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5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複製鏈接]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hellman 發表於 2015-6-5 09: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為什麼天主教不舉辦再婚婚禮?有聖經依據。昨天那個催肥全都貼了,被版主珊了。這裡版主現在連聖經也敢珊!

這個基督教版主不像真的基督徒。

太 5: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 19: 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 19: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可 10: 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可 10: 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路 16: 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forum/ ... .html#ixzz3c953bcxr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沙發
 樓主| hellman 發表於 2015-6-12 05:55 | 只看該作者
說的都不錯,問題的關鍵還是沒有指出。按照聖經,基督教的道德準則,離婚就是犯姦淫了,在基督教準則里是要判死刑的。按照基督教教義,道德標準是絕對真理永遠不能變的,任何基督徒企圖用時代不同時間不對來解釋聖經不適用現在社會都是錯誤的,不是基督教原則。所以基督教道德標準應該是過時了,道德不是一成不變的,即使是基督教道德標準也是隨時間而變的。還有許多基督教所謂的絕對真理都是在隨時間的推移而變的。聖經也絕對不是絕對真理。現在沒有人會給離婚的人們判死刑。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forum/ ... .html#ixzz3cnEn1sbV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94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0304
3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5-8-24 11:47 | 只看該作者
夫妻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但上帝把與亞當一體的肋骨拔了,又讓亞伯拉罕作了割禮,將身體的一部分割去,還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這一切其實都是在講分離。至於律法,是給以色列人的。
海外存知彼,天涯若此屏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39

主題

4768

帖子

5122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122
4
催肥 發表於 2015-9-14 05:34 | 只看該作者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5-8-23 22:47
夫妻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但上帝把與亞當一體的肋骨拔了,又讓亞伯拉罕作了割禮,將身體的一部分割去,還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94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0304
5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5-9-16 00:5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5-6-11 16:55
說的都不錯,問題的關鍵還是沒有指出。按照聖經,基督教的道德準則,離婚就是犯姦淫了,在基督教準則里是要 ...

如果基督徒真的尊律法,他們就應該不吃不潔凈的東西,但事實上他們什麼都吃,說明他們不尊上帝的律法。既然自己都不尊上帝的律法,當然不能用上帝的律法要求別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3

主題

1萬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4871
6
拎不清 發表於 2015-9-17 06:35 | 只看該作者
我想那個版主就是個離婚再婚的搞淫亂之人,那個肥肥弄到他的痛處,哪還顧得什麼聖經不聖經的,就封掉,怎麼樣?就是耶穌親自來,也照樣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7 02:3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