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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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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小子 發表於 2008-7-17 13:1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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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寶 發表於 2008-7-17 13:40 | 只看該作者
都去了災區救災,有啥好爭的?還要比誰爬山多,比誰拖出來的活人死人多嗎?
去了災區固然可敬,沒去的就不是人啦。只有到了災區才算救災?這是誰規定的?
全國哪個城市沒有人捐錢,獻血和搖旗鼓勁兒呢?哪個城市在默哀的時候沒有人肅立流淚呢?
為了趕製救災物資,全國很多人加班加點,不要報酬。
這次救災,對全國人民的心靈都有一次生死的撼動。
這些都說明救災只是分工不同,前線後方,大家的目的一樣,所以只要有參與的就都是英雄。
哥哎,鳥人咋啊恁多啊?
著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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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fish 發表於 2008-7-17 13: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olermaster 於 2008-7-16 10:5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永版,偶的這段話是針對你的老兵弟兄那番高論引申的。
誅心與否就看其人是否有誅心之念,誅心之舉了。
引起爭論又如何?這裡本來就是個爭論的地方,真理不是越辯越明嗎?你怕甚麽呢?
分開?如何分?你的弟兄 ...


兄弟, 不頂你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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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7 13: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2樓 鐵寶 的帖子

可以去救災的人就是大漢子,豪傑,大英雄。我佩服。

可以偏偏有些人就在這時候大勢宣傳,三位一體的東東就是救世主, 英雄的英雄。
看看這個版啦「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第二、名利得失一半一半
第三、財富聚散一半一半
第四、修行佛魔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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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17 15: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ackcurtain 於 2008-7-17 09:37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合著嘛叫"誅心"根本不明白. 爬樓補課去吧.

揣測了么? 白紙黑字的自供狀, 還要揣么? 又想顛倒黑白么?

"群眾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是吧?"

是啊, 我這不是讓群眾看看你們背後的計劃書么, 他們看了就明白了. 替群 ...


黑簾,咱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好嗎?

在災區的志願者團體,做的都是合法的,政府支持或者至少是默許的救援活動,當中包括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不同信仰的團體。對於基督徒的團體來說,來自全國各地,不同教會,組織起來進行有效的救援工作,並在救援工作中見證自己的信仰,傳遞上帝愛人的信息,這跟佛教徒傳遞佛祖慈悲,普救眾生是一樣的,有何不可?基督教對於羌族同胞的救助,出於對上帝的愛,對同胞的愛,怎麼在黑簾眼裡就成了塔利班?刻意地抹黑合法的基督教信仰,把她描述為一個非法的恐怖組織,這不是誅心,又是什麼?

基督信仰在全世界都受到保護,家庭教會在中國也是法律允許的信仰群眾的聚會形式,何以在黑簾眼裡怎麼就成了非法組織、非法活動?是不懂法?難道黑簾對當地政府沒有阻攔基督徒的救援心生不平?

黑簾,海外華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祖國的同胞感謝你們,並不因為入了美國籍就把那份血濃於水的情義淡化了,希望你不要站在偏激狹隘的立場,而更多地以寬容的心接受這個價值多元化的世界。災區人民需要實實在在的幫助,作為基督徒,作為共和國的公民,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政府,幫助災區人民恢復生機,重建家園。黑簾,希望你也能有這個意識。

我的最初的評論(再讀一遍, 頗有點讀<田中奏摺>的感覺, 一個cultral genocide的road map):      

這篇就是強盜的mission statement.有幾點是很明確的:

1.JDJ的救災活動,核心在於宣教,人道主義援助在部分意義上是實現這一終極目的的手
段.

2.繼承了帝國主義傳教士滅絕本土文化/信仰,種植一神教神國理念的侵略擴張主義.特
別是專門target羌族少數民族,還有長期轉化的計劃.這種作為對一個人數少而文化弱勢
的民族的自身文化繼承將是摧毀性的破壞.

3."5- 從基督信仰的「文化使命」角度,所做的工作若不能夠持續持久,尚不足以對四
川當地的「偶像文化」構成強有力的衝擊、摧毀,以形成全新的,有生命力和影響力的
基督信仰文化。" JDJ的侵略性和塔立班有質的區別么? 一神教的本質盡顯無疑.

