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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預言受難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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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2-6-27 2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耶穌預言受難和復活>
讀經「可9: 30-50」「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在馬可福音第九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再次向門徒預言,祂將要受難和復活,並且講到天國里誰為大,講到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馬可首先說:「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這是主耶穌第二次預言受難和復活。而「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祂」。他們不是怕主,而是不想知道耶穌要受難的事,因為他們只是聽到主耶穌要被殺,卻沒有聽到主說祂第三日要復活,這對門徒來說是難以想像的事。所以十字架的信息在那時候總叫他們不明白,但是等到主後來復活以後,他們就明白十字架是神的榮耀,是神的智慧,他們都甘心走上十字架的道路。那麼為什麼耶穌要一再地告訴門徒,祂將要受難和復活呢?主耶穌就是要在事情成就時,使他們不至跌倒。再有,主耶穌要門徒知道,衪上十字架,不是出於無奈,而是甘心樂意要成就父神的旨意,作成救贖的大功。那主耶穌為什麼要受苦被害呢?因為:「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耶和華以衪為贖罪祭。」(賽53: 5-10)羅馬書5:6-8說:「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顯明了神的大愛,我們就要明白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接著「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這證明門徒喜歡為大,甚至彼此爭論為大。因門徒已聽見、也知道了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他們就以為耶穌將要在地上設立國度,所以他們就想知道誰是最大的?「耶穌看出他們心中的議論,就領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自己旁邊,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主就是要告訴門徒,為首的就是要為耶穌的名接待一個在心志上像「小孩子」的人, 這樣他不僅接待了耶穌,還接待了差祂來的神,這樣他便為大。

那時「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約翰看到有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而這人不與他們一同跟從耶穌,因此就想禁止他。可見約翰的理由不是那人做得不對丶不好丶動機不正,而是那人不與他們一起跟從主,他們把自己看為別人跟隨主的標準。但「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可見主所注重的是,人裡面有無基督的實際,即「奉我的名」。因此若人沒有偏離真道,我們就要寬宏對待。主又說:「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如果有人因他們是屬基督的緣故,而給門徒一杯水,他必將得到獎賞。給一杯水不是什麼大的工作,但動機是因他們是屬基督的, 就必得獎賞。但誰若使任何一個微小的門徒跌倒,必要受重大的懲罰,所以主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里」。主耶穌在這裡警告門徒,也是今天的我們,絆倒一個信主的人,就是動搖他們在主里的信心,以致偏離正路遠離神,繼續去犯罪,那絆倒人的就有禍了!他要被非常沉重大磨石拴在頸項上,不但會沈到海底,且難再浮出水面。可見絆倒人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神最嚴厲的審判就會臨到那些使人跌倒的人!主耶穌還告訴我們,叫自己跌倒的,也是一件很大、很嚴重的事!因此主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這裡主說的「你」,表明絆倒你的正是你自己。若你「手」或「腳」叫你絆倒,你就要付最大的代價除去,這樣你就不會被丟在地獄的永火里!因此基督徒得救之後,就當加倍對付罪惡,不容罪惡玷污我們的生命。今天我們若是犯了罪,叫自己跌倒,不是簡單地認罪,然後就沒事了,而是要砍掉犯罪的肢體,要徹底悔改,棄絕罪惡。因為天國可以接受外體有殘缺的人,但是不能接受裡面悖逆不悔改的人。今天在這個充滿試探、誘惑的世界中,許多人被絆倒墮落。因此我們要靠著主耶穌,對付罪惡,寧願殘缺進天國,也不要帶著完整犯罪的肢體進地獄!

主耶穌又說:「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里去。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里。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里」。這裡主耶穌並不是真叫我們砍去犯罪的手、腳和去掉眼睛,因為即使砍掉一隻手和腳,去掉了一隻眼仍有可能再犯罪。所以主是要我們對付罪惡,要果斷堅決,不怕一切的犧牲,忍受一切的痛苦,咬緊牙關,一刀兩斷。不容哪怕是一丁點罪惡在我們身上有立腳之地,不惜付一切代價果斷堅決的砍去罪惡。你如果容讓罪惡,繼續活在罪中,你將來的結局就是,兩手兩腳完整的被丟在地獄的火里!你如果對付罪惡,對付情慾,以致好像只有一隻手一隻腳進入永生。因此主又以一種強烈的語氣警告我們,要竭力避免「落到地獄」、「被丟在地獄里」。因為「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這就是地獄里的真實境況,不但有毒蛇一般不死的蟲子,還有熊熊不滅的大火,所以在地獄里的人要受到永遠的痛苦,地獄里的刑罰是沒有止境的。在聖經啟示錄中地獄又叫"硫磺火湖」,這又告訴我們,地獄不單有灼熱的火焰,而且也有燒著的硫磺。灼熱的火焰已經令人痛苦萬分,然而燒著的硫磺能夠粘貼在身上,加重了灼傷的感覺。由此讓我們看見,地獄是最凄慘、最痛苦,是世上的言語無法形容的可怕的地方。地獄的痛苦就像毒蟲在咬你,讓你極甚難過,但蟲不死,人也不死。又像硫磺火在燒灼你的身體,全身痛苦難當,但火不滅,人也不死。地獄真是人無法想象、最可怕的刑罰。

而聖經中關於地獄的教導,多半來自主耶穌,所以若有人問,慈愛的神怎會送人進地獄?那麼主耶穌比誰都懂神的愛,但祂不但告訴我們有地獄,而且還告訴我們,地獄里的真實境況,那裡的蟲與火,地獄是一個受痛苦和刑罰永無止境的地方!主就是要告訴我們永遠的刑罰是痛苦的,就是要我們看清楚罪的結局,以及在地獄里的可怕。今天如果你已經知道地獄是真實存在的,以及地獄里的刑罰,是如此的可怕,那你還有理由繼續活在罪中不悔改嗎?地獄的刑罰,既是如此的可怕,你還樂意前往嗎?那麼我們當如何行才能免受地獄之永刑呢?就是要悔改相信耶穌,接受救恩,並要靠主保守,順服聖靈的引導,使我們一生一世永不離開主耶穌,就必得救,免受地獄之永刑。最後主耶穌說:「因為必用火當鹽腌各人(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鹽腌」)。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咸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鹽」失去鹹味,象徵基督徒失去他們的功用,也就是變成和世人一模一樣,毫無分別。「你們裡頭應當有鹽」,指門徒若有屬天的生命,就「應當」有和睦、潔凈、防腐的效用,這樣才能「彼此和睦」。為此,願我們裡面都要有鹽,這樣我們就能活出有鹽的人生,就能防腐調味,也能「彼此和睦」。也願我們都要看清地獄的可怕,趕快悔改歸主,並要靠著主耶穌,對付罪惡,對付情慾,對任何叫我們犯罪跌倒的肢體,都要付代價把它砍去,這樣我們就不會被丟進地獄里去,而是得以進入神的國,享受永生的福樂!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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