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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零雨其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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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配合的,罪人將它分開,但神將它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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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10-27 06: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0-10-27 06:10 編輯
權當掃盲,省得你指鹿為馬。

路得記講述述的是一個摩押的寡婦(異教徒路得)的故事。

  這故事的 ...
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6 10:26


還是不見聖經原文.基督徒們都把聖經聖經視為不存在,只管信口雌黃.
耶穌快被你們氣死了,撒旦高興的跳舞了.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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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7 06:28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把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考慮在方程裡面,「彼此尊重」就顯得格外疏遠了,遠非夫妻之間當有的關係。吃葷吃素沒有太大關係,但是生和死卻關係重大呀。一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知道「信」與「不信」的嚴重後果在哪裡,對於生死與共的最親密戰友,能袖手旁觀嗎?...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6 10:15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你認為你的信仰才是真理,但那畢竟只是你的信仰。倘若你的配偶是信一貫道的,出於同樣的動機,他也要想方設法度你去求道,要你清口茹素,你不會覺得受到冒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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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7 08: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0-27 10:40 編輯

回復 41# hellman
來看看聖經原文:
《哥林多前書》7:10-16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看到這些經文,你還能說基督徒歧視異教徒嗎?

再來看看《路得記》
【得一 4 】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原文字義﹞ 「 俄珥巴」 倔強,固執,轉身,心懷二意,小鹿; 「路得」 交通,朋友,友善,滿意,玫瑰花,美麗。
  ﹝背景註解﹞ 摩押人被禁止『進入耶和華的會』 ( 申廿三 3~4) ,因為摩押是拜偶像的民族。
  ﹝靈意註解﹞ 摩押人豫表不信主的外邦人; 「娶了摩押女子為妻,」 意即與異教徒通婚。
   
[得一 15 】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背景註解﹞ 「嫂子,」 妯娌 ; 路得系瑪倫的妻子 ( 四 10) ,而瑪倫和基連是兄弟 。
    「她所拜的神,」 系指摩押人的神『基抹』 ( 民廿一 29 ;王上十一 7) 。 以色列人當年在曠野,曾為摩押女人所誘,捲入向基抹獻祭的罪行中,被耶和華神用瘟疫刑罰,死了二萬四千人 ( 民廿五 1~9) 。
  ﹝話中之光﹞ ( 一 ) 俄珥巴中途變卦,乃因她愛拿俄米本人,卻不愛拿俄米的神;她進拿俄米的家,卻不進拿俄米的國。 今天許多人來到教會,卻不以教會為家;尊敬某傳道人或信徒,卻不尊敬傳道人的神,所以一遇見小小事故或新的吸引,就轉身後退了。
     ( 二 ) 今天在教會中有許多難處發生,就是人只與人發生關係,而人與神卻沒有確確實實地發生關係。
     ( 三 ) 俄珥巴的轉去,對於路得來說,乃是一種「孤單」的試驗。 當同走天路的旅伴紛紛變心退後,常會使我們搖動或灰心,使我們不容易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所以我們的眼目不要過於注視別人,而要單單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 來十二 1~2) 。
【得一 16 】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文意註解﹞ 「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 原文 ) ,表示她不只願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斷關係,且決心成為以色列民一份子,事奉耶和華神。
  ﹝靈意註解﹞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 這是信仰的抉擇與宣告。
    「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 說出絕不在主的道路之外,另有揀選。 在我們所行的路上,只認定主;主在那裡,我們也在那裡,無論什麼艱難,都不能稍微移動我們的腳步。
    「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 說出強烈渴慕主的同在,不管何種情況,只要與主同在就是天堂,就能使我們心滿意足。 這句話也表明她有受苦的心志。
    「你的民就是我的民,」 說出在生活上分別為聖,越過越像神兒女的模樣,並且凡事願意與神的子民有分,和他們甘苦與共,同負一軛,同背十字架。
     「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說出信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一生持定祂,不再別有愛慕。
   ﹝話中之光﹞ ( 一 ) 拿俄米再三給路得自由,勸她不必再跟隨下去,但是路得卻大膽地運用婆婆給她的自由,去揀選一條不自由的路──跟隨受苦的婆婆。
     ( 二 ) 路得本是外邦人,她之認識神,必然是因從拿俄米的言行舉止,目睹神的恩惠和神的自己,故此定意揀選拿俄米的神作她的神。 今天在教會中,許多人只會傳神的道,很少活出神自己來,故少有人受吸引而跟隨神。
     ( 三 ) 從路得的話我們可以看出,她之定意跟隨拿俄米,並不是出於一時感情的衝動,而是出於深思熟慮的結果,她知道她所要面臨的將是怎樣的境遇,但是她不以為苦,反而歡然面對。
【得一 17 】 「『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靈意註解﹞ 「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 意味著主既是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們也願意在那裡死,為此我們背起我們的十字架來跟隨祂。 如此,我們天天效法祂的死,經歷與祂『同死』的能力。
    「也葬在那裡,」 意即我們願與主一同埋葬,藉此,使我們能勝過罪的纏累與世界的誘惑。
你看到沒有:路得記告訴我們,敬拜真神是沒有國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來自什麼國家,具有什麼樣的宗教背景,清潔無私的愛,永遠都會蒙神悅納。它也指出蒙揀選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權不是獨一的、專利的,它邀請列邦萬國的人都來,投在耶和華翅膀下,我們若是信靠神,本來屬於以色列人的特權,立刻就會臨到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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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10-10-27 09:41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你認為你的信仰才是真理,但那畢竟只是你的信仰。倘若你的配偶是信一貫道的,出於同樣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7 06:28

