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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決劉青山和張子善細節 毛澤東親批的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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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5-2-10 0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審建國首貪劉青山張子善大會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據調查和偵訊結果,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劉青山、張子善憑藉職權,盜竊國家資財,貪污自肥,為數甚巨,實為國法黨紀所不容,以如此高級幹部知法犯法,欺騙黨,剝削民工血汗,侵吞災民糧款,勾結奸商,非法營利,腐化墮落達於極點。若不嚴加懲處,我黨將無詞以對人民群眾,國法將不能繩他人,對黨損害異常嚴重。因此,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

  新中國成立之初,還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劉、張二犯的處理,既無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以依據,又無現成的案例可以參照;而且,劉、張曾是黨的高級幹部,有功於革命事業,因此對其處理必須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華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關於對劉、張二犯「處以死刑」的意見后,對報告和其他材料進行了認真的研究,綜合各方面意見,於12月20日向黨中央提出了處理劉、張的意見:

  中央:

  (一)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家資財,剋扣、剝削河工、民工費用,勾結私商貪污自肥,已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條件,河北省委通過,經我們同意開除其黨籍。

  (二)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准后執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對此明目張膽的貪污罪行未能發覺,發覺后,又未及早堅決地予以處理,犯了嚴重的官僚主義錯誤,應受到黨的指責。

  以上意見,妥否?望中央指示。

  華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時

  在華北局的報告中,原則上同意了河北省委「處以死刑」的意見,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緩期二年執行」。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回憶說:「當時之所以加了『或緩期二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可以有迴旋的餘地。」

  河北省委、華北局的意見,都彙集到了黨中央,彙集到了毛澤東的手裡。

  是殺?還是不殺?人們在等待著中央的最後決定

  從歷史上看,毛澤東在把握這類問題時,一向是以教育為主,避免打擊面過寬,能不殺盡量不殺;該殺的則決不手軟,鐵面無私、嚴懲不貸。瑞金時期,毛澤東嚴懲了于都縣一個集團貪污案,將貪污數額最大的縣委軍事部長等四人公審之後,執行槍決,余者一律依法嚴辦。延安時期,邊區貿易局副局長肖玉壁,是個勞苦功高、體無完膚、身上有80多處傷疤的老紅軍。為給其治病,毛澤東在供給上給他特別關照。但他出院之後,功高自傲,無視法紀,公然貪污大洋3000多元。案發後,毛澤東執法如山,嚴令槍決。

  由於劉青山、張子善的地位和影響,以及廣大幹部在認識上的不盡一致,毛澤東在考慮對劉、張的量刑時,是十分慎重和民主的。當時,他曾與朱德、周恩來、劉少奇、薄一波、彭真等人在頤年堂開會,議論這個問題。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對那些「手上不幹凈」的人,應當區別輕重大小,經過深入調查核實,實事求是地分別對待,以免整錯、殺錯;但是對於像劉、張這樣的大貪污犯,不論他們有多大的功勞,都是不可饒恕的。毛澤東說:「對於這樣的叛徒和蛀蟲,有多少就必須清除多少。清除了他們,不是黨的損失,而是黨的勝利;不是降低了黨的威信而是提高了黨的威信。」

  不殺,就不能平民憤!不殺,就不能正黨紀國法!不殺,就要當李自成第二。

  據有關資料記載,當周恩來將華北局的報告送交毛澤東時,毛澤東看后許久不語。周恩來就問:「主席的意見呢?」

  毛澤東張口說出兩個字:「死刑。」

  周恩來又問:「萬一有人出面講情呢?」

  毛澤東還是兩個字:「不準。」

  雖然中央的意見已經統一,但是在正式作出決定前,毛澤東還是不放心,又委託華北局到天津地區調查研究、徵求幹部群眾的意見。薄一波回憶說:「1951年12月下旬,華北局通過河北省委徵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屬部門對劉、張兩犯量刑的意見。結果是,地委在家的8個委員的一致意見是處以死刑。地區參加討論的552名黨員幹部的意見是,對劉青山同意判處死刑的535人,判處死緩的8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對張於善同意判處死刑的536人,判處死緩的7人,判處無期徒刑的3人,判處有期徒刑的6人。」

