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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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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4:41 | 只看該作者
「感覺昏老這人...
「1.特喜歡拿媒體說事,不像個搞學問的
「2.特喜歡嘲笑人家沒錢沒級別,像個暴發戶似的
「3.特喜歡打官司,……」(見2009 年11 月15 日虹橋科教論壇,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
確實,在性格上,肖傳國與方舟子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由於過度自信或自卑而變得剛愎自用,比如由於
愛憎過於分明而至於睚眥必報。而他的這些「方舟子性格」與魯莽草率、不拘小節、喜歡炫耀這些「肖傳
國性格」揉合到一起之後,構成的形象與傳統中理想的「中國學者」形象——溫、良、恭、儉、讓——反
差極大。實際上,筆者相信,在當時支持肖傳國的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出於對方舟子的厭惡和憎恨,
而不是因為認為肖傳國蒙受了無端的侮辱和誹謗——至少筆者就是如此。
與肖傳國總是幫自己的倒忙相反,方舟子這個市井之徒則一直在幫自己的「正忙」。比如,他從一開始就
極力避免這場官司。而在惹上官司之後,他就不斷地製造「地方保護主義」這個輿論。實際上,在法院判
決之後,方舟子對武漢法院的這個指控可以說是「言之鑿鑿」了。從另一方面來講,在與肖傳國的打鬥之
中,方舟子一直佔據道德高地,比如罵他是「騙子」直至今日。不僅如此,方舟子及其徒眾還不斷地挖掘
對方的隱私,並且利用新語絲來製造、傳播各種各樣的謠言。
也就是說,方舟子與肖傳國的打鬥,這就象是一個人在碉堡炮樓內居高臨下地打冷槍射暗箭,而另一個人
卻要明火執杖地仰攻。換言之,肖傳國更像是那個恃勇鬥狠的許褚,越是遇到勁敵,他越是要把鎧甲卸去,
並且要脫光了膀子與人撕殺。所以說,肖傳國與方舟子斗勇,贏了官司;方舟子與肖傳國鬥智,贏了輿論。
不過,方舟子有小聰明,卻沒有大智慧。小聰明者,市井精明也,錙銖必較也,貪圖小利也,鼠目寸光也,
鼠肚雞腸也,雞鳴狗盜也。大智慧者,高瞻遠矚也,求萬世名、爭天下利也。也就是在這小、大之間,肖、
方二人的最終勝負在他們打官司之前實際上就已經分曉了。他們之間的官司,不過是人生大舞台上的幾個
小插曲而已,儘管其價值對於「方學」研究十分重大。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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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4:42 | 只看該作者
二、有一種勝利叫失敗
方舟子贏得了輿論的一個主要標誌,就是那封有數百名「海內外知識分子」簽署的公開信。方舟子後來到
武漢中級法院上訴、到中國最高法院上訴,以及到西城區法院提出管轄異議,都要提及這封公開信,以此
證明他是得道多助之人。而事實卻是,這封信完全是方舟子一手策劃、精心炮製的黑信。這封黑信內幕的
曝光,毫無疑義地證明,方舟子及其走卒所行之事就是以假打架,以假報仇,因此這是一個網路刑事犯罪
團伙。
1、暗中慫恿
前面提到,江漢區法院的判決書在北美時間7 月30 日下午19:53 被轉貼到新語絲的讀書論壇。狗腿子Yush
緊緊抓住這個向主子獻媚的機會,在判決書轉到讀書論壇上之後剛剛一個小時,就開始連續發帖,《評
〈肖傳國訴方舟子、協和醫科大學一審判決〉》。(http://www.xys.org/forum/db/1/121/161.html)。在Yush 的帖子後面,一個ID 是「豆腐腦」的
人跟帖提議說,「Sign a letter to High Court ?」(給上級法院發籤名信?)對這個建議,方舟子首先出面表
示贊成。23:18,方舟子跟帖說:「聯名信會有些作用。不過我不能參與:-)」。一個叫Lee 的人於是提議
道:「好主意,能不能yush 寫個狀子。大家簽」。而Yush 則一口應承下來,說:「我先寫個草稿吧。不
