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ch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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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我丈母娘,可中國是我的爸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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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14 23:12
回復 58# 金寶
說得有道理。
中宣部的官員們應該向 CIA 好好學習作輿論工作。同人家至少有50年的差距。 人家可以「造英雄「。
從中國的網上看,罵政府,罵官僚的帖子隨處可見。這種「批評監督「的權利老百姓不缺。官員要壓制這些,是會被拉下馬的。躲貓貓、俯卧撐、喝涼水的現象普遍存在,也不可能馬上改好。
如同帝制改共和,共產黨遲早要下台。多黨制,利益集團輪流坐莊是當今的潮流,大陸遲早會走這一步。如何避國破家敗,確實應該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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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0-15 06:43 | 只看該作者
金寶,我愛你!你說的太好了。
yunsousifang 發表於 2010-10-14 21:59


弱弱的問一聲:您是美眉嗎?

以武會友 交結天下豪傑
板斧如風 專砍流氓阿飛
        邪不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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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0-15 06:44 | 只看該作者
我決定回國建設國家去了。
yunsousifang 發表於 2010-10-14 22:00



不過,在哪兒也都可以為俺們祖國建設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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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ousifang 發表於 2010-10-15 12: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3# 金寶


    不好意思,讓你失望了,俺是純爺們。只是強烈地表示對你觀點的支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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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0-15 13: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金寶 於 2010-10-15 13:40 編輯
回復  金寶
    不好意思,讓你失望了,俺是純爺們。只是強烈地表示對你觀點的支持而已。
yunsousifang 發表於 2010-10-15 12:26


失望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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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5 17: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8# 金寶
喝了點酒,睡不著,回應一下。

劉曉波所謂殖民中國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在經濟上,在政治上都是不可行的,尤其在中國這種強烈自尊和文化傳統的國家。他的08憲章,很多地方沒有操作性,沒有現實性,更甚至沒有明白民主的精髓。我現在不想開劉的批鬥會,只是說,我不同意劉的主張,但我也反對用刑法剝奪劉發言的權力。劉有權力反對中國的憲法,有權力表達自己的觀點。如果你說中國有言論自由,那麼我只能說中國有表達和政府,我黨一致的言論自由,沒有表達反對政府和我黨的言論自由。這種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真正的言論自由是那種那種能自由地表達反對言論自由的言論自由。有點繞口,比如說,在美國表達擁護美國憲法和制度的言論自由不是美國言論自由的體現,而美國的言論自由的表現是你能發表反對美國制度和憲法的言論自由,比如你可以是一個納粹分子,宣揚法西斯主義,同樣,你可以是一個共產主義者,反對美國的資本主義,甚至要求修改美國憲法。這些在美國是被容許的。當然你不可以拿槍去消滅美國的制度,因為那個就不是言論自由的權力了。

同樣,劉曉波的言論是不令人愉快的,也是不正確的。但,即使不正確的言論,也要容許別人說。自以為是絕對正確,或更本就不在乎,只要有權力,就能指定什麼是正確錯誤,就不是言論自由。

至於給劉的所謂的顛覆國家罪,實際是用一個刑法推翻了憲法的言論自由權力。這個罪名的存在,才是違反憲法的,應該取消。對劉的審判,應該是非法替外國政府或機構服務,企圖干涉中國內政這類罪名,也就是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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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15 18: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金寶
喝了點酒,睡不著,回應一下。

劉曉波所謂殖民中國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在經濟上,在政治 ...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5 17:51

殖民中國其實很簡單,滿清入關就是證明。中國人貪財、愛當官,只要能給中國人陞官發財的機會,無論誰來統治,中國人都會欣然接受的。別跟我提八年抗戰,當年若非國際因素,中國早就被日本徵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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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0-15 19: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金寶
喝了點酒,睡不著,回應一下。
劉曉波所謂殖民中國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在經濟上,在政治 ...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5 17:51


