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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西風獨自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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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擁有美國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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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octor 發表於 2006-10-15 08:55 | 只看該作者
西風獨自涼, ignore 樓上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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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10-15 09:19 | 只看該作者
Mythologist說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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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工 發表於 2006-10-15 1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9 西風獨自涼 的帖子

Hi 西風獨自涼, Thanks for a good article and I share your thought. 糞青People like youdescibed here were among the main reasons 義和團 happened. Don't know whether it is because they have no access to more factual history or they have built-in interest in doing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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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un 發表於 2006-10-15 11:07 | 只看該作者
No one is perfect. But surely China needs more people like 西風獨自涼 , not 糞青. The fact is China keeps producing 糞青, but keeps going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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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zx 發表於 2006-10-15 12:01 | 只看該作者
西風獨自涼,

雖然不能完全同意您的觀點,但非常感謝您的分享,希望您提供更多的資料和分享更多個人見解。這個世界會因為有了您而更美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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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10-15 15:20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的確不需要糞青,中國需要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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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西風獨自涼 發表於 2006-10-16 18:00 | 只看該作者
作者:中國憤青


    俺一向十分敬重的某網友,最近寫了《不要褻瀆英靈!》一文,對一位說文天祥、史可法不是民族英雄的文章進行了批評。這讓本憤青思索起一個問題: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英雄?


    先看看史可法,其思想意識並未超越同時代或更早時代的其他人,也就是「忠君愛國」。在封建時代,所謂的「國」更準確地說是皇帝的家而已。也就是說,他效命的對象是皇帝而非百姓。所以,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后,他才會多次提出「聯清滅寇」的主張。直到清兵大舉南下,要取而代之朱氏王朝時,他才轉變為「禦敵滅寇」。史可法沒有生子,這在封建時代是為不孝,但史可法「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為了「王事」拋棄了最大的「家事」,為奴之忠心日月可鑒。


    李老的文中說:「在亡國之禍降臨時,即便是反動腐朽的封建統治者的忠實奴才,甚至是流氓惡棍,能夠起而抵抗,能夠流血犧牲,也應該稱為英雄,給以敬重!」


    這個觀點我是不能同意的。那就是,亡國要看亡誰的國?所謂的「國」本就是皇帝的「家」,百姓只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奴隸而已。「國」亡了,對百姓來說,無非是換個主人,他們有什麼理由要為暴虐的舊主人去與未來的新主子拚命呢?


    你史可法「食君之祿」拿人錢財替人拚命是應該的,但不能要求別人與你一起拚命。
因此,在「私人國家」(就是國家屬於私人的),官員也許有義務保國,百姓是絕無義務的。亡國不亡國根本無所謂,換句話說,別人的大宅子是不是易手,與你何干?拚命保下這「國」,好讓君繼續暴虐自己,這不是腦子有病嗎?


    就以史可法為例,早在清軍攻打揚州前,明軍早就在揚州城外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對百姓來說,這個「國」要來何用?再說,史可法們努力事實是失敗了,大明王朝滅亡,大清王朝建立。也就是說,事實證明亡國並不可怕,也許百姓生活的更好。至少,我不能想像我還生活在明朝。


     那麼,是不是國家都是不需要保衛的呢?否。這要看國家的性質,如果國家是屬於全體國民的,那麼國民就有責任保衛自己的國家。請注意是「自己的國家」。就好比強盜衝進你家門,你進行的任何抵抗都是合法的。


    那麼,是不是只要是私人的國家,百姓都沒有必要抵抗呢?非也。當你無法避免生活在私人國家裡,對外來的入侵者,也就是要取代你現在的主子者,還要看看哪個主子更好。就好比雖然都是私人企業,但老闆並不都是相同的,有的殘暴有的平和。封建時代的「國」是皇帝的「家」,但有李世民般的愛民皇帝,也有明王朝崇禎那樣的暴君。


    從保衛皇帝私產的角度,文天祥與史可法沒有性質上的不同,但從人權的保護看,文天祥比史可法要高,說文天祥是英雄,我本人是沒有意見的。為什麼這麼說?相比於文天祥所在宋,元帝國暴虐要得多。屠城搶掠對元帝國來說是家常便飯,並且在取代了宋帝國之後,將人民分成三六九等,對人權的踐踏無以復加。


     清兵大舉南下,攻陷城池無數,並未出現屠城這等慘事,其行為比起明軍來不知要良善幾倍。攻擊揚州前,清將多鐸致書史可法:「若好讓城,不戮一人。」但史可法一意孤行,在沒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情況下,拚死抵抗,以至城破后,殘酷的多鐸下令屠城10日之久,幾十萬揚州民眾被殘殺。殺人者多鐸固然是首惡,而史可法為了皇帝的私產,不顧及百姓的生命,難道是值得鼓勵的么?


     國家是什麼,建立國家的目的是什麼?這個問題都不清楚,為國捐軀有必要嗎?