過,俺害怕出頭露面。俺可沒有版主的勇氣,那老昏死盯著俺」。此時是7 月31 日凌晨4:53。
也就是說,在判決書露面之後不到三個半鐘頭,方舟子就慫恿手下撰寫公開信了。在此之後不到六個鐘頭,
撰寫公開信事宜就開始了運作。可笑的是,就在80 天之前,2006 年5 月11 日,針對120 名海外華人科學
家就方舟子打魏於全之事發表的公開信——其實質就是反對私人打假、民間打假——,方舟子曾在讀書論
壇發帖子說:
「對88 人簽名一事,我在2001 年有如下反思,以後也不再搞什麼簽名(如果我真想搞簽名來支持
我,別說120 人,1200 人都做得到)」。(http://www.xys.org/forum/db/1/79/113.html)。
看到別人寫公開簽名信打他的假,就宣稱「以後不再搞什麼簽名」;看到別人湊了120 人,自己就吐酸水,
揚言自己不過不屑於搞這種把戲;如果搞,場面也要比對方的大十倍。可是,到了黔驢技窮、日暮途窮之
際,方舟子卻什麼也不顧了,他把自己噴出來的東西又當眾吞了回去。至於他的把戲到底場面如何,我們
馬上就會看到。
7 月31 日5:38,也就是在方舟子授意之後的6 小時20 分,Yush 起草的《海內外學人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
案的公開信》火熱出爐了:
「最近,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就肖傳國訴搜狐愛特信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出版社、方是民損害名譽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該判決枉顧事實、偏袒一方,令人震驚。作為始終
關注這起司法機構介入學術造假案件的海內外學人,我們願就此以公開信的形式向公眾表達我們的
意見,並表達我們對本應受到法律保護的學術打假人方舟子的支持。
「此案源起於方是民以筆名方舟子於中國科學院公示院士候選人名單之時,發表《腳踏兩隻船的院
士候選人》。文中,方舟子以充分的事實根據對2005 年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肖傳國進行了多方
面質疑,揭露了其同時在中美兩國擔任全職教師,以及在個人履歷、國外職務、論文發表、所獲獎
勵、科研成果等方面弄虛作假的事實。肖傳國隨後以『損害名譽權』為由,將方舟子及發表方舟子
文章和訪談的相關媒體告上法庭。法庭一審判決方舟子敗訴,向肖傳國賠禮道歉並進行經濟賠償。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98
「我們認為,方舟子撰寫評論文章對院士候選人肖傳國進行質疑,是正當的學術批評與輿論監督,
完全符合中國科學院公布院士候選人名單以加強社會各界對院士增選工作的監督的目的,同時也是
作為公民的正當權利。
「我們認為,在目前學術腐敗現象日益泛濫、官方監督懲罰機制缺位的情況下,方舟子的所作所為
對打擊學術腐敗起到了無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我們認為,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不顧被告方提供的肖傳國學術造假的充分證據,指鹿為馬、顛倒是
非,從而破壞了法律的尊嚴。
「我們認為,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對此案所做的判決,將會助長學術造假者的囂張氣焰,這與我國目
前完善學術監督機制、懲治學術腐敗的努力背道而馳。
「最後,我們呼籲上級司法機關和相關機構關注並調查此案審判過程中明顯存在的枉法裁判和地方
保護主義問題,為司法機構依法審判學術造假案件創造一個良好的先例。
「(願意聯署這封公開信的簽名者,請把真實姓名和身份寄給新語絲:xinyusi@yahoo.com。名單將
在10 天後公布)」(http://www.xys.org/forum/db/1/121/254.html)。
應該承認,這封七百餘字的信,就字面上看,寫得還算不錯:文從字順,言簡意賅,條理清晰——以方舟
子之尖酸刻薄、鼠肚雞腸,大概是寫不出來的。(這個稿子,後來只修改了一個詞,就成了公開信的定稿
