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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被殺學生背景介紹,巨富之子(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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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15 05:22 | 只看該作者
kevinspeak,你算什麼東西啊。你才是吃糠的,不對,你吃了糠,豬吃什麼。。你這個人鎮沒有意思,還跟豬搶食。哈哈。。我們就是憑自己,我們學習好有獎學金,我進大學就開始有獎學金,這叫本事,我看你們是不是學習不好都快要被kick out 啦。。。。嫉妒我們啊。。。別把時間都浪費在怎麼諷刺別人和無理叫囂上,有本事回家看看書去,讓你爸媽省點心。。。這麼大人了都不懂這點道理,我看你們才是那些被寵慣了的人,不知天高地厚,沒有本事,只會挖苦別人,然後滿足你們自己心裡上的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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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勇士 發表於 2005-12-15 09:52 | 只看該作者
近日在加拿大為了一個馬桶而壯烈犧牲的酒吧二烈士太郎同學和林海同學各有跑車一輛,分別為福特野馬和賓士。這兩輛車令二位烈士的英勇犧牲蒙上了一層陰影,甚至有別有用心的境外人員出來對二位烈士的家庭進行惡毒的中傷,令人扼腕。目前基本證實,所謂「在加拿大打臨工可年入150萬(無論加幣還是人民幣)」的說法是極個別別有用心的人員的一面之辭。已經有正義之士出來闢謠,聲稱在北美,這樣的車「如果是二手貨的話,充其量二三萬美元,很便宜」......雖然二位烈士的車目前基本可以確定是新車,但為了猛烈反擊境外反華勢力的猖狂進攻,我們姑且暫時認定這二輛車均為二位烈士獨立自主省吃儉用、靠在加拿大打臨工洗盤子攢的血汗錢買下的二手車,以單價三萬加元進行如下推算:

二位烈士均於去年九月來加拿大入學,至今年12月初壯烈犧牲,旅加時間共計約15個月(就按這算),

據其生前友人(姜老師?)提供,經眾多在加留學前輩證實,目前渥太華地區留學生一般房租為650加元/月,太郎同學最初租到750加元/月,由於不會做飯,差點餓死,姑且還是按650加元/月計算,15個月,共計房租650*15=9750加元。

二位烈士生前遺言證明他們「偶爾」會去酒吧喝酒放鬆,或去卡拉OK聚會放鬆,也會買一些酒類回家放鬆(林海同學遺留照片中證明其冰櫃中有各類酒數十瓶),太郎同學記述其二人某日被酒友在酒吧中蹭酒開銷580加元在此作為偶發事件忽略不計,再考慮到二人都有如花女友,太郎同學女友在國內,基本不花錢,林海同學可能多花一些,但二人也有購買健身器材、「高科技玩具」(估計是愚昧無知的房東在描述手提電腦)一類個人愛好品,在此假定每人每月「交際」開銷200加元。

假設加國經濟不景氣,物價便宜,二人每人每月伙食開銷300加元。依據:從二位烈士遺言來看基本不會做飯,通常在外「湊和」,為林海同學女友做的一頓飯還專程開車出去採購餐具,實在得不償失。二人有「了解情況」的同類留學生朋友在網上證實,在外一頓飯「也就三五塊錢」,看來和國內工薪階層盒飯差不多,只是以加元標價。

據說二位同學學習刻苦以到感天動地的程度,原同學證實烈士「常獨自在圖書館中專研與所學專業相關的書籍」,基本應該無更多開銷。不過太郎同學記述二人為理個酷發也曾從渥太華驅車至蒙得利爾一家特色理髮店,結果效果不好,掃興而歸。在此假定每月理髮等個人形象花費50加元。

二人對座駕至為酷愛,生前日誌中不乏洗車打臘一類活動,傳說一輛好車在加每年開銷「至少3000加元」,為反擊帝國主義分子造謠污衊,在此假定每人每輛車每月開銷為100加元。

綜上所述,二烈士除房租外的每人每月開銷為650加元,15個月,共計花銷每人650*15=9750加元。

在此談談學費,假定二位烈士均屬人間龍鳳,所有雜碎費用均被免收(指來加各種簽證、培訓---包括深圳中加學校三年、在加申請學校及入學費用),只看學費。

亞崗昆學院(林海同學母校?)學費:

> 學費:國際入門課程 ( 銜接 ) : CAN 4,997.5 ( USD3,332 )( 16 周)
     文憑課程: CAN 5000-- CAN 6000 ( USD 3,333--USD4000 ) / 學期( 16 周)
           CAN 10 , 000 ― 12 , 000 ( USD 6,665--USD8000 ) / 學年