  黨中央和毛澤東在看到上述材料后,又請黨外民主人士傳閱,聽取他們對量刑的意見。最後,毛澤東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處以死刑,立即執行。

  當時,劉、張的罪行已經通過報紙、廣播公佈於眾,廣大群眾尤其是天津地區的群眾,無不咬牙切齒,痛恨萬分。改組后的天津地委曾組織八個縣鎮的黨員積極分子,討論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無一人不主張槍斃的。楊柳青鎮的農民說:劉青山、張子善的罪行,真比反革命分子還大,應該把他們弄回來公審槍決。

  黨中央和毛澤東作出執行死刑的決定,是慎重和民主的。下這樣的決心不容易,而一旦下定決心,則一切不可動搖。

  當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在內部傳開之後,在河北省各級幹部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一些幹部特別是當年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鬧革命的幹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議論。有的說:「他們是有功之臣,不能殺呀!」有的認為:「可以判個重刑,讓他們勞動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籲:「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嘆:「三十多歲正是好年華,說殺就殺了,實在可惜,應該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這些意見和呼聲,集中地反映到了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那裡。他覺得有必要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一下,於是他找到了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他對薄一波說:劉青山、張子善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幹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了,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槍下留人」的意見。

  毛澤東在聽了薄一波轉述的意見后,抽著煙,沉思了一會兒,對薄一波說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對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寫道:「由此可見毛澤東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所下的決心和所做的深思熟慮,他當時的心思完全傾注在如何維護黨的事業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錯誤幹部的多數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幹部隊伍的腐化上面。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再一次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決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當時,還有一些人找毛澤東,替劉青山、張子善「說情」。毛澤東對工作人員下了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一律不見!」以後,他還在別的場合講過「非殺不可」的道理:我們殺了幾個有功之臣,也是萬般無奈。我建議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我們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麼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是這樣。殺張子善、劉青山時我講過,殺他們兩個,就是救了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啊!我說過的,殺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無奈,不得已啊!問題若是成了堆,就要積重難返了啊!崇禎皇帝是個好皇帝,可他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只好哭天抹淚地去了喲。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絕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會議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批示,布置了有關公審劉、張大會的事宜,決定在河北省會保定對劉、張執行槍決,並要求組織好公審大會。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擴大政務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其全部財產」的批示。會議根據華北局的指示要求,決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組成臨時法庭,公開審判劉、張案件。

  當時,周恩來總理還以中央名義給河北省委發來一份電報,要求從人道主義出發,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後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據中央和華北局的有關指示,詳細研究了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具體事宜,定出了四項具體措施,讓行刑人員和善後單位執行。這四項措施是:

  (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

  (二)斂屍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

  (三)二犯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

  (四)二犯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判決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孫光瑞和河北省委秘書長李子光來到看守所,與劉青山、張子善做了最後一次談話,向他們傳達了「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詢問他們還有什麼話講,還有什麼要求。

  張子善本來就體態文弱,被逮捕以來,吃不下,睡不著,更加瘦弱了。當他聽到「省委決定,華北局批准,開除你的黨籍」時,長長地吁了口氣,說:「我沒意見。」這個決定早在他的預料之中。

  「還有……」

  「還有什麼?」張子善頓時緊張起來,手緊抓著桌沿。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聽到這八個字后,張子善的腦子裡一片空白,張大嘴巴,喘著粗氣,一句話也說不上來了。

  沉默了一會兒后,張子善問了一句:「能上訴嗎?」

  在得知已經毛澤東批准后,他放棄了幻想,斷斷續續進行完了最後一次談話。其中說道:

  「我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無意見。這對黨有好處,只有這樣做,才能教育全黨。因為我罪惡深重。」

  「我無什麼挂念。我××在村裡任支部副書記,和區委宣傳委員關係不好,這點請黨注意。」

  「我毫無意見。請轉告省委、華北局、中央,這樣處理我很感激。第一不罵黨,第二不喊『共產黨萬歲』。」

  「和省委說一下,處決我自己,留下青山。」

  劉青山是個工農幹部,平時說話辦事大大咧咧,罵人訓人時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在審訊他的時候,他就說過:「反正我錯了,省委趕快把材料整理整理處理算了。在反貪污浪費的今天,拿我當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幹部。南方北方幹部認識我的不少,把幹部教育一番,在歷史上說也有用。」他一旦知錯認罪,認帳也就不再含糊。