了。)實際上,與方舟子在四個小時之後發表的《駁斥武漢江漢區法院的荒唐判決》相比較,方舟子看上
去更應該給Yush 當跟班,而不是相反。可惜的是,Yush 儘管才氣比方舟子高,但膽子卻要比方舟子小得
多,所以他才會心甘情願地躲在方舟子的褲襠底下給他當走狗和奴才。
2、赤膊上陣
不過,公開信寫得再好,也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當年駱賓王寫《討武曌檄》,那是何等的波瀾壯闊,氣壯
山河,但在金戈鐵馬面前,它也不過是一張白紙而已。而Yush 的公開信,比之駱賓王的《討武曌檄》,相
差又何止十萬八千里。實際上,這封公開信的最大問題是:只有指控和要求,而沒有提出不容爭辯的事實
作為根據,因此顯得色厲而內荏。更可笑的是,Yush 這個執筆人,一面要求別人「把真實姓名和身份寄給
新語絲」,一面自己「害怕出頭露面」,這就更像是在做賊而心虛——你做的事情如果光明正大,「那老
昏死盯著俺」又能怎樣?
比Yush 還要可笑的是方舟子。在公開信問世的四個小時之後,他就跟帖說:「這信可做為證據遞上去。10
天有點長了,怕來不及,改為7 天吧。」(http://www.xys.org/forum/db/1/122/30.html)。原來,方舟子要把它當作自己上訴的一條證據。方舟子
當時一定信心滿滿,以為只要自己振臂一呼,響應者肯定會把新語絲的門檻踏破,「別說120 人,1200 人
都做得到」。出乎他的意料的是,他的信徒們並不象他想象的那麼愚蠢。到了當天的半夜,簽名者仍舊寥
寥無幾。此時,Yush 不得不出面「對公開信簡單說明一下」:
「公開信針對的是特定事件,而不涉及現行學術或法律體制,簽名者無需顧慮。簽名者應顧慮的是
與肖傳國的個人關係,以免遭到打擊報復。但這也不是大問題。肖傳國工程院、科學院二次院士落
選,再加上新語絲揭露出來的眾多問題,他不是『院士暫時不當』,而是今生永遠也不可能當了。
所以,他的勢力範圍也就局限在同濟醫學院,最多就是其老師和師兄所在的外科學領域。考慮到這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99
個因素,除了正在或希望在同濟醫學院發展的人士、以及外科學相關領域人士,其它方面的簽名者
均無需顧慮。」(見2006 年7 月31 日新語絲讀書論壇,http://www.xys.org/forum/db/1/122/213.html)。
也許是「簽名者」根本就不打算簽名,也許是Yush 人微言輕,「簽名者」的顧慮並沒有被Yush 的「簡單
說明」解除——到了8 月1 日,情況還是沒有起色。於是,在8 月2 日的新語絲新到資料上,出現了一個
匿名的《〈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的幾點說明》,全文如下:
「一、一些讀者對『學人』一詞有疑問,現改為更準確的『知識分子』。國內外的知識分子都可簽
名。
「二、簽名者需要提交的『身份』指的是學位、職稱、職務和所在機構。
「三、未公布起草人Yush 的真實姓名和身份的原因是因為肖傳國此前已在網上威脅要瘋狂報復
Yush(Yush 寫過幾篇揭露肖傳國的文章)。接受簽名的信箱為新語絲投稿信箱xinyusi@yahoo.com
絕對可靠。
「四、自發籤名,不特地向任何個人拉簽名。簽名名單將在8 月7 日集中公示。」(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150.txt)。
顯然,這個匿名的「說明人」就是方舟子。此時,他已經顧不得自己剛剛說過「我不能參與」這句話了。
如果說匿名上陣還算是有點兒羞恥心的話,那麼到了這天的晚上,方舟子就連這一點兒羞恥心都扔進了茅
廁——他要赤膊上陣。8 月2 日19:52,方舟子在讀書論壇發了一個帖子,《譴責不公的法院判決是公民的
言論自由權利》,全文如下:
「剛剛注意到前面有人說譴責法院判決是不尊重法律、藐視法庭,真是好笑。法官敢胡判,就需要
付出輿論代價。
「即使在美國,抨擊法院判決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前幾年國旗宣誓誓詞被判違憲,美國報紙上就刊
登了許多文章、來信抨擊該判決和做出判決的法官的,有的議員甚至稱做判決的法官是白痴。
「當然,因為美國的司法信譽非常好,所以敗訴方為了自己的形象,一般不會去抨擊法院的判決。