4.知道自己是國家明文禁止的非法組織在進行非法活動,知法犯法,明知故犯.這時候不
說:"凱撒歸凱撒"了.

總結,JDJ在災區的活動包含著卑鄙的目的,並且能夠造成實際的破壞.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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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7 21:06 | 只看該作者
轉移話題很有趣么?呵呵,還是照顧你們的面子,不發新貼說明了。除非,你們說可以發新貼。

用東北老兵的原貼來回好了。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7 15:02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災區的志願者團體,做的都是合法的,政府支持或者至少是默許的救援活動,當中包括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不同信仰的團體。對於基督徒的團體來說,來自全國各地,不同教會,組織起來進行有效的救援工作,並在救援工作中見證自己的信仰,傳遞上帝愛人的信息,這跟佛教徒傳遞佛祖慈悲,普救眾生是一樣的,有何不可?基督教對於羌族同胞的救助,出於對上帝的愛,對同胞的愛,怎麼在黑簾眼裡就成了塔利班?刻意地抹黑合法的基督教信仰,把她描述為一個非法的恐怖組織,這不是誅心,又是什麼?

基督信仰在全世界都受到保護,家庭教會在中國也是法律允許的信仰群眾的聚會形式,何以在黑簾眼裡怎麼就成了非法組織、非法活動?是不懂法?難道黑簾對當地政府沒有阻攔基督徒的救援心生不平?


用東北老兵自己的話回你吧。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7-14 13:47 發表 [問候大家!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主內##弟兄平安!


2- 業已拉開序幕的打開四川這個#教大省門戶,向災民以至於越此門檻,向#區縱深發展的福音工作不能虎頭蛇尾,半途夭折。





5- 從基督信仰的「文化使命」角度,所做的工作若不能夠持續持久,尚不足以對四川當地的「偶像文化」構成強有力的衝擊、摧毀以形成全新的,有生命力和影響力的基督信仰文化。



之所以選擇這個地方,是因為眼下災區較大的災民安置點正逐步的被政府規範化控制起來,被視為「非法組織」和「非法行為」的民間基督徒團體進入或介入災民生活的理由和空間越來越少。而這裡,因為地處高山,尚未完全恢復工作職能的##縣政府一時難以顧及,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規模化救助的死角。通過走訪了解,久居這裡的#族山民是斷然不會放棄他們賴以為生的農作物、牲畜、果園 ... ... 移居到集中而狹小的「活動房安置點」的。懷這種心態也包括同樣是山民的村幹部們。他們的實際意願是在舊居原處重建家園,恢復災前田園牧歌式的生存狀態。現在他們已經對我們很友善,接受我們很有限的物資幫助時總會很淳樸的說:「感謝你們,也感謝你們的上帝!」(其實這感謝的次序應該重新安排)

我們組建團隊的根本目的是:把在災區的事奉做為培養新一代基督工人的練兵場;把在四川的服侍當成嘗試不同宗派大陸家庭教會合一播種福音種子的試驗田。

(我們團隊的「信仰告白」和「財務制度」目前尚在仔細推敲整理過程中 ... ... )。

難處,阻礙 ... ... 這些我們都考慮過;但我們仍舊順服這從上面來的異象。請寄居海外的主內肢體同胞支持我們這現在還只是一小群默默無聞卻願意為主擺上自己的基督工人。

(下面的若干關乎私人的文字有省略 ... ... )。


主內弟兄
老兵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7 15:02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黑簾,海外華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祖國的同胞感謝你們,並不因為入了美國籍就把那份血濃於水的情義淡化了,希望你不要站在偏激狹隘的立場,而更多地以寬容的心接受這個價值多元化的世界。災區人民需要實實在在的幫助,作為基督徒,作為共和國的公民,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政府,幫助災區人民恢復生機,重建家園。黑簾,希望你也能有這個意識。

