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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5-6-27 18:14 | 只看該作者
《就是不要去碰執政合法性之類的問題'.》

不要說我們不敢碰,就算米國人也小心翼翼嘀,赫赫。。。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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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5-6-27 18:25 | 只看該作者
拿中國、澳洲、美國、歐洲等國家進行簡單的比較,並不一定能夠說明什麼問題。

把中國定位成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抑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好像都挺合適。
因為中國的特殊性,在不同的地區就能感覺到不同的『主義』,或者乾脆就是大雜燴。社會主義的政府官員管理著資本主義的商販們。黨委書記領導公司董事會......

所以,意識形態意義上的『主義』在現階段的中國已經不是那麼『黑白分明』了,唯有一個『主義』在大行其道,這就是《實用主義〉。代表作就是鄧老 小平先生的『貓論』。即:『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這樣的實用主義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階段似乎產生了很大的果效,是中國的經濟在20年內翻了兩番。
但是它也帶來了很大的社會問題,在『發展是硬道理』的口號下,很多人為了利益不擇手段。各種如『笑貧不笑娼』,『有奶便是娘』,開口閉口只言利,學生們只管學習成績,不問精神健康等等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我們經常看到『殺頭的生意』如販毒、勒索、搶劫、綁票....都有人做。而『賠本』的買賣如環保、賑濟、扶貧、救助孤兒卻乏人問津,遠遠不能滿足社會保障的基本需要。

今天,我們看見太多的『黑貓』們以非法所得躋身於『成功人士』之列。億萬富翁花錢買兇殺人....據統計,改革開放以來,已經有1200位成功商業人士用各種方法自殺。種種血淋淋的事實,讓人心痛惋惜。

多少社會知名之士大呼:重建中國的社會道德!可是,在進行了諸多嘗試(如:反腐倡廉;樹好人好事典型;講道德、講文明、講禮貌運動.....)之後,過效並不明顯。很多人對中國的精神道德已經喪失了信心。

有一位朋友曾經對我說:『道德道德,沒有道,哪兒來的德?!』真是一語中的。
中國人並非德性都不好,問題是人類是有限的,人也是不完全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再好的人也不能完美。如果不以天道為標準,人的德性也只能在某一個水平止步,不可能再提高了。
人類的缺陷的同義語就是『罪』。

因為人的不完全,人身上的罪靠人自己是無法解脫的,唯有依靠聖潔的上帝和他給我們的恩典,方能得到救贖。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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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6-27 19:41 | 只看該作者
要知道自己有罪,才能有解救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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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5-6-27 21:07 | 只看該作者
送交者: 空手 06/27/05, 19:41
要知道自己有罪,才能有解救的時候,...
***************************
同意。
在基督教信仰中,《知罪〉是一個很關鍵的環節。因為不知罪就不會認罪,不認罪就會臣服於罪的捆綁,以至於落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舊約出埃及記中有《十誡〉,就是上帝的律法。這律法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讓人知罪。
猶太人是一個知罪的民族,他們的曆法里都有『贖罪日』。

聖經裡面也有一個非常生動的記載:

約翰福音第八章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么。
8:11 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中間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就是:「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曾有一位朋友撰文,提到這一細節,感慨地說:「如果這是在中國,這些人中間很可能有人拿起石頭就砸那位犯了姦淫罪的婦人了。」

因為,在我們的文化中是缺乏知罪、認罪、自省的原則的。我們的社會傳統中不鼓勵認罪悔改,卻鼓勵接受教訓。什麼教訓?就是下回犯錯時怎麼不被抓住,抓住了怎麼狡辯,實在狡不出理了就撒賴.....就是不能認罪,不能誠實。

我們今天常常看到的人們為了掩蓋自己的過失,結果反而犯下了更大的過失。其根源就是不知罪、不認罪、不悔改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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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one 發表於 2005-6-28 09:24 | 只看該作者
先弄明白什麼是罪? 你能說清楚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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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5-6-28 15:17 | 只看該作者
同意 ozone兄:知罪先知法,不知法如何知罪!