「但是在中國,司法腐敗盛行,居然有人要賦予法官免受抨擊的權利,要大家對荒唐判決忍氣吞聲,
真是吃錯藥了。」(http://www.xys.org/forum/db/1/123/219.html)。
這實際上是在告訴徒眾們:連美國的法官都可以罵,何況中國的法官?罵法官有理,罵武漢的法官更有理,
罵判我敗訴的法官呂瑛最有理!儘管簽名吧,別怕!
不到五個小時之後,方舟子又發了個帖子:
「等簽名收集好了再一起公布出來也是為了起到保護作用[。]到時候幾百個名字按拼音順序登出來,
讓騙子抓瞎去。像林博士這樣在這裡透露簽名的,不太好,容易被騙子們挑出來當目標。這不,虹
橋的騙子已經開始折騰了。」(http://www.xys.org/forum/db/1/124/4.html)。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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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4:43 | 只看該作者
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8 月2 日,有個名叫林樹坤的人在讀書論壇發帖說:「願意聯署這封公開信」,
並且公布了自己的身份:「林樹坤博士,科技出版人,MDPI 負責人,瑞士」。(http://www.xys.org/forum/db/1/123/168.html)。這是公開信公開
徵集簽名之後,第一個公開的實名應徵者。可是,虹橋科教論壇的白字秀才卻發現,這個林博士自己屁股
就不幹凈:在他自己公布的簡歷中,他給自己封了一個《分子》主編的頭銜。不僅如此,他還「用英文告
訴世界,他在青島海洋大學是part-time 的教授,用中文告訴世界,他是青島海洋大學的全職教授。」(見
2006 年8 月3 日虹橋科教論壇,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也就是說,這個出面幫助方舟子打肖傳國假的林博士,實際上卻
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水貨:方舟子說肖傳國履歷造假,根據的是他從中科院神經所網站找到的肖傳國簡歷,
其真偽無法認定;而林博士的簡歷則是他自己公布的。換句話說就是,肖傳國是否有假人們無法確定,但
是林博士有假則千真萬確。(林樹坤在被打假的當天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承認自己的簡歷不實,但歸咎於
網頁沒能及時更新。見:http://www.xys.org/forum/db/1/124/80.html)。
那麼,林博士到「打假網站」新語絲去捋「學術打假人」方舟子的虎鬚,豈不是自投羅網、撞到槍口上了
嗎?其實,誰都不用為林博士的安全擔心——林博士一點兒也不傻。他知道,只要自己站到方舟子這一邊,
跟著方舟子走,那麼就算自己是天下最大的騙子,方鬥士的棍棒也掄不到自己的身上。假如再給方舟子捐
上500 美元,那就相當於買了鐵券丹書,不僅自己的死罪能夠赦免,而且還可以大模大樣地走進新語絲的
凌煙閣。事實確實如此。林樹坤曾在8 月2 日表示支持打假基金和的建立,並且「建議設立並公布一個賬
號。我們MDPI 將立即捐款500 美元。」(http://www.xys.org/forum/db/1/123/184.html)。也就是出於保護林樹坤這類騙子的目的,方舟子做出了
「到時候幾百個名字按拼音順序登出來,讓騙子抓瞎去」這樣的英明決定。(2006 年11 月18 日,林樹坤
以MDPI 的名義「捐款500 美元」。)
由此可見,這個臭名昭著的公開信,是由方舟子一手策劃、全面領導、精心組織、刻意炮製的。而這個在
八十天前對120 人公開信不屑一顧的全才、奇才、鬥士,此時為了能湊夠自己吹噓的「1200」個簽名,竟
然使出了招降納叛、網羅殘渣餘孽的招數。
3、「破名單」出爐
8 月7 日,方舟子如期在新語絲上公布了那個《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的簽名
名單。(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142.txt)。細看這個名單,世人真箇是「不禁忍俊不禁」。首先,這個拼湊了整整一周的名單,竟