是么,你們的目的是幫助災民么?
看看你們兄弟自己如何回答吧。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7-14 13:47 發表 [問候大家!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我們組建團隊的根本目的是:把在災區的事奉做為培養新一代基督工人的練兵場;把在四川的服侍當成嘗試不同宗派大陸家庭教會合一播種福音種子的試驗田



至於老兵本人在小黑貼后所回與他與你們所講的那些事實上的差距,就不在這裡列出來了。

只是提醒你,轉移話題不解決問題,也掩蓋不了本色。

提醒旁觀者的是,小黑同學所評擊的,正是這種「根本目的」,而非為災區真心服務的宗教徒。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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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的蚊子 發表於 2008-7-17 21: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7 15:02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家庭教會在中國也是法律允許的信仰群眾的聚會形式

同行天路,請你往此帖回應一下可以嗎?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673057&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大寫的蚊子 於 2008-7-17 21:51 編輯 ]
【贈葯山高僧惟儼二首】   李翱   練得身形似鶴形,千株松下兩函經.   我來問道無餘說,雲在青霄水在瓶.   選得幽居愜野情,終年無送亦無迎.   有時直上孤峰頂,月下披雲嘯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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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00:37 | 只看該作者
幫頂啊幫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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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8-7-18 00: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8 00:37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幫頂啊幫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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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8-7-18 02:37 | 只看該作者
inter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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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18 05: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7樓 大寫的蚊子 的帖子

對不起,我這裡是用代理伺服器上的,不能直接打開鏈接,圖片也基本看不到,可以給個題目我找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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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18 06: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6樓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回復一兩點吧。

大家請留意老兵所提的「非法組織」、「非法行動」是帶引號的,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判斷常常存在於一些不懂法的人身上,包括官方三自教會及反基督的人士。這正是黑簾等網友的誤解。

傳教是合理合法的。基督徒救災的同時把上帝的愛傳遞給同胞,這也是基督徒救災的目的,他們不是求名,也不是為利,只是把信仰實踐出來,同時也向周邊的人傳福音。有目的有組織的行動更為有效,這種目的是愛,是善的,並不是宣揚恨,也不是象傳銷為的是私利。

這裡要談的是很多人的誤區,以為傳教就象我黨的共產主義信仰的灌輸一樣,是空洞說教,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的洗腦,其實並不是這樣。實際生活中言行不一,是很容易被識別的,基督教的傳福音是把真理宣講出來,並且在行動上表現出來。

另一個誤區,就是認為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人的動機都是自私的,共產主義教育也是強調愛恨的階級性。實際上普世的宗教意識當中都有普愛世人的價值,這也是有虔誠信仰的人會積極投身社會關懷的原因,沒有普世的價值,宗教也就不存在了。

基督徒救災團體行動的合法性在於配合政府做有效的救援工作,政府和這種NGO(非政府組織)的關係是良性互動,互為補充,各有各的責任和分工,顯現出來的效果是過去沒有辦法想象的。

基督徒的救助行動和傳福音的責任感是一致的,兩者是協調統一的,愛心關懷的實踐就是傳福音。希望反對基督教的網友不要人為的把基督徒信仰的表達和愛心行動分割開來,加上不是出於善意的聯想,來否定基督徒的愛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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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18 07: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6:2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大家請留意老兵所提的「非法組織」、「非法行動」是帶引號的,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判斷常常存在於一些不懂法的人身上,包括官方三自教會及反基督的人士。這正是黑簾等網友的誤解。

傳教是合理合法的。基督徒救災的同時把上帝的愛傳遞給同胞,這也是基督徒救災的目的,他們不是求名,也不是為利,只是把信仰實踐出來,同時也向周邊的人傳福音。有目的有組織的行動更為有效,這種目的是愛,是善的,並不是宣揚恨,也不是象傳銷為的是私利。


請看:
×××××××××××××××××××××××××××
《宗教事務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6號

    《宗教事務條例》已經2004年7月7日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十三條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由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擬同意的,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報告之日起30日內,對擬同意設立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的,提出審核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對設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擬同意設立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的報告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
  宗教團體在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申請獲批准后,方可辦理該宗教活動場所的籌建事項。

請問:災區的傳教活動所在的場所有否提出這樣的申請?傳教活動是否在這樣的申請(如果申請了的話)被批准以後進行的?


