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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紅會」毀譽的本源是郭美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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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4-8-9 14: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Guo Meiling, or Guo Meimei, caused a stir when she flaunted her wealth online three years ago. Photo: SCMP Pictures


「中紅會」毀譽的本源是郭美美嗎?
http://mmq0831.blogchina.com/2220325.html



我國「享譽全球」的著名「炫富女」郭美美,因世界盃期間參與賭球被抓禍起蕭牆,讓死水再度微瀾名聲鵲起舊事重提。
消息引發社會疑問:郭美美案背後有無更多內幕、郭美美真實身份是什麼、她的巨大能量從何而來、「紅會炫富事件」真相又是什麼?……這回好了要根治,據說「北京警方聯手廣東、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隨著偵查的深入,諸多謎團一一揭開」。
這兩天,主流表現為新華社、央視等國家最高媒體的輿論先聲奪人,對「郭美美」們開展了口誅筆伐和預先定罪,法律程序似乎成了靠邊站的「小不點兒」。考慮央視近來內部有幾名「花旦主播」和「愛國主播」與某大案有染暫且迴避,但此時發聲抨擊郭美美之卑鄙擲地有聲,我就懶得評判它了,相信民輿對「大褲衩」德行自有公論。
新華社高調發布了長篇通訊《從炫富到涉賭她為何墮入犯罪深淵》通稿,各地主流官媒紛紛轉發。報道透露:郭美美「供認了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並以「商演」為名和「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等等。
這些犯罪嫌疑,一旦經過法律程序證實,依法判刑就是了,無需多言。但牽扯到與「中國紅十字會」的「醜聞」,這篇通訊後段大肆潑墨專攻「社會誠信」云云,似有為「中紅會」脫責之嫌的「消毒」效應,簡直是緣木求魚。
這裡,我不能不再扯淡一通:
作為一個涉世較淺的女孩子,郭美美何以能在網上註冊稱自己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而不是發揮想象力,去註冊個與自身身份有影響的單位,如文藝界、影視界或其它接近的行業的身份?顯然,她與自己的「情人」「乾爹」的王某的身份有關。
現實里,王某是北京「中紅博愛」公司的股東,而「中紅博愛」是隸屬於中國商業系統的中國商業紅十字會商洽開發「中國博愛小站」項目,它為社區老人提供醫療服務的車輛都塗有「紅十字」標識,以此招攬廣告贏利。這難道與「紅會」沒有關係?起碼你「紅會」無察失職是馬大哈一個。此刻被郭美美虛榮註冊一個他曾對王某所稱的「CEO」的總經理(看來她不懂總經理、總裁與CEO的關係),外加郭美美自身無力有巨大「炫富」能力,這種怪異現象,自然會引發國人的因果奇思妙想,讓廣大挑剔網民嚴重質疑背後的腐敗黑幕。至此郭美美一夜躥紅隨即「譽滿」全球,成了網路特大紅人、輿情圍觀起鬨的獵物、順藤摸瓜「人肉」其它相關人物的「尤物」,也曾被我稱作「一隻暴露目標的波斯貓」並專門撰文諷喻……你說,這些「腐敗」的招搖高調和客觀造成的順理成章輿情趨勢,還真能與「紅會」切割開?僅此一點,不得不反問「中紅會」:為何能被小小弱女子郭美美鑽了空子壞了一世百年的聲譽金身?這點,難道不是你「紅會」最該反思的癥結?
新華社這篇通訊最後用引號發了郭美美的流淚懺悔「原話」:
「其實我和我身邊的親人、朋友、包括我前男友王某,都不是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我本人也不認識任何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因為自己的虛榮心,犯下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導致紅十字會這幾年名譽受損這麼嚴重,現在說對不起都不足以來表達我的歉意。」
「今天借著這樣一個機會,我就想去澄清,把真相說出來,還紅會一個清白,跟紅會深深地說一聲真的很對不起,非常對不起。跟老百姓也是要說對不起,對那些得不到救助的人,更是對不起、對不起……」
只要腦不殘的人都會發現,這段郭美美引起來的原話,極不像是一個被囹圄后驚恐小姑娘說的有條理原話,倒像是被加工雕琢的「被捉刀」,抑或是準備好了底稿專題照本宣科的「道歉信」。神來之筆令人感嘆,也讓我想起與當初薛蠻子那番有板有眼的似曾相識的「懺悔」……
