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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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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4 15:20 | 只看該作者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8:14
回復 追求永生 34樓 的帖子

不好意思,有段時間沒來了。主要是給自己一些安靜的時間,直到前幾天查經,神讓 ...

謝謝弟兄鼓勵,感謝神讓我們在不同的崗位為建造神的教會基督的身體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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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25 | 只看該作者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3:59
上帝是否是公義的?這不是人類有資格可以談的問題,當人類去判斷上帝的作為的時候,這本身就是罪。如果上帝 ...

當然有資格談。你提出「公義」這個詞不就是要人認可的么?要不然為啥要有這個詞呢?

人按照神自己規定的該死,那就讓他死啊,你為啥說了不做呢?為啥卻要按照撒旦預言的那樣不一定死呢?說了不做,公義何在?無論你換什麼名詞,用好聽的「恩典」這個詞,還是擺脫不掉不公義啊。「公義」的根本要求就是誰違反誰受罰,如果你說了卻沒做到,就是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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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27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3 13:10
公義實際是對不守約的人按約的規定懲罰,如果不當時懲罰,那是緩罰期,不是沒有公義。對不守約一方按約 ...

可他並沒有懲罰犯罪的人啊,懲罰另一個人,這就是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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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35 | 只看該作者
冰箭 發表於 2011-7-23 14:57
神的公義,是要人們遵行他的律法,若違背,則要受罰。基督來到世上,一生從未犯罪,卻替我們死,對基督來說 ...

第一,耶穌並非「一生從未犯罪」,而是也犯過罪,他違反了安息日不得作任何工的十戒,這就是罪。

第二,罪不能「替」,替罪本身就是不公義的表現,誰犯罪誰受罰才是公義。基督教總愛用欠債替還錢來「解釋」,然而,欠債本身並不是罪,欠債並不該死。所以這樣的比喻本身就否定了「死」這個定義,本身就違反了聖經的本意。

債務可以替代,因為「錢」本身就是身外之物。對於「死罪」是不可替代的,你砍了另一個人的腦袋本身就是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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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40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7-23 04:12
注意,這裡討論的是神的公義。神的公義當然是神做主。人做主就是人的「公義」而不是神的公義了。

俺所談的也正是神的不公義。既然他用了這個詞,那麼就有必要探討其使用這個詞的正確性。

如果你認為神的「公義」就是拿另一個人的腦袋來換這個犯罪人的腦袋,那麼就不要用人間的「公義」這個詞,俺做不到反著「理解」這樣的反邏輯。基督教如果總是用反邏輯來讓人「信」,俺信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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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43 | 只看該作者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4:14
回復 ·八戒· 20樓 的帖子

神的公義在於他斷不以無罪為有罪,也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誰告訴你神不審判罪人 ...

嘿嘿,基督教不是一直在講耶穌的血遮蓋你的罪了么? 按你這說,耶穌代替不了你,你也照樣還是要受審判要死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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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48 | 只看該作者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3 11:12
您在用蘋果比橘子。
神的公義和您心目中的「公義」不是一個概念。

既然不是一個概念,那就不要用這個概念去誤導人啊。基督教為啥還拚命的用人間的「公義」去解釋呢?

俺在這條線要指出的也正是這個,神的「公義」並不公義。看來你也得承認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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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5 21: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46樓 的帖子

你說的沒錯,如果我們不悔改,一樣要受到審判。基督付出的是我們的贖價,把我們從罪的權勢下贖出來,好像救一個妓女出火坑,為她付贖金一樣,不同的是耶酥付上的是他自己。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拯救。

面對這種犧牲的愛,我們還需要談什麼公義不公義嗎?如果這樣我們還不會感恩,到底是神不公義還是我們不公義?以賽亞書1章2-3節神說:"天哪、要聽、地阿、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

我們如此悖逆,怎能逃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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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7-25 21:47 | 只看該作者
JDJ很無。。的,它既想用"公義"的外延,即這個詞代表了"公正,正義"等方面,但有不想用"公義"這個詞的內涵。

所以,正確的方法是禁止JDJ用人通用的"公義"這個詞,隨它自己定義另一個詞,像"神義","神經"好了。只怕JDJ捨不得,還是要偷用"公義"這個詞的外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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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2: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7-25 22:16 編輯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5 21:33
你說的沒錯,如果我們不悔改,一樣要受到審判。基督付出的是我們的贖價,把我們 ...
當然要談。不公義就是不公義,為什麼不能談?這並不能說你砍了個腦袋,不管是誰的腦袋就算「結案」了啊。

這和「贖金」是一回事嗎?你犯了死罪的話付贖金就可以免死嗎?既然神說必死,那就要按他說的去做啊?找什麼理由呢?找個替身,那叫徇私枉法。既然你們批判撒旦說的「不一定死」,為什麼反而要按照他所說的去做,神說「必死」卻不去做呢?到底誰說的是事實?誰在撒謊呢?如果神定義的「公義」就是有些人「不一定死」,那就老實承認撒旦說的是實話,如果不承認撒旦說的是實話,那就讓人「必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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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2:13 | 只看該作者
BenAl 發表於 2011-7-25 21:47
JDJ很無。。的,它既想用"公義"的外延,即這個詞代表了"公正,正義"等方面,但有不想用"公義"這個詞的 ...

這正是俺開這幾條線的原因,就是要指出基督教的「愛」、「公義」等等都是謊言。如果神自己的「愛」、「公義」等等不是人所能認同的「愛」、「公義」,那麼就不要用這些詞,如果你用了這些詞,那就要言必行,行必果。言而無信或者曲解詞義,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那不就是欺騙嗎?

