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在美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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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自認為不合理的法律也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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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11-4-27 07:2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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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某人或某群人對我的看法作為我如何行動如何說話的標準。」

你以前也滿獨立的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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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4-27 07:29 | 只看該作者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6 18:28
回復 jiandao 37樓 的帖子

當然啦,既然是討論就是因為有異,不是所有的討論都可以抹掉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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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吞椰酥 發表於 2011-4-27 07: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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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借錢給我,遠志明來了我都沒資金去扁他,又在這裡矯情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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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7: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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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城管來抓人時,我說, 小販違法了
當拆遷來抓人時,我說, 居民違法了
當警察來抓人時,我說, 散步的人違法了
------------------
小販完全可能違法,居民完全可能違法,散步也完全可能違法。



我現在到人民的公園溜個彎
------------------
公園遛彎完全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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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吞椰酥 發表於 2011-4-27 07:3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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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理的基督徒,不要亂用世俗的東西往耶教上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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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7: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iandao 36樓 的帖子

你會有過言辭過激的時候?打情罵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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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7:3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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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4-27 07:35 | 只看該作者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6 18:32
回復 jiandao 36樓 的帖子

你會有過言辭過激的時候?打情罵俏吧

對善良理性的可愛妹妹,我還正常些,但有時對男同胞撒野,幸好chico兄大人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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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11-4-27 07:4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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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人在每一個國家都違法。 聽在美的話,做個守法好公民吧。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林前(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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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7:4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林居畫虎 38樓 的帖子

沒有,屬自學成才的或者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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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居畫虎 發表於 2011-4-27 07:5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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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的?這不是和沒有營業執照就地擺攤兒叫賣萬能神力丸的一樣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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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11-4-27 08: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分_享 於 2011-4-27 08:06 編輯

回復 在美一方 47樓 的帖子

「你以前也滿獨立的」

不會吧, 我這也是攻擊言論?? 一不留神,就違法了。

當年 WXC 的在美變了

罷,罷,罷, 我遛彎去了。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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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8: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林居畫虎 51樓 的帖子

在他的法律申辯文件里,認為只有他們自己有權按立自己的教職人員,而讓另外的宗教人員(即三自的人)來認定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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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1-4-27 08:1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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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f ... -941867-page-1.html

裡面不僅提到攻擊還提到評論,希望你沒看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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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居畫虎 發表於 2011-4-27 08:2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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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地攤兒上販賣大力丸的也不會認可醫藥管理局的審批吧?

如今這世道,非法營業居然正義了。什麼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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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11-4-27 13:0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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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違法了,不管你是以什麼樣的借口。

對待你認為不合理的法律,正常的方式通過司法渠道,申訴,要求改變或撤銷法律,所謂程序正義是保證民主公正的核心之一。在你通過合法手段推翻舊法律前,那個法的權威還在。所以,當年美國黑人是抵制乘坐公共汽車,而不是堅持座白人專座,警察來執法就對抗。不要說你們已經窮盡了所有的司法途徑,明顯的是,你們登記不成,藉機就對抗搞事,不要裝出無辜的樣子;

另外一種辦法是通過暴力手段推翻現有法律和法律制度關聯的政治制度。這個時候,違法不違法都無所謂的,因為你們就沒有打算承認這個法律制度的合法性,任何反抗的行為,只要合乎你們自己的道德,就可以,什麼狗屁法律,滾一邊去。如同當年我黨推翻國民黨一樣,暴力行動,對抗到底,別人批他們違法,我們共產黨人就高唱國際歌走上刑場。這樣,也是沒有問題的,但你們不能抱怨政府用法律制裁你們。這個也如同當年的馬克西姆X那樣,暴力對抗白人政府,結果反被暴力所消滅。

我認為,2種方式都沒有問題,前者是和平理性,遵守法律的;而後者是革命暴力的。我不能說都不對。但是,如果你們骨子裡就是要暴力對抗,還裝出老實受欺負的樣子,明明違法了,還假借維權的名義,那麼就是下下流了。

既然你們認為中國政府不讓你們註冊,就是壓迫宗教信仰自由,就是違反結社自由,那麼我支持你們推翻中國政府。但請你們不要說自己沒有違法,你不能既要推翻政府,又說自己推翻政府的行為不違法。這個是自相矛盾。倒不如,你們就大大方方地說:你們就是要建立地上的天國,就是要推翻於你們作對的撒旦政府,那麼我倒是佩服你們的坦誠,說不定我還喝彩涅。現在你們的做法倒像是老七經常罵的:既要當XX,又要立牌坊,何必呢?
鳥也玩科學,順便關心一下人類的神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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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11-4-27 13: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iamcaibird 於 2011-4-27 13:33 編輯

回復 分_享 19樓 的帖子

那麼要程序正義有什麼意義?只要結果是公義的,那麼過程和手段就無所謂了。那麼那些高舉公義放下的罪惡,就不是罪惡。所以,只要是為了耶穌耶和華的公義,那麼如何殺人防火,男盜女娼,就是可以接受的。

所謂的守望教會的做法,我沒有看到公義,更沒有看到愛,而是看到狹隘極端。你可以選擇不對抗,可以選擇走司法渠道,選擇先公眾告白,但你們沒有。

那個黑人婦女的選擇是違法,她當時並沒有什麼公義和愛在裡面,只不過是從自己的角度看到了黑白不平等。作為支持她的其他人的選擇卻絕對不是違法的,因為他們採取的行動,不是和白人搶座位,而是合法地和平情願示威,成功了,值得誇獎和仿效。而為達到同樣公義目的黑豹團,採用對砍和暴力,最後卻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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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1-4-27 14:51 | 只看該作者
在理!

自古化解矛盾有兩法:

1.對抗!直至一方落敗,雙輸!
2.妥協!雙方尋求交會點,雙贏!

希望守望及本壇支持守望人氏冷靜下來,嘴上罵中國政府是納粹,對解決問題沒幫助的!
宋代朱熹的「格物便是致知」、「理在事中」的觀點,倡導「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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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1-4-27 22:52 | 只看該作者
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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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1-4-27 23: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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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我一樣,都是老古董了。現在是瑪妮小姐領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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