然只有355 人簽名,還不及方舟子預期人數的三成。其次,這355 個所謂的「知識分子」,竟然只有134
人有博士學位,還不到簽名者總數的四成。而有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職稱的只有66 人,不到總人數的
二成。第三,這355 人之中,有121 人,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不敢署上自己的中文姓名,而是用拼音來
代替。第四,這355 人之中,有23 人,佔6.5%,是名副其實的「三無人員」,因為他們沒有提供方舟子
所規定的「學位、職稱、職務」。第五,這355 人之中,沒有一個人象120 人公開信那樣公布自己的完整
通訊地址(在公司工作的包括公司名稱、所在部門名稱,公司所在城市名稱;在大學工作的包括所在院系
的名稱),以及聯繫方式(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
好笑的是,在這個名單出爐的當天,方舟子竟然興緻勃勃地身披sealw 這件馬甲,把它轉貼到虹橋科教論
壇,並且得意洋洋地說:「看看這名單,是不是比那120 破名單拿的[得]出手!」(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這就像是
《水滸傳》中的那個牛二,揮舞著自己花三百文錢買的「切得豆腐」的白鐵刀,與楊志的祖傳寶刀比試,
其可笑程度,只有牛二自己才會看不出來。
【註:虹橋科教論壇的sealw 是方舟子的馬甲,已經有很多人指出。筆者認為,它是方舟子馬甲的鐵證有
二。第一,2008 年5 月12 日汶川發生地震,身在四川的虹橋網友「老劉」脫險之後,到虹橋論壇報平安,
sealw 的答覆是:「真遺憾」。(此帖原帖已被刪除,但老劉留有存底。見: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一個月後,肖傳國在虹
橋報告他的導師裘法祖先生去世。sealw 的跟帖是:「靠山就這麼到[倒]了,真遺憾啊」。(見: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1
老劉批判方舟子一直不遺餘力,辦有最早的批方網站。裘法祖先生在肖方之爭中,旗幟鮮明地站在肖傳國
一邊,被方舟子視為他敗在肖傳國手下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方舟子對這兩個人恨之入骨。而在中文網上,
除了方舟子之外,沒有任何人會對這兩個人如此痛恨,而又如此毫無人性。可笑方舟子還有臉宣稱 「我從
來不浪費時間去新語絲之外的論壇張貼」。(方舟子:《嗚呼,「英明神武」的笑蜀!》,XYS20051022,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a6/yujianrong32.txt)。實際上,方舟子披「水中划」馬甲經常出沒於網的教育與學術論壇,而他在那個論壇上
的馬甲絕不止這一個。】
話說虹橋眾人在「看看這名單」之後,真就看出點兒新名堂:名單中不僅有那個老騙子林樹坤,而且還有
一個新「騙子」——在「美洲中國文化醫藥大學」任教授的鄭萍。(白字秀才:《原來是所推廣和從事
【偽科學】的中醫大學。方也真有趣》,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原來,「美洲中國文化醫藥大學」是一所位於美國加州
的中醫學校。按照方舟子的標準,中醫是騙子,在中醫學校當教授的當然也是騙子。顯然,方舟子認為自
己有權給任何人扣上騙子的帽子,也有權給任何騙子把帽子摘去。是扣帽子還是摘帽子,全看對象的何去
何從, with me or against me。
不僅如此,虹橋眾人「看看這名單」之後還發現,方舟子的那些老搭檔,如鄒承魯、何祚庥、陶世龍、饒
毅、何士剛等人,竟然集體拒簽。就連方舟子的鐵桿粉絲,如新語絲的李繼宏、虹橋的海寧,也都躲得無
影無蹤。而這個公開信的起草人Yush,居然嚇得不僅不敢把自己的中文名字寫出來,他實際上還造了個假,
把自己所在公司的名稱也改了。據白字秀才後來考證,Yush 的真實身份就是公開信中的Zou Yu,「在公
開信上,鄒宇用的是Bio-Medical Imaging Research Inc.而他公司的真名字應該是Bio-Imaging Research Inc.
