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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有之鄉公訴團只有2萬人簽名說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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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1-6-13 02:0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11-6-13 02:16 編輯


作者:mmnnnn2010 回復日期:2011-06-04 23:34:38   

  截至6月4日各省公訴團簽名總數統計及各地群眾網路籤名匯總8(6月3日早8點-6月4日早8點)
    
  截止到6月4日早八點為止,各地公訴團發起人徵集簽名及通過網路籤名(有效簽名)的總人數為22069人。
  
  現做此統計表,以供各地網友參考。此表不含跟帖簽名及無效簽名,因為整理工作量大,人手缺乏,希望跟帖簽名者到網路籤名處
  
  ,重新簽名,感謝您的支持和配合。請注意留下真實姓名及可用的聯繫方式,否則視為無效簽名。截止到6月4日早8:00簽名詳細統計表如下:
   
   其中各省截止到6月4日的總人數分別為:
  
  省份 總計
  
  北京 1089
  
  上海 533
  
  天津 214
  
  重慶 902
  
  安徽 467
  
  福建 302
  
  甘肅 222
  
  廣東 1102
  
  廣西 350
  
  貴州 262
  
  河北 1070
  
  河南 3435
  
  黑龍江 310
  
  湖北 1003
  
  湖南 2872
  
  吉林 964
  
  江蘇 926
  
  江西 576
  
  遼寧 439
  
  內蒙古 117
  
  寧夏 82
  
  山東 1655
  
  山西 775
  
  陝西 394
  
  四川 622
  
  新疆 250
  
  雲南 372
  
  浙江 568
  
  海南 42
  
  西藏 10
  
  青海 19
  
  香港 7
  
  澳門 1
  
  台灣 3
  
  海外 114
  
  總計 22069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93265.shtml

倍可親的網上簽名者可能大都列入無效簽名,因為有效簽名要真實姓名及可用的聯繫方式,否則視為無效簽名。 新鮮人在北京以真實簽名應該是有效的。

Read more: 烏有之鄉公訴團只有2萬人簽名說明了什麼?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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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1-6-13 13:28 | 只看該作者
截至6月11日各省公訴團簽名總數統計及各地群眾網路籤名匯總14(6月10日早8點-6月11日早8點)
截止到6月11日早八點為止,各地公訴團發起人徵集簽名及通過網路籤名(有效簽名)的總人數為33081人。
現做此統計表,以供各地網友參考。此表不含跟帖簽名及無效簽名,因為整理工作量大,人手缺乏,希望跟帖簽名者到網路籤名處 ,重新簽名,感謝您的支持和配合。請注意留下真實姓名及可用的聯繫方式,否則視為無效簽名。截止到6月11日早8:00簽名詳細統計表如下:
省份      總計
北京      1269
上海      639
天津      253
重慶      1726
安徽      541
福建      359
甘肅      663
廣東      1254
廣西      431
貴州      299
河北      1548
河南      7446
黑龍江 376
湖北      1336
湖南      4008
吉林      1347
江蘇      1261
江西      898
遼寧      546
內蒙古 134
寧夏      115
山東      1921
山西      1846
陝西      476
四川      732
新疆      313
雲南      393
浙江      697
海南      52
西藏      13
青海      27
香港      13
澳門      1
台灣      5
海外      143
總計      3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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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008b 發表於 2011-6-13 18:47 | 只看該作者
j2008b:     「(老法師你)把沒有參與討論的20來億人 算為不支持的作為基數來除合適嗎?。。。如果真要量化的話,對雙方都公正的量是: 簽名走法律程序公訴茅的人數與簽名走法律程序支持茅的人數比。 現在 ,簽名走法律程序公訴茅的人數已超過三萬,不知簽名走法律程序支持茅的有多少? 假如有一百的話(其實只有寥寥幾個),那麼公正的結論就是 , 簽名走法律程序公訴茅的人數是簽名走法律程序支持茅的人數的三百倍."

老法師 :     「0.001%擴大100倍, 再乘100可以了吧,  就算是 0.1% 好了」。
-------------

j2008b:  既然你把公訴茅的人數擴大一百倍, 我也讓你把反對公訴茅的人數也同樣擴大一百倍。 結果呢, 簽名公訴茅的人數仍然是簽名反對公訴茅的人數的幾百倍。幾百倍的數量足以說明茅的所為已引起了極大的民憤, 相信法庭不能不考慮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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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3 23:17 | 只看該作者
新鮮人在北京以真實簽名應該是有效的。

新鮮人的國籍是哪裡?如果不是中國,是否有干涉中國內政之嫌?其次新鮮人簽名和某些人在美國起訴中國領導人在法律上是否是同樣性質?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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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1-6-13 23:59 | 只看該作者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3 23:17
新鮮人在北京以真實簽名應該是有效的。

新鮮人的國籍是哪裡?如果不是中國,是否有干涉中國內政之嫌?其 ...