  劉青山在聽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決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條:「我還有一句話,我的孩子上學問題。」

  他得到的答覆是什麼?是這個大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國家的。你想的還不如組織上想的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劉青山感動了,抹了一把淚,又說:「我不求饒,死了比活著有價值。」並說:「告訴我弟弟,把屍體起走。津市局(指劉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黨的財產,交給黨。」

  劉青山的弟弟劉恆山,1936年參加革命,默默無聞地在農村基層工作了一輩子。晚年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依然感慨萬端:劉青山是我的一奶同胞。我們哥兒倆從小就沒了娘,相依為命給人家當長工,後來就先後參加了革命。那時候參加革命,就如同把命拴在了褲腰帶上,腦袋說掉就掉啊。他是先出去的,參加過共產黨領導的高蠡暴動,那場暴動可是死了不少人啊。我哥他15歲那年就入了黨,後來去了延安。我是16歲入的黨。天下得來不易啊。可是革命勝利之後,他卻沒有經受住考驗,變了心,忘了窮哥們,貪圖起個人的享受來。後來就犯了事兒,結果就給「咔嚓」了。

  當時,孫光瑞和李子光還告訴劉、張二犯:「明天省里開公審大會,對你們進行宣判。組織上希望你們能表現好一點,不要再給共產黨丟臉。」

  明天,明天就要離開這個世界了,劉、張二犯雖然有心理準備,但沒有想到這麼快,不由得腿發軟、心發慌。他們有多年從政的經驗,知道處理他們這樣的大案,中央是會有人來的,於是要求見一見中央來的領導,或者省委的領導。但這一點令他們失望了:「這是中央的決定,是毛主席親自批示的,你們應該向人民低頭認罪。」

  而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聽到了省委、省政府關於行刑和善後的四條具體措施:不打腦袋打后心、公費購置棺木、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當他們聽清這幾條措施后,兩個人號啕大哭。

  張子善被押72天,劉青山入監69天。臨刑前的這天晚上,也是他們自被逮捕以來第一次見面,一起共進最後的晚餐。他們在獄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優待,特別是春節期間伙食比較好。當然,這最後的晚餐菜肴更加豐盛,而且破例地擺放了一瓶白酒。

  屋裡的氣氛死一般地寂靜。看著面前的酒菜,劉青山閉合雙目,長出一口氣;張子善默默無語,潸然淚下。他們明白,這是他們的「辭陽飯」、「歸陰酒」。

  劉青山嘆口氣,對張子善說:「毀了,看來咱倆得走了。」

  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接著又斟滿一杯,叫一聲:「老張,喝!」

  張子善卻沒動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顫抖著,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門煙,好不容易才從中抽出一支。

  劉青山兩眼發紅,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釀的苦酒……

  「拿我做個典型吧,處理算了,在歷史上說也有用。」這是劉青山最後的遺言。

  「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說別的了,只有接受這血的教訓!」這是張子善最後的遺言。

  1952年2月10日,農曆正月十五,是個星期天,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公審大會在保定市體育場舉行。

  會場之內,寬大的主席台上方,懸掛著「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的藍灰色會標。會標下懸掛有毛澤東主席的巨幅畫像,兩側各斜展著一面國旗。從上午10時開始,參加公審大會的人員排著整齊的隊伍,從四面八方向體育場走來,依次入場。在他們當中,主要是河北省、保定市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駐保定的解放軍指戰員,也有來自全省所屬各市、各專區、各縣的機關團體及群眾代表,還有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天津專區的災民代表、民工代表,他們是應人民政府的特別邀請出席大會的。總計參加大會的有2.18萬多人。

  會場之外,河北省人民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大會實況。保定市啟動了1000多台收音機,60多個廣播喇叭,組織了近萬人收聽大會實況轉播;唐山市組織了6.7萬多人,石家莊市組織了5.5萬多人,全省九個專區及各縣鎮組織了近20萬人,在收音機和大喇叭旁收聽廣播。

