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大寫的蚊子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翻譯】基督教的七個先天錯誤

[複製鏈接]

45

主題

2099

帖子

702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02
61
朽木 發表於 2009-4-14 03: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9-4-14 03:10 編輯
哈哈,作者好像不懂基督教啊。。。

請看經文:

Servant 發表於 2009-4-10 23:24


何止作者不懂,譯者和傳者中如果有一個人對基督教信仰略知一二,都不會如此漏怯。這類文章到處都有,只能騙騙對基督教信仰一無所知的人罷了。
可雕,看在誰手裡。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45

主題

2099

帖子

702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02
62
朽木 發表於 2009-4-14 03:15 | 只看該作者
46# Servant

請你不要把自己的工作推給對方來做。這個討論是這樣起來的。你質疑主貼里關於保羅發明原罪的說法。我請你拿出舊約里關於原罪的經文,從而支持你的反駁。你就拿出了創2:7等。我指出你拿出來的這個證 ...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4-12 11:07


「保羅發明原罪說」這個短語就離基督教信仰十萬八千里了,作者明顯是站在人文主義哲學立場來解釋基督教信仰,他根本就不懂得什麼叫「基督教信仰的使徒性」,僅此一個開頭,就不需要對這篇文章細讀了。
可雕,看在誰手裡。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

主題

443

帖子

107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07
63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4-14 04:36 | 只看該作者
62# 朽木

真有趣呢。作者是在傳播基督教的嗎?如果不是,為什麼要順著基督教信仰的路子來說呢?你愛讀不讀是你的自由,以為誰都一根筋了?
歌唱著的蟲蟲蟀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

主題

56

帖子

15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15
64
妖神 發表於 2009-4-14 05:12 | 只看該作者
「保羅發明原罪說」這個短語就離基督教信仰十萬八千里了,作者明顯是站在人文主義哲學立場來解釋基督教信仰,他根本就不懂得什麼叫「基督教信仰的使徒性」,僅此一個開頭,就不需要對這篇文章細讀了。
朽木 發表於 2009-4-14 03:15

其實應該這麼說:
只要思維還正常,就離基督教信仰十萬八千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

主題

264

帖子

65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5
65
MstPrfdcm 發表於 2009-4-14 05:39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應該這麼說:
只要思維還正常,就離基督教信仰十萬八千里。
妖神 發表於 2009-4-14 05:12


哈哈,人家基督徒會說,「不信神、不信主的人,沒有靈性,哪裡來的思維能力?」 你認為基督徒思維不正常,人家基督徒還認為你思維不正常呢。你有什麼辦法?

李大師的徒弟們也是一樣,你說人家輪子不正常,人家輪子說你沒有智慧。輪子說不服你,你也說不服人輪子。

弄半天,不都成了抬杠了? 在這裡,言辭的作用實在是太弱了。只有從小熏陶、加強人文與科學教育、用法律限制等等更有力的措施才會起作用。不過西方反華勢力、基督教會,總是想盡一切辦法,把基督教在中國傳播,如果中國不配合,還被抹黑成「沒有宗教自由」。
盡信書不如無書。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45

主題

2099

帖子

702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02
66
朽木 發表於 2009-4-14 05:4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9-4-14 05:54 編輯
62# 朽木

真有趣呢。作者是在傳播基督教的嗎?如果不是,為什麼要順著基督教信仰的路子來說呢?你愛讀不讀是你的自由,以為誰都一根筋了?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4-14 04:36

嘿嘿,任何一篇有一點價值的論文(垃圾文章除外),無論是立論性的還是駁論性的,都必須清楚的闡述自己的觀點和別人的觀點。特別是駁論性文章,即指出對方錯誤論點的文章(如主題文章的標題所述:基督教的七個先天錯誤),人人一看就知道是一篇駁論性的,這類文章在對別人論點的表述上要求非常嚴格,如果作者不能準確的表達所要批評的論點,在技術上,這種錯誤叫「misrepresenting" ,是最大的忌諱。這就如同一個人畫了一個兔子,然後拚命把自己畫的兔子當鴨子來批:這隻鴨子四條腿,一定是先天性畸形!如果別人告訴你,你畫的是兔子,不是鴨子。你回答說:我又不是賣鴨子的,為什麼要按照鴨子的形狀畫呢。你說咱倆誰有趣?

