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
5萬
1萬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青貝殼 發表於 2011-2-11 00:47 聆聽你的教誨,哪一天才能今非昔比啊!
使用道具 舉報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2-11 07:16 贖罪祭是針對誤犯的小過失而設,對故意犯罪本來就無效。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08:16 「標準」隨時變,那還叫「標準」嗎?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08:20 俺不能確定主人是否「正確」,但俺能確定主人的「標準」在變,飄忽不定的「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
150
7525
四級貝殼核心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18 第一句不同意,第二句同意。故意犯罪是沒有得救的確證。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26 不錯,有進步。 即使這一點你也沒有權利確定,因為主人有解釋權。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24 變不變不是你一說就定的。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27 你不同意有什麼用呢?聖經自己寫著呢: 5: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 ...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31 那叫胡攪蠻纏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33 「永遠」,「無論」和「例外」如何共存?你如果能定,你來解釋吧。 你拿出讓大家信服的解釋啊,如何無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45 這是理解主人的基礎。你如果不想知道另當別論。 你應該知道為什麼聖經被稱為「約」吧。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52 「漸進啟示」早就給你過解釋,可惜你充耳不聞。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0:43 建議你看看新約的關於耶穌的贖罪祭的經文。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55 沒錯,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立的「永遠」的約。絕無半道重新「解釋」一說。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58 你給俺「解釋」啊,俺在這洗耳恭聽呢,「無論」怎麼和「例外」共存?你給俺漸進的啟示一下啊。 這麼重 ...
·八戒· 發表於 2011-2-11 11:59 你拿出來啊。拿原文,別凈拿你的「神學」。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1:06 慢慢來吧,你如果不是拒絕的態度,這裡的弟兄姊妹都在每天給你解釋。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2-12 01:10 真夠懶的。自己看吧,有什麼問題看完后提出討論。 羅 8:3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
29
3131
1168
一星貝殼精英
58
8321
5184
二級貝殼核心
小留學生(一級)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後一頁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