  12時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宋志毅登上主席台,莊重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組織臨時法庭,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並宣布,由河北省節約檢查委員會委員張慶春擔任公審大會主席。

  接著,公審大會主席張慶春用洪亮的聲音宣布:河北省人民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開始。他在致詞中說:「劉青山、張子善這兩個大貪污犯,已不是兩個普通的大貪污犯,而是背叛黨、背叛國家、禍國殃民的罪大惡極的大罪犯。今天參加大會的人,都是懷著憤怒的心情,代表著全省人民的意見來參加的。在大會上,我們要徹底地控訴與公正地審判劉青山、張子善的滔天罪行,使劉青山、張子善兩大貪污犯得到應得的判處,同時要顯示我們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的雄偉力量,和徹底剿滅一切貪污分子的決心與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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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劉青山、張子善被民警押進了會場,站在主席台上,接受人民的審判。

  劉青山頭戴一頂名貴的水獺皮帽,身穿一件樣式考究的藏青色大衣,腳蹬一雙油黑髮亮的皮鞋。這和他當地委書記時沒有什麼不同,所不同的是,胸前掛著一塊長2尺寬1尺、上寫「大貪污犯劉青山」字樣的布牌,顯得特別引人注目。剛上台時,他似乎沒有失態,依舊是一副「江湖好漢」的樣子,還習慣性地看了一眼擺在主席台上的那一排桌椅。過去在天津地委,只要他參加類似的會議,通常是會在那裡就坐的,而且常常是正中的位子;今天在這裡,他卻只能作為罪犯、戴著手銬站在一旁。當人們用憤怒和新奇的目光掃向他時,羞愧、恥辱壓倒了他的傲慢、驕橫,一雙不重的手銬像有千斤重一般使他不得不彎下腰,埋下自己曾經高昂的頭。他從始至終緊繃著嘴角,一言不發。

  張子善穿一身熨燙得筆挺的深藍色呢子制服,足蹬一雙新皮鞋,胸前同樣掛著寫有「大貪污犯張子善」字樣的布牌,同樣戴著手銬。他沒有劉青山那麼 「鎮靜」,雙腿似乎很軟,如果沒有民警在旁邊押扶著,可能根本就邁不開腳步。他一上台,就老老實實地垂頭站在那裡,目光獃滯,神情沮喪。當記者走近照相時,張子善喃喃自語:「照吧!照個相吧,最後一張了,讓後人受受教育……」

  在查處劉、張案件中領導有力的河北省委組織部長、省紀委副書記薛迅,此時已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她首先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控訴了劉、張犯罪事實。她指出:劉青山、張子善辜負了黨、國家和人民的重託,在天津地區任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幹部期間,為了大量貪污,揮霍浪費,竟膽敢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憑藉職權,狼狽為奸,大量盜竊國家資財,剝削治河民工,勾結奸商投機倒把,擾亂金融,破壞國家經濟結構,並在共產黨內公然行賄,散布資產階級毒素,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向共產黨進行破壞,使黨、國家和人民受到嚴重的難以計算的損害。劉青山、張子善已不是普通的貪污犯,而是罪大惡極、禍國殃民的大罪犯。他們雖然曾是共產黨員,在黨的培養教育下,對黨和人民有過貢獻,但他們已被資產階級的損人利己思想、作風侵襲引誘,腐化墮落到完全變為黨、國家和人民的叛徒。他們實際上已經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

  薛迅最後說:「同志們,我們絕不允許這樣的大罪犯繼續存在,允許了他們的存在,就是鼓勵了禍國殃民的犯罪行為。因此,我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要求河北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判處他們死刑並立即執行。我要求參加這個大會的所有同志完全贊成我們的控告!」

  「堅決要求處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猖狂進攻!」

  會場上頓時掌聲雷動,口號震天。

  接著,天津專區寶坻縣黃庄鎮農民孫樹林,代表遭受劉、張貪污案直接危害的災民和民工,在大會上控訴了二犯的罪惡:「……劉青山、張子善二犯,為了賺錢,搞了個民工供應站,賣的都是壞東西,價錢愣貴,東折西扣,直到現在還欠俺村104個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時他們搗鬼,把好糧食高價賣掉來賺錢,把壞糧食給俺們吃,發的棒子麵和小米都是壞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許多人,光俺們村就病了十多個。還有……」一樁樁,一件件,孫樹林泣不成聲的控訴,劉青山、張子善的罪惡行徑,激起了與會人員極大的義憤。

