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Servant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以經解經](一)聖經是如何論述人的罪性的?

[複製鏈接]

151

主題

3883

帖子

1338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338
61
涼泉居士 發表於 2008-3-28 14: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8-3-27 23:13 發表
舉一個小例子。。。有人常常從上班的地方,拿點咚咚,回到家裡用。

而某些人,不拿。

能否說說(假想一下),為什麽他不拿呢?


道德修養好,不愛佔小便宜。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0
62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3-28 14:2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涼泉居士 於 2008-3-28 14:23 發表

道德修養好,不愛佔小便宜。


再說也不是相信死後靈魂不死的人都不拿的。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1

主題

3883

帖子

1338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338
63
涼泉居士 發表於 2008-3-28 14:43 | 只看該作者
簡單說吧:道德規範和社會法制基本上已經把人管住了。道德規範是對懂道理和有自率能力的人起作用的,也就是俗話說的「不防君子」,社會法制是對不懂道理和沒有自率能力的人起作用的,也就是俗話說的「專防小人」。宗教信仰宣揚道德規範就會有吸引力,但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宗教信仰才會有好的道德規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2

主題

242

帖子

67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7
64
黑龍江 發表於 2008-3-28 17:57 | 只看該作者
真的能先拋開「原罪」不說嗎?沒有了原罪,基督教這座大廈就立馬倒塌了,但它卻是臆想的、強加於人的冤假錯案。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

主題

387

帖子

421

積分

貝殼網友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421
65
metrotown 發表於 2008-3-29 01:38 | 只看該作者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生即是罪生時

聖經,是這樣說的。。。
你的祖先有罪,你的罪也就從那時種下了。
故事:
一隻狼幾天沒吃東西了,飢腸轆轆,忽然看見一隻小山羊在河邊喝水,心裡非常高興。它本想猛撲過去將羊咬死美美吃上一頓,可是轉念一想,不必著急,先給羊講講道理,讓它死個明白。
  狼走到山羊跟前,對小羊說:「你這可惡的東西,竟敢在這裡喝水,你弄髒了我和大家的共有水源我們可怎麼喝?今天非好好教訓教訓你,不然天下不會太平。為了大家的利益,我必須吃掉你方解心頭之恨。」
  山羊說:「你住在上游,我在下游喝水,怎能污染你的水源?」
  狼發怒道:「混賬東西,還敢強辯。去年你在上游喝水我還沒有跟你算帳呢,今日又在下游喝水。現在是老賬新帳一起算,我一定要吃掉你,你還有什麼話說?」
  山羊低聲說:「去年我還沒出世呢!」
  狼低頭想了想說:「什麼?你還沒出世?讓我想想。噢,我想起來了,是你老子在上游喝水弄髒了我的水源。父債子還,天經地義,由你負責理所當然,所以我吃你理由充分,你還不服?真是天理難容。我為了做到仁至義盡才和你廢話,你還不乖乖地下跪就俘。」

我是這樣理解的:
我的祖先有罪,罪不至我。
我若有罪,罪不在他人。
我命由我不由天,命自我立,自作自受。
種善因得善果,
種惡因得惡果。
因緣如是,果報如是。


我是這樣認為的:
聖經認為你的罪,來自於你的先輩;而你的救贖,則來自仁愛的上帝。如此一來,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與我相干。也許在聖經里,你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是歸依上帝,要麼是順從撒旦。如此簡單的二分法,倒是可以免除人類許多複雜的麻煩。如果不是因為以所羅門的智慧都只能是最終離棄了上帝的話,我還真找不出什麼理由要反對聖經呢。

我反對聖經的說法,因為。。。。
它不是真理。至於聖經可以引導極少部分的人(真正的基督徒)向善,那絕對不是我所要反對的。我在這裡說反對,是因為你給出的回答模式里要求我一定要反對。

[ 本帖最後由 metrotown 於 2008-3-29 01:56 編輯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1 02:4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