先 給你看看十誡和註解:
出埃及記:20章
20:3          (第一條誡命)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
20:14         (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
20:15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
20:16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下面是註釋:
第一條誡命為什麼這麼重要?我是否把神放在首位?
20:1-6 以色列人剛剛離開多神崇拜的埃及。埃及人認為一位神管理人生活的一個方面,各神職分不同,所以敬拜多神,為得最多的福氣。神吩咐屬他的百姓要敬拜他,相信他,這件事對以色列人並不太難──只要在埃及眾神的名單之中,再加上他就可以了。但是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百姓就難以接受了。但如若他們不認識領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神,是獨一真神的話,他們就不能作他的子民,不管他們怎樣小心翼翼地遵守了另外九條誡命,都沒有用。所以,神把這一項作為他的第一條誡命,且將它看得比其他命令都重要。今天我們可能讓許多其他的事物成為自己的神,例如金錢、名望、工作或者是享樂。一旦我們一心一意地以此為個人的追求、安全感的來源、生存的意義,這一切就變為我們的神。儘管我們不會刻意地去拜這些事物,但若是我們花大量時間追求金錢、名望等事,最後它們就會控制我們的思想和心力,成為我們的神。我們要讓神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而不讓別的事物變成神。

我得好好省察自己有沒有妄稱神的名,因為……
20:7 神的名字有特別的意義,這名字表明他的屬性。現代人常常輕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來起誓、咒詛人,並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我們怎樣對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對他的態度。應當尊神的名為聖,用得適當得體,在敬拜頌讚之中提到他的名字,切勿用來開玩笑或咒詛,也不要以為凌辱輕慢他的聖名是件小事。

在主日,有時似乎有些事情非要做,不能去參加崇拜……
20:8-11 神將安息日分別出來,叫我們休息並敬拜他。他吩咐人要守安息日,因為人類每個禮拜都需要安靜的時間用來敬拜神及休息。神關懷人類無微不至,給我們預備每個禮拜一天的時間來休息,實在是奇妙的事。在這個節奏很快的世界上,能有休息與敬拜神的時間,說明神對於我們是何等重要,他更能使我們的心靈更新。所以不要忽視神的供應。

神為何叫我們孝敬父母?怎樣才叫孝敬?
20:12 這是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以色列人在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要想幾代同堂,和睦相處,就需要尊重長輩,努力齊家。不過,「孝敬父母」,究竟指什麼而言呢?就是恭敬、尊重、服從(除了吩咐你做違背神的事以外)、效法他們的榜樣,凡事讓神居首位。在神的眼中,父母的地位應受尊崇;人即使覺得父母難相處,也要孝敬他們。

20:13~15
這幾條誡命看起來似乎簡單,可是實際上神不僅僅是要我們再不要有這些行為,更是要我們連這樣的 心思意念都不要有。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有沒有看見婦女就動了淫念;

耶穌在馬太福音 5章
中還說: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 ,難免受審判。』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註: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這就是說,如果我們心裡面仇恨別人,就已經是殺人了。
我們有很國別人嗎?恐怕不只一個。

「不何作假供證陷害人」是什麼意思?我當如何守之?
20:16 作假見證就是指在法庭上撒謊。神知道除非以色列人建立公平無欺的制度,這個民族就不能存活。我們無論是處理個人事務,或公開發言,都應當誠實。無論在什麼場合,對一件事講得不盡不實,半真半假,或歪曲事實、k造編假,都是「作假見證」。神警告我們,不可欺詐。即使許多人把欺詐當作平常事,屬神的子民卻絕不可隨波逐流。

「貪戀」這個詞,原來不只是指貪心,還指──有時我也有點「貪戀」……
20:17 貪戀是指想得到別人的財物而言。不僅是羨慕別人的財物,或者心裡想「巴不得我也擁有」,貪戀也包括對別人有而自己無的,生出嫉妒仇恨之心。神知道財物絕不能使人長久幸福,只有神能供給人一切的需要,所以人也只能從他那裡得到真正的滿足。你若開始生出貪心,就要設法找出在你心中,是否有些本來只是基本需要的東西,卻發展成嫉妒的。例如,你可能從羨慕別人的成就,發展到嫉妒別人,進而想奪取別人的成就。當求神除去你心中的恨意,求他來滿足你基本的需求。

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沒有觸犯過上面的律法。
所以聖經羅馬書 3:23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3:10:「就如經上所
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以上就是十誡----神的律法。這樣的標準足以讓我們人類知罪了。
我們可以捫心自問:我們在生活中,生意中有沒有欺騙過人?有沒有貪心過?有沒有為了利益才去和別人交往?有沒有討厭過求我們幫助的人?有沒有恨過?看見漂亮妹妹有沒有動過淫念?......

