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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追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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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地獄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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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11:40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03:03
依我來看,永生的門,靠自己一個人也找不到。但是有神指引,就不同了。

而實際上,得永生的人數是一定 ...

其實耶穌已經把永生的路指給你了,那就是
1、遵守誡命。
2、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3、跟隨耶穌。(馬太福音19:16-21)


由於耶穌已經離世,這第3項的實踐以信仰的成分居多,也就是只能放在心裡。不過,這第1、2兩項還是能做的,問題是你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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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11:42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08:43
你的論點不過就是以為有火和光明不協調而已,怎麼現在你有說成是瞎扯胡掰了?

我說的幾點都是有聖經根 ...

完全黑暗、無一絲光明、有火在燃燒都是你說的,所以我認為你在瞎掰,要不你拿出經典的依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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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變了 發表於 2010-12-8 13: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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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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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30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7 22:40
其實耶穌已經把永生的路指給你了,那就是
1、遵守誡命。
2、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那麼我問你,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根據你的理解,自己要不要留一份養家活口?

我發現在這裡走極端的人,基本都是沒有基督教信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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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32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7 22:42
完全黑暗、無一絲光明、有火在燃燒都是你說的,所以我認為你在瞎掰,要不你拿出經典的依據吧。

可以呀,要不你另起一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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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36 | 只看該作者
世道變了 發表於 2010-12-8 00:23
回復 追求永生 40樓 的帖子

你先入為主.

沒有正確的信仰,哪裡會有神恩賜的心靈平安?我認為這是原因和結果的關係。如果只求結果,不管前面的對不對,估計多半會成為空想。

世道應該比我更清楚,沒有什麼事情是憑空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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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52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7 22:42
完全黑暗、無一絲光明、有火在燃燒都是你說的,所以我認為你在瞎掰,要不你拿出經典的依據吧。

先引下面幾句經文吧。

關於地獄永火的經文:

太 18:9 倘 若 你 一 只 眼 叫 你 跌 倒 , 就 把 它 剜 出 來 丟 掉 。 你 只 有 一 只 眼 進 入 永 生 , 強 如 有 兩 只 眼 被 丟 在 地 獄 的 火 里 。  
可 9:44 你 缺 了 肢 體 進 入 永 生 , 強 如 有 兩 只 手 落 到 地 獄 , 入 那 不 滅 的 火 里 去 。  

關於地獄黑暗的經文:

彼后 2:4 就 是 天 使 犯 了 罪 , 神 也 沒 有 寬 容 , 曾 把 他 們 丟 在 地 獄 , 交 在 黑 暗 坑 中 , 等 候 審 判 。  
彼后 2:17 這 些 人 是 無 水 的 井 , 是 狂 風 催 逼 的 霧 氣 , 有 墨 黑 的 幽 暗 為 他 們 存 留 。
猶 1:6 又 有 不 守 本 位 , 離 開 自 己 住 處 的 天 使 , 主 用 鎖 鏈 把 他 們 永 遠 拘 留 在 黑 暗 里 , 等 候 大 日 的 審 判 。  
帖前 5:5 你 們 都 是 光 明 之 子 , 都 是 白 晝 之 子 , 我 們 不 是 屬 黑 夜 的 , 也 不 是 屬 幽 暗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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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14:2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0-12-8 14:35 編輯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30
那麼我問你,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根據你的理解,自己要不要留一份養家活口?

我發現在這裡走極端的 ...


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5-37)

永生兄,正是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做不到,所以它才被稱為窄門。你說別人走極端,可是你是否曾想過,也許是你從來就沒認真研究過耶穌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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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14:32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3:52
先引下面幾句經文吧。

關於地獄永火的經文:

所以說,對地獄景象的描述,耶穌的說法與使徒書信的說法不同,你信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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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4: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12-8 01:47 編輯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01:32
所以說,對地獄景象的描述,耶穌的說法與使徒書信的說法不同,你信哪一個?


達兄先別說不同,先說說我主貼是否有經文支持吧。然後再討論你認為的不同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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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4:45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01:29
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

這不是做不做得到的問題,而是如何應用的問題。

前面你提到的經文,是對那個財主說的,起碼我不是財主,你卻說讓我把財產賣光,然後全部分掉。經文根本就不是你這個意思。

這段經文說的是在信仰上的不同,即使是親人也要分道揚鑣,而你卻認為就是離開親人,你怎麼知道我的家人信仰不同的。坦率地說,你這樣的理解和應用都是驢唇不對馬嘴的瞎聯繫,根本就是背離聖經的精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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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變了 發表於 2010-12-8 15:2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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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正確,全憑需要.