所以不同負一軛是很智慧的抉擇吧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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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7 10:11 | 只看該作者
這只是好聽話,「一軛論」的本質是岐視,因為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5 23:06


聖經中並沒有所謂「婚姻一軛論」的教導。

「信與不信的不要同負一軛」的聖經原文如下: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聖經哥林多后書六章14節~七章1節)

  「軛」是指耕地時牛背上的耕地器具。在舊約中則是有「重擔」的意義。要能同負一軛才能步調一致,方向正確。因此在申命記22:10有談到「不可並用牛、驢耕地」,因為牛驢無法一起上同一副軛耕地,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樣。保羅在獄中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也提到「軛」。「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腓4:3)

  由此看來,「同負一軛」是指「同心齊意的共同承擔某件事情」。在這段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保羅掉轉話題,談到信主的人不要與不信主的人同負一軛。這裡保羅的教導很明顯的在七章一節做出結論:要信徒分別為聖、潔凈身體,不要與還沒信主的人一起去行當時哥林多城的世俗惡習 。

     所以,請不要片面地把「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當作律法,衍生出「婚姻一軛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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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7 10:25 | 只看該作者
所以不同負一軛是很智慧的抉擇吧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7 09:41

  前提是男女雙方都認真且不願改變自己的信仰態度,長痛不如短痛,快刀斬亂麻,不能同負一軛,就不要勉強。
      即使是有相同的信仰態度,婚姻也有出狀況的時候,所以,「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是原則而非律法,是提醒而非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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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7 11:24 | 只看該作者
所以不同負一軛是很智慧的抉擇吧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7 09:41


既然耶穌的國不屬這世界,那麼信仰純粹是個人內心的事,各信各的就好了,難道基督教要向伊斯蘭教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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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7 11:33 | 只看該作者
說來很巧,昨天我外出辦事,遇上一位召會的女士,聊起信仰的問題時,我想起了這欄的討論。我就問她擇偶是否會要求對方必須是基督徒。她說『一定會,因為這很重要』。

我接著問她:『如果對方是其他教會,例如浸信會、長老會的信徒,妳能接受嗎?』她說:『可以,但還是會設法帶領他歸向召會。』

我又問她:『如果對方是天主教徒呢?』她說:『那當然不行!因為天主教是大淫婦,聖經早有明言。』

聽了她的這番話,我無言以對,只是更加確認了宗教(註:指崇拜神明的信仰)是在人類之中造成岐視與隔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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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10-27 23:13 | 只看該作者
說來很巧,昨天我外出辦事,遇上一位召會的女士,聊起信仰的問題時,我想起了這欄的討論。我就問她擇偶是否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7 11:33

你這種說法是本末倒置。人的有限與神的無限比,永遠顯得愚拙。人的罪阻擋了人,使人難以完全認識神的真理,因而即使是教會的牧長們,在神面前也是愚不可及的。因而才弄出百般的謬誤。沒有什麼奇怪的。不信的人更是千奇百怪的思想和選擇。但是神和神的真道是卻完全的。在這個愚昧、渾濁的世界,只有神是光明。人能通過學習,得到一點真光就不錯了,怎麼可能做到與神一樣的完全?只有愚昧、自大的人,才認為人可以與神一樣的完全,你哥們也屬於此列,所以求也是妄求。「認識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沒說是終了。因為污穢有罪的人窮其一生,也無法完全認識神。能得到一點神的光亮就應該感恩戴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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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8 00:20
爛木頭:  對於未婚者,基督徒不要和異教徒甚至是不信者結婚。
===============================

你就網上吹一下吧,俺們這嘎達教會裡沒人敢說,幾個非基「混子」揚言,「哪個龜 兒 子 敢說就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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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2:59 | 只看該作者
你就網上吹一下吧,俺們這嘎達教會裡沒人敢說,幾個非基「混子」揚言,「哪個龜 兒 子 敢說就扁他」Guest from 217.41.20.x 發表於 2010-10-28 00:20

俺不僅敢在教會裡說,還敢大聲的,公開的說,甚至針對某人說。背地裡罵俺的肯定有,但還沒遇見敢來扁俺的
俺從來沒有論斷或強拆過鴛鴦,而是想法把旱鴛鴦趕下水。和基督徒談戀愛的非基們,被俺「解決」掉的不少,大部分都下過水了 。就是沒有被convert的,也很難說俺一個不字,因為他們至少從理性知道俺是為他們的婚姻美滿在奮力爭取。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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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10-28 03: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零雨其蒙
唉,美國離婚率超過50%,難道離婚的都是非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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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3: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零雨其蒙
唉,美國離婚率超過50%,難道離婚的都是非基督徒?
·八戒· 發表於 2010-10-28 03:09