如果有,就是犯罪了。


謝謝ozone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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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one 發表於 2005-6-28 15:46 | 只看該作者
很抱歉,我不認識什麼神,也不相信什麼神。

各宗教派別都認為自己代表真理,只不過是信仰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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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風驟雨 發表於 2005-6-28 15: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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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5-6-28 22:47 | 只看該作者
暴風驟雨 兄平安。



回 ozone 兄:

呵呵,不必抱歉,信仰是你的,有沒有益也都是你擔當。

不過很奇妙。你恰恰也說出了你的信仰:
「我不認識什麼神,也不相信什麼神。」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你相信你不信神。這裡面有兩個可能:一、你深入地研究了神創論,相信神創論不可能;二、你對神一無所知。

「各宗教派別都認為自己代表真理,只不過是信仰的不同。」
你上面的話說明你也相信你說的是真理。  


是啊,誰都認為自己代表真理,甚至搶銀行的都有他自己的道理。 但是,自認為代表真理不一定就真的站在真理一邊。
作為有靈性的人,我們有知道這茫茫宇宙一定有一個真理(Truth)存在!宇宙正是按照這個真理在有條不紊地運行。
這個真理是什麼?多少年來,科學嘉和哲學家門嘗試解答這個問題,卻都沒有答案。
各個宗教又說法不一,似乎讓人無法適從。

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不能夠指望用幾句話就能夠解釋清楚,不過我在這兒還是嘗試解釋一下基督教信仰的一些基礎。

一、如果沒有神,人類是怎樣來的呢?
假如今天有一個人向你展示一輛最現代化的汽車,你很自然的會說:造這輛車的工程人員很聰明,有智慧,創造了這麼完美的物品。
如果展示這車的朋友這樣告訴你:沒有人造這輛車,它是通過了幾億年的時間,演化成為今天這個非常現代化的樣子的.....。你的第一個反應不是聽錯了,就是這人腦子有毛病了,因為這是不可能的。現代化的汽車一定需要人來設計、製造出來!

那麼人類的生命呢?靈性呢?一個生命的產生,甚至一個肉眼看不見的細胞,都不知比汽車要複雜億萬倍。我們先今擁有最現代化的生物實驗設備,大量的資金,最頂級聰明的科學家....我們卻無法在實驗室里造出生命來。可是,卻有人相信生命會在沒有任何智慧的因素下,自己演化出來。這不諦於天方夜譚,本身就是神話。
這樣的說法本身也將人類生命的價值貶低的一塌糊塗。試想,人類高貴的生命卻是從細菌、無脊椎軟梯動物、魚類、爬蟲、哺乳類、猿類.....演化過來的,人類無異禽獸。
各位弟兄姐妹:您寶貴的生命就是這樣來的嗎?
這可是需要很大的信心來相信的。這相信無神的信心比相信有神要大的多了。

二、人的靈性是怎樣來的?有什麼意義?
人是有靈性的生物體,正因為如此,我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需要找到一個意義。
比方說:上網有什麼意義?各位都可以說出若干個理由來。說不出來或認為無意義的人就不會上網。
再有我們為什麼要努力學習,為什麼要上好學校、找好工作、多掙錢......都有意義的。
人不同於動物,動物只靠本能來生存,而不追求意義。一位牧師曾很幽默的打比方:我們從沒有見過一群貓在開會,討論貓的生命的意義是怎樣的,難道就抓抓老鼠就完了嗎?

只有人類在吃飽穿暖了之後,還要找尋生命的意義。
可是如果這一切在我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就都消失了,意義又何在呢?
如果沒有意義,萬有都將歸於虛空,我們這麼寶貴的生命又有什麼存在的必要呢?

