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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打假事件的本質: 黨的利益 PK 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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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4 12:06
回復 120# 華盛頓人



你的意思是說, 如果肖傳國造假, 將使中國許多患者受惠??
這個邏輯比較新鮮.

肖傳國的麻煩事還在後頭, 患者會陸陸續續起訴他虛假宣傳肖氏反射弧.

不知道錦衣衛要抱著這個臭鼬到什麼時候??
抱得越緊抱得越久, 就越損害黨的威信和聲譽.

我覺得這是很愚蠢的做法.
122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4 13:09
回復 121# Guest from 123.200.235.x


   
嗚呼..
一將功成萬骨枯.

一心往上爬的人們, 只會看到上面晃動的屁股, 不會在意腳下哭泣的墊腳石.
123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4 23:58
回復 122# Guest from 119.12.249.x


   
既然覺得判得過輕, 那方舟子沒有上訴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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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5 05: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華盛頓人
你的意思是說, 如果肖傳國造假, 將使中國許多患者受惠??
這個邏輯比較新鮮.
肖 ...
Guest from 123.200.235.x 發表於 2010-10-14 12:06



從2006年8月到2009年5月,在院長高曉群產學研及社會服務齊頭並進理念的推動下,鄭州神源泌尿外科醫院聯合鄭州市紅十字會成立了專項基金,救助了包括海南的小善善、鞏義爬行女孩小艷麗等在內近500例貧困先天性脊柱裂患者, 「其中救助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有400多例,手術費全免的40多例。」


雖然與肖傳國的合作不歡而散,但對「肖氏反射弧」,高曉群的評價仍然很客觀。
「我覺得不能因為肖傳國觸犯了法律,就全盤否定他的科研成果。」「肖氏反射弧」是否有效,高曉群援引了北京一位著名神經外科專家的話評價——有效,但是與患者的期望值有偏差。

高曉群說,對「肖氏反射弧」的準確評價,目前醫學界普遍認為,它在臨床上是有效的,但是在理論方面還比較粗糙,沒有能夠讓權威神經解剖學專家徹底信服。
但是,理論的逐步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如果所說的均附合事實, 那我認為該手術還是有一定前途. 有必要繼續下去.   

原跟帖見: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872224  沙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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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5 07:16
回復 124# 新鮮人


   
技術應該說是有前途的.
但過程也不應該作假騙人.
要是老肖一直踏踏實實的, 就至少刀槍不入.

這個醫學界太浮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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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5 07: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新鮮人     
技術應該說是有前途的.
但過程也不應該作假騙人.
要是老肖一直踏踏實實的, 就至 ...
Guest from 119.12.249.x 發表於 2010-10-15 07:16


我評論的是這種醫療技術. 並沒有讚賞他的人品. 不要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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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5 09:22
回復 126# 新鮮人


   
希望肖能得到公正的判決.
一審明顯過輕了.
法院這樣做, 嚴重損害黨的威信和聲譽.

後面還陸續有患者告肖傳國虛假宣傳的, 這事情還沒完.
如果法院能公平公正地審案, 應該還能挽回一點聲譽.
128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5 09:39
回復 127# Guest from 119.12.249.x


   
技術是中性的.
案子也是個小案子.

關鍵是黨和政府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
相對來說, 老百姓更關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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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5 09: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10-15 10:04 編輯
回復  Guest from 119.12.249.x   
技術是中性的.
案子也是個小案子.關鍵是黨和政府在這一系 ...
Guest from 119.12.249.x 發表於 2010-10-15 09:39



按照肖傳國本人的統計, 這些年手術失敗的案例大約有300多個左右,方舟子搜集到的100多例也就是肖傳國本人承認的!/3. 所有的手術都會有失敗的病例. 這很正常. 但當有人用美國來的資金. 故意興風作浪, 來大張旗鼓的狀告肖傳國時, 事物的性質就變了樣.  中國醫療衛生環境的惡化, 最受損害的是中國的普通老百姓.  我不希望看到中國醫療環境的進一步惡化. 就像我去年不滿意央視對北大醫院的無照行醫的播出一樣, 我也發出了對央視批評的帖子.因為這個播出引得全國患者一片恐慌, 全國最好的醫院之一, 居然在無照行醫? 誰還敢去醫院看病? 此案二審已過了11個月. 仍無任何判決. 而諷刺的是北大醫院反被評為全國醫院病曆書寫正規化第一名. 肖傳國的手術自報有300多無效的病例. 在美國基金的支持下, 挑起這樣的風波再容易也沒有了, 這種風波受害的是誰, 僅僅是肖傳國嗎? 影響的必然是整個醫患關係和中國緊張的醫療環境, 因為必然的後果是患者對醫生的更不信任, 而隨之而來的醫護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更增加, 一些明明可動的手術, 醫生可以為了保護自己.推說不會做. 因為他無法保證沒有失敗. 一些本來可治的病得不到應有的治療, 迎來中國醫療環境的嚴冬. 只要還有一些理智. 就會很清楚這種後果. 無疑最受害的是中國最普通的老百姓, 我很懷疑挑起這場官司者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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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5 10:17
"中國醫療衛生環境的惡化, 最受損害的是中國的普通老百姓."
"就像我去年不滿意央視對北大醫院的無照行醫的播出一樣, 我也發出了對央視批評的萜子".

