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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吁大陸廢止 《反分裂國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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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ynkmsgh 發表於 2009-3-16 20:37 | 只看該作者
這恰恰反映了該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還有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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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虎搶親 發表於 2009-3-16 21:3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黃老虎搶親 於 2009-3-16 21:37 編輯
32# 黃老虎搶親

香港有誰要獨立?聽都沒聽過。就是在港英時代,就是最右的的政治勢力,也只敢反共,從來沒有說過自己不是中國人。這就是香港具備條件回歸而台灣不行。
kumar 發表於 2009-3-16 13:55


首先,請弄清楚,分裂並不是等於獨立。香港的確沒本事獨立,可是事實上,香港像李柱鈱想繼續作其英美走狗的大有人在,而其比例可和支持台獨及藏獨的不遑多讓。

而閣下這句「香港從來沒有說過自己不是中國人」的話,就請看以下在香港最新的民意調查 (轉載自  http://www.ywpw.com/forums/history/post/A0/p0/html/354.html)。。。

最近香港多個民意調查顯示,港人對中國的認同感增加。自認為"中國人"的市民數量急升。而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六月中進行的最新民調:受訪者可以 在"香港人", "中國的香港人", "中國人",以及"香港的中國人"四個答桉中,選擇自己認同的身份。結果自稱為"中國人"的占近百分之四十,比去年同期急升12%。而自認為自己只是"香 港人"的則有18%,較半年前下跌了5%。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指出,香港市民自認為"中國人"的比率升至近四成,是97回歸以來的新高,也就是說,香港 人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感正在增加,相信這種改變與奧運及四川地震有關


香港人是最現實的,如中國繼續富強,他們絕不介意做其「我是一勇敢的中國人」

可是,如大陸有什麼風吹草動,他們會義無反悔的再把李柱銘抬出來,大喊「我愛民主,我愛英美」,希望可再做其殖民地二等公民。
満天星斗樽前落,
無邊河山足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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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阿Q 發表於 2009-3-16 22:03 | 只看該作者
37# ┌.驍堯♂
[台灣想維持現狀最好 沒想獨的意願 怕這個法幹嗎]

「樹正無愁日影斜」,台灣沒有怕,也不在乎這個法。兩岸應該是平等相待,在交流溝通時,應該心有靈犀一點通,彼此對終極統一的目標心照不宣。這次人代大會上對台灣也不提「台獨」了,兩岸關係有漸好趨勢。溫家寶哥哥最近還說什麼「有生之年,即使用爬的也要來台灣走走看看」,溫情手段雖說有點矯情,畢竟還有幾分真誠,比陳雲林的言論和表現好得太多了,台灣人聽了也窩心,即使民進黨的也沒有吭聲冷嘲熱諷,是吧?

《反分裂國家法》擺在兩岸之間就是一種不信任的態度,把對方當賊看,管過頭了,何必呢。再說中華民國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那個《反分裂國家法》只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內的藏獨、疆獨之類的,兩岸分裂是事實,原兇是共產黨,共產黨自己應該立刻解散向全中國人謝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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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lozhao 發表於 2009-3-16 22:34 | 只看該作者
請不要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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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ina 發表於 2009-3-17 01:13 | 只看該作者
你台灣不獨立 你怕啥???

如果沒有必要 那是因為你不獨立
如果你要獨立 那麼就非常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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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hito 發表於 2009-3-17 04:50 | 只看該作者
台灣人在台灣(自由中國)的國土上,可以隨便舉牌反對國民黨,反對民進黨,反對共產黨,反對《反分裂國家法》,反對馬英九,反對胡錦濤...甚至高喊台獨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多麼自由自在!反對《反分裂國家法》的樓上各位諸君,有斗膽在大陸,高喊除了中國共產黨萬歲外的口號嗎?到底兩岸的老百姓哪方心存害怕?怕東東,怕西西,什麼都怕...怕老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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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在家鄉 發表於 2009-3-17 09:30 | 只看該作者
台灣人應該再向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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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umar 發表於 2009-3-17 09:46 | 只看該作者
42# 黃老虎搶親

