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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uth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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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一個屋檐下的非基督徒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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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5-1 11:24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30 07:51
我認為,信仰的事還是彼此尊重較好;假設我的老婆是基督徒,她希望我得救,軟硬兼施地要我去聚會、去受 ...

有一個方法可以試試,夫妻一周去寺院,一周去教會,婚姻生活的情趣就會增加很多。最後看看是你度她,還是神救你。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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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1-5-1 19:20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5-1 11:24
有一個方法可以試試,夫妻一周去寺院,一周去教會,婚姻生活的情趣就會增加很多。最後看看是你度她,還是 ...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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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wei 發表於 2011-5-1 20:28 | 只看該作者
有什麼難!信仰自由,相互尊重即可,非要動員對方歸順自己的神,矛盾當然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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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 21:37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5-1 11:24
有一個方法可以試試,夫妻一周去寺院,一周去教會,婚姻生活的情趣就會增加很多。最後看看是你度她,還是 ...

行不通的,原因hellman已經說過了。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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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5-2 07:10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 21:37
行不通的,原因hellman已經說過了。

光說不行有啥用?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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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07:27 | 只看該作者
138wei 發表於 2011-5-1 20:28
有什麼難!信仰自由,相互尊重即可,非要動員對方歸順自己的神,矛盾當然擴大化

同一信仰的夫妻就沒有矛盾了?有矛盾,有衝突,這才是生活,用愛解決矛盾,生活的樂趣就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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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wei 發表於 2011-5-2 10:28 | 只看該作者
有矛盾,有衝突,這才是生活,但用愛能否解決任何矛盾?這值得思考,答案是不可能!
解決矛盾,通常是一方或雙方作出妥協,才能解決!

信仰不同於生活中的柴米油鹽,要妥協不是容易的事,發生這些事就不是生活樂趣了

剛有一對朋友辦理分居手續,本來男的工作,專業人事,收入不菲,女的在家帶小孩,隨著小孩上學,自己支配的時間較多了,數年年跟別人去教堂,隨即受洗,以後便動員丈夫去聽福音,聽了幾次,丈夫卻在教堂睡著了,矛盾從此而起.....幾年下來,不斷擴大,終於一發不可收拾,分居!以後等著他們的是孩子撫養權,財產的訴訟.....

相信這女的也禱告不少,但神還是不幫她,還著她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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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5-2 13:33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30 07:44
沒那回事。我同事中就有人把他那個不信的老婆給休了,另娶他教會裡的姊妹。

幹完這種事之後,一般還會就此事大做見證.自豪得不行,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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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1:24 | 只看該作者
138wei 發表於 2011-5-2 10:28
有矛盾,有衝突,這才是生活,但用愛能否解決任何矛盾?這值得思考,答案是不可能!
解決矛盾,通常是一方或雙 ...

丈夫愛護妻子,妻子尊重丈夫——這不是愛是什麼?

夫妻信仰不同的家庭多了,為「信仰」鬧離婚的,那不是愛,那是自私,所謂信仰不過是不愛的藉口而已。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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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1:32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4-30 07:44
沒那回事。我同事中就有人把他那個不信的老婆給休了,另娶他教會裡的姊妹。

這個丈夫太不厚道,明明自己沒有盡到丈夫的本份來愛妻子,不愛妻子了想移情別戀了,就直說,還要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老婆不信,。太虛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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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1:47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5-2 13:33
幹完這種事之後,一般還會就此事大做見證.自豪得不行,感恩不盡.

也只有阿肥老先生才會相信花心丈夫的所謂「休妻另娶見證」,俺告訴你吧,所謂「信仰不同」是假,移情別戀才是真,你要有分別真假的能力哦,否則你會吃虧上當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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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2 21:55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5-1 11:24
有一個方法可以試試,夫妻一周去寺院,一周去教會,婚姻生活的情趣就會增加很多。最後看看是你度她,還是 ...

沒錯,俺有個朋友,老太太原來信佛,女兒信了基督教,勸老太太信基督。後來女兒得癌症,禱告也不管用,死了。老太太很生氣,認定基督教騙人,又回去信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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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2 21:59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1:24
丈夫愛護妻子,妻子尊重丈夫——這不是愛是什麼?

夫妻信仰不同的家庭多了,為「信仰」鬧離婚的,那不 ...

呵呵,世上婚姻可不就離婚或者不離婚兩種情況么?哦,不離婚的就是見證了愛,離婚的就是信仰不過是不愛的藉口,讓你給「開除」了

基督教就這本事,好事全往自己身上拉,一有壞事了,立刻「脫離關係」 一提希特勒,基督教立刻就聲明他是假基督徒,和基督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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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2:37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5-2 21:59
呵呵,世上婚姻可不就離婚或者不離婚兩種情況么?哦,不離婚的就是見證了愛,離婚的就是信仰不過是不愛的 ...

你不懂愛,更不懂無條件的愛——丈夫為愛捨命,妻子為愛順從。肯捨命肯順從,這是不離不棄的愛,永不止息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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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2 22:43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2:37
你不懂愛,更不懂無條件的愛——丈夫為愛捨命,妻子為愛順從。肯捨命肯順從,這是不離不棄的愛,永不止息 ...

你說的是另一回事。夫妻相愛乃是人類普遍的現象,並非基督教特有。俺所指出的就是基督教(當然,可能是你這樣的「個別人」)把那些離婚的「排除」在外,然後大肆宣揚基督教裡面「真信徒」多麼相愛,離婚的都是「假信徒」

事實就是,美國的離婚率高達50%以上,遠高於不信基督教的其他國家。這隻能證明基督教本身根本不如你所說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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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 22:55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1:47
也只有阿肥老先生才會相信花心丈夫的所謂「休妻另娶見證」,俺告訴你吧,所謂「信仰不同」是假,移情別戀 ...

這種見證,只要我那個同事他的姊妹信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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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2: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75樓 的帖子
把那些離婚的「排除」在外,然後大肆宣揚基督教裡面「真信徒」多麼相愛,離婚的都是「假信徒」


Read more: 如何與一個屋檐下的非基督徒相處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這是你的謊言。基督徒也是罪人,也有不能處理好婚姻關係的夫妻,也有移情別戀,彼此虧欠的丈夫或妻子,但你因此就給這些弟兄姐妹扣上一頂「假信徒」的帽子,你不是無知撒謊,就是別有用心的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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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3:01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2 22:55
這種見證,只要我那個同事他的姊妹信就夠了

其他的只能一聲嘆息,引以為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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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2 23:47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2 22:58
回復 ·八戒· 75樓 的帖子

哦,那些人不是假信徒 可約翰怎麼說的呢?

3: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3: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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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3 00:4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1-5-3 00:44 編輯

回復 ·八戒· 79樓 的帖子

3: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3: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謝謝經文分享,來看約翰一書: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10節)「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

結合上邊兩段經文不難看出,基督徒這新人是由神生的,當然是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但我們的舊人——亞當的生命是會犯罪、喜歡犯罪的。一個重生的人,在他裡面同時存在新人和舊人:「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這裡所說的「外體」,原文是「外面的人」;「內心」,原文作「裡面的人」。我們得救后,就有兩個人:新人(裡面的人,有神新生命的人);舊人(外面的人,老我舊生命)。這外面的人是在我們靈的外面,他是會犯罪的,而且他喜歡犯罪;裡面的人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所以在我們裡面就有了爭戰,時勝時敗。這就是約翰壹書所說的基督徒又能犯罪又不能犯罪的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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