卡爾頓大學(太郎同學母校?)學費:
> 費用: 學費每年 9800-10800 加元,食宿費每年 5669 加元, 共約 16000 加元。約合 120000 人民幣。

以上學費均為兩校在網際網路上公開價,假定二烈士為優秀學生,每人每年學費均為10000加元,且加國學校憫其不幸,免收本學年費用。

總計:二烈士生前合住,假定每人共同承擔房租,則每人在來加15個月各花費:
房租9750/2+生活開銷9750+學費10000+愛車30000=54,625加元。假定二烈士極為能幹,能以1:6比價兌換人民幣,這些加幣合54625*6=327750元人民幣。

由於沒有證據證明二位烈士家有貪官,因此根據中國人普遍家庭財力,考慮其父母極為勤儉,不僅可能商場成功,還可能堅持每周賣血數次(太郎同學家裡好象是成功商人且有日本血統也許不至於此,但林海同學父親基本為國營企業幹部),假定二人房租、生活開銷、學費共24625加元約合147750元人民幣(即每月至少一萬人民幣!)由其家庭負擔(人家家裡有錢,管得著嗎你!)。二人獨力打臨工洗盤子攢「二手便宜」跑車:

30000加元/15個月=2000加元/月
2000加元/30天=66.67加元約67加元
假定烈士每人每天打臨工洗盤子,儘管安大略省據說最近才允許留學生打短工,也有留學生說每小時工資最多7-8加元,但我們假定二烈士極為優秀,深得加拿大人民的愛戴和擁護,因此一入境就被允許自由打工洗盤子,且每小時工資10加元(60多元人民幣!),

如此可知,二烈士來加拿大后,在勤奮刻苦學習國外先進技術以便將來回國解決幾千萬下崗工人就業問題的同時,每天堅持打臨工洗盤子在6.7小時以上(附近居民證實烈士的跑車「經常停在出事酒吧外」,說明車不是事發時才買的),終於在為加拿大經濟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同時,為自己攢下一輛漂亮的跑車,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勤勞勇敢、不怕臟不怕累的優秀品質,贏得了加拿大人民的交口稱讚和用工單位的一致好評!為國家和民族爭了光、爭了氣,是所有海外留學人員學習的楷模,也是所有海外務工人員的學習榜樣!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二位烈士的先進事迹,必將激勵一代青年人為了理想而不怕犧牲艱苦奮鬥,必然會對新時期的經濟建設提供無窮的精神力量!



那個什麼什麼heart,此2烈士乃你等學習之楷模,好好努力哦 ^_^  [:430:]  [:43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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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15 13:21 | 只看該作者
我沒有你那麼人生沒有目的,我有我自己的人生目標和楷模。不像你什麼破勇士。。。只會說別人長,別人短,沒有一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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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15 14:19 | 只看該作者
你自己想臭就臭吧。。。。沒有時間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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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15 16:10 | 只看該作者
撒嬌的人是你吧。我看你是由其子必有其父把,是不是你爸爸不知道有多少個小蜜了阿。。你的媽也分不清楚了吧。。小心別叫錯了。。我們學習緊,沒有功夫搭理你們這些無事之徒,每天只會遊手好閒。。。。BTW,發騷那是你那n個媽的權利,回去問問你爸,你就知道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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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er 發表於 2005-12-15 22:26 | 只看該作者
你們不要太可憐了,嫉妒人家有錢到這樣的地步,可悲啊!!
叫雞!? 確實是你們這些無業遊民社會敗類的權利,
但是侮辱別人 你們沒有權利。
sweet heart, 雖有點用詞過激,但你們也不要欺人太甚。
還是那句話,滾遠點 別來噁心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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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er 發表於 2005-12-15 22:45 | 只看該作者
就你這素質 還來叫囂?
wtf!!!!
讀過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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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er 發表於 2005-12-15 23:04 | 只看該作者
哼...
還是回家操你自己媽吧,離你近。
我媽?你別做夢了!!!
無恥 別說不過就罵人阿 !?這素質
嘆阿!!!
恩 時間到。要上學了。
我學習挺好的,不用費心了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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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16 01:10 |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一下:
大家對國內貪官的憎恨可以理解,但他們的孩子罪不至死。對貪官,那些憎恨的人可以搜集證據對他們訴諸法律,也可以潔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總之付諸行動就好。每天在這裡罵街,攻擊別人,壞了大家的心情,自己也不見得快樂,口出穢語還顯得自己沒教養,更顯出一副氣急敗壞的嘴臉。而且,就算他們父母罪該萬死,可孩子是不知情的,就算知道,他們可以做什麼?況且這裡有法律,只要沒犯法,任何人可以按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這是他們的權利。另外,換個角度想想,換了誰坐在那個可以貪污的崗位上可以不貪的?在國內,你不同流合污,你的工作或許都保不住,因為大家都貪,你清白得了嗎?相信很多罵街的人是沒機會坐在那些位置上,如果有,我敢肯定,你不見得比人家貪的少。所以,總在這裡做酸葡萄並不代表你就是正人君子,只能證明你無能。死者父母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相信這比讓他們自己去死更難受,這已經是報應了。對死者,希望他們一路走好。