  最後,孫樹林極為憤恨地大聲說:「他們這樣禍國殃民,絕不能再讓他們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眾意見,要求把這兩個大貪污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根據劉、張二犯的嚴重犯罪事實,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當場宣讀了判決書。判決書在簡述了劉、張二人的犯罪事實后,宣布:

  劉、張二犯在資產階級思想嚴重侵蝕下,為達到個人揮霍,假借經營機關生產之名,利用職權,狼狽為奸,於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後貪污、盜竊國家救濟糧、治河專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剋扣民工糧、機場建築款及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億6272萬元。綜上所舉,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有資財,剋扣民工災民,勾結奸商非法經營謀利,瓦解國家企業機關,貪污行賄等嚴重罪行,證據確鑿,該二犯亦已供認不諱。如此背叛國家背叛人民,實屬罪大惡極,國法難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處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其本人全部財產。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宣讀判決書的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曾任原十專署專員,而張子善時任十地委書記——原專員審原地委書記。

  在公審大會前夕,宋志毅曾以雙重身分——過去的戰友、同志和今天的審判官,見了張子善一面。此時的張子善已有所悟,也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其言也善:過去大家的批評、抵制,甚至揭發,都是為了挽救我和維護黨紀國法,這樣做是對的,像李克才等人。我一生坐過兩次監獄,過去是坐敵人的,在監獄作過絕食鬥爭,是為革命,是光榮的。現在坐自己的監獄,是犯了罪,給黨和國家造成了極惡劣影響,是可恥的。現在吃不下飯,可不是絕食,是負罪感。唯一的希望是大家 「以我為戒」,把我當成一個敲鐘的棒,用我來敲敲吧。

  當判決書宣讀完畢時,公審大會會場立刻響起了一片口號聲。

  「擁護廉潔奉公的人民政府!」

  「擁護光榮、偉大的中國共產黨!」

  「毛主席萬歲!」

  「共產黨萬歲!」

  ……

  聽到這樣的宣判,這樣的口號,劉青山渾身一顫,下意識地挺一下脖子,抬頭看了一眼,又無力地垂下了頭。而張子善則明顯地被「死刑」二字嚇癱了,雙膝一軟,直往下出溜,若不是兩個民警扶持著,肯定會癱倒在地。

    宣判之後,劉、張二犯被捆綁起來,押赴刑場。押下主席台時,劉青山雙腿邁動得機械而僵硬,五官如同石刻,但還能自己行動。隨後的張子善卻癱了,雙腿無法站立,在兩位民警的架拖下,才離開了會場。

  在劉、張二犯被押離會場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楊秀峰在大會上作了講話。他說:「大貪污犯對國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損失,除了他們直接貪污盜竊的數目以外,其他政治上、經濟上的損失,則更難以計量。其次,我們也清楚地看到了資產階級向革命隊伍的進攻是多麼兇惡猖狂,劉青山、張子善被資產階級所引誘,不但已經被糖衣炮彈所完全打敗,而且已經馴服到向資產階級投降,並很快成為資產階級在我們內部的代理人了。」他號召全省工人、農民和各界人士緊張動員起來,把「三反」、「五反」運動堅決進行到底,在毛主席、黨中央的領導下,為爭取這一偉大鬥爭的徹底勝利而奮鬥。

  楊秀峰講完話后,全場起立,口號聲再次響起:

  「擁護人民政府槍決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

  「嚴辦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貪污分子!」

  「堅決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大約下午1點半,公審大會結束。

  押解劉青山、張子善的刑車駛出體育場后,拐上了大街,奔向保定東關大校場。車隊的最前面是一輛開道吉普車,隨後是分別載著劉青山和張子善的兩輛敞篷吉普車,劉、張二犯的身邊各有兩名民警押解。最後是一輛大卡車,滿載著全副武裝的人民警察。