我想新鮮人不在本網簽名。而在北京公訴團以自己的真實姓名簽名,必有其理由。我們不必猜測。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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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03:05 | 只看該作者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3 13:42
承蒙關心,答覆如下:

1,公訴書是法律文件,任何法律文件不可能不用真名。這應該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如 ...

謝謝你的答覆,在下有禮了。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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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03:17 | 只看該作者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3 13:42
承蒙關心,答覆如下:

1,公訴書是法律文件,任何法律文件不可能不用真名。這應該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如 ...

請教一個問題。

公訴書的確是法律文件,但在中國的法律下只有檢察院才有權簽署公訴書。你簽署的文件是法律文件嗎?在法律上能稱之為公訴書嗎?有法律效力嗎?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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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4 04: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1-6-14 05:13 編輯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03:17
請教一個問題。

公訴書的確是法律文件,但在中國的法律下只有檢察院才有權簽署公訴書。你簽署的文件是 ...


怎麼說呢,反正是一張訴狀吧!!告狀也得真名真姓啊!!訟狀,又叫「狀子」或「狀紙」,是原告及他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書面形式,又稱「起訴書」。一般說,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的文件稱之為起訴書,而把公民個人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文件稱之為「訴狀」。

為了避免相混,稱訴狀為宜。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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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06:1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11-6-13 17:16 編輯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3 15:56
怎麼說呢,反正是一張訴狀吧!!告狀也得真名真姓啊!!訟狀,又叫「狀子」或「狀紙」,是原告及他人向 ...


所以說你簽名的只是「訴狀」,而不是公訴書。這在法律上完全是兩碼事。

那麼再請教一個問題,你是否有法律資格簽名「訴狀」?

「訴狀」是民事糾紛,和公訴不同,提出「訴狀」必須是相關的受害人,你有直接或間接受到肉體上或精神上的損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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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4 07: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1-6-14 09:11 編輯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06:15
所以說你簽名的只是「訴狀」,而不是公訴書。這在法律上完全是兩碼事。

那麼再請教一個問題,你是否 ...


問得很好,我個人認為:

1,訴狀也有人稱起訴書,不過我認為容易和檢察院的起訴書相混,還是以用訴狀比較好。

2,我在毛澤東統治下生活了30多年,是一個直接的被統治者。中國法律允許民告官,當然民也有權利保官。我是毛澤東統治的直接受益或受害者, 當然有告他或者保他的權利。我認為現在還不到40歲的人。沒有和毛澤東發生過直接的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就沒有資格告他或者保他,但我有。

3,我不是發起人,領頭的有毛岸青的未亡人,我只是個附議者而已。這樣的資格我應更沒有問題。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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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10: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11-6-13 21:38 編輯
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3 18:27
問得很好,我個人認為:

1,訴狀也有人稱起訴書,不過我認為容易和檢察院的起訴書相混,還是以用訴狀 ...


首先,你簽名的是對茅於軾的訴訟,所以我的問題是茅於軾的文章對你直接或者間接有什麼精神上或肉體上的傷害。你回答的是毛主席和你的關係,跑題了。

其次,未亡人是日語的稱呼,放在護衛毛主席的文章里真是不倫不類。

最後,我不明白為什麼要發起簽名,毛主席的後代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訴提告,人民的法院難道會不受理嗎?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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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1-6-14 1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2008b 43樓 的帖子
j2008b:  既然你把公訴茅的人數擴大一百倍, 我也讓你把反對公訴茅的人數也同樣擴大一百倍。 結果呢, 簽名公訴茅的人數仍然是簽名反對公訴茅的人數的幾百倍。幾百倍的數量足以說明茅的所為已引起了極大的民憤, 相信法庭不能不考慮民憤。  


Read more: 烏有之鄉公訴團只有2萬人簽名說明了什麼?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看不懂。
大肚能容, 容天下難容之事
開口便笑, 笑世上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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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1-6-14 22:16 | 只看該作者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1-6-14 10:36
首先,你簽名的是對茅於軾的訴訟,所以我的問題是茅於軾的文章對你直接或者間接有什麼精神上或肉體上的 ...

已很耐心的對你作了全面解釋,我想像你這樣認識水平的人, 永遠也不會懂的。不再奉陪了。 不懂就不懂吧。 其他網友懂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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