所以,如果該文作者不能準確的表達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只是根據自己的想象胡批一氣,這類文章就如同垃圾一樣。可惜,絕大部分反基(專業的也好,業餘愛好者也好)都在犯misrepresenting的技術錯誤。
可雕,看在誰手裡。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

主題

56

帖子

15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15
67
妖神 發表於 2009-4-14 06: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妖神 於 2009-4-14 06:10 編輯

66# 朽木

你的說法是依據你的信仰(你所信的,你未必知道,或者更確切地說,你不一定想明說),作者依據的是歷史,是事實。哪一種說法「就如同垃圾一樣」,旁觀者自然明白。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39

主題

1萬

帖子

2萬

積分

八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22811
68
sousuo 發表於 2009-4-14 06:40 | 只看該作者
要批什麼就該找對靶子,不然豈不是白費力氣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5

主題

1181

帖子

633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原教旨伊斯蘭Jihad聖戰戰士,簡稱聖鬥士

Rank: 3Rank: 3

積分
633
69
伊蘇 發表於 2009-4-14 09:23 | 只看該作者
樓頂文章被轉載於 http://along.blshe.com/post/287/363633#5346066 后得到的回復(轉載回復僅供參考,不代錶轉載者認可或讚賞等):

鄉下人進城看基督教  , 基督教教義  , 教會評判  • 評論 (6)
評論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21 | IP地址:64.175.35.*
此文的作者持一貫的態度和目的想要摧毀基督教的信仰。此文除了引用一些神學的派別和觀點試圖混亂真理之外,還企圖把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截然分開。筆者看到了保羅在新約聖經中的重要位置,因此竭力否定神籍著保羅所啟示的救恩真理,以達到讓人無話可說的目的。可惜的是新舊約聖經並不像筆者想象的那麼簡單,因為它是牽一髮動全身。也許正是因為神知道撒旦魔鬼的詭計和人心的險惡,所以聖經並不是由一個人所編寫。一個人撒謊容易,要讓40多個人為了同一件事情用了近 1500年這個撒謊是絕對不可能的。筆者的觀點模糊混亂,不過對於內中的某些錯誤觀點,到可以讓人一一糾正。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34 | IP地址:64.175.35.*
筆者說:原罪也是保羅的發明...保羅通過大膽的逆向推理從這種「遺傳的死」中引導出了原罪**************************************************首先,聖經里(包括保羅的書信)的書信沒有 (原罪)這個詞。保羅也不是原罪的發明人。聖經:詩篇51:3-5節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人說這話,並不是要自辨有理,乃是要更詳細的表明自己的罪有何等深。他不但承認自己犯了罪,還要承認自己原來本性就是有罪的,並不是要怪他所愛的母親,乃是將真情說明。人有原罪,在此有聖經明文作證。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57 | IP地址:64.175.35.*
筆者又說:"按照保羅的說法,在神面前根本沒有一個義人,"*****************************************************保羅所得到的"沒有義人"的啟示也是從舊約而來的--詩篇14篇:1-3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又--詩篇51:1-3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他的沒有。他們各人都退後,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1:12 | IP地址:64.175.35.*
筆者還說:"原罪論的意義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對人類的蔑視:一個活生生的人,如果不自認為「墮落」、不自認為沒有向善的能力,就成了盲目傲慢"*************************************************************殊不知聖經里所謂的罪的重點不是單單指外表可看得到的"罪行",而更主要的是人裡面的罪性。舊約聖經《耶利米書》17章9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這裡不僅說明罪是在人的本性裡面,還說明神不僅監察人心,還要按照人的所行實行審判。這個審判也明顯是指對個人的審判。誰敢說人沒有罪?看看周圍的人和自己,是否能夠找到一人從來沒有撒過謊的人來?小孩子天生撒謊時不用人教的。由誰能誇口一生中沒有沒有作過一件壞事?作壞事的根源來自於人的罪性。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1:32 | IP地址:64.175.35.*
事實上,對於虔誠的猶太人來說,律法本身就是神的恩典,不然,他們怎麼能過節慶祝有律法的歡樂呢?****************************************************************不錯,律法的確是神的恩典,但是律法功用是叫人知罪。但是律法本身並不能給人能力不去犯罪。如果有律法又不能遵守其結果就是被律法定罪。可惜沒有一個猶太人能夠不犯律法。要說明一點,如果筆者想用猶太教和舊約來攻擊基督教和新約,那麼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筆者必須接受舊約聖經是對的,也確信舊約聖經真的是神向猶太人親自的啟示,也相信舊約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否則筆者的觀點就絕對占不住腳。如果一個不相信舊約聖經是神啟示的真理的人用舊約聖經來攻擊相信舊約聖經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啟示的基督徒就是一件十分荒謬的事。按照邏輯,人不能用自己都不信的道理來駁倒其它的道理。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5, 07:53 | IP地址:64.175.35.*
