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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配合的,罪人將它分開,但神將它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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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8 11:1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0-28 11:33 編輯
這就需要帖經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
這裡我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5:04

響應號召,一起來看聖經原文:
馬可福音:
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10: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10: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10: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0:10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
19:3.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19:4.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19;5.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9:7.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19:8.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
       了。」
19: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19: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法利賽人想以休妻話題來陷害耶穌(可10:2)。
依照當時猶太人的律法(申24:1-5)對休妻有以下看法(Luz, v.2, pp488-489):
希列派 (Hillel) :強調任何情況下 (something) 不喜悅她,都可休妻。
沙買派 (Shammai) :只淫亂為休妻理由 (scandalous) 。
約瑟夫 (Josephus) :很多理由都可以休妻 (Antiquities, 4-253) 。
腓羅 (Philo) :看男人的心情 (Speccialibus legibus, 3:79-82) 。

法利賽人原是要問耶穌到底贊成沙買派保守的觀點,還是希列學派鬆懈的觀點,藉此要把祂捲入爭論之中。 甚至要祂說出敵對希律的話(14:3-11、可6:14-29、路9:7-9),因約翰指責希律婚姻問題導致殺身之禍。 由此可見當時的離婚問題似乎很嚴重,但是耶穌非常清楚的說:「不可以休妻。」除非有任何一方犯姦淫,才有離婚的可能性(v. 2-9)。 祂引用創2:23-24(cf.林前6:16和弗5:31)說:上帝起初造人的心意是為了彼此的需要,並沒有為任何其他的人,因此他們的結合是完整和不可分離的。

於是法利賽人抬出摩西律法攻擊耶穌,耶穌卻指出摩西律法(15:2-4、22:24&31)是因為人的罪(以色列人心硬)而訂的,若不是因為淫亂的緣故,休妻另娶或娶被休的婦女都是有人刻意要犯姦淫(cf. 1:19、15:4-9),因此准離婚是妥協,是以小惡來避免大惡。 休妻的律法只是眾多摩西律法中的一條,律法是上帝所啟示的,倘若人不犯罪,摩西何必訂律法? 上帝所啟示的律法豈會有作用? 由此可見律法的動用,表明我們已經陷在罪里。 所以犯罪者需要回到神的面前,而不是鑽律法的漏洞。

門徒聽見耶穌所說的理想的基督徒婚姻,就有些氣餒,如果婚姻是這樣的約束關係,又禁止離婚,那是不是不結婚才好啊? 耶穌很清楚地答覆他們:

婚姻是神聖的,是合神心意的,我們不應當拒絕。 但事實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接受這種嚴格的婚姻關係,只有那特別蒙恩的人可以如此行。 換句話說:只有基督徒才能接受基督教的倫理,一如山上寶訓的倫理觀,若沒有耶穌基督,沒有人能夠實行耶穌基督的教訓,基督同在的潛在力量,促使基督徒尋求更高的境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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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11:29 | 只看該作者
你講的這些都是信仰上的東西,現實是婚姻以愛情為基礎,而愛與不愛卻不是上帝能管得了的。禁止或限制離婚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0:16

部分同意你前半部分的觀點。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基督徒的婚姻也不是隨便湊合的,也要有來電的感覺。

現在問題是,怎麼理解「愛情」?如果把「愛情」理解成通過佔有自己喜悅的來滿足自己的私慾,那麼婚姻必定是這種「愛情」的墳墓。而且可以百分之千的肯定,如果一個人不改變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態度,他/她離一千詞婚,結一千零一次婚,也建立不起滿意的家庭。所以,離婚永遠不是解決婚姻問題的方法。

相反,如果把「愛情」理解成願意為自己所愛的人不惜一切代價和犧牲,那麼婚姻是你實現這種願望的溫室,這樣的婚姻,必須有「第三者」-就是耶穌基督-在他們中間,才能保持起初的愛持久不變,因為聖經說,神是愛的源泉,跟源頭連上線,才不會枯竭。

俺不是在說大話,如果沒有神恩典的同在和保守,幾十年如一日的維持起初的舍己之愛,是沒人能作到的,俺也一樣作不到。但是有了這位「第三者」,情況就不同了,維持婚姻中持久不變的愛是有可能做到的。

耶穌自己是沒結過婚,但是別忘了,人都是借著他造的,作為人類的OEM,人類哪有毛病還有比他更清楚的嗎?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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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2:21 | 只看該作者
如果達兄接受「神掌管萬有」,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1:09

一個女人愛不愛你,那完全由她自己做主,上帝可管不了。這屬於自由意志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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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2:24 | 只看該作者
如果醫生根據檢驗結果告訴父母他們將來的嬰兒是男嬰或者女嬰,算不算歧視呀?

