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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讀投資移民E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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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ieYAN 發表於 2017-8-5 23: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什麼是EB-5呢?

簡單說來,如果外國人在美國境內投資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並在兩年內為美國公民或有綠卡的人創造了10個工作機會,那麼投資人及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在投資得到批準時可拿到臨時綠卡。兩年後如投資確實創造了規定數目的工作機會,臨時綠卡就會轉換為永久居留權。美國移民局一直要求把對目標就業地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s,簡稱TEA)的投資額度提高到135萬美元;非TEA地區投資漲到180萬美元。地產界和立法者們則建議是80萬和100萬美元。

一般而言,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資料備齊送件后的二至六個月,即可獲知其申請是否被美國移民局批准,並於六至八個月內獲發有條件的移民簽證(有條件限制綠卡)。目前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個,其中有5000個名額保留給選擇投資於」地區中心」內的投資人。

EB5投資移民一直以來都是擁有一定資產的華人最為青睞的移民方式之一,因為美國對於EB-5申請人的條件規定相對寬鬆,沒有學歷、語言、年齡和商業背景的要求,只需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所得(包括個人積累所得、遺贈、繼承等多種方式)。
除此之外,成功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收益絕不僅僅是一張綠卡,而是綠卡背後所附帶的包括子女教育、生活環境、簽證便利、醫療服務、投資環境等諸多福利。
以子女教育為例,與國際留學生在名校專業報考上的受限制、入學名額有限而升學競爭大、實習工作難度大、往返中美受簽證影響等劣勢相比,擁有綠卡的子女卻可以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坐擁多處「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便利。
一方面,不僅可以以本地學生的身份被美國學校優先考慮,不必與包括中國學生在內,全球多個國家的優秀國際生展開激烈競爭。
另一方面,還可享受美國12年的免費公立義務教育,同時,還可同美國當地學生一樣享有各種醫療保險。

因此,不管投資人是出於改善生活水準、跨境投資、子女教育還是養老為目的,美國投資移民5年後還本、全家獲綠卡並享受美國永久居民的一系列福利,無疑更具高價值與高性價比!相較於股市的高風險和不穩定性,可以說是高凈值人士值得考慮的投資優選。


不過,資深猶太移民律師提醒廣大華裔,選擇投資移民項目須謹慎,正所謂「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盲目,切莫因為一時大意,調入陷阱,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果您已經選中了某個項目,何不找有經驗的律師幫忙評估,並幫忙分析選中的項目是否適合您的申請。



EB5投資移民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投資方式來申請:

• 新的商業企業(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作為最基礎的投資方式,申請人可以:在美國任何地域創立和經營管理一個新的企業,收購一個原已存在的企業並在實質性上重建或重組此企業;投資一個存在的企業並使其凈值或員工數增長40%。多個EB-5申請人可以同時投資一個企業,但該投資的數額和創造的工作機會平均到各個投資者的頭上依然必須滿足移民局的要求。

• 困難企業(Troubled Business)
申請人可以通過收購併經營管理一個困難企業來申請EB5移民簽證。困難企業是指存在了兩年以上,並且在申請人提出投資移民申請(I-526表格)之前一年到兩年內企業凈資產(net worth loss)虧損超過20%。對於收購困難企業的申請人,美國移民局並不要求增加10個就業崗位,而只是要求在至少兩年內保持現有的10個以上的崗位或投資時的雇傭狀態,但作為收購已經存在的企業的特殊情況,依然要求凈值上升40%。

• 移民局核准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投資者也可以把錢投給移民局核准的「地區中心」,成為某個項目的合伙人或股東。為了刺激外國資本的投資,美國移民將每年3000個簽證分配給投資「地區中心」的EB-5申請人。「地區中心」相對其他投資方式獨具特色,比如不要求投資者參與日常公司管理,除了直接創造的就業機會,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也符合移民局對於「創造10個就業機會」的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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