警方的郭美美罪證公開和新華社通訊發布,更讓「中紅會」如獲至寶,終於有了為自己開脫責任的底氣。
4日早,「中紅會」發布聲明:「公安機關的調查表明:郭美美不是中國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近年來,一些機構和個人利用郭美美炫富在網際網路上編造、傳播中國紅十字會的謠言,針對中國紅十字會進行污衊中傷,嚴重損害了中國紅十字會的聲譽和社會公信力。這種造謠中傷行為,影響了社會公正,危害了社會誠信,誤導了公眾認知,破壞了社會秩序,對中國的人道、公益、慈善事業造成嚴重危害。」
當天,中紅基金會還發微博稱,「昭通地震的死難人數已經超過300,這個夏夜裡,這個黑色的數字很可能還會繼續增加。無數人正在為救援行動徹夜奮戰,這個時候,時間真的就是生命。所以,從這一刻起,請忘記郭美美,把有限的精力和資源全部轉向災區」。魯甸大地震造成同胞生命財產巨大損失,富有同情心的國人自然不會「忘記」,但「郭美美事件」引發的「紅會危機」,並不會因為你一通「禍水外引」的煽情手法所能替代。你這叫吃了偉哥的陽具突然持撐起來的虛張聲勢,反倒顯得「紅會」的小度氣量讓人恥笑……
坦率講,郭美美是現今我們這個社會製造的畸形兒,是我們社會陰暗角落齷蹉的一個縮影寫照。一個愛虛榮和金錢不惜出賣自己肉體和靈魂的張揚女孩,與一群道德敗壞不顯山露水的男人間的性交易。對這樣的一群人,當然要從道德上予以鄙視譴責,牽扯到刑事依法判定。但把握喉舌權的「輿論優先」審判,大帽子罪狀一堆堆,把責任全部按在郭美美頭上,從不從自身查找原因的霸道的省力做派,反倒顯得我們最主流媒體法制道德觀念淺薄的很讓人吃驚。
話又回到標題。難道「中紅會」毀譽本源,完全是郭美美嗎?
用中紅會的話問:究竟是誰「影響了社會公正,危害了社會誠信,誤導了公眾認知,破壞了社會秩序」?
貌似對「中紅會」的譴責,實則是對所有濫用權力的一種抗議,事由本源皆出自這裡。就目前公權力權威和誠信幾乎降到歷來最低點來分析,「中紅會」也該算是個倒霉蛋,成了萬夫所指的替罪羊。我寧可相信「中紅會」常年來基本是清廉的,也為我國慈善事業做出巨大貢獻。然而國情因素使然,網民最愛專揀「軟柿子捏」也是一種無奈之舉,其內在技術含量,顯然在泛指所有無法無天權力濫用的部門和單位。在這種「全民起鬨」的浮躁年代,首當其衝的「軟柿子」中紅會,焉有不成眾矢之的帶過衰人?
看看這些年各地權力機構的所作所為,特別是大量公款被私吞、拆遷費動遷費被分流、公共基金被挪用等等腐敗事實,是誰在敗壞社會誠信、又是誰在自壞家門幹了些缺德的事,不是昭然若揭么?如今國人不再是傻瓜會更不是愚民,會通過「郭美美」們的蛛絲馬跡,使用各種力所能及的手段,去公開質疑所有濫用公權力為私利服務的腐敗。對權力不講誠信的斑斑劣跡,公民有權利去探求內幕,方式不管是否符合事實還是有些「過猶不及」,其形成的巨大懷疑力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起碼是一種社會監督吧。「郭美美門」能引發「中紅會」誠信一落千丈至今仍不能恢復元氣巨大威力,大約主要誘因還在於這些權力對信息的不公開、官場腐敗無孔不入、權力失察失信等紛繁腐敗等現象所為。把「暴露目標波斯貓」的「郭美美」們,當主要社會誠信缺失的主要因素,從某種方面看,既是對郭美美的不公,也是對權力濫用的袒護。「郭美美」們不過是個是個表面主角實為「配料」的蹩腳道具而已,根本不是「社會失信」的主要元兇!
「權為民所用」不是一句空話。權力的力量在於承諾的兌現即誠信。權力不誠信必然導致民風不誠信,社會無誠信的根源在權力的作為。一個沒有誠信的權力,必然是建立在沙灘上的脆弱建築,是經不起敲擊的「瓷娃娃」。很難相信一個權力脫韁的「野馬」,會有交口稱讚令人信服的誠信和權威。所以把「郭美美們」說成是「影響了社會公正,危害了社會誠信,誤導了公眾認知,破壞了社會秩序」的禍首,恐怕連鬼都不相信這小女孩和背後支撐「謠言」的超人能量,輕易會把「百年紅會」的金字招牌一個時辰轟然擊潰威信掃地。
舉一反三,其它類似難道不也如此?這才是「郭美美事件」背後的本源。如此簡單道理,我們那些聰明睿智成熟的公權力掌握者,不會不明白吧!
未來能否扭轉幾成「廢墟」的官方慈善事業,能否認「中紅會」鹹魚翻身,我看新華社文章和「中紅會」的聲明目前的社會作用不太大,這從網民幾乎一邊倒的反饋可以看出來。其實這點想做好也容易,那就是放下身段老老實實聽取國人的批評建議,不是用喊而是用為民謀利實際行動,去獲得民眾的諒解和信任。這才是硬道理哩。
2014年8月4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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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uasendg 發表於 2014-8-9 14: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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