「獨立」的意思是說香港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話從來沒人說過吧?「反共」是另一回事,反共的人大有人在,這我承認。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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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dragon 發表於 2009-3-17 09:50 | 只看該作者
"反分裂國家法"不僅對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有巨大作用,而且同樣對遏制"藏獨,疆獨"也有
重要作用. 實際上這部大法對不搞分裂的人和掌權者來說是沒有任何約束力的, 只對分離
或分裂主義勢力起威懾作用, 一旦哪個分裂主義者膽敢以身試法, 她的作用就是巨大的. 她
能在危機關頭捍衛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
誰也不能保證"台獨"分裂主義者再也不會掌權了, 他們再也不會搞"台獨"了? 因此, 此法不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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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虎搶親 發表於 2009-3-17 10:59 | 只看該作者
42# 黃老虎搶親

「獨立」的意思是說香港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話從來沒人說過吧?「反共」是另一回事,反共的人大有人在,這我承認。
kumar 發表於 2009-3-17 09:46


有啊,說香港想獨立的,就是你自己在39樓說的唷  

俺可從來沒說過
満天星斗樽前落,
無邊河山足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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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3-17 23:07 | 只看該作者
43# 笨蛋阿Q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國家法律,是為了約束所有中國人(包括中國台灣特區)以及由其組成的團體的行為,並非完全針對台灣,也不是兒戲.你總不能說你不偷不搶,國家就不能制定刑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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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阿Q 發表於 2009-3-18 00: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笨蛋阿Q 於 2009-3-18 01:21 編輯

51# 愛國有理

中華民國自己有憲法、有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訂的法只能約束其管轄境內的中國人,至於對住在台灣的中國人以及海外其他地區的中國人和華人,是沒有約制力的。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地區都屬於中國,大陸人是中國人,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從有形上看,好像是存在兩個中國,但這只是表象上的幻覺而已,本質上還是一個中國

阿Q說個寓言你們就豁然開竅了:一粒蛋裡發現有兩個卵黃,甲說:「這是兩顆蛋」;乙說:「這明明是一個蛋」。兩人爭論不休,於是跑去找上帝仲裁,上帝微笑說:「這是一個蛋兩個卵黃,偏偏有人喜歡雞蛋裡挑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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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 劍 發表於 2009-3-18 01:34 | 只看該作者
反分裂法是針對台獨的,不是針對統派的,三條限制講的很清楚,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動武。馬英九不搞台獨,怕什麼?馬上台後確實做了不少促進兩岸交流的事情,但沒有其本黨等統派力量的牽制,馬走什麼路還難說,他「謝票」首選李登輝、選擇賴興嬡做陸委會主委、台獨選項等都是證明。從這點上,反分裂法對馬也是牽制,否則他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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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毒養顏 發表於 2009-3-18 01:38 | 只看該作者
熱烈祝賀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肆周年!
中國台灣省總統府和中國台灣省陸委會的相關涉法呼籲「既無必要,也不可行」。
自1949年敗逃臺灣省,「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滅亡
自1971年被逐聯合國,「中華民國」在國際法界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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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L123 發表於 2009-3-18 04:40 | 只看該作者
《反分列國家法》只適合陳水扁執政時代,不適合馬英九執政時代。彼一時也,此一時也,中國何必庸人自擾?無事偏找渣?法可因一時而立,也可因一時而廢,何況此法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簡直是把所有台灣人都當成嫌疑犯看 ...
笨蛋阿Q 發表於 2009-3-15 23:24

