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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真源湛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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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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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2: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2:29 發表


斑竹啊,您這話說的真好。。。。您看看您自己是不是就是這樣(一笑)。。。。

祝好!



在下的論點直接出於耶穌基督之口。

假如有人要修正耶穌基督的教法, 是否要思考一下此(類)人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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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2: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2:33 發表



在下的論點直接出於耶穌基督之口。

假如有人要修正耶穌基督的教法, 是否要思考一下此(類)人的動機?


有意思。。。兄弟啊,你不是信耶穌的,你是信你自己(按照你自己的標準去選擇耶穌的教導)。。。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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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2:4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2:31 發表


有關得救: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0: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10 ...


什麼叫"心裡相信"?  呵呵, 小心, 此處的"心" 不是思維。

不是你此時此刻的思想。

心裡相信的完整含義無量無邊, 無能盡數!

簡要地說, 心裡相信 就包含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而囊括一切律法。

當然, 人要是能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也自然可以成義了.

羅書寫的沒有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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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3 真源湛寂 的帖子

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

至於一個人是否心裡相信了,我們不知道,但是神知道。。。

所以,我們無權論斷一個人是否真的相信。。。

但是,反過來,我們知道,

如果一個人不相信神叫耶穌從死里復活,他就沒有信耶穌。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2: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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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2: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2:41 發表
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

至於一個人是否心裡相信了,我們不知道,但是神知道。。。

所以,我們無權論斷一個人是否真的相信。。。

但是,反過來,我們知道,

如果一個人不相信神叫耶穌從死里復活,他 ...



呵呵, 老實告訴你, 神叫耶穌從死里復活的說法本身就有很大問題。

哄哄小孩子這樣講可以。 真正基督徒這樣認為就慘了。

耶穌基督自己就是神。說耶穌基督死, 本身就是一種假借方便的說法。

耶穌基督的肉身之死, 實在是「死」 給世人看的。
肉身被定十字架, 痛不痛? 當然痛, 死後的肉身能復活不? 當然能?

萬物都是神所「創造」,活個肉身能算什麼?

老實講, 羅馬書裡面沒有講, 我來講, 相信耶穌基督死後, 肉身又化成一百萬個耶穌復活, 您相信不?

What a big deal?!

相信了, 戒律就不用持了? 一下子就得救了? 自欺欺人吧。《== 耶穌基督從沒有這樣講。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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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2: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5 真源湛寂 的帖子

那兄弟就不要說「信耶穌」這樣的冠冕堂皇的話了。。。(一笑)。。。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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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3: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2:55 發表
那兄弟就不要說「信耶穌」這樣的冠冕堂皇的話了。。。(一笑)。。。

祝福你!


呵呵, 謝謝您的祝福, 不過,

我倒是更願意您指出《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這句話本身有什麼錯誤?

在下將非常感謝, IF 閣下能給出解釋。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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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3: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03 發表


呵呵, 謝謝您的祝福, 不過,

我倒是更願意您指出《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這句話本身有什麼錯誤?

在下將非常感謝, IF 閣下能給出解釋。


所有的該說的,都在上面說了。。。

這個問題的突破點在於對「罪」的認識。。。如果仁兄認為靠自己能夠達到「聖潔」的標準,那下面是不可能有任何共識了。。。

這就回到了艾滋病良藥的例子。。。如果一個人不認為自己有病,或者有可能得那種病,其他的討論,都是無關痛癢的。。。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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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3:1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4-12 03:08 發表


所有的該說的,都在上面說了。。。

這個問題的突破點在於對「罪」的認識。。。如果仁兄認為靠自己能夠達到「聖潔」的標準,那下面是不可能有任何共識了。。。

這就回到了艾滋病良藥的例子。。。如果一 ...



呵呵, 老兄又環顧左右而言他了。

請問:〈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 您同意嗎?