筆者認為:「而人在神面前挺直腰板做人是猶太教的遺產......虔誠的猶太人不言而喻地認為自己原則上有能力作「義人」,就是說按照神的律法生活,他們不承認原罪,」********************************************************************************** 請問,聖經哪一章哪一節提到了猶太人不承認原罪???????如果筆者認真地閱讀摩西五經,就不難發現以色列人是如何在律法面前屢遭失敗。從埃及出來的一代人(除了兩個有信心的人外)全部倒斃在曠野,未能進入神所賜給的迦南應許之地。如果繼續讀先知書,就知道遵行律法是根本不可能的。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里針對本族人的錯謬指出:「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馬書2章17-24節)。這就是猶太人在律法之下的真是寫照。我奇怪筆者對這些」熟視無睹「,選擇性的看不見。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21 | IP地址:64.175.35.*
此文的作者持一貫的態度和目的想要摧毀基督教的信仰。此文除了引用一些神學的派別和觀點試圖混亂真理之外,還企圖把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截然分開。筆者看到了保羅在新約聖經中的重要位置,因此竭力否定神籍著保羅所啟示的救恩真理,以達到讓人無話可說的目的。可惜的是新舊約聖經並不像筆者想象的那麼簡單,因為它是牽一髮動全身。也許正是因為神知道撒旦魔鬼的詭計和人心的險惡,所以聖經並不是由一個人所編寫。一個人撒謊容易,要讓40多個人為了同一件事情用了近 1500年這個撒謊是絕對不可能的。筆者的觀點模糊混亂,不過對於內中的某些錯誤觀點,到可以讓人一一糾正。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34 | IP地址:64.175.35.*
筆者說:原罪也是保羅的發明...保羅通過大膽的逆向推理從這種「遺傳的死」中引導出了原罪**************************************************首先,聖經里(包括保羅的書信)的書信沒有 (原罪)這個詞。保羅也不是原罪的發明人。聖經:詩篇51:3-5節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人說這話,並不是要自辨有理,乃是要更詳細的表明自己的罪有何等深。他不但承認自己犯了罪,還要承認自己原來本性就是有罪的,並不是要怪他所愛的母親,乃是將真情說明。人有原罪,在此有聖經明文作證。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0:57 | IP地址:64.175.35.*
筆者又說:"按照保羅的說法,在神面前根本沒有一個義人,"*****************************************************保羅所得到的"沒有義人"的啟示也是從舊約而來的--詩篇14篇:1-3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又--詩篇51:1-3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他的沒有。他們各人都退後,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1:12 | IP地址:64.175.35.*
筆者還說:"原罪論的意義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對人類的蔑視:一個活生生的人,如果不自認為「墮落」、不自認為沒有向善的能力,就成了盲目傲慢"*************************************************************殊不知聖經里所謂的罪的重點不是單單指外表可看得到的"罪行",而更主要的是人裡面的罪性。舊約聖經《耶利米書》17章9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這裡不僅說明罪是在人的本性裡面,還說明神不僅監察人心,還要按照人的所行實行審判。這個審判也明顯是指對個人的審判。誰敢說人沒有罪?看看周圍的人和自己,是否能夠找到一人從來沒有撒過謊的人來?小孩子天生撒謊時不用人教的。由誰能誇口一生中沒有沒有作過一件壞事?作壞事的根源來自於人的罪性。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3, 01:32 | IP地址:64.175.35.*
事實上,對於虔誠的猶太人來說,律法本身就是神的恩典,不然,他們怎麼能過節慶祝有律法的歡樂呢?****************************************************************不錯,律法的確是神的恩典,但是律法功用是叫人知罪。但是律法本身並不能給人能力不去犯罪。如果有律法又不能遵守其結果就是被律法定罪。可惜沒有一個猶太人能夠不犯律法。要說明一點,如果筆者想用猶太教和舊約來攻擊基督教和新約,那麼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筆者必須接受舊約聖經是對的,也確信舊約聖經真的是神向猶太人親自的啟示,也相信舊約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否則筆者的觀點就絕對占不住腳。如果一個不相信舊約聖經是神啟示的真理的人用舊約聖經來攻擊相信舊約聖經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啟示的基督徒就是一件十分荒謬的事。按照邏輯,人不能用自己都不信的道理來駁倒其它的道理。
[回復]
訪客:訪客 | 2009/04/15, 07:53 | IP地址:64.175.35.*
筆者認為:「而人在神面前挺直腰板做人是猶太教的遺產......虔誠的猶太人不言而喻地認為自己原則上有能力作「義人」,就是說按照神的律法生活,他們不承認原罪,」********************************************************************************** 請問,聖經哪一章哪一節提到了猶太人不承認原罪???????如果筆者認真地閱讀摩西五經,就不難發現以色列人是如何在律法面前屢遭失敗。從埃及出來的一代人(除了兩個有信心的人外)全部倒斃在曠野,未能進入神所賜給的迦南應許之地。如果繼續讀先知書,就知道遵行律法是根本不可能的。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里針對本族人的錯謬指出:「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馬書2章17-24節)。這就是猶太人在律法之下的真是寫照。我奇怪筆者對這些」熟視無睹「,選擇性的看不見。
【凡轉載僅供參考,不代表已得到轉載者認可,請讀者注意分辨、查證、思考,請勿盲信、盲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