——————————————————
第十四條 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宗旨不違背本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
  (二)當地信教公民有經常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需要;
  (三)有擬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
  (四)有必要的資金;
  (五)布局合理,不妨礙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

請問:你們向原本不信教的災民們傳教,符合以上建立宗教活動場所必備條件中的哪一條?更請注意第二條,需要當地的信教公民有經常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需要,你們這些外邊去的基督徒,是否有權利提出設立宗教活動場所?
----------------------------------------
第二十條 宗教活動場所可以按照宗教習慣接受公民的捐獻,但不得強迫或者攤派。
  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

第四十三條 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宗教活動場所已被撤銷登記仍然進行宗教活動的,或者擅自設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務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有違法房屋、構築物的,由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組織、舉行宗教活動,接受宗教性捐獻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請問:你們在非宗教活動場所實行傳教,難道不是違反中國的《宗教事務條例》?難道不是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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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18 09:00 | 只看該作者
至於是不是合法,阿美已經回答你了.
更可笑的是,你迴避了為什麼其它的民間組織至今還可以活躍在災區,而你們卻"不合法"了,並被轟出去了.想看其它民間組織依然在災區的證據么?可以送給你.當然,這個我是會發新貼的.只要你願意看這個證據,我會發新貼讓所有的人共享這個證明據.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6:2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這裡要談的是很多人的誤區,以為傳教就象我黨的共產主義信仰的灌輸一樣,是空洞說教,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的洗腦,其實並不是這樣。實際生活中言行不一,是很容易被識別的,基督教的傳福音是把真理宣講出來,並且在行動上表現出來。


這裡又在玩把戲了,共產主義空洞,那麼,和它對比的所謂福音就是真理了么?恰如一個黑烏鴉站在了黑豬的身上,難道豬黑,烏鴉就白了?
至於你們的福音是如何宣講的,行動上是如何表現的,呵呵,這裡立存此照的真多啊.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6:2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另一個誤區,就是認為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人的動機都是自私的,共產主義教育也是強調愛恨的階級性。實際上普世的宗教意識當中都有普愛世人的價值,這也是有虔誠信仰的人會積極投身社會關懷的原因,沒有普世的價值,宗教也就不存在了。

其一,你這節的邏輯如上節一樣.假設一種可能,再推論另一種可能.
其二,宗教與信仰相同么?混淆不同的概念是你的天性么?
其三,如果你認為宗教與信仰相同,那麼你們同宗的伊斯蘭是不是因為虔誠才積極投身對恐怖社會的關懷?
其四,正是因為你本人沒有人性之愛,才會認為非宗教徒"認為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人的動機都是自私的."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6:2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基督徒救災團體行動的合法性在於配合政府做有效的救援工作,政府和這種NGO(非政府組織)的關係是良性互動,互為補充,各有各的責任和分工,顯現出來的效果是過去沒有辦法想象的。



這話倒是不那麼錯,可惜,你們被政府看到的團體還是被轟走了.為啥?因為你們沒有配合有效的救援工作.

至於其它非政府組織顯現出來的效果,對不起,那與你們無關.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7-18 06:28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基督徒的救助行動和傳福音的責任感是一致的,兩者是協調統一的,愛心關懷的實踐就是傳福音。希望反對基督教的網友不要人為的把基督徒信仰的表達和愛心行動分割開來,加上不是出於善意的聯想,來否定基督徒的愛心行動。


是么,"摧毀"就是你們的愛心表達方式么?你不感覺你又在投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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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8 09:1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18 09:00 發表 [偶受不了某些人的自吹自擂!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至於是不是合法,阿美已經回答你了.
更可笑的是,你迴避了為什麼其它的民間組織至今還可以活躍在災區,而你們卻"不合法"了,並被轟出去了.想看其它民間組織依然在災區的證據么?可以送給你.當然,這個我是會發 ...



高明。。
不過基督徒最高明, 最有效是傳教。。。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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