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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徒要為主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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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2-4-12 21: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門徒要為主受苦>
讀經「太10: 24-42」「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在馬太福音第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主耶穌首先指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這是專指門徒要為主受苦說的,而他們受迫害的程度,絕不會超過主所受的迫害,最多也不過和主一樣。主耶穌預先將門徒要受的逼迫告訴他們,為要堅固他們的信心,因為逼迫患難是必定有的:「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如果連主都遭人辱罵、褻瀆,以及侮辱祂是鬼王,門徒為主作見證、為主傳福音,受逼迫是必然的。而門徒無論怎樣受苦,絕不會超過主所受的,這給我們帶來安慰,因主知道我們在地上的遭遇。所以主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這裡主叫門徒無須懼怕那些逼迫他們的人,而是要放膽傳福音,沒有一個人能在暗中做門徒,「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主鼓勵門徒要勇敢地起來為衪作見證,要把他們從主所聽見的,「在明處說出來」,「在房上宣揚出來」,就是在眾人看得見地方公開宣講。主也是勸勉我們,不要因為害怕逼迫而想作隱藏的基督徒。我們不相信主耶穌則已,若是真正的相信了主,早晚會被人知道的,所以不必因害怕受逼迫而隱藏自己的信仰,而是要放膽傳福音,為主作見證。主又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祂」。這裡的「他們」,是指魔鬼的差役,抵擋耶穌的人。這些人可能是有權勢的君王,或是宗教領袖,他們能將門徒拘捕、審問、鞭打,甚至殺害。但他們只能殺人的身體,卻不能殺人的靈魂,所以我們不要怕這些人。我們要怕的是「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神,因為神不僅掌管我們在世上寄居的這短暫的生命,更掌管在永恆中我們靈魂的歸宿,這才是真正、唯一是我們要懼怕的!

而我們的神卻是那麼愛我們、眷顧我們,主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若連那些不花費多少錢便可購得的麻雀,神也看顧,何況那些為神作工的門徒,神豈不更看顧嗎?而且我們的頭髮,神都一一的數過,連這樣微小的事,神都管理,難道我們為祂作工而遭致的困境,祂會撒手不管嗎?所以若是天父不許,人或鬼都不能加害我們。而我們一切的遭遇,都是父神許可的,祂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有益處的。所以主說:「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之後主耶穌講了一句非常嚴肅,也是安慰的話:「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這是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在人的面前勇敢地承認主,為主作見證,宣揚祂的名,高舉祂,將來主在天父面前,也必認我們。如果我們在人面前不敢承認主,不敢為主作見證。那麼主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我們,這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可是今天有許多已經信主的人,卻不敢在人前認主。有的只在家裡承認主,卻沒有在辦公室承認祂。有的在其他基督徒面前承認主,卻沒有在世人面前承認祂。有的甚至在去教會的路上遇到熟人,被問及去哪裡,竟謊稱說去購物。但是,我們在人面前認主或不認主,與將來主在天父面前認我們或不認我們,兩者是息息相關的。我們若因為怕人,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得這個「怕」的後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因此我們今天不但要記住主耶穌親口說的話,並且都要在人面前認定主,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主,這樣將來在天父面前,主也必認我們!

接著主耶穌告訴門徒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叫地上動刀兵」指屬世的人必然會逼迫屬神的人,因為屬世的人與神還沒恢復平安,自然會與屬神的人起衝突。還因為主耶穌來了以後,地上的王撒但不安,牠一定會逼迫主和一切跟隨主、屬主的人,就會有兩個國度的爭戰。所以這「叫地上動刀兵」,並不是主耶穌來地上的目的,而是主耶穌來了以後的結果。主耶穌就是要告誡祂的門徒,對此要有所準備。門徒很可能要面對不信的家人,他們會因他們接受耶穌而「生疏」,並且他們的家人會因此而逼迫他們,成為他們的仇敵。所以主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隨後主耶穌對門徒提出很高的要求,祂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裡主並不是不許門徒愛父母,也不是禁止他們愛兒女,門徒愛父母是應當的,但如果愛父母過於愛主,便不配作主的門徒。門徒愛兒女是合理的,但如果愛兒女過於愛主,便不配作主的門徒,因為基督是我們的主,就應當在凡事上讓祂居首位。但同時基督的門徒在父母面前應當作最孝的子女,在兒女面前應當作最慈的父母。但當這些關係跟主之間起衝突的時候,我們只能捨棄自己所愛的人,卻不能捨棄主。因為基督的門徒必須愛主超過愛任何人,超過愛自己的父母、丈夫、妻子、兒女、弟兄和姐妹。若我們愛人超過了愛主,就不配作主的門徒,這是一個屬靈的原則,也是主在門徒身上的期望。然而門徒在追求愛主勝過愛父母,兒女時,對他們來說是極其困難的功課,所以主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主讓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很明顯就是叫他們要為主受苦,以堅定的決心來跟隨祂。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已給我們所有的跟隨者作出了美好的榜樣,所以祂就要求所有跟隨祂的門徒都必須擁有這樣的心志。

主耶穌又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主在這裡說到兩種不同生命,一種是我們肉體屬血氣的生命,一種是屬靈的生命。我們若因怕跟從主,不肯背自己的十字架,想愛惜保全自己肉體的生命,則將會失去屬靈的生命。相反的,我們若甘心為主舍己,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為祂的道而犧牲這肉體必朽壞的生命,必要得著那永不朽壞屬靈的永生生命。這兩種不同的生命,是主給我們在人生信仰道路上一個最重要的啟示和勉勵。因此我們都能作出明智的選擇,並要永遠把主擺在首位,愛主超過愛一切,使我們這一生都能活在祂的旨意中!最後主耶穌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主耶穌在此指出,人接待門徒,就是接待祂,因為門徒是耶穌基督的代表,所以接待門徒的,就是接待耶穌基督。因耶穌基督是神的代表,所以接待耶穌基督的,就是接待那差祂來的神。而人用自己的能力,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他等於參與了先知的工作,就與先知一同得著所得的賞賜。同樣人用自己的能力,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他等於參與了義人的義行,就「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這裡的「小子」是指門徒。「一杯涼水」實在不多,但「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由此可知,主不會忽略任何為祂的名而表現的愛心與接待,就算我們所能做到的是何等微不足道,主也不會輕看。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用生命來回應主耶穌的教導,使基督的愛活化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也要為主的緣故,接待主的工人,這樣我們必和他們同得賞賜!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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