這些話說的很對,死者的父母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我想什麼打擊也莫過於斷子絕孫啊).大家都冷靜的想一想,如果把你和死者的父母調換一個位子,你去做他們的職業,你經歷那些所謂的『應酬』,『意思意思』,你會怎麼做呢?你會比他們的父母做的更好嗎?那樣你還有臉出來說七道八嗎?現在國內就這個世道,風習,這也是中國人的傳統!!!五千年的傳統!!就貧少部分人能改嗎?好好想想如何掙錢,如何孝順父母吧,這才是正事!! 我相信你們的父母現在已經比兩位已去青年人的父母幸福幾百倍了。好好想想如何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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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浮 發表於 2005-12-16 03:17 | 只看該作者
好了,夠了!Sweet_heart、jellyfisher、kill time、百里臭和逗你玩,希望你們不要進行任何人身攻擊了,就事論事吧。

kill time、百里臭和逗你玩,你們對國內貪污腐敗現象深惡痛絕是可以理解的。但沒必要對別人進行漫罵。

Sweet_heart、jellyfisher,看過文化大革命創造的史無前例的黑白顛倒,對這些後代的基本倫理常識的荒蕪也就應該習以為常,沒必要動氣。雙方道理說清楚了,眾人自有分解,由他們去吧。

有的孩子從小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不知生活的艱辛,那是屬於沒有家教,是家長的責任。到了社會上,特別是離鄉別井,到了一個陌生的國家,結果送了命。我看這對家長的懲罰已經夠嚴重了,我們沒必要落井下石。年輕氣盛,說點氣話可以諒解,但不允許在論壇里人身攻擊,更不可以把祖宗十八代都搬出來,既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把論壇搞得烏煙瘴氣,是大多數網友所唾棄的。願大家自重。
意猶未盡,浮想聯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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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er 發表於 2005-12-16 12:30 | 只看該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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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5-12-17 06:43 | 只看該作者
[QUOTE=kill time]操你媽,我對貪官就這樣[/QUOTE]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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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勇士 發表於 2005-12-19 19:11 | 只看該作者

給那些還活著的囂張的海外留學垃圾提個醒

首先不要動不動就說什麼仇富什麼嫉妒,好像全中國窮人加一塊也沒你一個看的清楚一樣。沒人會去嫉妒兩條死狗,相反倒是你們中的某些雜種開始有點惶惶不可終日了。本來以為從國內掏點錢出來可算到了天堂了,沒想到天堂里也有來自地獄的使者。有人愛拿善心來說事,殊不知同情一個惡人等於殘害十個好人,你大可以慈悲為懷,只可惜這些雜種活的越久,老百姓被盤剝的越苦。  

總有人說什麼鮮活的兩條生命,什麼父母愛子女的心情。中國有句古話說的好,天作孽尤可委,自作孽不可活。這兩個垃圾之死就是自作孽,沒什麼好可憐。當初周武伐紂,伯夷叔齊攔在道中說:怎麼說他都是君你都是臣,皇帝做錯了可以原諒,你怎麼可以這樣做呢?聽起來和現在某些人的話多相似。不過呢我要勸勸這些好心人,你們大可以學伯夷叔齊那樣去餓死,但是不要擋著別人去弔民伐罪。如果你善良仁慈,同情包括害蟲在內的各種生物,那麼你可以默默在心裡禱告,或者去上香也好鮮花也好捧蠟燭也好,我絕對尊重你的選擇。千萬不要捲入論壇這樣的是非地,因為我會默認那些打著慈善旗號叫罵窮人的人是披著豬皮的豬,我會毫不遲疑的把最惡毒的話送到他們的屏幕上,如果因為這樣而誤傷你們我也不會有絲毫的內疚。  

