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第一要緊的誡命>

[複製鏈接]

2480

主題

2500

帖子

4萬

積分

貝殼至尊領袖

Rank: 6Rank: 6

積分
4223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霞步思 發表於 2022-7-5 2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一要緊的誡命>
讀經「可12: 28-44」「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祂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在馬可福音第十二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講到第一要緊的誡命,以及有關基督的問題,又教訓人要防備文士,主耶穌還向門徒稱讚窮寡婦的奉獻。馬可首先說:「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祂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當主耶穌很好的回答了撒都該人復活的問題后,有一個文士看見耶穌回答的好,就來問祂說:「誡命中的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呢?」熟悉舊約律法的文士所公認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條,即相等於十誡所用的希伯來文總字數,人如果能掌握某幾條誡命的精髓,提綱挈領,也就掌握了全部誡命,所以有「第一要緊」的說法。耶穌的回答既簡捷又深刻,主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主耶穌在此引用了申命記6:4-5的經文,闡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就是愛神愛人是「第一要緊的」。而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主耶穌進一步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這就是說,神不只要我們信祂,也要我們愛祂,並且要到一個「盡」字的地步。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而這裡的四個「盡」,就是要我們以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去愛神,我們必須承認,這對我們是何等的難!那麼神這要求是否太過份與無理?絕不過份,也非無理,相反我們這樣愛神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神要求我們這樣愛祂之前,祂先是這樣地愛了我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因為「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壹3: 16)神愛我們,拯救我們,把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神是這樣的愛我們,所以祂也要我們把對祂的愛放在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位置上。

神要求祂的每一個子民,都要以這樣的愛來愛祂!你若沒有這樣的愛神,就是犯了第一要緊的誡命!那麼你愛主嗎?這個問題比那個文士所發的問題更加重要。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直接影響你永遠的去向,所以你必須要慎重地考慮。如果你從來沒有愛過神,也不願意去愛祂,死後讓你去天堂,即到神那裡,讓你永遠面對一位你不愛的神,你會否感到很痛苦?你若從來沒有接受過神的愛,也根本不愛神,你犯的罪是何等的大,你將來要受的刑罰會是可等的可怕!因為「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因此作為信徒,你就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其次「要愛人如己」。那麼我們今天怎樣做才是愛人如己呢?羅馬書13: 9-10中說: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因此我們要做到愛人如己,就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對付自己肉體的情慾。若我們不對付自己肉體的情慾就會犯罪,犯了罪不但加害於人,也是害了自己,這樣怎能愛人如己呢?然而愛人如己的前提就是,我們必須接受神的愛,要愛神,然後才能愛人如己。今天我們若對神一點愛也沒有,我們就要快快的悔改,不要再作一個挂名的基督徒!這時文士聽了主耶穌的話后,裡面得到啟發,「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並且盡心、盡智、儘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可見他現在看到自己和法利賽人的弊病就是,注重獻祭,外面的禮儀,而忽略內心對神,對人的愛。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今天我們也都要被主的話開啟,並要盡我們的所能,以我們全部的心思意念,全然地愛神,其次也要愛人如己!至此主耶穌進入聖殿後的一連串辯論,以主全勝而告終,「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接著當主耶穌在聖殿里教訓人時,就問他們有關基督的問題,主用經上的話來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這裡耶穌要人來認識基督是誰,因為法利賽人,希律黨人,撒都該人,文士問耶穌的問題,就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基督是誰。同樣世人所以對許多事物滿了疑問,也是因於他們對基督不夠認識。因此人生最大、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對基督的認識,惟有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而猶太人只能根據先知字面上的預言,知道那要來的彌賽亞,即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卻對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不明白。所以他們不知道耶穌不只是大衛的子孫,也是大衛的主。按肉體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說出祂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衛的主」,說出祂神性的一面。那麼今天我們對於這一位奇妙又全備的基督,是否也有足夠的認識呢?隨後主耶穌又教訓人要防備文士,「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里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為什麼猶太人的領袖不認識耶穌是基督?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驕傲、自義、虛榮、假冒偽善和貪婪。主耶穌要我們防備這樣的人,因為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同樣今天主耶穌的話也臨到那些,內心被自私和貪婪所玷污,卻用假敬虔將這一切都遮蓋起來的人。他們能欺騙世人於一時,但不能欺騙神。因為神洞察各人心中的意念,並要按各人的行為施行審判。因此我們都要活出聖潔敬虔的生命,這樣更重的刑罰就不會臨到我們!

最後馬可說到主耶穌向門徒稱讚窮寡婦的奉獻,他說:「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主對銀庫坐著,是要看眾人奉獻錢財的態度,並以他們對神的愛和信靠來衡量他們的奉獻。雖然主看到有些財主投了若干的錢卻很勉強,但主耶穌看到一個窮寡婦投入兩個小錢,卻是滿了喜樂。主耶穌知道她所作的,所以祂不稱讚富人所投的銀子,卻稱讚寡婦所投的兩個小錢。並且主以她為榜樣來教導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里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從這裡可以看到,這位窮寡婦表盡了她愛神的心,她把完全的愛澆在神身上,她看神是配得她不顧性命去愛的。她既是這樣的愛神,當然在她寡婦生活中不再覺得孤單貧窮了。可是今天有許多人以自己貧窮為借口,認為所捐的不過是小錢,而不奉獻。還有些人在上教堂前,因不甘心獻出大鈔,就特意把大鈔換成小鈔來奉獻。但我們要知道,這位窮寡婦所奉獻的兩個小錢,蒙主記念,使主的心得著滿足,而且主已將窮寡婦的奉獻放進永恆的庫中!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這位窮寡婦那樣,要甘心樂意的奉獻,要為愛主而奉獻,這樣我們就能得蒙主的稱讚,而主的稱讚對我們來說是無價之寶!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2305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485
沙發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22-7-7 00: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8 01:0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