能問一下班長喝的是啥酒?二逮子還是Scotch?跟你碰一杯,再來顆花生米,咂巴片兒醬肘子。

俺也借點兒酒勁兒,回復你一下。

俺明白你那意思。也認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俺上面的意思說得是:各國法律的制定都不相同。
美國甚至有50部法律,各州各自為政。
比方說,亞利桑那州的反移民法,可以說就是違憲,聯邦法庭可以禁止,但是卻不能阻止各州遊說國會,一旦國會支持,那麼這一法律即可以被各州執行。這中間即使有對人權及自由的踐踏,但國會通過了就是法律,是法律就必須被尊重。

同樣,對於阿富汗的戰俘,美國政府也繞過國會及司法體系,由總統下令在古巴的關塔納摩建立了一個特殊監獄,並由總統定義這些戰俘是「恐怖分子」,這就繞過了維也納公約對於戰俘的規定。
這樣掩耳盜鈴的做法,即是美國政府出於政治需要所作出的一系列玩弄司法及國際公約的舉措。
儘管美國高院在2006年裁定小布希違憲,他卻充耳不聞,我行我素,直到任期結束也沒有關閉這個嚴重違反美國人權理念的監獄。理由:國家利益!
所以,各個國家,各個政黨,各個政客,永遠都是利益至上的。

同時,民主自由也與國民意識緊密掛鉤。
比方說,輪 子功在美國也就這個樣子苟延殘喘了,可在中國如果無限制地任其發展,突然就會有上千萬的追隨者。這也是中美兩國國情不同的地方。
劉曉波現在受到限制,也就限制了他的追隨者。如果劉曉波象輪 子功那樣有成百萬上千萬的追隨者,他一聲令下,08憲章就有可能成為實質的推翻現行體制的行動綱領,那時再要阻止,就會出現第二個6.4。俺們希望那樣的後果嗎?答案是:NO!

中國是一個13億人口的大家庭,要想保證不出大亂子,首先不是讓大家七嘴八舌,而是要制定及維持好紀律。在這個基礎上讓大家有秩序、有方法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和願望。
同時,在表達的時候也要明白自己的表達並不一定正確,政府或他人也並不一定非要認同和遵行。
所以,現階段,中國的言論自由需要有詳細的法律進行更多的甄別及管理,以確認不會有造成社會動亂的因素。中國把它寫進法律中也是完全必要的。
未來,社會更加開放了,對於言論自由有了新的概念和看法,通過社會各方面協商,修改法律,也並非不可能的事情。目前,對於貪官是否應判處死刑的爭論就屬此列。

民主自由和法制的完善是一個長期的工作,不同的時代就會有不同的具體的歷年和措施。管理國家更是需要認真細緻以及謹慎小心,因為隨便的舉措,牽涉的就是千百萬人的實際利益。
大家需要講道理,但更需要學會妥協。
這是那些個「反對派」及「運動員」們至今都未學會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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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6 10:3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8# 金寶
我喝的是日本清酒。本來是買來炒菜的,便宜,和廣東米酒差不多。昨天太累,兌了果汁喝了一大杯。

基本同意你的看法,我們的不同是角度的不同。任何國家和社會,理想(憲法)和現實(政治)是有差距的。美國憲法規定人人生而平等,但黑人做奴隸100年,做2等公民100年。政治現實上的違反憲法不能就被動接受,應該努力實現憲法的理想。

中國的情況是既令人鼓舞,有時候又令人沮喪。我們的憲法空有各種權力,但現實各種政策又架空憲法,更糟糕的是長官個人好惡代替憲法和政策。所以,要回歸憲法。

中國另外一個問題是社會各個階層和集團沒有共識,所以只有靠一個強力政黨用紀律來迫使大家一致。如果大家在大方向上一致,在具體問題上有不同意見,就好解決。比如大家都坐在一張桌子上賭錢,還討價還價,如同美國的情況。但在中國,有人要掀桌子,因為覺得賭局不合自己的胃口。劉的問題不過是對大家喊他認為賭場規則不公平,應該修改,但畢竟,他還沒有下手掀桌子。主持交易的人(政府,執政黨)卻命令保安把小波抓起來,給人的感覺,設賭局的我黨似乎真的有什麼貓膩,害怕小波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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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10-10-16 14: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9# iamcaibird

你有去夏威夷休假一年的權力,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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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10-17 10: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0# 王劍
你贊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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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0-17 18: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9# iamcaibird