三、靈魂的需求(對生命意義的追求)只能在靈魂的世界得到滿足。
人人都有夢想,都在追求。追求的東西各有不同。普遍的講,多數人追求的都是物質世界的東西。
海外有『五子登科』一說:帽子(指學歷)、位子、車子、房子、票子;是多數人追求的目標。可是很多已經『登科』的人,卻又在開始追求不同的東西了。為什麼?因為,人的肉體雖小,心志(或慾望)卻是無限。所謂「慾壑難填」,人心靈裡面有一個無底洞,把全世界放進去都無法填滿,因為我們都很清楚:就是世界也是有限的。
上帝是一個靈,人的心靈 只有無限的上帝可以填滿,為什麼那麼多基督徒都有平安和喜樂,不管他們身處何地,是富有還是貧窮。
聖經羅馬書 11章:36節說:"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
因為萬有來源於上帝,所以我們所缺乏的,上帝都有,我們惟有在上帝的懷中才能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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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5-6-28 22:50 | 只看該作者
全是謬論,不值一辯!!!!!!!!
**************************
謝謝忍龜。
你說的『全是謬論」包括你上面的這句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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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戀幽楓 發表於 2005-6-29 00:07 | 只看該作者
 於是他陷入了僵局。他一會兒想到國內張三李四王二的刺激生活,一會兒又想到了國外王二李四張三的安穩命運。國內的生活,他看不到上限,因而充滿希望,但也看不到下限,因而特別危險;國外的生活,他看得到下限,因而感到安全,但也看得到上限,所以特別乏味。國內的生活像是買股票,可能升得快,也可能跌得快;而國外的生活像是定期存款,掙不到哪裡去,卻也虧不到哪裡去。啊,海外的遊子,一個個高學歷、高收入、高素質的三高「白骨精」,就這樣被逼成了成天喋喋不休自言自語的「祥林嫂」。
末a.k不代表ωo孤 х |退⑴步....k不象徵ωoj -. ┈→ |放手.ǐ.____o.k不表示ωo放 | 正如ωo微笑.k不意味ωo快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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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6-29 07:07 | 只看該作者
ding 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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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one 發表於 2005-6-29 07:46 | 只看該作者
可憐的「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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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6-29 17:13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一個人,無牽掛,到那裡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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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i阿命 發表於 2005-6-30 10:18 | 只看該作者
我的朋友都是這麼想的,在外面賺的錢拿回來用,這樣不好么,落葉總要歸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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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7-1 19:20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要這樣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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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one 發表於 2005-7-2 11:54 | 只看該作者
[QUOTE=空手]為什麼要這樣想呢?[/QUOTE]
感覺自己的根扎到了哪裡,葉也就歸到哪裡。 跟著感覺走。尤其對那些在國外出生長大的中國人,他是不好理解為什麼回歸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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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7-2 20:42 | 只看該作者
在哪裡都一樣,自己覺得值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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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5-7-3 16:20 | 只看該作者
中國人的羊狼雙重性格

    我覺得這個故事挺典型的:中國人的羊狼雙重性格
     
   我的一個熟人,曾經給我講過她的一段經歷。某一年她參加了一個去延安的旅遊團,轉到一個地方(當然不是在延安,而是在另一個地方),遇到了「劫匪」。所謂劫匪,就是兩個半大小子,舞著小刀子,來向他們收錢。
     
    這是件大膽得有點奇怪的事,因為這群人共有三十多人,都是成年人;有力氣到那處偏僻的地方去玩,健康也不會壞,而其中一位,在先被眾人推舉為「團長」的,只肚子上脂肪的厚度,就超過那小刀子的長度好幾倍。但這位團長在討價還價不成后,便不吭氣了。三十多人乖乖地如數交錢,輪到我這位熟人時,一個小土匪看上了她掛在胸前的一個玩意兒,一個小動物的石像。那本來不值什麼錢的,但小傢伙喜歡上了,非要不可,而它對我這位熟人有著不同尋常的紀念意義,所以她不肯給。這時她的同伴都來勸她,或者在後面風言風語,認為她這樣做,會給大家招禍的。
     
    小土匪討不來,便動手來搶,爭奪中把她的衣服撕了個大口子。我這個熟人惱羞成怒,「喪失理智」(這是我的評語,因為在這之前她和她的同伴都覺得自己是理智的),用皮包用力砸了一下對方的頭。她的皮包里有幾本書,很重,一下子把那個小匪徒打倒了,使他躺在地上哼哼。另一個小匪徒見狀,一溜煙地跑得不見蹤影;我的熟人說,如果他不跑,而是上來打她,多半沒人幫他的忙。
     
    他一跑,旅遊團忽然爆發出很大的憤怒,幾十個人一起撲向睡在地上那個孩子,幾乎把他打死。
     
    ――我覺得這個故事挺典型,從先前的集體性怯懦,到後來的集體性狂暴,古往今來,大事小事,不知演出了多少遍。從群羊到暴民本只有那麼一點距離,而暴民總是向無力反抗的人去顯示自己的豪勇,以掩飾其怯懦,所以那個小孩子沒有被這些人打死,真是很幸運。
===================================

轉載這個帖子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只是讓大家了解自己的同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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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空手 發表於 2005-7-3 18:28 | 只看該作者
很多類似的事,不光是個人,群體,甚至國家行為,...不知道到底問題出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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