主題

56

帖子

15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15
70
妖神 發表於 2009-4-14 10:03 | 只看該作者
69# 伊蘇

這些基督徒就是寧可信傳教士的花言巧語,但是堅決不信聖經,死活不信聖經。要是信聖經,怎麼會反覆拿1000多年40位作者完全一致這種鬼話來炫耀自己的無知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

主題

443

帖子

107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07
71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4-14 10:34 | 只看該作者
66# 朽木

所謂基督教信仰的體系,是你們對聖經的解釋。你們整個基督教信仰體系,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聖經給說圓了,所以保羅說的東西,舊約裡面必須有。而原作者有關保羅發明舊約里沒有的原罪的觀點,講的是作者看來的保羅的某個「貢獻」。有什麼必要要來合乎你們的路子呢?
歌唱著的蟲蟲蟀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45

主題

2099

帖子

702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02
72
朽木 發表於 2009-4-14 11:51 | 只看該作者
66# 朽木

所謂基督教信仰的體系,是你們對聖經的解釋。你們整個基督教信仰體系,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聖經給說圓了,所以保羅說的東西,舊約裡面必須有。而原作者有關保羅發明舊約里沒有的原罪的觀點,講的是作 ...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4-14 10:34


聖經自己清楚的記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原文作者如果認為保羅在神的默示之外還有自己的「貢獻」,本身就在misrepresenting聖經,這和能不能把聖經說園了是兩回事。

我反駁的首先是原作者的基本出發點,其次才是他所寫的內容,「原罪」的概念在舊約里比比皆是,雖然「原罪」這個詞沒有出現過,所以這些顯而易見的荒謬根本不值得一駁。
可雕,看在誰手裡。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694

帖子

168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68
73
蒔萜 發表於 2009-4-14 14:54 | 只看該作者
72# 朽木


看來我還是高看神學生們了,以為他們還有點價值,懂點邏輯。現在看除了掀棋盤啥也不會。你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嗎?
基督教自由解放派-盤古教分支-蒔大麻煩-常駐教會-人民解放軍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0 14:0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