「公義」是有嚴格定義的,是不能「代替」的。「代罪」本身就是違反了「公義」,是不可調和的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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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2:3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ewCommer 於 2011-7-25 22:5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0:48
既然不是一個概念,那就不要用這個概念去誤導人啊。基督教為啥還拚命的用人間的「公義」去解釋呢?
...


我部分認同您的意見,即:不應該把神的公義和人間「公義」混為一談。

因為神的公義和您所認知的「公義」不是一個概念。

但我不同意您「神的「公義」並不公義」這一觀點,相反,我認為人間的「公義」並不「公義」,而是虛空。

我所講的「人間公義」,指世人口中所說的「公義」,有時也稱「社會正義」。

我認為:人間沒有真正的「公義」。
在人間:
從一個人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把自己認為正確的是非觀,稱為「公義」。
然而人類社會是由多人組成的,所以一個人說了不算,這個人的是非觀那個人不一定接受。所以大家必需找交集。
如果有一群人,在某種是非觀上有共識,那麼這群人就把這些共同的是非觀稱為「公義」。
問題是,世界太大了,有各式各樣的人群,這群人的是非觀和那群人的又不一樣。
也就是說在全人類的範圍內,所有人的是非觀的交集是否存在是一個大問題。
即便是部分人認同的「公義」,隨著時間流逝,也可能會被後代否定。
既然如此,人間哪來「公義」?

所以,所謂「人間公義」,實質上是虛空。您和Jiandao在「六四」問題上的分歧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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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2: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7-25 22:45 編輯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2:38
我部分認同您的意見,即:不應該把神的公義和人間「公義」混為一談。

因為神的公義和您所認知的「公義 ...
那麼你們就不要用「公義」這個詞。

你認為人間的「公義」並不「公義」?誰犯罪誰受懲罰不公義么?反倒是犯罪的可以脫罪,別人代替砍腦袋反倒是公義么?人間的公義不完美沒錯,難道拿別人的腦袋頂罪反而是完美的了?

照你這麼說是不是人間也要學神的「公義」去審判犯人呢? 是不是人間的法官可以「揀選」某個人替另一個人頂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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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3:02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2:44
那麼你們就不要用「公義」這個詞。

你認為人間的「公義」並不「公義」?誰犯罪誰受懲罰不公義么?反倒是 ...

在神的公義里,只有耶穌基督有資格,有能力為罪人代贖。這樣的「公義」,人是學不來的。
所以,forget about在人間追求「神的公義」,核心問題是認不認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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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3:24 | 只看該作者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3:02
在神的公義里,只有耶穌基督有資格,有能力為罪人代贖。這樣的「公義」,人是學不來的。
所以,forget a ...

有沒有「能力」是另一回事,這並不能掩蓋不「公義」的問題。你不能說孫悟空有72個腦袋,他就可以替71個人「贖罪」啊。

俺所討論的是「公義」的實質問題,也就是能不能用另外一個人的腦袋為罪犯贖罪,而不是是否有人「有能力」或者「自願」代替的問題。如果這個前提沒解決,光有「能力」並不能說就「公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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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3:29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3:24
有沒有「能力」是另一回事,這並不能掩蓋不「公義」的問題。你不能說孫悟空有72個腦袋,他就可以替71個人 ...

我只是向您澄清一下有關的概念,並沒有要求您認同「神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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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5 23: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7-25 23:51 編輯
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5 23:29
我只是向您澄清一下有關的概念,並沒有要求您認同「神的公義」。
俺正是在澄清「公義」這個概念啊 這正是本線的主題。

現在連基督徒也不得不承認,「神的」「公義」並不如「人的」,因為人的公義是誰犯罪誰受罰,神的卻連這個都做不到,僅僅停留在某個人受罰了就算「公義」了,至於這受罰的是不是犯罪者倒成了無所謂的了。也就是說,只要有人掉腦袋就算是「懲罰」過了。

你說,到底是人的「不完美」的誰犯罪誰受罰更公義呢還是神的「完美」的犯罪的不受罰不犯罪的受罰更公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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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5 23: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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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八戒兄是不是認為只有舊約律法中規定的"殺人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是真正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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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7-26 00: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nAl 於 2011-7-26 00:23 編輯

沒有"神的公義"這回事,神號稱就一個,哪來的"公"?(除非"神的公義"里的的"公"是指"公母"的"公",哈哈,再想想也不對,沒有"母神",所以絕對沒"神的公義"這回事)

所謂"公..",只能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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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26 00: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1-7-26 00:41 編輯

神的公義是一個沒有定義的詞,是借用人的公義而已。人的公義就是誰有錯誰受罰。通常說法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的公義不是時時存在,處處存在的。但,是人的追求。這是人的認知和行為的能力有限造成的。神是無限的本應可以有公義,就是神能做到人的公義。而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神的公義。可實際卻不是這樣,用無罪代有罪,這已不符公義的內含。而耶穌又是神,對神而言死是毫無意義的,這樣的代替豈不是一齣戲了嗎?所以必需賦於耶穌肉身的人。而且不能是有罪的肉身(不然他就是該死的)既是人又如何能無罪呢?這裡就是指人的原罪而已。而人有罪是指原罪,不是通常的罪。通常的罪不是人死的理由(基督教就是在這裡把罪,原罪混為一談)人有原罪,故死。(嬰兒無通常的罪,但有原罪,也是死)所以神的公義不是對通常善惡所說,而是對原罪所說。對原罪所謂死不是通常意義的死,只是人和神的相隔而已,這就是耶穌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神啊,為何離去我」這就是死。不是現在基督教所說的什麼屍體,墳墓這些東西。所以早期基督教是說靈魂得救。
但問題是以利亞的原罪有還是沒有。他沒死(肉身和靈魂都沒死)耶穌沒代替過他。如果他是不需代替的只需神的恩賜。那麼別人為何不可有此恩賜呢?那公義又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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