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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談性與欲 - 尊重婦女,尊重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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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8 00: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看看人家佛教大師是如何正確看待和理解男女平等,尊重同性戀的,就知道基督教是多麼得落後和不可理喻。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1

達賴喇嘛赴美訪問時,曾被問到他對同性戀的看法,他先對這樣的行為有所責備,但後來又說了一些和我訪談時相同的論點,他說:「如果兩個人並沒有誓言守貞,而兩人也未因這種行為受到傷害,那麽為什麽不能接受這樣的行為?」由佛教僧侶口中說出這樣的答桉,幾乎就像教宗支持墮胎一樣教人吃驚。顯然達賴喇嘛雖接受這樣的行為,認為這是某些人的喜好,但他心中也有矛盾。他似乎並不完全認可這樣的行為,卻能夠理解它,並沒有把它妖魔化,也沒有視之為離經叛道。他對這個行為不作評斷,雖然他早年所受的教養可能會譴責這樣的行為。

和佛教守貞相關的一個問題,是修道生活似乎很少看到女性。達賴喇嘛說:「這是個人的抉擇,佛教並沒有禁止女性皈依三寶的禁忌,女性和男性受到同等的待遇,而且在許多方面甚至比男性還優異。」

「由佛教最高的傳統瑜伽部(Yoga Tantra)來看,男女並無差別,甚至還有一些觀點,比如男人若輕視女人,就註定衰敗的命運。但女性若輕視男人,卻未必會因此衰亡。這常使男人感到嫉妒。」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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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ok 發表於 2007-11-8 23:26 | 只看該作者

以主的名 「Agape」 同性戀而不是論斷他們

(1)不該迫害同性戀
作為基督徒,不應該有迫害同性戀的行為,像羅馬天主教的一些污穢的歷史里發生的一樣不是基督的教訓。

因為,基督說:「要愛你的仇敵」。希臘語用 「agape", 不是 」adore".
有什麼區別呢?

前者,是神性的舍己的愛,即使被愛的人不配,也一樣關心,希望他們好。後者是因為好,你欣賞,所以愛。
前者是自上而下的愛,後者是自下而上的愛。你愛一個漂亮mm,就是因為她對你有益處,讓你享受,是后一種愛。

那為什麼基督徒在這裡鼓吹反對同性戀呢?
因為,基督徒,不是基督,有人的局限。人往往是恨罪人,不是恨人的罪。

但是,愛你的仇敵,是教我們恨他們的罪而不是他們。

(2)但要強調同性戀不正常

我們都不正常,不比同性戀正常到拿里去,所以,強調同性戀不正常,是論斷別人,忘掉了自己的罪。

聖經說:「(十誡)干犯一條,就是干犯全部」...."罪的公價就是死「

所以,說謊的,姦淫的,殺人的,一樣有罪,在神的眼一樣污穢不堪!

指著同性戀就迫害,實在是五十步笑百步!

聖經是明明白白告訴我們,同性的人發生性關係是不對的。但是也明明白白告訴我們,說謊,姦淫等等都是罪啊。

(3)不正常的標準

不可以世俗的標準,衡量聖經的道理。神的道高過人的道,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
如果人的道德標準訂的比神高,你不是反而覺得滑稽嗎?


但是,按照世俗的標準,自殺也不干犯別人,墮胎也與其他人無關,那麼都是對的嗎?

其實,這種推論是很危險的,因為道德的敗壞是底線的不斷下滑!
從人的自私性來看道德,道德會墮落到禽獸都不如的地步!


但是,從人的內心,還是對自私的道德低標準十分痛恨的!


(4)那麼同性戀是道德嗎?是病嗎?

