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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葉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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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愛情只是一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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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9 08:5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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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非常贊同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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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10-9 08: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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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走了正確的路,就出來誤導年輕人了? 不試怎知那人是可婚的那位?我不支持隨隨便便同居,但是認認真真地試婚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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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9 08:5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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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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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10-9 09:0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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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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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9 09: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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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10-9 09: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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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n! 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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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9 10: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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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想了 發表於 2008-10-9 14:38 | 只看該作者
嗯?這篇帖子好啊,早幾天就轉載QQ空間了。裡邊的「他」轉換個「她」就成了自己的日記,真方便~這麼久了還在置頂,跑進來看看,原來多人在頂啊。

幫頂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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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10-9 18: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世道變了 於 2008-10-8 23:15 發表 [也許…愛情只是一個夢想 - 心香一瓣 -  backchina.com]  
嘿嘿,同居固然有各種奇妙感,說穿了就是新鮮感.讓人以為很美好很新潮很時尚.但這只是誘惑.

結婚沒什麼了不起的,離婚和結婚一樣,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同居分居亦然.但可怕的是離婚後和分居后的心靈狀態.沒有人在離婚之 ...

有些話我同意,有些我不同意。
我不認為大多數人同居是因為新潮時尚,也不認為是為了奇妙感新鮮感。奇妙感和新鮮感結婚也有,但那不是結婚的主要原因。
把同居理解成試婚我覺得比較恰當,把同居看成墮落我絕對不同意。我不知道這麼說的人是否站在同居雙方的立場上想過。
同居和婚姻對人的心靈影響是相似的,所以同居不能隨意。我同意。
這個問題最終還是看個人,特別是個人的情況。我一直覺得對待婚姻的問題上,被誤導的年輕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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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10-9 18: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10-9 00:54 發表 [也許…愛情只是一個夢想 - 心香一瓣 -  backchina.com]  
不試怎知那人是可婚的那位?我不支持隨隨便便同居,但是認認真真地試婚是值得提倡的。

我也是這個觀點。

[ 本帖最後由 qionghua 於 2008-10-9 10: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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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10-9 18: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10-8 22:33 發表 [也許…愛情只是一個夢想 - 心香一瓣 -  backchina.com]  

先挑戰一下哈,這戀愛和工作的關係是因人而異的,有些人認為戀愛是人生必須的,工作無所謂,我則相反,我認為,人可以不戀愛,但是我不能不工作。所以呢,對我來說,五個男人五個不滿意,我就一個都不要,而三個工 ...

我同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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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10-9 23:0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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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變了 發表於 2008-10-10 05:32 | 只看該作者
嘿嘿,其實結婚和同居試婚是一回事。

不輕易結婚所以先同居,那這樣同居就不算是輕易的了?

因為要認真對待婚姻所以要先試婚,那試婚就不用認真對待了?就可以輕率試婚嗎?

同居不合還可以分,那結婚不合不也可以離嗎?

結婚有責任所以麻煩,那同居就沒責任了?同居就可以不講責任了?

如果同居的時候不講責任怎麼知道結婚的時候就講責任呢?同居的時候講責任那為什麼不結婚要同居?

不要為一紙婚書去死嗑婚姻,那婚書是重還是不重呢?如果不重那嗑它幹嘛?如果重還重得過婚姻?婚姻都不要了還要婚書幹嘛?死嗑婚姻的時候是放不下婚書還是放不下婚姻呢?因為不重婚書所以同居就行了,那既然婚書不重要那領取又如何?

怕認不清這個人就先同居,同居就能認清這個人了?同居三年能認清一個人嗎(其實真正徹底認清一個人恐怕得十年或二十年)?同居七年才認清他那和結婚有什麼區別?同居多久算輕易呢?沒認清他就同居算輕易嗎?認清他就分手算輕易嗎?輕易地對待同居就不會輕易地對待婚姻嗎?

。。。。

其實人和人都是一樣的。這人有這樣的缺點那人有那樣的缺點,這人的缺點是那人的優點,那人的缺點是這人的優點。平均起來,這些人都一回事。你容不了這人的這個缺點所以和他分離,因為那人有這人沒有的優點所以和他在一起,那你就一定能容那人的缺點嗎?

溫柔的男人給女人溫暖幸福感,但他也許是懦弱的,問題來的時候很可能會臨陣脫逃;大男子主義的人不會讓女人感到太多溫存,但說不定他有安全感。這兩種男人其實都是一回事。女人之於男人也是如此。所以和誰結婚都一樣。以前老人講,「年輕人找對象一要身體好,二要品德好,即可。」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事。試婚,同居,試這個不好分了,居那個不好分了,於自己的心靈和身體都是傷害。多居幾個和多結幾次婚有什麼區別?越居越悲哀,越居對自己越噁心,消磨的是自己生活的積極性,人並不能從同居分居中收穫什麼,過去怎麼看待異性現在還怎麼看,過去怎麼選擇異性現在還怎麼選。與過去不同的是,多分幾次之後,對異性的看法更悲觀,更沒信心。失去的是生活的色彩。

想辦法讓自己擁有最樸素的思想才是正道,讓自己對婚姻家庭具有安全感才是正道,讓自己渴望與親人相處的生活才是正道。愛離婚和愛同居的人,通常缺乏這樣的嚮往,對家庭的不確定性和對生活的不安全感是他們無所適從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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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onghua 發表於 2008-10-10 06:05 | 只看該作者
咯咯,一個夢想,果然是在做夢。
奉勸大家都不用試婚哈,因為和誰結婚都一樣哈。
實在不行也不要離婚哈,因為越離越悲哀,越離對自己越噁心哈,對男人的看法也會更悲觀,更沒信心哈。還會失去生活的色彩咧。
大家多嚮往對婚姻家庭的安全感哈,多渴望與親人相處的生活哈,否則可能造成愛離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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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10-10 06:4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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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婚其實也不是必須的,不過了解還是必要的,沒有婚姻的分手比離婚要容易些是肯定的,不過同居分手也不是象扔掉件衣服那麼容易,反正眼睛睜睜大再同居,當然也是眼睛爭爭大再結婚。

你們幾個大姐姐都把人家可兒搞糊塗了。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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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10-10 07: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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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8 發表於 2008-10-10 10:21 | 只看該作者
佩服,太佩服。長篇大論談愛情。我談愛情就兩字:季節。:)
支持可兒的愛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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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jj 發表於 2008-10-11 12:55 | 只看該作者
說來說去,首先還是得靠自己,精神上也好,經濟上也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吶。
當然,能碰到心儀的又能結婚的那是最好不過了。可兒,雪兒和朋友們趕快行動吧。

俺已經不抱希望了。期待著你們年輕的。

[ 本帖最後由 hahahajj 於 2008-10-11 12: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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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11 15:4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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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沒事..看看大家對愛情的看法..

大家說的..以後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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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8-10-11 15:4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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