他們的父母愛子女,於是去貪污去盤剝老百姓,難道窮人不愛自己的子女?養下子女吃不飽飯上不了學,長大隻好去到城裡打工,要飯,搶劫,賣淫,難道他們想?誰不是人生父母養?你們的雜種爹媽知道疼愛你們這群小雜種,難道那些父母就不知道疼愛自己的子女?就在兩天前,在中國西北的一個鄉下小學,一個朋友專門去調查那些失學兒童,一個十歲的小孩,聽到說有人可能會幫助他們上學,眼淚一直在流,什麼話也不知道說,他們用的鉛筆頭後面綁著樹枝,他們坐在破爛的教室里,他們吃著豬狗食喝著雨雪水,天不下雨他們就連喝的水都沒有,他們不是中國人么,他們就應該這麼窮?我說的事情不是幾年前十幾年前,我說的是公元2005年末,說的是那兩個雜種被擊斃后的現在,說的是你們這些自詡善心的所謂的人還在捧著蠟燭給兩個小混混守孝的今天。你們這群雜種在花天酒地的時候,有沒有想到你們喝的吃的是老百姓的血肉?窮人都是LOSER,只有你們這群畜生是WINNER么?你們算什麼狗屁玩意,我見過太多你們這群雜種,你們懂得的不過是哪個酒好喝,哪個牌子的車該怎麼改,上的野雞大學,中國話都說不順溜還老喜歡放兩句洋屁的假洋鬼子而已,就你們這群垃圾也敢號稱留學?你們說句實話,如果不出國不走後門,不靠錢不靠權,就在你們能上個三流大學么?就你們這群弱智白痴還竟然腆著臉敢瞧不起窮人了,就在那個偏遠的西北農村學校,如果不是沒有錢,百分之八十的孩子可以考上大學,他們比你們聰明的多。  

有人說,父母貪錢給子女無關。我且不說這群垃圾自己心裡很清楚他們花的錢是哪裡來的,就算你不知道,你作為一個留學的人,你是來上學的,不是來happy享受的。那麼多留學生在天天打工,你們的眼睛都瞎了?鈔票又不是印出來的,你們這樣揮霍無度顯然是因為錢來的太容易了,這麼容易來的錢是怎麼來的你們想不出么?要是真的想不出來,那我說你們是白痴一點也不冤枉。又有人會說,偶爾放鬆一下拉,壓力太大啦。我說你們是放便,滿嘴的狗屎,就他們學的那些野雞大學還有什麼壓力,比他們學的難一百倍高一百倍的我也沒聽說有誰要天天去酒吧釋放壓力。  

有些背景說出來沒什麼意思,那個BOB,找了個女人同居,這女人後來跟一個男人跑了,過了一段又回來了,因為我們的BOB有錢,可以供吃供住供享樂。就是這個女人後來還竟然有臉說什麼加拿大好危險要趕緊回國,還有人聽信這種婊子的話跟著掉眼淚,真是好笑,這是題外話。此外,這哥們除了時不時去卡拉一下,去pub一下,學攝影,打電游,飆車,家裡電器琳琅滿目,真不知道有多大壓力,這麼發泄還不夠。  

開始的時候有人說什麼越南人,妄圖把一起流氓鬥毆上升到民族高度,現在通輯犯出來了,跟我上次說的一樣是個華裔。然後又說是什麼黑幫殺人,你也不想想黑幫殺你會只殺兩個?會只有一個人?黑幫要滅你你們酒吧那些中國人,至少當時VIP包廂里的人都得死。還有人說什麼弱勢群體,真不知道有沒有腦子,殺你的是越南華裔,不是加拿大人,你是弱勢群體那加拿大的越南人比你還弱勢,真是白痴啊竟然說這樣的話。而現在在幫你們破案查人的才是你們說的強勢群體。你們要爭取權力,爭取什麼樣的權力?爭取胡作非為的權力?爭取花天酒地的權力?爭取好勇鬥狠的權力?  

有人說什麼我在渥太華,我怎麼怎麼樣的。除了那極少數知情還裝逼的垃圾,其他多數學生我要告訴你們,遇到事情多想想,不要被人家當槍使。文革的時候那些◎◎紅衛兵去武鬥結果丟了小命,上面的人都做了官;**的時候學生跑去擋坦克,當頭的都跑到美國拿了血卡;這種事情還少么。CFC的老闆張君國就是那個酒吧的老闆,也是渥太華那個垃圾車隊的組織者,所有的事都是他在背後安排,所有的話都是他安排的人在說,你們知道什麼啊,做什麼之前先用你們的大腦思考一下,如果你們還有大腦。  