人的心理是很複雜的,無法用唯物論,也無法用進化的意義來解釋為甚這麼複雜。
男女在一起,可以繁衍後代,可是同性就不行,這是明顯不對勁的地方。

但是,人有感情的需要,不僅僅是繁衍後代的需要 (與進化相矛盾),這種追求愛,追求合一的心
卻是人 神性的體現,因為聖經說」 神就是愛,誰知道愛就是神在他裡面「。


同性戀是追求愛用了不正常的方法,所以是罪。我們追求錢用不正常的方法也會有罪。


(5)如何對待

同情,關懷。

同性戀們自己都知道他們是」特殊「的群體,所以不需要別人再去論斷,再去讓他們」改正「。

因為,人可以從神那裡知道什麼是對的,但是 不是靠人自己能改正自己的。

同性戀如果自己能糾正自己,吸毒的人如果自己就能不吸,那才證明神存在是沒有意義的,
為什麼?你自己都能完善自己了,還要神嗎?你自己成佛吧。

而且,這裡,我要說一點點神學上罪論的問題。

罪有繼承的,有新犯的,有被迫的。

5。1 繼承的

基督里講人的原罪,你怎麼改正?從亞當繼承來的罪沒法改正,只要你懺悔,基督來赦罪,沒別的辦法了。

同性戀是個複雜的心理和社會現象,可能是基因的(繼承的罪),可能是社會的(被迫的罪),他們改起來
可能比不改要痛苦,所以求基督赦免他們的罪。

再舉個例子,人天生弱智,也是繼承的罪。 這個罪就更廣義了,是指人的不完善,是相對正,相對完全,無罪說的。
有正的概念,就有歪的概念,這個罪就是指歪:與正不符合。

那麼你叫他怎麼改正弱智呢?那麼你要不要歧視他呢?不能!你自己小毛病都改不了,憑什麼叫別人改那先天得的不正常呢?你更有責任改你自己!

5。2 被迫的
人經常有兩難的境地,不犯這個錯就範那個錯。
舉個例子:一個生命垂危的產婦,如果生孩子自己可能死,如果墮胎可能自己活但是孩子死。
你要殺哪一個?

如果你的鄰居把毒藥撒在他自己的井裡,同時也污染了你的井,那麼你喝水毒死了是因為你的罪嗎?

不是,是因為罪的污染,你被迫接受罪的代價。

同性戀,可能是社會因素造成的,可能是被迫的,那麼叫他們改正就是不合理的。就像叫你不要被污染的井水毒死!

但是,不代表,被迫的罪不是罪!
正如,被迫殺人還是殺人,被迫說謊還是說謊。

如果同性戀是罪的受害者,那也不能說是正常啊?

5。3 新犯的罪
神不會追討被迫成為同性戀的人超過那主動犯姦淫的人,但神也不會以那主動墮落成為同性戀的人為無罪!
那些玩弄女性太多,乏味了,改去玩男人的人 要悔改了!
因為,人心理污穢的罪過,行為的罪過沒能能逃過公義的審判的!

C.S. Lewis 在書 」Mere Chritianity" 中說,神不是看不到人悔改自己頑疾的難處,神卻清楚的考察人悔改的誠心。

如果你小偷小摸,好改的不改,罪過實在要比那身不由己戀愛傾向不正常的人要大的多。


5。4 不論何罪,當自己悔改,勿要論斷審判他人!
但不要誤解我,以為罪有大小,審判的後果有好壞:罪的公價就是死。

神即是百分之百的公義:萬不以有罪為無罪,干犯一條就要下地獄,因為人的不潔斷不能與純潔共住。
神又是百分之百的慈愛:罪不論大小,認罪信靠主耶穌的,就必被潔凈而得救得永生。



結束語:同性戀是罪,但輪不到任何人去審判。因為審判的人自己有罪!指出有罪就夠了,還要靠神的幫助,救贖。

基督徒,表示同性戀有罪的態度是應該的,但是如果不是出於憐憫的心,同情心,成就他人的心,希望他們生活的更好的心,
而是詛咒的心,論斷的心,那就是惡毒的心,不是神所喜悅的。  

不信主的人,你覺得是不是和喇嘛說的有一些通用的原則啊?愛是中心啊。


經上說勿要論斷他人,以免被同樣論斷審判.

基督徒若不是以愛為中心,而是以律法為中心,那麼不但不能給不信的好的見證,更給魔鬼留地步,成為法利塞人那假冒為善的人。

願主的愛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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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9 01: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Inok 於 2007-11-8 23:26 發表
聖經是明明白白告訴我們,同性的人發生性關係是不對的。但是也明明白白告訴我們,說謊,姦淫等等都是罪啊。
...


耶和華經裡面沒有說同性相愛是不對的,這是你們的刻意曲解。你們老是以那句「不能和男人苟合」為例子說上帝反對同性戀,那句話其實是在譴責同性性亂。就好比經書裡面也說「男人看到女人起色心是罪」,你為什麼不以此說神反對異性戀呢?這句話其實是在譴責異性性亂!

再說了,兩個lesbian相愛,和經書裡面的「不能和男人苟合」更是渾身不搭界,怎麼也被你們JDT反對呢?