  車隊緩緩前行。沿途街道兩旁站滿了前來觀看的群眾,還有許多人,或騎自行車,或跑步,跟在刑車的後面,他們要到刑場親眼看一看這兩個大貪污犯是怎樣被處決的。

  保定東關大校場,曾是中國近代第一所軍事教育高等學府——保定軍官學校的所在地,從這裡曾走出過蔣介石、葉挺、白崇禧、陳誠等許許多多的風雲人物。但是,隨著歷史的變遷,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這裡已經變成了一片荒野,並成為了保定市的刑場。

  刑車駛進大校場中央,民警將劉青山、張子善從車上押了下來。劉青山一下地,僵硬的雙腿似乎失去了知覺,雖然他想努力站穩,但還是踉踉蹌蹌差點跌倒。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自己走向土坑,跪了下來。而張子善幾乎是被民警抬下車的,兩名民警架拖著將他帶到土坑前跪下,人們看見他臉上濕乎乎的,滿是淚水。

  刑場上肅靜無聲。人們靜靜地等待著。

  「砰!」「砰!」——兩聲槍響過後,兩顆正義的子彈從背後穿過劉青山、張子善的身體,結束了他們的一生,在冬日枯黃的草地上留下了兩灘鮮血。時年,劉青山36歲,張子善38歲,正是年富力強、本可大有作為的年紀。

  在刑場,早已準備好了兩口通體紫紅的松木棺材,收殮了這兩個曾經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共產黨說話歷來是算數的,履行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四條承諾。

  張子善無後,劉青山則有三個孩子,孩子的撫養和上學問題是他最關心的。在劉青山被處決后,中共中央、華北局、河北省委三級領導研究後作出決定: 劉青山長子和次子由國家供給,每人每月15元生活費,老三由劉青山的妻子范勇撫養。當時的15元,摺合150斤小米,是基本能滿足一個月生活所需要的。 1954年范勇改嫁后,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一度被取消,后在省委的干預下又恢復了供給。1961年劉青山之弟向石家莊地委反映劉青山的孩子生活困難,又領到了補助款幾十元。1962年老大劉鐵騎上高中后開支加大,省委決定將其生活費提高為20元,老二劉鐵甲的生活費仍為15元,並給老三劉鐵兵補為每月15 元。兄弟三人每月共50元,維持到1970年劉鐵騎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之時。「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欠發998元,1981年省紀委查明后也予以補發。

  在三個孩子中,劉鐵騎學習刻苦,成績優秀,1965年考入北京石油學院,1970年被分配到撫順石油一廠,1975年調到廊坊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供應處。劉鐵甲吃苦最大,「文革」開始時已上到了高中二年級,「文革」後期便回農村務農,曾到東北編籮筐賣錢。1976年在哥哥劉鐵騎的幫助下,成了一名石油管道工人,后在內蒙古二連輸油公司工作。劉鐵兵高中畢業后回家務農,因父親的問題未能參軍。他曾在曲陽煤礦下礦井,解決了農轉非問題,后又調回安國縣工作。

  在劉青山被處決時,老大劉鐵騎七歲,老二劉鐵甲四歲,老三劉鐵兵剛幾個月大。後來,三弟兄先後跟叔叔劉恆山在老家安國縣南章村生活、長大。劉恆山後來告訴記者:「我哥死後,那一家是爹死娘嫁人啊!我無兒無女,就把我哥的那幾個孩子接了過來,是我給帶大的。當然政府也沒忘了劉家的後代,劉青山被槍斃之後,這幾個孩子一直拿政府的撫養金,『文革』期間由於受左的路線的干擾,孩子的撫養金一度被中斷,後來我找有關方面申訴此事,引起了有關方面重視,後來也都補發了。現在他們都在忙自己的那份工作,幹得都挺好的。」

  劉青山給他的兒子們帶來過榮耀,但他留給兒子們更多的是心靈上永遠無法抹去的陰影!

  作為共和國第一反腐大案,毛澤東親批斬殺有功之臣,又要求當地政府撫慰其後代,如此決策,在新中國歷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

  在公審大會的第二天,1952年2月11日,《人民日報》、《河北日報》、《天津日報》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標題,在頭版詳細報道了公審大會的消息,《河北日報》還用整版篇幅,在二版位置刊登了12幅公審大會的紀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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