又扯偏了。
咱們是在講聖經是怎麼教導的,沒有談有多少人在遵循神的教導。難道沒有人遵循,就可以用來證明聖經教導是假的嗎?
你前面不是還貼了那些「走窄路,進窄門」等經文嗎?怎麼轉眼就忘了?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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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04:35 | 只看該作者
又扯偏了。
咱們是在講聖經是怎麼教導的,沒有談有多少人在遵循神的教導。難道沒有人遵循,就可以用來證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3:19

我先前說過了,在離婚這件事上,現代社會奉行的實際上是摩西律法,而且還更澈底(註:女人也有權休夫);耶穌的教訓幾乎成了空話。如果耶穌的教訓是神的教導,難道摩西的律法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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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5:04 | 只看該作者
我先前說過了,在離婚這件事上,現代社會奉行的實際上是摩西律法,而且還更澈底(註:女人也有權休夫); ...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04:35

這就需要帖經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
這裡我們看到了「起初」和「現在」之間存在的張力,「起初」指的是神創造時的旨意。始祖墮落,破壞了神命定的關係,包括婚姻關係,曾幾何時夏娃還是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轉眼間就變成「和我同居的女人」。
「現在」是始祖墮落的繼續,而摩西律法是在人墮落以後才「加」給人的,目的不是允許或鼓勵犯罪,而是當犯罪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人類本性之後,用律法的方式來限制罪惡的擴大和蔓延。
「以眼還眼」的意思,不是鼓勵人去報復,而是當報復不可避免的時候,規定報復的程度不可以超過你收傷害的程度。
同樣,摩西不是鼓勵人離婚,而是當人心硬非離不可的時候,規定離婚也必須遵從必要的手續,不可以隨便把妻子休掉。
猶太人想用「現在」人普遍墮落的光景來難為耶穌,而耶穌把問題直接指向「起初」- 不是按照墮落的人需要來制定規範,而是要按照神起初造人的旨意來制定規範。
福音是什麼?就是回歸到神「起初」的旨意當中去:沒有罪惡,沒有死亡,沒有眼淚,只有我們無法想象的喜樂,美好和幸福,那個地方,叫神的國,有人把他叫天堂。是與「現在」人所有的思想、意志、和習慣都存在著張力的地方。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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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8 06:13
回復  hellman
來看看聖經原文:
《哥林多前書》7:10-16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 ...
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7 08:51



    應該說基督教CONVERT人方面沒有歧視. 基督徒中也沒有歧視.
我們經常提到的是基督教歧視不信教的人,信不同基督教派別的人-異端,歧視信其他
神的人. 一但被入教就一視同仁了. 問你們耶和華見證人會不會下地獄,你們肯定說
他們下地獄. 這個就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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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0-28 07: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0-28 09:07 編輯
問你們耶和華見證人會不會下地獄,你們肯定說
他們下地獄. 這個就是歧視.Guest from 67.241.9.x 發表於 2010-10-28 06:13

此言差矣,俺還從來沒有聽到過哪個基督徒象你這麼說過。基督的門徒很清楚這一點:俺們這些人哪有權利和能力決定耶和華見證人是進天堂還是下地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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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8 10:16 | 只看該作者
這就需要帖經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
這裡我 ...
朽木 發表於 2010-10-28 05:04

你講的這些都是信仰上的東西,現實是婚姻以愛情為基礎,而愛與不愛卻不是上帝能管得了的。禁止或限制離婚在實務上沒有好處,因為當事人往往不願忍受低劣品質的婚姻,甘脆離家出走或與他人同居;強合一處有時甚至會引起殺妻或殺夫的慘劇,

在離婚一事上,耶穌正應了他自己所說的,將難擔的重擔放在別人的肩上,而自己卻一根指頭也不動。這也難怪,他本來就不用動指頭,因為他一直是獨身的,從來就沒有婚姻生活的經驗,無法體會當事人的痛苦。由於耶穌的論休妻只是信仰上的高調,無濟於實際,因此牧師離婚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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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1:09 | 只看該作者
而愛與不愛卻不是上帝能管得了的。愛與不愛卻不是上帝能管得了的。禁止或限制離婚 ...
Dhammapala 發表於 27-10-2010 21:16


如果達兄接受「神掌管萬有」,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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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0-28 11:1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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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基督教CONVERT人方面沒有歧視. 基督徒中也沒有歧視.
我們經常提到的是基督教歧視不信教的 ...
Guest from 67.241.9.x 發表於 27-10-2010 17:13


如果醫生根據檢驗結果告訴父母他們將來的嬰兒是男嬰或者女嬰,算不算歧視呀?

根據事實說話不能算歧視吧。

在基督教信仰里,不信耶穌為救主的必定下地獄,這比任何事實都真,因為這是創造和掌管萬物的神親自說的。而我們一般的事實,只不過是自己親身經歷或者相信別人的經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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