根據事實說話不能算歧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1:14


問題就在這裡了。在伊斯蘭教的立場來看,你們都犯了「為主舉伴」的大罪,該入火獄。為了救你們,不惜把彎刀架在你們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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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2:3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把「愛情」理解成願意為自己所愛的人不惜一切代價和犧牲,那麼婚姻是你實現這種願望的溫室,這樣的婚姻,必須有「第三者」-就是耶穌基督-在他們中間,才能保持起初的愛持久不變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11:29

沒這回事。古今中外,有許多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當事人根本就沒聽說過耶穌。我們這裡有時會看到表揚「金婚」、「鑽石婚」的地方新聞,當事者都是結褵超過五十年的老夫妻。這些老人家的信仰大多是祭灶、拜土地公那一套,可人家照樣恩愛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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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2:51 | 只看該作者
問題就在這裡了。在伊斯蘭教的立場來看,你們都犯了「為主舉伴」的大罪,該入火獄。為了救你們,不惜把 ...
Dhammapala 發表於 27-10-2010 23:24


達兄不錯,還沒有直接說根據撒旦的立場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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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3:01 | 只看該作者
達兄不錯,還沒有直接說根據撒旦的立場如何如何。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2:51

離婚採用摩西律法,而對待通姦則奉行耶穌的教訓(穆斯林國家除外),其實是人的理性在進行撿擇與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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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9 00:21
達兄不錯,還沒有直接說根據撒旦的立場如何如何。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2:51


伊斯蘭還說你們的立場是魔鬼的立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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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9 00:33 | 只看該作者
又扯偏了。
咱們是在講聖經是怎麼教導的,沒有談有多少人在遵循神的教導。難道沒有人遵循,就可以用來證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3:19

回答的好,不用我回答了。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不是基督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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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9 00:36 | 只看該作者
這就需要帖經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
這裡我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5:04


經典的回答,得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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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9 00:52 | 只看該作者
沒這回事。古今中外,有許多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當事人根本就沒聽說過耶穌。我們這裡有時會看到表揚「金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2:37

恩愛是表面,恩愛是給人家看的。家家都有難念的經,人家的悲歡離合會給你說?你被表面矇騙了還不知而已。沒有耶穌基督做主的愛,必定是沒有喜樂的愛。能堅持下來的,自然討神喜悅,但是不等於他們不痛苦。
因為,沒有基督的愛,是情慾的愛,情慾的愛是火,會燒到對方,冷下來是冰,會灼傷對方。總之,世俗婚姻中的苦難,結過婚的人都知道。所謂的轟轟烈烈的愛情不是沒有,但都是短命的。羅密歐朱麗葉死了,如果不死,可能吵架了,外遇了,離婚了;梁祝都死了,如果活著,山伯娶小了,英台一氣之下自殺了。泰坦尼克號上的男一號死了,不死,以他那麼風流,肯定亂搞出婚外戀了,在外和別的女孩同居了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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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9 06:52 | 只看該作者
恩愛是表面,恩愛是給人家看的。家家都有難念的經,人家的悲歡離合會給你說?你被表面矇騙了還不知而已。 ...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9 00:52

家家都有難念的經,尤其是聖經最難念,否則我提到的那位女士就不會那麼介意她的對象是不是屬於召會,甚至出言貶辱天主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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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30 03:49
部分同意你前半部分的觀點。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基督徒的婚姻也不是隨便湊合的,也要有來電的感覺。

現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11:29



    「『提摩太之家』是武漢市一家小規模的教會,2002年由幾個在大學校園中傳教的學生組織建立。他們要在2009年5月9日組織一個「世紀婚禮」,屆時將有 36對分別不認識對方的教會男女信徒在武漢沌口體育場像以撒和利百佳(聖經創世紀24章)一樣結婚,聲稱摒棄世俗的自由戀愛方式的婚姻,回歸所謂的完全由神安排的那種婚姻,並且投身到巴基斯坦的傳教生涯中。」
  程序如下:有感動的未婚男女信徒向所在教會〔提摩太之家和兄弟教會〕牧者報名,教會則委派靈命上好的老信徒擔當這場以撒利百佳式樣婚禮中「老僕人」的角色。由老僕人在神前禱告,得到感動確認之後,將「利百佳」帶到每一個「以撒」的面前。然後舉行集體婚禮。雙方在這之前是從未見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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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10-30 06:23 | 只看該作者
「『提摩太之家』是武漢市一家小規模的教會,2002年由幾個在大學校園中傳教的學生組織建立。他們 ...
Guest from 24.148.183.x 發表於 2010-10-30 03:49 AM


這位朋友看來是新人。關於「提摩太之家」世紀婚禮的問題在基督家園去年有過討論。


關於「提摩太之家」世紀婚禮的解經問題

請參閱。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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