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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叛徒出賣后,薩達姆在法庭上問了讓法官無法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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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走進伊拉克

  2003年,美國入侵伊拉克,而選擇發動伊拉克戰爭美軍當時有三個理由,第一,認為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第二,伊拉克支持恐怖主義;第三,美國有義務幫助解放受苦受難伊拉克人民。

  

  2003年,逃往了八個月的薩達姆被最信任的叛徒出賣后在自己的家鄉提克里特被捕,被捕后的薩達姆被關在一個長2.4米,寬1.8米的牢房裡,負責看守薩達姆的美軍士兵曾接受採訪時說道:「我的任務十分艱巨,就是讓薩達姆好好活著」,薩達姆決不能在美軍關押期間出任何事。醫生每天給薩達姆做兩次身體檢查,然後寫一篇關於薩達姆生理和精神狀況的報告遞交。

  

  當開始審判薩達姆時,薩達姆仔細的準備著自己的辯護材料。當初次與主審法官見面時,雙方便針鋒相對。薩達姆以嚴厲的口吻對法官說道:「你是伊拉克人,你應該命令他們(美軍)滾出伊拉克。」而法官卻對薩達姆說到:「你犯有不可原諒的罪行,即使是你最信任的人都選擇出賣你。」

  薩達姆冷笑著對法官說道:「你們可以抓住一個叛徒給你們提供薩達姆海珊的藏身處,但你們永遠也抓不到任何一個伊拉克人能告訴你們,伊拉克何處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儘管在伊拉克戰爭期間,美軍並沒有找到任何關於伊拉克擁有殺傷性武器的證據,但薩達姆最終還是被各種罪行判處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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