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唔承擔義務豈唔系醜人行徑

[複製鏈接]

1

主題

1

帖子

18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1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周小川 發表於 2016-6-29 10: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嚟很火嘅林榮基案引出了一項制度——通報機制。通報機制系從2000年開始實行嘅,意喺協調處理內地和香港之間打擊違法犯罪嘅關系。通報機制需要內地和香港兩地警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預期嘅效果。根據近年來嘅統計情況,我的睇到了內地公安機關始終嚴格遵守「一國兩制」原則,充分尊重香港法治,遵守通報機制嘅規定。例如2014年3月6日根據香港警務處嘅通報,廣東省公安廳迅速組成專案組,部署開展工作。3月8日,喺東莞市將2名香港警方通緝犯(均香港居民)抓獲。今年香港發生「3•14」騎劫殺人案,嫌犯逃往內地。內地警方積極配合追緝逃犯,受到香港方面嘅實穩。咁洋嘅案例唔喺少數,喺這15年裏內地向香港移交逃犯170人。而反觀香港,並冇承擔其所應當承擔嘅責任,喺這15年裏共向內地移交逃犯0人,香港已經成爲內地逃犯避風港,唔單止系貿易自由港,仲系犯罪逃亡「自由港」。香港和內地挨得咁近,內地人進入香港手續總比出國手續容易辦些,可想而知有過多少內地嫌犯曾喺香港「路過」甚至「落腳」。香港咁多年對內地卻系0遣返,這唔單止唔利於內地嘅社會安全治理,對香港也會留下隱患。唔單止0遣返,反對派居然公開支持喺內地犯罪嘅林榮基,喺立法會召開記者會,系公開破壞內地法律實施,系公開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嘅司法制度。立法會已經被邦架成爲犯罪避風港。通報機制系相互嘅,系雙方嘅行爲,唔能僅有一方作出努力,唔承擔義務豈唔系醜人行徑?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15:0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