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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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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永生兄,你在信耶穌之前,如何把聖經作為認識世界的基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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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5-17 19:25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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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根據約翰一書3:15,殺人的不能進天國,不能享有永生,正如啟示錄21: ...

聖經的教導都是真理,達兄直接信沒錯。不過你不要論斷別人。同時,需要綜合考慮的時候,需要記住,聖經沒有矛盾。這個需要更高的智慧和對神的更深理解。我說的是什麼,想必你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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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5-17 19:27 | 只看該作者
溫和寶 發表於 2011-5-16 23:10
問兄你不要這樣問,永生不會明確回答你的,只能含糊其辭。下次就直接問yes/no,只能挑選一個,不許他繞圈子 ...

離不開自己為中心的思考,才是真正地原地轉圈。什麼時候溫兄才能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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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7 20:27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5-17 04:02
八戒兄看來根本就沒有分清過人和神的區別。

俺分得很清楚 俺知道如果有一個絕對的神,那麼他的約必須是永遠不變的。如果和猶太人立了永遠的約,卻轉眼就毀掉了,不承認了,那麼這樣的出爾反爾的神就沒有信譽,你就無法保證他能和你遵守模糊的約,他將來也完全可以撕毀條約把你給賣啦

這種朝三暮四的神或者根本不想履約,或者根本就是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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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7 20: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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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兄,約翰一書3:15、啟示錄21:8都說殺人的不能享有永生,你認為有需要綜合考慮的時候,這是什麼意思呢?可否舉例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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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1-5-17 20:49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5-17 19:21
你這個問題就像我已經告訴你從一到一百都是數,你卻偏要問一是不是數,二是不是數,鍥而不捨地從一問到一 ...

絕對可靠的是三一神,這也是你的認知吧?

既然是你的認知,有沒有可能是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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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7 21:5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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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一3:15)。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凡見死不救,見難不幫,見急不濟,知善不行,以及不盡到傳道救靈責任的,就屬靈的精意而言,也都是犯了殺人的罪。因此,人要進入永生,就當盡心儘力盡意愛神,反應在實際生活中就是愛人如己,僅僅做到不犯法殺人,是遠遠不夠的,沒有愛的心,就是殺人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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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7 22: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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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的意思是約翰一書3:15所說的殺人是指屬靈意義上的殺人,而不是指真的殺人?那真的殺人還是能得永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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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7 23:35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5-17 22:41
回復 ruthrose 46樓 的帖子

哦!你的意思是約翰一書3:15所說的殺人是指屬靈意義上的殺人,而不是指真的殺 ...

殺人是犯罪,觸犯法律必當承受刑事責罰,屬靈意義的殺人,雖不犯法,但是犯罪。所有的罪人,若想進入永生,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個人的救主,出死入生,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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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5-17 23:35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7 21:59
回復 Dhammapala 44樓 的帖子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一 ...

你是敵基督,專門歪曲聖經。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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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7 23:40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5-17 23:35
你是敵基督,專門歪曲聖經。

你來說說,按照你的說法,怎麼才是不歪曲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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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7 23:50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7 23:40
你來說說,按照你的說法,怎麼才是不歪曲聖經?

聖經白紙黑字寫著的東西你們不信,非要「按照屬靈意思」解出字外的意思,那還不是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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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0: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51樓 的帖子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一3:15)。

白紙黑字寫的你看不見嗎?「恨」字與「殺人」二字之間的必然聯繫,就是心靈與行為之間的必然聯繫,你的理解能力有待提高,否則,你必然時時歪曲你所不理解的一點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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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8 00:4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5-18 00:41 編輯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0:06
白紙黑字寫的你看不見嗎?「恨」字與「殺人」二字之間的必然聯繫,就是心靈與行為之間的必然聯繫,你的理解能力有待提高,否則,你必然時時歪曲你所不理解的一點一滴。
正相反,恨與殺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繫。人世間的恨很多很多,但真正達到殺人的程度的少之又少。殺人的,因為恨的也只佔極少的比例,絕大多數卻是發生在根本不認識的人中間,宗教、政治、金錢等才是最主要的殺人根源。

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屠殺了幾十萬穆斯林,你根據什麼恨那些穆斯林呢?他們既沒到過美國領土,也沒殺過美國人,你也根本不認識他們,卻把他們都殺了,因為什麼?宗教和政治。希特勒殺死幾百萬猶太人,那些猶太人怎麼希特勒了?還是宗教和政治。

所以,真正「必然」聯繫的,不是恨和殺人,而是宗教、政治和殺人更加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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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1: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53樓 的帖子

還是回到聖經來,否則,你藉口反對歪曲聖經,憑你的意思一發揮,又偏到你樂此不疲的巴掌論戰了。

關於心靈與行動,罪與罰,看看聖經是怎麼說的: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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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8 01:2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1:11
回復 ·八戒· 53樓 的帖子

還是回到聖經來,否則,你藉口反對歪曲聖經,憑你的意思一發揮,又偏到你樂此不 ...

這些句子證明,你還是在隨意發揮啊。這些句子里哪裡來的「屬靈意義的殺人」?

從保羅開始,動不動就「屬靈」,而完全忽視耶和華明確說的肉體的、現實的約。這本身就是完全違背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明確說第七日是安息日,是紀念他第七日安歇,哪來的另有一日?哪來的後世的表徵?耶和華明確地說割禮是肉體的,哪來的「屬靈的」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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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1:50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5-18 01:24
這些句子證明,你還是在隨意發揮啊。這些句子里哪裡來的「屬靈意義的殺人」?

從保羅開始,動不動就「 ...

沒心沒肺地吵吵什麼歪曲,主要原因在於你理解不了什麼是心靈,什麼是行為。所以呢,你硬著心腸,斷然否定「恨」,就是「殺人」,你是不是還要否定」動淫念「就是心裡」犯姦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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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8 02:42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1:50
沒心沒肺地吵吵什麼歪曲,主要原因在於你理解不了什麼是心靈,什麼是行為。所以呢,你硬著心腸,斷然否定 ...

呵呵,按照你的「理解」,你的「心靈」裡面還有什麼好東西呢? 可以這麼說,人一輩子各種壞的「心靈」都會出現過至少一次,某個瞬間你肯定想過殺人,另一個瞬間肯定想過姦淫,再一個瞬間肯定想過偷竊,...... 按照你這種解法,只要你一輩子有過任何一次此類想法,你就是要「行」出來,你就是個十足的大壞蛋 沒有任何好的地方。包括耶穌也一樣,他也不可能從來沒想過任何這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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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2: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57樓 的帖子

你應該問問你自己,你的心靈里若沒有良知,那裡還有什麼是好的?儘管你的心靈里(如果你還承認你有心靈的話),有不好的東西,若不是神把良知放在你的心靈里,約束你的行為,你以為你與那些殺人放火禽獸不如的大壞蛋,有很大的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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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1-5-18 03:0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2:57
回復 ·八戒· 57樓 的帖子

你應該問問你自己,你的心靈里若沒有良知,那裡還有什麼是好的?儘管你的心靈里 ...

按你這說法,無非就是要證明人人都是大壞蛋 然後再販賣你的狗皮膏藥而已。

而實際呢,你卻明明知道人是有好有壞的。明明知道雷鋒比那殺人放火的強盜要好得多,卻硬要「解釋」成雷鋒會下地獄,而那個強盜悔改了反上天堂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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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1-5-18 0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59樓 的帖子

狗皮膏藥「人人都是大壞蛋」的原創,是你八戒啊,xx下地獄的「解釋」,那是你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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