「造謠」沒有用,先從矯正眼神開始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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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18:26 | 只看該作者
Ciciliar 發表於 2011-7-12 16:53
本來看到基督徒唱紅覺得很滑稽可笑,看了姐姐這篇,受益

理解那些不得已」唱紅「的基督徒,他們有他們的難處,為他們禱告,求神憐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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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22:19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02:23
您的眼神昏花,嘴巴也開始「造謠」,可以理解。

先來說您的眼神: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人民政府的領 ...

你才老眼昏花呢,敢造謠不敢承認,還在繼續栽贓.

不要自我矛盾,亂說一氣,這個也違法那個也違法,感情那法是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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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3 03: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7-13 03:19 編輯
催肥 發表於 2011-7-12 22:19
你才老眼昏花呢,敢造謠不敢承認,還在繼續栽贓.

不要自我矛盾,亂說一氣,這個也違法那個也違法,感情那法 ...


哈哈,這麼說話,才符合阿肥老先生一貫的網路做派,比「好么?好么?」的,聽起來自然多了。

搶奪「造謠栽贓欺負」之類的話語權,是你最拿手的,俺不與你爭。俺只給你講道理:有一個常識,你需要學習一下,不遵守,就是違反。「法」不是我制定的也不是你制定的,是擺在那裡的:「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教會服從黨的領導,黨叫幹啥就幹啥,就可以註冊登記,教會不服從黨的領導,黨叫幹啥不幹啥,黨就不讓教會登記註冊,成為一個合法的教會。

不是所有的法都是善法,比如前不久被取締的收容法,就是踐踏弱勢群體的惡法。所以,阿肥老先生也不必一聽「違法」,就以為發生了多麼慘不忍睹的違法案件,緊張地連語調都變了。用一顆平常心看待唱紅,將心比心,體諒唱紅者的難處就是你的善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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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7-13 03:56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7-12 11:02
哈哈,這麼說話,才符合阿肥老先生一貫的網路做派,比「好么?好么?」的,聽起來自然多了。

搶奪「 ...

別東拉西扯,請拿出「以教會的名義拒絕唱紅,違法」的法律依據或司法實踐來。

謊言再重複還是謊言。

撒謊是要下地獄的,你不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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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11-7-13 05:4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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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A 的 Pledge of Allegiance to the American Flag有

one nation
under God,

和紅歌不好類比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林前(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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