我看你們啊,就是因為自己不喜歡,就強行曲解經書。就好比很多女JDT自己不能做到蒙頭剃髮,男JDT自己不能做到看到漂亮女人不心動,卻找出百種理由來為自己的罪行辯護!實在是虛偽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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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9 06:32 | 只看該作者
是啊, 聖經沒有說女同性戀是罪啊,就像楓樹那樣,我猜一下吧,可能上帝跟所有男人一樣都有某種FANTACY,就像以前上班時那些鬼老很想找LESBIAN做女朋友,我就不指出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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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9 06: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9 06:32 發表
是啊, 聖經沒有說女同性戀是罪啊,就像楓樹那樣,我猜一下吧,可能上帝跟所有男人一樣都有某種FANTACY,就像以前上班時那些鬼老很想找LESBIAN做女朋友,我就不指出原因了.

是啊,好多straight men都喜歡看兩個漂亮女人做愛,好多straight girls喜歡看兩個帥哥談戀愛。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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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07-11-9 14: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9 06:41 發表

是啊,好多straight men都喜歡看兩個漂亮女人做愛,好多straight girls喜歡看兩個帥哥談戀愛。就是這個道理。


呵呵,這個嘛不是什麼道理,人自己的隱藏的私慾表現出來的。

既然liebling同學不信基督,好像蠻同意佛教的觀點,還有什麼推背圖,諾查丹姆斯預言等。給你轉一篇佛教文章,看看你的這些想法在佛教裡面是有什麼結局的:

眼前就是地獄  
[ 作者:佚名    來自:本站原創或來自網路    點擊數:1594    文章錄入:rainy1 ]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生命有六道輪迴,行善者投生三善道,作惡者墮入三惡道,那麼現在地球上有65億人口,來世究竟有多少人要升天,又有多少人要下墮呢?   

    前不久我與佛學院的一位出家師父通了電話,向他和盤托出我的疑問。那位師父回答說:「以人類目前的情況看,100個人中起碼有99個人來世要墮入惡道,而墮入惡道的人中,下地獄的至少佔了八九成!」  
   我起初還不相信,那位師父便講了一件真實的事情:有一位仁波切走在一條繁華的大街上,發現人很多,於是便以神通觀察那些人的來世趨向,結果一條街從頭走到尾,走了很久,發現大部分人來世要墮入地獄!   

   仁波切觀察的結果,多麼令人震驚啊!世間人來世能升善道的比例為1:100,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大家知道,高考的錄取率是1比2,考研的錄取率是1比5,公務員招考的錄取率是1比52,這些是大家關心且親身體驗過的,但有誰關注過我們來世不墮惡道的機率最多只有不到百分之一這樣殘酷的事實呢?!   

   我感到不可理喻,那位師父便對我說:這並沒什麼奇怪,你看看現在人們的心術、言行和造業,自私自利,怙惡不悛,起心動念,無不是罪,就會明白為什麼有如此結局(下地獄)了。他又說:佛把地獄的眾生比作夜晚的繁星,而把善道的眾生比作白天的星星;得人身的機會就像往牆上撒一筐豆子,最終能粘在牆上的機率一樣少。   
      
    總而言之,在這個五濁惡世,眾生來世想得人生的機會幾乎沒有,換句話說,絕大多數墮惡道,十有八九下地獄!這是事實。當然,這是對世界上所有眾生的業力而言,並不是指學佛人和念佛人,因為凈土法門可以讓我們憑藉阿彌陀佛的願力直接往生凈土,擺脫六道輪迴。因為三寶弟子通過聞思修而守五戒行十善,做事總會有所顧忌,因此行惡的人總不多,所以來世墮三塗的機會比一般人要少得多。至於凈土行人,更應當珍惜自己的福報,死心塌地地念佛求生凈土了!  

