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泰國台商因租屋遭「FLG」利用架設非法電台被判刑

[複製鏈接]

8

主題

8

帖子

83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8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本帖最後由 大天使之翼 於 2019-10-8 10:55 編輯

        據美國媒體貝納爾新聞網(BenarNews)2019年9月26日報道,因自己在泰國的出租屋遭「FLG」利用架設非法廣播電台,台商蔣永新(Chiang Yung-hsin)當天被泰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緩刑),並被處以罰金。


       報道說,泰國清邁府法院以「持有並利用未經許可的發射機」以及「設立未經許可的無線廣播電台」為由做出判決,判處台灣商人蔣永新八個月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罰金6萬泰銖(約合2000美元)。蔣永新當天上午在其律師陪同下出庭聆訊。


       針對法院判決,蔣永新的律師說:「換言之,法院認為他(蔣永新事先)知道(非法架設)電台這件事。好在他不用入獄服刑。」

      報道說,蔣永新現年52歲,今年1月份因未經許可替「希望之聲」電台架設電台而被起訴。「希望之聲」電台,位於美國舊金山市,系「FLG」所有。

      律師稱,蔣永新將回到台灣與其妻團聚。蔣永新在一個月內可以提出上訴,但如果不回泰國的話,他就不再上訴。

      報道引述廣播專家的介紹說,泰國對廣播和電視台的管理嚴格,未經事先批准,不得使用外語對鄰國進行廣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08:4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