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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共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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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8 16: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mm021 的帖子

而「愛」本身包含了,太多東西。
這個我同意。

關於選擇與愛, 我想不如拿愛人如己說吧,你的意思是「愛人如己」本身無所謂是善的,還是惡的(除非有選擇的情況下)?但我覺得,這個好象說不過去啊!按照你對善的定義,對家人,社會,國家有益的,就是善的,愛人如己應該被視為善啊!可能你的思維比較跳躍,如果我哪裡沒有理解得對,請隨時修正。

先停在這兒,明天再聊,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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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7-28 16:18 | 只看該作者
行小惡而成大善的人有,但真正的不多。沒惻隱之心的人,肯定不可能是。以惡為善的也大有人在,但歷史會給答案的。善惡本來應該是給具體的所做的事情來做判斷的,實際中我們也用來判斷人。我認為用於判斷人的時候,那得等到人走完生命旅程后,才會有最後的答案,正所謂蓋棺定論。
善惡(有益)的標準,我說了並不算,如果能讓全人類投票,那就是當時人類的標準了。我說了我認為應該是比較普世的標準。

善惡的討論已經夠繁瑣了,再引入「真假」,雖然本質上只是多了些分支選擇,但是要打起字來,就嫌太多了,還是舉你前面「愛」的例子
中國有個成語叫「大義滅親」,親人本來是人先天屬性要求人去愛的,但是如果這個人危害了他人,那麼選擇不愛也是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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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7-28 16: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愛人如己,很高尚的辭彙,我甚至認為這有點類似空談,根本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你認為這是一個懸掛在空中的標準,還是你要切實去做的事情呢?

你如果只是那麼一想,自然是不關乎「善惡」,中國人叫那是「假道學」。如果你只有一個饅頭,碰到一個飢餓的人,分他一半,那自然就是為善。當然你沒分給他,或者要帶先決條件才分給他,那就談不上為善,當然也不能說是為惡。如果你看他站你面前不爽,罵他一句,甚至是T他一腳,那就是為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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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Ivy 發表於 2007-7-28 17:27 | 只看該作者
誰能解說一下16世紀的歐洲和美洲,善良的人們怎麼會輕易的接受奴隸制度?
※人生有三件美事,讀書、交友、穿行於山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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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7-28 19: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ue Ivy 於 2007-7-28 17:27 發表
誰能解說一下16世紀的歐洲和美洲,善良的人們怎麼會輕易的接受奴隸制度?


jdt們一般都迴避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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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7-28 19: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同往錫安 的帖子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7-28 14:42 發表
討論善惡,是不是應該先給「善」與「惡」下一個定義呢?


人的價值取向決定人對善與惡界定,是不一樣的,比如:

jdt們認為到拉美是辦善事去了,但是,當地的土著認為他們是一夥窮凶極惡的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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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7-28 22: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7-28 15:23 發表
絕對的善是什麼?不絕對的善又是什麼?請下定義。


俺是說走極端的意思。比如說,JDJ強調「愛神的,皈依神的就是善」;  這種善的概念完全脫離了人類社會的標準,把善絕對化了,就造成JDJ與社會的矛盾與衝突。JDJ把「善」這個人類概念絕對化了,所以在人類社會行不通,也就屢屢阻礙社會進步。

簡單地說,「善」本是人的概念,JDJ把它脫離了人類社會的基礎,造成「絕對的善」----- 這樣就很容易行出惡行了。


。。。。。俺解釋的不清楚。。。MM能明白俺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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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7-28 23:1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7-28 15:51 發表
當一個人只能愛人的時候,愛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可不可以這樣理解?也就是說,愛本身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只有需要選擇愛或不愛時,才有善惡之分?


俺是這樣理解的:

當「愛」產生的時候,「恨」一定也就同時產生了。。。只不過是何時何地爆發出來的問題而已。

世界絕沒有單獨的愛。。。MM說,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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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7-29 02: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 davidlee 的帖子

比如說,JDJ強調「愛神的,皈依神的就是善」;
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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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7-29 02: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Blue Ivy 的帖子


除了神以外沒有一位是良善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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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7-29 12:44 | 只看該作者
hehe,又要出差了,馬上就要動身。有問題可以先留在這,我一定回答。因為這對於信仰來說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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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9 15:15 | 只看該作者
愛人如己,很高尚的辭彙,我甚至認為這有點類似空談,根本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你認為這是一個懸掛在空中的標準,還是你要切實去做的事情呢?
我們先不管它是一個高尚的空談,我們先來說說,你認為「愛人如己」是不是善的,為什麼?
你如果只是那麼一想,自然是不關乎「善惡」,中國人叫那是「假道學」。
中國人好象一直都提倡愛人如己喔,不知道有多少人認同「愛人如己」是假道學呢?