清酒不錯,熱了喝更可口,班長下次試試。

社會各階層及利益集團沒有共識是事實。
中國與各主要西方國家最大的區別就是社會主要組成很難自覺自願達成共識。
這其實也不奇怪,中國政治混合了教育程度、出身成分、地方主義、貧富差距加上巨大的人口基數。。。等等非常複雜的成分,要想讓這麼複雜的族群自己達成共識,難於上青天。
拋開民主自由人權等憲政理想不說,光是把全國人民召集起來傳達一件事情就是巨大的工程,何況還要管吃管喝管教育管醫療。。。同時最難的還要數管大家心情舒暢,因為可以說是不可能的。
6.4俺在國內,當時的情況是沒權的不滿,有權的也不滿;沒錢的抗議,有錢的也抗議。。。
所以說,在中國,人們很難坐下來「討價還價」,通常都是自己的「一口價」。6.4 時學生還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勢力,對共產黨叫起板來都毫不退讓。那些財大氣粗的又怎願意與草民百姓討價還價呢?
這樣看來,要達成多數中國人的共識,一定有非常手段在背後施行才有可能。否則就只會是空談。

班長的「掀桌子」的比喻也很形象。
不過,在中國,「掀桌子」的事情通常是這樣干出來的:劉、方(勵之)這樣的人通常自己不出面「掀桌子」,但是提供「掀桌子」的理由,也就是"Brain Work"。真正出手掀的人則不愁找不到。
這樣,他們只需要繼續他們的 Brain Work 就足以掀起社會波瀾,這其實比直接下手「掀桌子」更厲害。

設「賭局」的俺黨肯定不喜歡所有人都知道執政秘密,這與世界其他任何執政者也沒有什麼不同,不然美國的國家檔案也不會設那麼長的解密期限。

讓俺們都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看到如今的共產黨與30年前的已經大不一樣,對社會的管理已經寬鬆了很多很多。
再過30年,或許劉曉波這樣的人物可以成天在報章雜誌上大呼小叫,無論是執政者還是老百姓都見怪不怪了。
但是這不可能以蹶而就,需要一個前提條件,就是:俺們大傢伙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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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1-1-4 11:50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是丈母娘而不是老丈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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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2-15 01:59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12 09:25
奇怪了,罵祖國有何不可呢?不是說什麼大義滅親嗎?



很難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分不清國家和朝廷,連孟老夫子的智慧和膽識都沒有,真是枉活在這個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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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2-15 02:04 | 只看該作者
chico 發表於 2010-10-12 19:01
回復 18# 愚志

老兄,我反對因言治罪,同時也討厭波波的這種說法。我家就在當年的「滿洲國」。人決不能 ...

劉那是憤激之詞,而且是多年以前了,事實上沒人真贊同那麼偏激的說法,看得出他根本就不懂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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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2-15 02:0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2-14 13:21 編輯
chico 發表於 2010-10-12 14:48
罵政府、罵官僚的帖子國內網站里到處都有。不存在沒有這個自由的問題。
煽動推翻政府的言論,哪個國家都不 ...


田田說了句「燒學校「還被以恐怖XX起訴了~~~田田說該換個校長,應該就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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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2-15 02:08 | 只看該作者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3 00:44
其實劉曉波何嘗不是另外一種愛國呢?如果他不愛這個國家,完全可以離開,但他選擇了留下;也可以選擇躲在被 ...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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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2-15 02:16 | 只看該作者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10-15 04:51
回復 58# 金寶
喝了點酒,睡不著,回應一下。

我不同意劉的主張,但我也反對用刑法剝奪劉發言的權力。劉有權力反對中國的憲法,有權力表達自己的觀點。如果你說中國有言論自由,那麼我只能說中國有表達和政府,我黨一致的言論自由,沒有表達反對政府和我黨的言論自由。~~~~~~~至於給劉的所謂的顛覆國家罪,實際是用一個刑法推翻了憲法的言論自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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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2-15 07:58 | 只看該作者
從晚清搞立憲,搞到今天,一百多年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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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2-15 10:23 | 只看該作者
美國是我的女婿,中國是我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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