《反分列國家法》, 與其他法律一樣,既不是針對某一個人也不是針對某一個政黨,而是針對所有人和所有政黨獲組織的。照你的邏輯,刑法也應該廢出,因為刑法似乎所有人都成了犯罪嫌疑人。法律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的。只有當你違法犯法,你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處。對於守法之人,法律只是一種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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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 發表於 2009-3-18 06:36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台灣很搞笑。
要求修改或撤銷中國大陸制定的「反分裂法」的前提必須是你台灣曾經接受或承認這一條法律。接受了,承認了,對你有適用性,但覺得不舒服,才可以向法律的制定者提出修改或廢除的意見。如果你根本沒有承認或接受中國大陸的這一法律,就是說,這條法律對於你台灣來說根本視同不存在,既然視同不存在,還要修改或撤銷這「不存在」的東西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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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dragon 發表於 2009-3-18 06:58 | 只看該作者
在完成兩岸統一之前, "反分裂國家法"是不能廢除的, 她是套在"台獨"分子頭上的
一環"緊骨咒", 直到把它們勒死!
僅憑藉國民黨一黨之力, 無法遏制"台獨"! 因此"反分裂國家法"是不能廢除的! 她是用
武力擊敗台獨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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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hito 發表於 2009-3-18 07:17 | 只看該作者
既然反分裂國家法,那麼重要!是否朔及既往?若朔及既往,毛澤東脫離中華民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要追究其叛亂歷史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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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阿Q 發表於 2009-3-18 10:3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笨蛋阿Q 於 2009-3-18 10:37 編輯
在完成兩岸統一之前, "反分裂國家法"是不能廢除的, 她是套在"台獨"分子頭上的
一環"緊骨咒", 直到把它們勒死!
僅憑藉國民黨一黨之力, 無法遏制"台獨"! 因此"反分裂國家法"是不能廢除的! 她是用
武力擊敗台獨的理論 ...
Eastdragon 發表於 2009-3-18 06:58



照你這種說法,"《反分裂國家法》是不能廢除的, 她是套在"台獨"分子頭上的一環"緊骨咒", 直到把它們勒死! "

好,很好,說得真精彩!可是啊,從我阿Q高遠睿智的眼光看,這是作繭自縛,適得其反也!怎麼說?諸君仔細看來:

阿Q先前的寓言「一顆蛋裡有兩個卵黃」,諸君都閱過了,不知開竅了沒?這個《反分裂國家法》就好像是箍住兩個卵黃的蛋殼,只不過這蛋殼不是小雞可以輕易啄破的蛋殼,而是用鋼鐵鑄成的蛋殼。

「一顆蛋裡有兩個卵黃」本來是可以孵出兩隻健康的小雞的,可現在箍住兩個卵黃的蛋殼是鋼鐵鑄成的,結果怎麼樣呢?答案大家應該知道:兩隻小雞最後悶死在蛋殼裡,出師未捷身先死~~嗚嗚~~

天下事都是相對的,利害各半。《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絕對的好,它一定會妨礙中國的未來,為何?人為干預自然發展,人為最後一定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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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阿Q 發表於 2009-3-18 23:24 | 只看該作者
綜合回復樓上諸君:

兩岸分治,互不管轄,台灣當然不會接受、承認這個《反分裂國家法》。台灣陸委會為何呼籲大陸廢止呢?因為你這個法不在陳水扁之前的國民黨執政時制訂,偏偏在民進黨執政時出現,明明這個法是針對台灣而立,何必找藉口?

物換星移,時移勢轉了,你中共還用這一套想箍住馬英九,這不是咄咄逼人嗎?教人不自在嗎?再說,兩岸分裂是事實,禍首是共產黨,現在「殺人的竟扮演起執法者」,這不是很荒謬嗎?

兩岸分裂是事實,一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是中華民國,撇開政治意識和專制獨裁心態,兩邊都是中國人的地區,從有形上看,好像是存在兩個中國,但這只是表象上的幻覺而已,本質上還是一個中國。《反分裂國家法》雖說是針對台獨份子不是針對所有台灣人,但是阿Q「一顆雞蛋兩個卵黃」(見59樓)說得很清楚了,誰敢保證不殃及無辜?

《詩經》曰:「時日曷喪,與爾偕亡。」蛋殼裡的兩隻小雞因此都悶死了。天下事都是相對的,利害各半。所以《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絕對的好,它一定會妨礙中國的未來,為何?人為干預自然發展,人為最後一定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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