     於是想到了唐朝的安史之亂,張巡在睢陽對抗叛軍,糧食沒了,先殺自己的小老婆給士兵吃,然後殺全城婦女給士兵吃(婦女不會打戰還浪費糧食),再殺城內老幼男子給士兵當糧食。城破時,被當成牲口殺來吃掉的有二三萬之多,全城活著的只有400多人。


     為了守一座城,可以吃光城裡的人,為了守一個國,是不是也可以死光全國的人呢?再想到了美國的南北戰爭,當北軍勝局已定時,南軍司令羅伯特.李拒絕了繼續抵抗的勸說,下令數十萬人的軍隊投降,從而保全無數士兵的生命。這種不抵抗並未成為李將軍的污點,反而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英雄。再以希特勒侵略蘇聯時的保盧斯元帥為例,當敗局已定時,他堅決違抗了希特勒要求死戰到底的命令,斷然下令投降,保全了數十萬德軍士兵的生命。


    所以,當戰爭不可避免時,我要觀察各方的軍隊,我只以人權為標準,而不以國籍或民族為標準。換句話說,如果我被本國強盜劫持了,我不會在乎解救我的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會寧願成為本國人的腹中食,也不願意讓外國人來解救我。


    也許,我不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英雄?但我至少知道,這個英雄可以不必是本國人。美國軍隊進入伊拉克的倒薩戰爭,最終亡掉了薩達姆的國,而不是伊拉克人民的國。這種亡國只是薩達姆家族的亡國,伊拉克人民從此能夠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從此才真正擁有了自己的國家。


    亡國並非絕對是可怕的,關鍵看:亡國是亡誰的國!
我不喜歡海,因為那麼大的地方,卻不能行走!                      茨維塔耶娃 http://blog.sina.com.cn/m/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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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10-17 06:38 | 只看該作者
依然是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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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un 發表於 2006-10-17 08:38 | 只看該作者
China does not need 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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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州 發表於 2006-10-17 15:05 | 只看該作者
反華者一家親。親美親日親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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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oden 發表於 2006-10-17 17:37 | 只看該作者
你真有勁啊,獨自涼.
美國人訓練的沾貼高手也值得我們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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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西風獨自涼 發表於 2006-10-19 01:41 | 只看該作者
zt:看看美國中學的政治教材,沒救了!
       ——《活在美國》系列 186(原創)

范學德

看到了孩子撂在家裡的教材,翻了幾頁,就覺得這美國人沒救了,怎麼也進不了共產主義的天堂。

這是社會科學這門課的教材,書名是「我們的世界」,主要講世界歷史。供六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學生使用。看來不是什麼全國統一使用的教材,好像也沒有這類的教材。

扉頁是一大群不同種族的孩子的彩色照片,中間,在一顆黃色的星星下,寫著兩個大字,一個字一行:歡慶自由。
緊接著下一頁,扉頁的背面,在歡慶自由兩行大字的右側,是傑佛遜的彩色照片。下面寫著「獨立宣言,1776」。然後就是那段最重要的引文: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 的:所有的人是受造而平等的,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裡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 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 新政府賴以奠基的原則,得以組織權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進民眾的安全和幸福。」

這段引文下面,提出兩個問題:「根據獨立宣言,組成政府的目的是什麼?」「政府從哪裡獲得了它的權力?」

下一頁,左上角,「美國憲法,1789」 。  接著是那段著名的美國憲法序言的第一段:

「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祝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

這回是一個問題:「憲法的作者希望獲得到什麼?」

這一頁的右下角,「權利法案,1791」 。  四行赫赫大字:「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權利法案的第一條: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還是一個問題:「你是怎樣看待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是民主治理的一個重要部分?」

下一頁說明,獨立宣言認為所有的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每一個美國人都通過自己的路去追求幸福。你自己作一個海報牌,說明你認為美國人通過什麼東西使他們幸福。文字下有一個小女孩作的海報牌:上面用圖畫表明:再創作,學習,投票,工作和敬拜

在「歷史」這個標題下,寫著兩行字:「為爭取自由而戰」,下面的說明是:「在世界各地,人們為了爭取自由和平等而奮鬥。領導者大膽地呼籲自由的勇氣,將激勵著跟隨他們的公民和所有熱愛自由的人民。」然後是幾位名人的話,第一句就是馬丁路德金的名言:「任何一個地方的非正義都是對每一個地方的正義的威脅。」

匆匆翻到最後幾頁,看到又是三行大字:政府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下面寫著:「政府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政府,你和我。」
我不喜歡海,因為那麼大的地方,卻不能行走!                      茨維塔耶娃 http://blog.sina.com.cn/m/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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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 發表於 2006-10-19 03: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jie_alex 於 2006-10-15 09:19 發表
Mythologist說的有道理...

這馬屁拍的,沒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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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10-19 07:2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jhu 於 2006-10-18 11:26 發表

這馬屁拍的,沒治了.

jjhu說得有道理...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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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工 發表於 2006-10-19 07:36 | 只看該作者
Chinese poeple has been ruled under and suffered from dictatorship for too long time. Few are aware of the following obvious.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 的:所有的人是受造而平等的,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裡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 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 新政府賴以奠基的原則,得以組織權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進民眾的安全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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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有道 發表於 2006-10-20 09:15 | 只看該作者
仇美的大致分三類:
一是受宣傳機器愚弄的善良單純的憤青,對他們來說,後悔是早晚的事。
二是醜陋下作的當代「拳民」,他們和肉食者的區別就是尚未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得勢。
三是與美國完全不同的社會體制的受益者。讓我搞不明白的是,既然仇美,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又何必紛紛赴美,坐在美國的屋檐下惡狠狠的敲鍵盤發泄對美國的不滿和詛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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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西風獨自涼 發表於 2006-10-21 16:35 | 只看該作者
  中國人對自由、民主等概念的認識落後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狹隘的民族主義以及不知所云的愛國主義竟然成了糞青的遮羞布。吃好喝好的幸福觀是豬的幸福觀。一味縱向比較只能說明我們比住在樹上的祖先幸福。中國文化全面落後,問題還是教育,公民教育,對一些人權的基本概念的教育。任重道遠。在傳統文化的陰影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對國人的戕害是如此觸目驚心!
我不喜歡海,因為那麼大的地方,卻不能行走!                      茨維塔耶娃 http://blog.sina.com.cn/m/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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