----------
1. 照你的意思, 北大的無照行醫不應該被公開咯??
既然你自己都承認"北大的無照行醫""肖傳國造假"等等, 才是造成"中國醫療衛生環境的惡化"的直接原因, 那麼為什麼不花精力去直接懲罰這些作惡者?? 反而是維護他們??

2. "北大的無照行醫""肖傳國造假", 損害的不是老百姓的利益??

3. "肖傳國造假", 你們有假不打, 是什麼道理??  老百姓自發打假, 你們卻不讓人家打假, 又是什麼道理??

4. "央視對北大醫院的無照行醫的播出".
    正如這個例子, 如果央視不曝光"北大醫院的無照行醫", 政府會知道嗎?? 政府知道了會幹活嗎??  繼續受損害的還不是老百姓??
    又如"肖傳國造假"這個例子, 要是方舟子不打假, 政府會知道嗎?? 政府知道了就會打假嗎??
政府不作為, 繼續受損害的還不是老百姓??

5. 如果今天不打肖傳國的造假, 那麼明天就會有很多劉傳國張傳國, 受損害的還不是老百姓??


結案陳詞:

視而不見, 有假不打, 是政府無能和不作為;
包庇縱容"造假者", 是政府同流合污, 罔顧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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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5 10: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10-15 10:57 編輯

1, 北大醫院是個附屬醫院. 培養實習醫生. 是醫學教育的必有部分. 也是辦醫院的主要目的, 除非今後不要醫生. 做醫生總要從實習醫生做起. 今天的北大醫院依然如此教育.

2. 肖傳國自己說的失敗病例有300多例. 比方舟子說的還要多兩倍. 他沒有說他一定成功.

3. 央視的播出. 你沒有看到受到衛生部的批評?

4. 我什麼時候. 什麼地方承認"北大的無照行醫""肖傳國造假"等等, 才是造成"中國醫療衛生環境的惡化"的直接原因?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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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15 16:01
回復 131# 新鮮人


   
那你說說, 為什麼直到現在, 政府還要包庇肖傳國??

連"非常時期"都承認判"故意傷害罪"比較合適呢.
對這點你有什麼說法??

政府在裡面扮演什麼角色?? 起什麼作用??
包庇縱容就能改善"中國的醫療衛生環境"???

難道中央電視台才是導致"中國醫療衛生環境惡化"的元兇??
你的意思是有假不能打, 還不能公開, 不能說咯??

其實, 根本就是黨和政府長期的包庇縱容, 才讓那麼多造假販假的人存在, 直接損害老百姓的利益.
現在醜聞爆出來了, 黨又要封嘴, 這是什麼道理??
難道就黨的面子重要, 老百姓的性命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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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5 22:1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10-16 11:03 編輯

肖傳國犯有故意傷害罪, 這是事實. 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在法院二審前一天. 片面讓原告和原告律師在電視上控訴被告北大醫院的做法是天下奇聞. 可以上新聞學反面教材教科書. 同樣央視在這事以後兩次表揚了北大醫院. 一次是醫療隊. 一次是他們對中醫的重視. 因此央視並非一切都錯. 錯的是經濟半小時的個別人. 肖傳國的手術有一定發展前途. 並沒有說他一切都是對的. 至於社會上出現的造假販假和肖傳國案是兩個問題, 不能混為一談. 肖傳國的手術如成功只能造福於患者. 他自己承認失敗者有300多人. 比方舟子搜集的還要多2倍. 在新手術的開展過程中我們必須允許失敗. 否則新的治療方法永遠不會產生. 醫學就不可能再進步.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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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6 00:42
回復 133# 新鮮人


   
你說的沒錯, 很可惜這只是你個人的想法, 不能代表錦衣衛和黨的想法.

無法解釋為什麼政府到現在還包庇肖傳國.
不能因為某人的身份就輕判, 對吧??

不能因為疑犯的身份而影響司法公正,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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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6 09:5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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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很可惜這只是你個人的想法, 不能代表錦衣衛和黨的想法.
無法解釋 ...
Guest from 123.200.239.x 發表於 2010-10-16 00:42


按照網上律師說法, 如以故意傷人罪來判案. 根據中國的現有刑法, 肖傳國應判的更輕.這些網文. 你自己應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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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6 11:20
回復 135# 新鮮人


   

扯蛋!!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裡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

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137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6 11:30
回復 135# 新鮮人


   
況且, 司法公正是可以拿來討價還價嗎?? 該判什麼罪就判什麼罪.

法院5天就結案了, 明顯屈從外界干涉.
這屎盤子政府怎麼都甩不掉了.
138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7 09:28
回復 137# Guest from 119.12.249.x


   
中國的老百姓實在容易忽悠.

一撩動, 就上街遊行抗日.
民族主義咒語, 太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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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17 09: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新鮮人
扯蛋!!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Guest from 119.12.249.x 發表於 2010-10-16 11:20


你怎麼忘了提沒有造成輕傷的該如何定罪? 因為兩方都是輕微傷. 比輕傷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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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匿名  發表於 2010-10-17 10:09
回復 139# 新鮮人


   
你說的沒錯.
所以說法院的判決很巧妙.

故意傷害罪和謀殺罪, 都不能僅僅根據受傷程度來量刑.

但是"尋釁滋事罪"則不同. 按照慣例, 如果是輕微傷的"尋釁滋事罪", 都判很輕的.
有的尋釁滋事罪案例甚至被認為不構成刑事罪, 僅僅用<治安管理條例>來處罰, 拘留15天.....

有沒有包庇, 大家心裡有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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