什麼叫正確?如果一個心理醫生面對一個神經官能症的痛苦的人,如果告訴他耶酥的寶血洗了他的罪,而能讓他內心平安的話,上帝的存在就是正確的;

如果一個醫生面對一個有人格障礙的暴怒的基督徒,如果跟他講,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造成的,跟別人沒有半點關係,耶酥臨世也不能洗清他的責任,而能讓他重新認識自身的話,那麼上帝不存在就是正確的.

這不存在什麼空想不空想,為神而神,為信仰而信仰才是空想.你們這些人研究這麼多神學幹嘛?有什麼意義?如果不能為別人排憂解難,不能為別人的心靈帶去半點慰籍,你們的神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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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15:37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4:45
這不是做不做得到的問題,而是如何應用的問題。

前面你提到的經文,是對那個財主說的,起碼我不是財主 ...

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馬太福音7:24-27)

永生兄,看到了沒有?只有行與不行,沒有應用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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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5:40 | 只看該作者
世道變了 發表於 2010-12-8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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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正確,全憑需要.

我可是從頭就說二者都重要應該不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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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16:00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2-8 02:37
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 ...

行不就是應用嗎?行不是在現實中行嗎?行難道不需要先了解環境和周圍的環境?

我覺得達兄恰恰只是在空談一個原則。沒錯,耶穌的話必須遵行,這個不用多說。關鍵是如何行,這就是應用。應用就是在變化了情況下的遵行。

比如你前面提到的經文,那個財主的例子,你沒有注意到最後的一句點睛之筆,在神無事不成。後面一個的要求是脫離世界,分別成聖。按你的解釋,和父母妻小分離就能得救?那樣的話,出家當和尚不就成了。

同時,必須注意到當時的情況和現在重大的不同。現在基督徒人數眾多,大多數是平信徒,如果如同新約時期只有少數基督徒做的那樣,家庭和社會基礎都可能有極大的動蕩,這也是不能不考慮的因素。

這是一個非常長的話題,有機會我們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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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2-8 21:53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04:31
誰說耶穌說的話不可信的?但是你不能只選自己認為符合自己心意的說事,而不去理解他說這些話的意思是什 ...

這不是什麼選擇心意,而是耶穌自己說的,多和少一清二楚。你自己「理解」那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你能找出聖經理某處說過得救的人多,不得救的少,否則,耶穌的這句話就充分證明了。你「理解」,總得拿出根據不是?拿出符合你「心意」的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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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22:17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0-12-8 08:53
這不是什麼選擇心意,而是耶穌自己說的,多和少一清二楚。你自己「理解」那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你能找出聖 ...

我也沒說肯定就多,只是說得救的數一定。而我和你不同的是,你一定根據這段經文就說得救的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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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2-8 22:34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22:17
我也沒說肯定就多,只是說得救的數一定。而我和你不同的是,你一定根據這段經文就說得救的人少。

得救的數一定和得救的人少並不矛盾啊。俺也沒說你說的得救的數一定有錯啊。

俺只是提醒你,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讓他們中的大多數下地獄。這當然可以是「一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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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22:58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0-12-8 09:34
得救的數一定和得救的人少並不矛盾啊。俺也沒說你說的得救的數一定有錯啊。

俺只是提醒你,神造人的目 ...

這就是一開始我不同意八戒兄的地方吧。

第一,神造人的目的是榮耀神;人受下地獄的懲罰是人的咎由自取;這個不能隨意互相跳躍;

第二,說大多數人下地獄沒有聖經的根據;

第三,人憑自己的知識不足以作出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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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2-8 23:46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8 22:58
這就是一開始我不同意八戒兄的地方吧。

第一,神造人的目的是榮耀神;人受下地獄的懲罰是人的咎由自取 ...

所以,你得這些東西都是「推論」,卻根本沒有聖經依據。俺說大多數人是有耶穌的話為根據,你要拿出聖經原文的根據才可以支持你的三個推論啊,否則,憑空提出你的推論,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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