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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訪問學者簽證Exchange Scholar Visas ( 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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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om 發表於 2004-1-13 03: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目的/用途(Purpose/Eligibility)
J-1 簽證是文化與學術性簽證,簽發給來美促進教育、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人員,其包括知識學習或技術交流、在職培訓或實習、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等活動。參加J-1訪問計劃的學者必須出示由擔保方、美國交流機構或主辦者出具的IAP-66表。參加醫學專業本科學習和培訓的人員必須通過外國醫學專業生考試(Foreign Medical Graduate Examination)。

2、 限制(Limitations)
大多數J-1簽證持證人都受回國2年(移民法第212(e)條件)的限制:持證人在美國交流活動完成後,必須回原居住國2年後,才能再申請來美。持證人如沒有回國2年,不能在美國轉換身份和調整身份。但如符合豁免條件者和不屬移民法(INA)第212(e)條款限制的訪問學者將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3、 簽證申請(Applying for a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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