如果你只有一個饅頭,碰到一個飢餓的人,分他一半,那自然就是為善。當然你沒分給他,或者要帶先決條件才分給他,那就談不上為善,當然也不能說是為惡。如果你看他站你面前不爽,罵他一句,甚至是T他一腳,那就是為惡。
我有一個問題:如果我別無選擇,我必須把饅頭給他分享,那麼這種行為就不能稱之為善的嗎?也就是說「把饅頭分給一個飢餓的人」本身既非善,也非惡,還要看是不是存在可以不分的情況?

討論到這裡,我想歸納一下思路:
判定一個行為是善或惡的時候,到底是以有沒有選擇來界定,還是事情本身有一個善與惡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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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7-30 04:58 | 只看該作者

(S版的度量比較大,再拿S版說一次事兒。。)

S版曾出於護教的角度,出手刪改其它JDT的帖子。

從JDT的角度,這是為了「善」;但是行出來的舉動-----刪貼,卻是實實在在的有違現代文明準則的「惡」行。

現代文明準則,有一條叫「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還有一條政教分離的原則,還有不得以宗教原因/理由在現實中歧視任何人------刪貼的「惡」已然超出「歧視」之惡了;。。。這是JDJ最大「惡」之所在:JDT認為他們有權力以其自認的標準規範並干涉他人的行為。這是JDJ/JDT歷史上一系列血腥惡行的源點;這個源點至今仍在JDT們身上存在,特別是東方的JDT身上。 這次韓國JDT被綁架事件是又一個典型例子。

客觀地說,人的「惡」性不是JDJ帶來的;但是JDJ的教義,給人的惡性提供了一個發揮的理由,提供了一個以善的名義行惡的理由,且往往使良善之人行惡行。所以說,JDJ泯滅人的良知與人性,並違反人類道德。

[ 本帖最後由 davidlee 於 2007-7-30 05: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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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柏桐 發表於 2007-7-30 08:5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zrsg 於 2007-7-28 15:44 發表

「本能」的說法是非常好的,但不能站在善惡的立場來看待本能。因為在談到善和惡的時候,我們自己已經先有一個價值取向了,我們是因著這個取向才來評判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的。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站在不同 ...


同意這種觀點.  暫且不稱「本能」為"善,惡", 而稱「本能兩性"
"道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叫什麼不重要.

本能兩性:
因為生存性本能而具掠奪性;
因為享受性本能而具貪婪性;
因為生育性本能而具淫亂性;
因為仁愛性本能而具仇恨性,
因為求生性本能而具劫殺性.


重要的是這些「本能兩性"是不是客觀存在? 如果這些"本能兩性"是客觀存在的話, 那麼每個人是否都有這些本性?  我們能不能先分離出世俗的價值取向標準, 看一看這些「本能兩性"是不是與人的標準無關? 如同基礎科學一樣, 在研究一實際問題前, 先純化, 找到純化的化學元素, 再研究純化學元素的反應. 然後再來看實際問題.

與人的"善惡"有關的基本元素是不是上面的那些"本能兩性"? 共存而不可分割.  

再進一步看看佛學是不是針對這些基本元素的? 儒家, 道學又如何?

同樣, JDJ的"原罪"有沒有針對指這些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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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7-30 09: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4 柏桐 的帖子

我覺得很難作到。。。「剝離世俗的價值取向標準」,起碼對JDJ是如此。因為「原罪」概念本身就是人類價值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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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30 09:57 | 只看該作者
因為生存性本能而具掠奪性;
因為享受性本能而具貪婪性;
因為生育性本能而具淫亂性;
因為仁愛性本能而具仇恨性,
因為求生性本能而具劫殺性


這裡要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本能是沒有善惡之分的,但是不適當地利用就導致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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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7-30 09: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ue Ivy 於 2007-7-28 17:27 發表
誰能解說一下16世紀的歐洲和美洲,善良的人們怎麼會輕易的接受奴隸制度?


歡迎Ivy斑竹光臨。

你的問題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因為,對歷史不太了解。

如果方便的話,你能否簡單的說說歷史,然後,說說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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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30 10:00 | 只看該作者
當「愛」產生的時候,「恨」一定也就同時產生了。。。只不過是何時何地爆發出來的問題而已。
不同意,也不明白。
世界絕沒有單獨的愛。。。MM說,是不是這樣?
有的。例如母愛,例如神的愛。

愛與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愛就是愛,恨就是恨,就如黑與白,為什麼要混淆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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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柏桐 發表於 2007-7-30 10: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 davidlee 的帖子

JDJ能不能做到, 看看朽木這樣的JDT如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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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7-30 10:1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7-30 09:57 發表


這裡要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本能是沒有善惡之分的,但是不適當地使用就導致了罪?


柏桐的原意,俺看他自己也還沒有完全搞清楚。。。

俺的看法是,這裡並無「適當」不「適當」使用的問題。。。這些本能所導出的行為,是善是惡完全看你的標準-----這標準是人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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