另外,

老實告訴你, 靠自己 這個詞是胡扯。 人從來也不能, 也無法 靠自己 ;
因為, 上帝的靈在人內。不僅僅在人內, 世上的萬物, 都是屬靈的。 《== 呵呵, 恐怕您又要跳了。

所以, 當你問是否能靠「自己」, 您其實是在問 人+ 神力 是否能達到聖潔 =》回答是 YES。

其實, 嚴格的回答應該是:「 人, 從來也沒能靠過自己」。您的這個問題本身有誤。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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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3:35 | 只看該作者

看在老朋友的面上, 多說幾句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0: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這是耶穌的僕人的一個方便的教法, 目的是使世人有感恩, 謙卑的心。
不是得永生的究竟的,必要的條件。

為什麼?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 這個條件成立嗎? 顯然不是!
一生沒有接觸過耶穌基督, 沒有接觸過聖經的人, 又當如何?

必要條件是什麼?什麼必要條件不隨著時間而變?

其實, 耶穌基督重點強調過: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因此, 假如有人不知耶穌, 不知聖經, 但是,由於靈的指引, 此人行為暗合律法, 此人依然得永生。


仁兄, 凡事要講究一個, 言已至此, 多說無益。

保重!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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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3: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0 真源湛寂 的帖子

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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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07-4-12 04: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4-12 03:35 發表
因此, 假如有人不知耶穌, 不知聖經, 但是,由於靈的指引, 此人行為暗合律法, 此人依然得永生。


真大和尚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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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4-12 05: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iamcaibird 於 2007-4-12 04:47 發表


真大和尚說得好。


呵呵, 獻醜獻醜!

剛剛輕鬆幾天, 又忙開了, 泰山壓頂阿!

真心希望大家在討論中進步!

至於在下的無知瘋話, 大家不要往「心」里去, 呵呵。

道本無迷。人自不悟。 各隨各緣吧!就此別過幾日!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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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白山 發表於 2007-4-12 05:40 | 只看該作者
是大和尚還是大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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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4-12 06:00 | 只看該作者
俺也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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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4-12 06: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5 paullian 的帖子

佛法講圓融,沒有對立。一切法都是佛法。如果一個通達佛法的人可以是和尚也可以是神父,阿訇,道士。。。就看他講什麼經典了。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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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4-12 06: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6 chico 的帖子

也就是說,他什麽都是,也什麽都不是。。

是也,非也。。。

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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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4-12 07: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7 Servant 的帖子

妙,妙。。。

老弟, 確實是妙。
聖經也同樣妙, 你看看: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0: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10: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
         告他的人。
羅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一念之間, 就可以讓一個罪人得救,就可以稱義。

你能說不妙嗎?

[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07-4-12 07:03 編輯 ]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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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4-12 07:28 | 只看該作者
總結一下我們的觀點:

1. 墮落之後的人類, 全然敗壞, 無力靠自己的行為達到神對義的要求.

2. 神派他的獨生子來到世上, 死在十字架上, 成就了神對人義的要求. 他第三日復活, 凡悔罪, 接受主為救主, 罪的赦免, 得以與神和好, 得永生, 神國(神旨意實現的地方)降在聖徒的心裡, 將來主再來, 聖徒將擁有不朽的身體, 並在新天新地與神永遠在一起. 信靠JESUS是得救的唯一途徑.

3.救恩是神完全的恩典.他定旨意, 也將他的百姓呼召出來, 並引導, 保守他的子民成聖.

4.當人認為得救需要加上人的行為時,他就等於承認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不足夠。這是與聖經教誨不符合的.

5. CHRISTIAN依然要以十誡作為行動指南, 而且知道善的不做都是犯罪, 得罪神的.

4. CHRISTIAN遵守神的吩咐, 不是為了進天國, 因為我們已經在天國里. 我們遵守神的律法是為了過聖潔的生活. 因為神拯揪我們不是要我們繼續犯罪, 而是要我們聖潔,因為他是聖潔的.

簡單來說: 信JESUS是得救的充要條件! 主若在你心裡, 你若真心跟隨他, 順服他, 你就可以漸漸過離罪成聖的生活. 主是道路, 真理, 生命. 除他以外, 別無拯救. 不能靠自己, 也沒有其它的名可以靠著被拯救.

關鍵問題是: 你願意舍己跟隨他嗎?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4-12 07:32 編輯 ]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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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4-12 07:30 | 只看該作者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AMEN! 但是是誰來成就的? 你? 我? 他? NO! 是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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