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條件式居留身份者的權利、義務、法律保障和永久居民相同,但其居留有效期只有兩年。在兩年到期前90天內必須提交去除條件式身份(removal of conditional residence)的申請表(I-751),否則綠卡身份會在居留期滿時自動終止。如果申請人在身份終止後繼續留在美國,將視為非法逾期滯留。移民局一般會在兩年有效期滿前90天內寄通知給條件式綠卡持有人,提醒其提交去除條件式身份的申請。但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根據移民法規定,即使移民局沒有實施上述的提醒舉措,條件式綠卡持有人仍有義務責任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提出,若因等通知而錯過申請時間,移民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