    咳!聽罷師父的話,我有一種「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的感覺。剛學佛時,我曾幼稚地以為:好人來世升天,壞人來世墮惡道,所以很多人來世還是可以上升天道的,至少一半一半吧。現在知道了,如今的實際情況不是這樣。開個無奈的玩笑:如果一個十惡不赦之人做了無恥的事,被人罵作「畜生」,已算是褒揚他了,因為不要說是惡人,就是一般的人,來世若能投生畜生道,避免下地獄,想必也是一種僥倖,因為畜生道算是惡道中最好的,而依環境污染的程度和核武器發展的趨勢來看,將來地球恐怕沒有人類和動物的生存餘地了。   
   如此說來,我們周圍的人,乃至這個地球上的所有眾生,來世大多數要下地獄了!  
   原來以為「你下地獄吧」是一句罵人或詛咒人的話,現在看來好象一句預言,大多數人都要被應驗了,真是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啊。我一開始也想不通:如果一般人都要下地獄,那些作惡多端之人,比如地痞流氓,歹徒強盜等,他們該下墮到哪裡去?還有心狠手毒的,比如綁架撕票、殺人越貨的詐騙搶劫殺人犯等,他們又該墮到哪裡?甚至還有罪大惡極的,比如恐怖分子、戰爭販子、殺人狂魔,他們又該墮到哪裡?現在我明白了,地獄也分為十八層啊,罪業輕點的墮得「上層」一些,罪業越重就越往下層墮,直至最底層的「阿鼻地獄」。   

   可是,生活中的壞蛋畢竟是少數啊,我又不解地問那位師父:「佛經不是說只有造了很大的惡業才會墮地獄嗎?難道我們周圍的人都造了殺人的惡業嗎?」  
   師父反問我:「非得殺人才算壞嗎?殺雞殺鴨殺羊算不算殺業?吃生猛海鮮水煮活魚算不算造業?你看家家戶戶的廚房,哪裡不是屠宰場?你看飯店賓館的食客,哪個不是生吞活剝?你大飽了口福后能體會那些牲畜和動物的痛楚嗎?還有社會上的種種腐敗惡劣現象,比如勞民傷財、誨淫誨盜、逞強爭勝、勾心鬥角、爾虞我乍……這些你難道見怪不怪了嗎?」是呀,在這個娑婆世界中,一般人習以為常的事,用佛法的眼光去觀察衡量,卻是在造五逆十惡業。 所以,我們幾乎是在不知是非卻又不以為然的情況下滑向了地獄。  

   所以,地獄之可畏,並不在於恐怖相,而是人們對慾望的忽視和放縱。  
  《佛說罵意經》記載:王有婦弟,死當入地獄中。婦白王言:"莫令我弟入是獄中。"王言:"汝為我止之。"其弟欲入,婦言:"是獄門不可入!"弟言:"是中多所有。"便走(跑步)入獄中。人為罪所牽如是!  

    你瞧,攔都攔不住,硬往地獄衝刺啊,真是佛國有路人不去,地獄無門君自來!  
    過去我納悶:地獄里都是刀山火海,油鍋刑具,難道他們不害怕嗎?  
    讀此經后我才明白,情人眼裡出西施,地獄眾生的眼裡看到的跟我們不一樣啊,他們看到的是金銀財寶啊!所以說「是中財寶多所有!不要攔我,誰攔我我跟誰急!」  
    我忽然聯想到國內很多歌舞廳、賭場、網吧、火鍋城、洗頭房等所謂的娛樂場所,經常發生莫名其妙的火災、群死群傷,剎那間橫屍無數,這就是慾望之火,地獄之相,他們是自作自受啊!  
    享樂就是造業,眼前就是地獄!
    生命像蠟燭,越燒越短;生活像湯藥,越熬越苦。  
    莫道幽冥君不見, 人間本是大地獄!   
    驚望未來,誰還敢不持戒念佛、求生凈土?!   

    南無阿彌陀佛!

[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07-11-9 15: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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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0 14: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ewpark 於 2007-11-9 14:48 發表


呵呵,這個嘛不是什麼道理,人自己的隱藏的私慾表現出來的。

既然liebling同學不信基督,好像蠻同意佛教的觀點,還有什麼推背圖,諾查丹姆斯預言等。給你轉一篇佛教文章,看看你的這些想法在佛教裡面是有 ...

這就是你個人的理解了。我的觀點是,基督教和佛教都是宗教,都是有錯誤的和不合時宜的觀點的。我從來沒有說過基督教的教義100%錯誤,但你們保守基督徒不同,你們喜歡走極端,好像要麼就是全黑,要麼就是全白。既然你們說耶和華經沒有錯誤,我當然要批判你們的錯誤了。

我轉貼達賴的講話,不代表我認同他的全部觀點,也不代表我認同全部佛教教義!我只是覺得達賴在對待婦女和同性戀的問題上,比你們基督徒要客觀真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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