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Dhammap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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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面對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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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5-26 06: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20樓 的帖子

你又不打球了
我說的是對初學的人來說講。佛說的斷肉食是對有一定功夫想成就的人說的。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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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6 06: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hico 121樓 的帖子

楞嚴經那段話那裡提到是對有一定功夫想成就的人說的?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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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1-5-26 07:58 | 只看該作者
「大部分【南傳】小部經文出自聲聞而非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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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5-26 08: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5-26 08:47 編輯

回復 Dhammapala 122樓 的帖子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跡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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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1-5-26 18:25 | 只看該作者
chico 發表於 2011-5-26 06:36
回復 Dhammapala 120樓 的帖子

你又不打球了。

Pala兄打人就是打球。只許自己打人,不許別人打他。州官放火可以,百姓點燈不行。
自助者天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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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6 19: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hico 124樓 的帖子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楞嚴經卷五)

楞嚴經的成佛法門是用自己的手指頭做成人肉 barbeque 獻給佛嗎?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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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6 20: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26樓 的帖子

老兄!那是楞嚴經卷六,並非卷五!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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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7 20: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jogchen 127樓 的帖子

楞嚴經說要修行,就要先把自己的手指頭燒了供佛,你要不要奉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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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7 20: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jogchen 於 2011-5-27 20:54 編輯

回復 Dhammapala 128樓 的帖子

以我個人意見,楞嚴經由卷五到卷十隻可作參考性質,不可當實,莫非老兄你信以為
實?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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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7 21:0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5-27 21:01 編輯

回復 Djogchen 129樓 的帖子

楞嚴經的內容有一半是假的?

我記得法華經也提到燒身供佛這一套,你覺得如何呢?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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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7 21: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30樓 的帖子

楞嚴經是否有一半是假的,這是你老兄的見地,不過你不能否認和辜負了割臂藏經的
功德,

法華經是「大日如來」的東東,不予置評!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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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1-5-27 22:17 | 只看該作者
燃身供佛算啥? 南傳佛教徒的自殺供佛才叫一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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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8 08: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5-28 08:24 編輯

回復 Djogchen 131樓 的帖子

老兄,楞嚴經由卷五到卷十隻可作參考性質,不可當實這話可不是我說的,而是你說的。

至於「割臂藏經」,以前就批判過了。經文只要背誦下來,就能輕易帶出境,到任何國家。經文不是實體物,不需要用類似毒販走私毒品的手法去闖關。你可能會說,背誦有可能背錯;我說用抄寫的也一樣可能寫錯。

印度的傳統是以記誦的方式傳承經典,即使在今日,這傳統依然存在。「割臂藏經」的說法反映出楞嚴經的作者對印度文化的無知,同時還罔顧經驗法則。

至於法華經是「大日如來」的東東,這是信口胡謅了。這說明你的大乘知識也不及格。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 ... E%E8%8F%AF%E7%B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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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8 08: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04樓 的帖子

《中阿含經》

(尼乾陀弟子師子大臣前往見佛時,佛陀的開示)

……………

「師子!云何復有事,因此事故,於如實法不能謗毀。沙門瞿曇宗本苦行,亦為人說苦行之法。」

「師子!或有沙門、梵志裸形無衣,或以手為衣,或以葉為衣,或以珠為衣;或不以瓶取水,或不以魁取水;不食刀杖劫抄之食,不食欺妄食;不自往,不遣信;不來尊、不善尊、不住尊;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不懷妊家食,不畜狗家食,設使家有糞蠅飛來便不食也;不噉魚不食肉…如此之比,受無量苦,學煩熱行。

「師子!有此苦行我不說無。師子!然此苦行為下賤業,至苦至困,凡人所行,非是聖道。

「師子!若有沙門、梵志,彼苦行法知斷滅盡,拔絕其根,至竟不生者,我說彼苦行。

「師子!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彼苦行法知斷滅盡,拔絕其根,至竟不生,是故我苦行。
「師子!是謂有事,因此事故,於如實法不能謗毀。沙門瞿曇宗本苦行,亦為人說苦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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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8 19:0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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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楞嚴經由卷五到卷十是入世知識,個中少不免有「世間相違過」如果執著一兩段
非邏輯性的字句而忽略了整體意義的話,那麼我說的「可參考性質」也是白費的

(2)割臂藏經這個歷史的記載,並不是單憑你自己個人的有限知識去推斷的

(3)大正藏有三千多部經書,如果我能全讀了,我已成佛!

法華經
第一序品:
是本經的總序,佛說無量義經后,入無量義處三昧,天上降下種種妙華,佛的眉間
白毫放大光明。彌勒菩薩因疑發問,文殊師利菩薩作答:過去諸佛宣說《法華經》
前,皆現此瑞
。暗示佛說此經之殊勝處有別於他經,喚起大眾的注意。

日本的「日蓮社」以大日如來為尊稱的佛是以這本經為「鎮山之寶」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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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8 20:3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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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只要背誦下來,就能輕易帶出境,到任何國家。經文不是實體物,不需要用類似毒販走私毒品的手法去闖關。你可能會說,背誦有可能背錯

你很有思維能力,真令我佩服,不過你不可忘記,楞嚴經是當時印度的國寶,是不準
帶出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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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8 20:5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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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臂藏經」的說法反映出楞嚴經的作者對印度文化的無知,同時還罔顧經驗法則

楞嚴經的作者作這部書與割臂藏經帶出境是兩件事,不要在這裡亂拋書包


中國隋朝高僧智者大師,聽聞西域有經名曰楞嚴,但無緣得見,於是在天台山建築
一座拜經台,日日向西禮拜,堅持十八年,只願此經能夠早日傳譯中國,但一直未
能得償所願。

頂首楞嚴經是印度最為看重的一部經典,因此,諸多經典都被中原僧人譯出,但唯
有這部經典,印度不肯假與外人。印度高僧般刺密帝攜帶此經,欲到中國弘揚,但
不幸被邊防官員查獲,不許出境。監禁期滿后,般刺密帝將手臂割開,用白絹抄寫
此經藏於肌肉之中,待傷口痊癒,再行出關,終於瞞過檢查人員,帶到中國廣州。
當時被武則天貶到廣州擔任太守的宰相房融,將其請到光孝寺,割臂取經。但白絹
已經和血肉融為一團,無法開卷,房融因此輾轉反側,連夜不寐,后得到女兒啟發,
用人乳浸泡白絹,才終於洗去血跡,譯為中文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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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ogchen 發表於 2011-5-28 21: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jogchen 於 2011-5-28 21:22 編輯

。歷史歸歷史,又有如見道兄所講,「凱薩歸凱薩",用個人有限的能知去推翻歷史
就好比」以偏概全"
我手寫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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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1-5-28 22:04 | 只看該作者
經驗法則是「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盲目推崇口頭傳誦還要書寫經典幹啥? 口頭傳誦是造紙術和印刷術沒有普及情況下的不得已之舉,純屬下策,現在除了原始部落誰還搞口頭傳誦?書寫遠比口頭可靠。
自助者天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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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1-5-29 03:18 | 只看該作者
「燃指供佛」「燒身供佛」「割肉喂鷹」。看來這佛教真是地地道道的愚昧之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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