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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歷史系黨委書記稱以范美忠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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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anqiu.com  
來源:信息時報  
2008-06-18 07:22

    「范跑跑」事件連日來不斷升級,昨日在教育部表態「從未發文取消其教師資格」后,網上對他的支持和反對的呼聲再次高漲。
  昨日,范美忠(網上人稱「范跑跑」)曾經畢業的母校——中國最高學府北京大學方面公開表示,以有范美忠這樣的學生為恥辱。他曾經在廣州工作過的華美學校也發表了同樣的觀點。但在網路上,無論北大網友還是普通網友,對「范跑跑」一事均有贊有彈。
  范美忠是北京大學歷史系畢業生,北大對於這樣一名畢業生的所作所為又是怎麼看的?范美忠在讀大學時表現如何?昨日記者連線北京大學人文學部歷史學系黨委書記王春梅。
  令記者意想不到的是,剛一聽說記者要採訪范美忠一事,王書記第一時間表現的不是同情卻是憤慨,「我們以有這樣的學生為恥辱!對學校(指四川都江堰光亞中學,編者注)開除他,我們表示贊成!」
  「范美忠畢業后,把北大老師輪流罵了一遍」
  王書記說:「范美忠的確是我們學校的學生,具體哪一年的你就不要問了,據我們了解的情況是,范美忠在學校時表現就不怎麼樣,這次事件並不是偶然現象。他畢業離校之後,就曾經在網上將他所認識的北大的老師輪流罵了一遍。在學校時他不好好學習,對老師也十分不恭敬!」
  王說,北大雖然是名校,但不是說名校就沒有不好的學生,北大有優秀學生,也有不合格的學生,「這正如社會主義國家仍有強盜小偷一樣,雖然學校學生不爭氣,我們很痛心,但這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
  「考上北大的學生,分數是高的,但不一定分數高就各方面都優秀,分數高只能證明他學業基礎好,至於道德等其它方面因素在高考中是看不出來的。對於開除范美忠,我們很贊成,他根本不夠做一名人民教師的資格。一個對學生見死不救,甚至聲稱連母親都不救的人,如此品德當教師能合格嗎?」
  王認為,媒體的追蹤報道,反而助長了范美忠的氣焰,「讓他覺得這是一件光彩的事件」,「作為北大的學生,在地震發生時,他不是保護學生而是先顧自己逃跑,這一舉動,是我們北大的恥辱!」王書記說。


  北大論壇有人力挺「范跑跑」
  昨日,記者登陸北京大學的網站——北大史學論壇中發現,一篇《北大范跑跑》的帖子被放在明顯的位置。記者瀏覽該帖發現,北大的網友對范美忠在地震后率先逃跑一事也是議論紛紛。北大網友「林泉散人」認為,光亞學校開除「范跑跑」有點過分,因為在生死關頭的關鍵時刻,把保住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是任何人的本能,符合「生存權」以及「緊急避險權」等基本人權;而且「師德」及其條例中也沒有具體規定在這個關頭,老師有義務放棄自己的生命來挽救學生的生命,老師的生命也是生命,與學生的生命沒有貴賤之分。
  另外,也有網友認為范美忠在事後說出自己心裡的真實想法其實也是誠實的體現,「至少他告訴了公眾他是誠實的,在人的求生本能上,他選擇了自己的求生,如果連一個人的求生慾望都是錯誤的話,我真的想問一下,什麼才是對的!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從小就受到這樣的教育,他們心裡想說的話不敢說,認為是對的事不敢做,那麼我們的國家真的將失去自己做寶貴的東西——誠實!」
  據了解,范美忠5月22日寫下了《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歷記》一文後,近90%的網友都認為他在地震發生的時候不顧學生而率先逃跑的行為非常可恥。但是在范美忠被都江堰光亞中學解僱之後,部分網友開始轉而支持范美忠,認為學校解僱范美忠的做法不妥,不應該把道德範疇上的錯誤上升到法律層面。近半網友轉態支持「范跑跑
  獲教師資格證須「為人師表」
  昨日下午,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要取得教師資格證,在思想品德方面就必須要達到很高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連線范美忠(范跑跑):「他們迫於輿論壓力才解僱我」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身在成都的范美忠,他向記者確認了自己並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一事。「1997年我從北大歷史系畢業后就到四川自貢曙光中學教書,應聘的時候對方只要求我出示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但是對於教師資格證一事卻隻字不提。」
  范美忠向記者回憶,「可能由於當時持證上崗還不是很嚴格,而且對方可能認為我去應聘當教師肯定就有準備教師資格證吧,又或者他們認為我是北大的畢業生,所以就不要我提供教師資格證。」
  另外,范美忠還向記者透露,他被解僱的原因是由於「網路輿論壓力」,「剛剛卿光亞校長打電話告訴我,是都江堰教育局口頭要求光亞學校把我解僱的,理由是迫於網路輿論壓力太大,而且據說都江堰教育局拒絕出示任何書面文件。」