對一些死硬的留學垃圾,我也懶得再罵你們。中國2000年官方統計外逃官員4000人,2002年一年就九千多,到了2005,怎麼也有個幾萬了,加上那還沒逃出來的,多數都去了美加和歐洲少數幾個國家。美國現在開始聯手打擊貪污犯罪了,加拿大多一點也沒什麼希奇。國外的網上多幾個跳梁鬼魅不足為奇的。而那些貪官狗崽子們除了拿所謂人道慈善來遮遮羞,拿所謂的民族矛盾弱勢群體來說說話,基本沒什麼其他話好講。極少數極端死硬分子是乾脆破口大罵。我要告訴你們一點,中國還有一句古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天理昭昭善惡必報。惡人自有惡人磨,不夾緊尾巴做人,早晚有輪到你們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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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il_house 發表於 2005-12-19 19:42 | 只看該作者
哈,說的有些道理,GO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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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20 16:11 | 只看該作者
貧困的孩子是有很多,我們每年都有在捐款為他們。我想想問問你,你有沒有幫助過那些孩子,有沒有把自己的零花錢剩下來,去救助那些孩子。。如果沒有,或者次數很低的話。。那你同樣沒有資格去責怪他人。 中國就是一個貧富兩級分化的國家,使一個農村包圍城市的國家,雖然我們在不短的努力,但是貧窮總是會有。。富人他就是富有。。許多富人,本來也是個貧困人,但是他們懂得如何去致富,如何讓自己的生命變得精彩,比起好多四肢健全的年輕人,卻在路上靠乞討賺錢的方式為生光榮的多。。。窮不怕,怕的是連最後的那點骨氣和自尊也窮了。。你說好多人窮,沒有辦法只能走上不歸路,去當了三陪或者什麼。。那些人本來可以不淪落到這個地步,使他們放縱了自己最後的自尊心,他們可以打工或者幹些別的自立更生的工作,為何要踐踏自己的尊嚴。。
富人不一定就是什麼「走狗」以及你口中的污言穢語,難道比爾蓋茨就是嗎?李嘉誠是嗎?富人是要靠打拚靠本事爭下來的。。不可否認,國內是有很多那種人,但是,他們會受到他們響應的懲罰。可是,不能因為這個客觀存在的事實就去否認了全部,一棒子打下去,這樣是很不公平的。。我們應該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工作,好好學習,想著以後如何孝敬自己的父母,如果一個人連孝敬父母的能力都沒有了,那麼說那麼多為國家的空話就是廢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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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 發表於 2005-12-20 21:33 | 只看該作者
Sweet_heart 說不定你就是貪官的孩子,你花是就是貪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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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il_house 發表於 2005-12-21 01:06 | 只看該作者
這種毫無根據的猜測是不是有點無聊啊
她說話的口氣很明顯,家裡大概是在經商
(當然我猜測人家背景也很無聊,不過是想幫她說話沒有辦法)

象中國南方江浙一代有錢人多了
人家有地理優勢、世代經商又是傳統
我有幾個同學就是,人家就是有經濟頭腦
平時生活中就能感受到
他們花錢的方式是敢花但不揮霍不亂花
而且也能吃苦去努力賺錢
這是和對待那種白來的錢的很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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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_heart 發表於 2005-12-21 02:51 | 只看該作者
樓上那個叫關愛的。。。你別貓哭耗子,假慈悲了,還用關愛這個名字。。你關愛誰了?給貧民窟捐過錢嘛?去過農村體驗生活,有根那些窮苦的孩子一起學習過嘛? 別在上面裝著很了解的樣子,你誰阿你,我肚子里的蛔蟲還是什麼?那麼了解。。。我看某些人就是賊喊捉賊,說我們家貪官,你家就是貪官的祖師爺。本來好心相勸,闡述一下立場,卻讓你給理解歧義,中文都沒有學好,還有什麼資格說別人。。。勸你自己多做點實事,別把錢都用在**處。。辦點實事。。。。。
Snail house,謝謝你的支持,知道我要表達的意思,不想某些人只會做些無聊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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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 發表於 2005-12-21 10:37 | 只看該作者
Sweet_heart ,好笑,難道捅到你的要害了嗎?你著什麼急?你在竭力為那些貪官辯護,說明了什麼問題??難道用貪來的錢捐給那些貧困的人能表達出你們這些貪官的愛心來嗎?我捐過錢,也捐過物,雖然不多,但我捐的這些是乾淨的,是我自己掙來的。我所關愛的是那些貧困的人,而不是你們這些「貓哭老鼠」的偽君子。對於那些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而富起來的人,我不會反對人家。你中文學的好呀,可以跟你學不少的東西。但有一點,「說我們家貪官,你家就是貪官的祖師爺。呸!!我不當你家的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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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il_house 發表於 2005-12-22 02:27 | 只看該作者
您老別在那裡挑撥離間
我不是魯迅,沒那麼多話里話外的深層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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