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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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雜記-兼以問候新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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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2 01:53 | 只看該作者
木狼 發表於 2012-6-1 22:19
得,從「暴力屠殺」又轉到「殘忍」了。凌遲殘忍,腰斬殘忍,火刑爆頭都殘忍,得癌症死也殘忍。人人都有一 ...

火刑不算,你認為什麼才算「暴力屠殺」?非得千刀萬剮才算?火刑不算,希特勒那就更不算了。

基督徒就是這樣,凡是基督徒干過的,都不算,只有你們才能定性什麼算「暴力屠殺」?

耶穌是猶太教的異端,是因為褻瀆神的罪被猶太長老們宣判死刑的,這在聖經里寫得清清楚楚,你們不承認是異端那是你們的事,當時猶太長老們的判決就是這樣。

19:7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
26: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26:66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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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2:11 | 只看該作者
BenAl 發表於 2012-6-2 01:51
好,也罷,但我還有問題:耶酥是以什麼罪名被處死的?

這個你看聖經就行了,明明白白。如果你覺得聖經不可信,那你可以找你覺得可靠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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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2-6-2 02:15 | 只看該作者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2:11
這個你看聖經就行了,明明白白。如果你覺得聖經不可信,那你可以找你覺得可靠的文獻。 ...

嘿嘿,BIBLE樓上有人引了,說是"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不知對也不對?如對,這和被認為是因異端也不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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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2:23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6-2 01:53
火刑不算,你認為什麼才算「暴力屠殺」?非得千刀萬剮才算?火刑不算,希特勒那就更不算了。

基督徒就是 ...

屠殺是指故意對人類或其他動物盡興的大量殺戮行為,例如希特勒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日本人針對中國人的大屠殺,盧安達的大屠殺,敘利亞的屠殺。
猶太人認為耶穌稱自己是神的兒子(也就是彌賽亞)因而要殺死他,哪裡他是異端了?這跟承認不承認沒有關係。對比布魯諾的審判和判決書,差別大的很。
耶穌來是要恢復人對上帝的信仰,而不是要建立什麼新的學說。猶太人承認彌賽亞,並且經書里也提到彌賽亞來自偏遠的地方,大約在公元前後。他們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而殺掉他,這就有很大的可能殺掉了真的彌賽亞。當然舊約里也提到了彌賽亞在地上要被剪除,既然要死,那必然經過審判,有個罪名,就是猶太人加給耶穌身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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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2 03: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2-6-2 03:10 編輯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2:23
屠殺是指故意對人類或其他動物盡興的大量殺戮行為,例如希特勒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日本人針對中國人的大 ...


誰給你定義的必須「大量」才算屠殺?「大量的」是「大屠殺」,單一的也同樣是屠殺。

猶太人不認為他是彌賽亞,所以才認定他自稱神的兒子是違反了猶太教法律,該殺。當時並不存在基督教,你能拿以後你的東西去套當時的法律嗎? 自稱是神的兒子就是異端,還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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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3: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木狼 於 2012-6-3 05:48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2-6-2 03:09
誰給你定義的必須「大量」才算屠殺?「大量的」是「大屠殺」,單一的也同樣是屠殺。

猶太人不認為他是彌 ...


你不僅會編造謊言,還會篡改常識,更加會胡亂栽贓。
不是我要定義什麼是屠殺,而是你去查查字典上怎麼說。不要因為反基督教而強姦自己的母語。
你從哪裡看到「自稱是神的兒子」就違反了猶太教的法律?不要因為反基督教而為別人立法。
蜀犬吠日,狗咬呂洞賓的事多了,猶太人的否認並不一定就是真的。耶穌的追隨者比猶太人多得多。
異端與否不是你隨意編造的。如果你自說自話那請隨便。 前面你說耶穌和布魯諾一樣。布魯諾並沒有異於常人的地方,而是發展了一套理論;而耶穌並有發展任何理論,而是宣稱是彌賽亞,上帝的救恩來到。這是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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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4 20:38 | 只看該作者
木狼 發表於 2012-6-2 03:31
你不僅會編造謊言,還會篡改常識,更加會胡亂栽贓。
不是我要定義什麼是屠殺,而是你去查查字典上怎麼說 ...

哦,猶太教的長老們判決「並不一定就是真的」 懂點宗教的基本知識好不好?

在以色列,猶太教長老、祭司的判決就是宗教的判決,說他是違反猶太法律,是異端,就是猶太教對他的定性。你是猶太人嗎?你是猶太長老嗎?不是。你都不是,你有什麼權利評判猶太長老們的判決呢?聖經明確說

申19:15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猶太長老當時可不是一兩個人啊。

可14: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大家眾口一辭判決,而且過了兩千年,至今猶太教仍然不認為耶穌是彌賽亞,還不能證明他是猶太教的異端嗎?

天主教也是一樣,由教廷判決某人是否異端邪說,布魯諾因為宣揚日心說被判為異端,被燒死,和當年猶太教判決耶穌一模一樣,有什麼差別?

你連猶太人都不是,你有什麼資格說猶太大祭司的判決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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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12-6-5 08:17 | 只看該作者
猶太教長老要耶穌死就說明是「違反猶太法律」嗎? 即使真是」違反猶太法律「,就是「異端」嗎?你思維跳躍性太強了。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問你,你連猶太人都不時,有什麼資格評說猶太祭祀的判決呢?

說什麼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其實判決耶穌的時候一個口的見證都沒有,只是因為當時已經淪為羅馬附庸的祭祀容不下。相反,為耶穌做見證的人則歷久不衰。

不要說什麼猶太教仍然不承認,實際情況是大部分猶太教徒承認了耶穌是彌賽亞,從而變成了基督徒。

布魯諾並不是宣揚日心說被判為異端,這一點你應該稍微做點考據工作再張嘴。耶穌到來驗證了舊約的語言,而他自己並沒有宣揚任何學說。耶穌受難一方面是猶太人殺死了他,另一方面也是上帝的旨意。如果這個都能混為一談,只能說某些人的腦子是漿糊,專門出來搗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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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2-6-6 04:28 | 只看該作者
木狼 發表於 2012-6-5 08:17
猶太教長老要耶穌死就說明是「違反猶太法律」嗎? 即使真是」違反猶太法律「,就是「異端」嗎?你思維跳躍 ...

猶太教和天主教一樣,由大祭司主持審判,其他的祭司長老作證,依據猶太法律定罪。猶太祭司的審判代表了教會的審判。

可14: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這充分證明作證的人多於三個。

大部分猶太教徒承認了耶穌是彌賽亞? 自說自話編故事你也好意思 你可以去以色列看看,到底有多少猶太人承認 耶穌就因為沒有驗證預言,所以猶太人才認定他不是彌賽亞。彌賽亞的最關鍵驗證是「坐在大衛寶座上」治理以色列國,是猶太人的救贖主,直到永遠。而耶穌恰恰不符合這個關鍵預言。

那些「受死」過程根本不是預言彌賽亞的,耶穌門徒拿來做為「證據」太牽強了吧。

宣揚和本教不同教條的就是異端,這是所有宗教異端的定義。耶穌是這樣,布魯諾也是這樣。日心說是他宣揚的主要內容之一,當然不是全部。耶穌違反猶太教條也不是一條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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