  四川省教育廳:「我們不知道此事」
  對於范美忠事件,作為主管部門的四川省教育廳似乎一直沒有明確表態。昨日記者連線到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一位姓王的處長接聽了電話。
  信息時報:我們想就「范跑跑」一事了解一下情況。
  王處長:尚不知道有此事。
  信息時報:網站媒體最近正在熱論此事,您不會不知道吧?
  王處長:我最近很忙,一直沒有上網。
  信息時報:那麼,這件事教育廳哪個部門比較了解情況?
  王處長:宣傳組。那裡(指宣傳組)正在處理,比較了解情況。
  信息時報:作為主管部門你們應該比宣傳部門更了解情況才對。
  王處長(沉默,但沒有掛電話):……
  信息時報:喂——喂——
  (對方沉默,七八分鐘后悄悄掛斷電話。)
  廣州市華美英語實驗學校:當初開除他完全正確
  從資料看,若干年前,「范跑跑」曾經在廣州市華美英語實驗學校當過21天教師,後來被辭退。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廣州市華美英語實驗學校的劉校長。

  劉校長告訴記者,當初范美忠來該校應聘時他既高興又疑惑,「高興是因為他是北大歷史系畢業的,他願意到華美來教學,無論是對學生還是學校來說是一個好消息;疑惑是因為他畢竟是北大的畢業生,在社會上還是非常吃香的,為什麼反而會去一間民辦學校當老師呢?」
  後來,有學生家長打電話投訴范美忠在課堂上言論激烈。「後來我委派了中學部的校長去聽范的課,發現范在課堂上根本不是在授課,完全脫離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肆意地向學生髮表個人偏激的觀點。所以後來我們就解僱他了。」
  而據劉校長介紹,該校聘用新教師一般會有3~6個月的試用期。「范美忠在華美當了21天老師后就被解僱,顯然是他的工作態度極差或是工作能力極差的。現在看來,我個人的感覺是當初我們學校解僱范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劉校長說。
 
   廣州市人大代表:開除范跑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廣州市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廣東廣開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雪,可謂集教師、律師、政府監督人士三方身份於一體。昨日,她從法律角度表達了對「范跑跑」事件的看法。
  「學校和教育部門開除范跑跑的做法是合理的,在法律上也是站得住腳的。現在網上支持范美忠的人都說,不能將道德和法律界線混為一談。我認為,開除范美忠並沒有將道德和法律混淆,兩者是相附相成的。每種職業都有其職業資格,范美忠臨危逃跑已經違反了他所從事的職業本身,從這一角度而言,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站得住腳的。取消他的教師從業資格,開除他的教師職業,這樣的做法並沒有混淆道德和法律的界線。」
  另外,陳雪還表示,從法律本身而言,學校將這樣一個道德不合格的老師,給予「不勝任」的評價,並給予解聘,這也是合法的,畢竟一個稱職的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


  「范跑跑」
  「范跑跑」原名范美忠,1997年從北京大學歷史系畢業后,到自貢蜀光中學當過教師,不久因課堂言論過激辭職,后輾轉廣州、重慶、杭州等地從事媒體、教師行業。
  5·12地震發生時,時任都江堰光亞學校的范美忠丟下學生一人跑出教室,並在天涯上發帖《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歷記》一文,其中寫道「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因而在網路上得名「范跑跑」。 信息時報 (本文來源:北方網 作者:張志超 薛冰 杜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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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456 發表於 2008-6-18 13:16 | 只看該作者
我也以范跑跑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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