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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隔岸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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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折射出中國人法制觀念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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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發表於 2009-5-24 23:33 | 只看該作者
4# 小辣辣
頂小辣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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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5 01:00 | 只看該作者
那類案子?請你舉例說明。
  
民不舉,則官不咎不適用於所有案件,有些案子是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民不舉,官也咎.
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5-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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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5 01:03 | 只看該作者
你這就不是辯論的態度了。不管是一個中共黨員還是一個美共黨員把你雞姦了,你都要拿得出哪精液的褲子或裙子,光抱頭痛哭是沒用的。
一個中共官員把你雞姦了,我看你是不是去告!
當然,你生下來就沒屁眼兒,所以你不是受害者,況且你還有了快感!呵呵!
bbg 發表於 2009-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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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5 01:06 | 只看該作者
你這就不是辯論的態度了。不管是中共官員把你雞姦了還是美共官員把你雞姦了,到了法庭上你都要拿得出證據來,光抱頭通哭是無濟於事的。
一個中共官員把你雞姦了,我看你是不是去告!
當然,你生下來就沒屁眼兒,所以你不是受害者,況且你還有了快感!呵呵!
bbg 發表於 2009-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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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5 10:19 | 只看該作者
昨天在紐約唐人街,一個老黑順手牽羊從華人小板那偷了東西被發現,華人小板追過去用刀傷了老黑的臉,老黑被送去醫院,華人小板被拷上手拷送進了警察局。
浪人海洋 發表於 2009-5-24 13:31


幹嗎不把他殺了?  殺了也是合理反抗啊.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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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5-25 13:4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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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5-25 13:49 | 只看該作者
82# 隔岸觀火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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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982 發表於 2009-5-26 00:29 | 只看該作者
同意,網上許多(不是全部)中國人法制觀念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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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g 發表於 2009-5-28 00:17 | 只看該作者
理智與泠靜是唯一正確的態度. 同情代替不了法律.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5-24 20:29

呵呵,如果鄧貴大把你媽強暴了,我看你這個大千世界如何冷靜,當然,當地警方也會同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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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g 發表於 2009-5-28 00: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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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g 發表於 2009-5-28 00:23 | 只看該作者
幹嗎不把他殺了?  殺了也是合理反抗啊.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5 10:19

別急,鄧玉嬌會把你殺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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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8 01:11 | 只看該作者
鄧女士與律師我們完全不知道,但我相信,鄧女士向律師所說的一切,是要律師作為「呈堂證供」,而不是委託兩個律師向媒體爆料。這兩個律師為什麼事後要向警方發難,阻止警方把案子移到本該移交的法院呢?說明他們根本就是外行。這也就是在中國,如果在美國,兩個衝擊警察局的律師非被亂槍打死不可。律師該去的地方是法院而不是警察局。
從確證的過往消息看, 現在可以肯定幾點 1 鄧女士當時很清醒 很正常 (通過律師得知) 2 鄧女士被控制期間挨過打(有音響畫面) 3 鄧女士肯定告訴了律師身體乳房和陰部被那些人用肉體接觸過.4 多次被強制 最後這一次很過分 ...
liweianguoqinga 發表於 2009-5-2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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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8 20:55 | 只看該作者
我一直在關心著,只是我更關注司法公正,而不是輿論導向。在法院沒有做出判決之前,不因人云亦云。這也許是我作了幾年美國人的習慣。
你相信網上的東西?你相信0下3度==的東西?
amely7777 發表於 2009-5-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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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5-29 23:18 | 只看該作者
據悉,鄧玉嬌現在取保候審,正與新律師接觸,有關報導見附錄。一切看來似乎沒有問題,但我發現,新律師是與鄧玉嬌的母親簽的委託書,而不是與鄧玉嬌簽的委託書,這個錯誤犯得很低級。
我們知道,律師替誰代理,就該跟誰簽委託書。按正常法律,律師只能接受委託人的證詞和證據,但鄧玉嬌的母親既不是當事人,案發時也不在現場,鄧玉嬌也已成年,可以承擔獨立的法律責任,律師為什麼不跟鄧玉嬌簽委託書,而與鄧玉嬌的母親簽委託書呢?

附錄:
鄧玉嬌已經和新聘任律師會面並深度交談

星島環球網

  星島環球網消息:鄧玉嬌母女另聘的律師汪少鵬、劉鋼依法5月28日上午會見了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鄧玉嬌,同她深度交談,了解有關案情。下一步,他們將依法審查偵查機關收集的證據。他們希望關心鄧玉嬌的網民保持理性,支持他們的工作。

  《湖北日報》報道,這是汪少鵬、劉鋼兩位律師接受鄧玉嬌母女委託以來,第二次會見鄧玉嬌。兩位律師向記者表示,他們正依法展開「鄧玉嬌案」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維護鄧玉嬌的合法權益。目前,他們的代理工作進展順利。

  汪少鵬、劉鋼律師分別為湖北省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主任和湖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在辦理刑事案件上經驗豐富。「鄧玉嬌案」發生以後,汪少鵬和劉鋼兩位律師對此案密切關注。

  鄧玉嬌母親張樹梅聲明並解除與原聘律師的委託關係后,便與在湖北宜昌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親戚秦某聯繫,請其擔任鄧玉嬌的代理律師,秦某考慮到自己才執業兩年,代理此案經驗不足,於是他就找到劉鋼律師,請劉鋼幫助代理,劉鋼在了解情況后,當即聯繫汪少鵬律師,並告知了上述情況。汪少鵬、劉鋼律師認為,「鄧玉嬌案」發生在湖北,作為湖北律師理應高度關切與參與。24日,他們來到巴東,與鄧玉嬌的爺爺鄧正蘭、母親張樹梅見了面,在確認張樹梅已解除了與原聘律師的委託關係后,經張樹梅同意,當日,張樹梅分別與汪少鵬、劉鋼兩位律師簽訂了委託協議和授權委託書。

  接受委託后,25日上午,汪少鵬、劉鋼兩位律師向巴東縣公安機關提供了委託代理手續,並提交了關於將對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申請,還在巴東縣看守所會見了鄧玉嬌。后公安機關批准了他們的申請,於26日將對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

  連日來,汪少鵬、劉鋼兩位律師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與鄧玉嬌及其近親屬保持著良好溝通,並積極展開代理工作。下一步,他們將依法審查偵查機關收集的證據,並依據《律師法》展開相關調查,提出對鄧玉嬌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材料與意見。

  兩位律師說,接受委託后,網際網路上曾出現假冒他們開博客發表文章的行為,對此,他們已通過相關媒體發表聲明予以譴責,並稱到目前止他們還沒有在任何媒體上就「鄧玉嬌案」發表評判。他們希望關心鄧玉嬌的網民保持理性,支持他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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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09-6-17 05:40 | 只看該作者
鄧女的案子,不管是什麼因素,能救一弱女子,哪怕只救她這一時,總歸是件好事。

至於民意代替法制的問題,看看美國足球明星辛普森十幾年內的兩次判決,就是美國, 民意在特定條件下也是可以左右司法的。(註:辛普森先殺三人,大罪判無罪。最近因搶劫綁架罪,被判刑,但這次他有點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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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6-17 06:16 | 只看該作者
弱弱的問一句, 在中國嫖妓犯法嗎?三個當官的嫖妓犯法嗎?
jeffersonforest 發表於 2009-5-23 02:27



也弱弱的問一句, 鄧玉嬌是妓女嗎? 是三個當官的嫖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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