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一個叫『Bio-Medical Imaging Research Inc』的公司。」(白字秀才:《這個鄒宇(Yush)
在公開簽名信上為何要偽造自己所屬公司名號?》,見2006 年8 月16 日網教育與學術論壇,
http://www1./education/messages/296266.html)。(註:白字秀才的這個考證很可能是錯誤的,Yush 另有其人。但Zou Yu 篡改自己任職公司的名稱,
卻千真萬確。)
4、「破名單」越捅越破
不過,上面那些還不是這個「破名單」最破的地方。人們後來還發現,在上面簽名的,不僅不是如Yush 所
說,「都是有學識、有勇氣、有良心、對學術腐敗深惡痛絕的知識分子」,(Yush:《評「肖傳國將在武
漢法院起訴546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見新語絲2007 年3 月13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36.txt),有些人實際上連
「知識分子」都不是。比如,有一個在上海中發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供職的汪正平,竟然是個沒讀過幾
本書、沒有任何專業技術職稱的人。看看他的自供:
「因為歷史,我讀的書少,沒有位置職稱,按標準是算不得知識分子的,但想還是可以自詡為是供
職的環境里有點知識的一分子,對世事有時要說好說壞,在新語絲看到評肖傳國,覺得有理,又看
到方先生被武漢法院誣(就是這個字)判,有人發起支持方,就跟了簽名。」(阿至:《〈新語絲〉簽
名的「海內外知識分子」中竟有「工人」——汪正平》,見2007 年3 月19 日網教育與學
術論壇,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0514.html)。
再看看下面這幾位「知識分子」:
曹化哲,金融碩士及MBA,普天壽公司傑出地產經紀
曹煥,工程師,泉州市鯉城黃石機械有限公司外貿經理
黃愛群,鄭州大學化工學院(04 級)
金億新,機械副學士,美國Raytheon(雷神)公司加州分部資深焊工
寇宏亮,北京奧美公關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2
梁劍,網易公司
楊猛,媒體從業人員,北京
鄭波盡,學生,武漢大學
除了這些冒牌的「知識分子」之外,其他的「知識分子」是否「都是有學識、有勇氣、有良心」的三有人
員呢?實際上,這個名單簡直就是學術腐敗分子的排行榜、聯絡圖。除了前面提到的林樹坤、鄭萍、Zou
Yu 之外,人們發現,有一個自稱是美國Texas Southern 大學化學系「教授」的「Deng Yuanjian」並不是真
教授:「根據美國Texas Southern 大學化學系網頁, 這個Dr. Deng 的頭銜是Associate Professor,而非
Professor。」(白字秀才:《又一個冒充【教授】頭銜的支持方舟子的海外華人知識分子》,見2007 年3
月14 日網教育與學術論壇,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29590.html)。還有一個自稱是美國Wayne 州立大學病理系「助理教授」的
Liao Dezhong,有人發現,他九個月前到蘭州大學講學時,宣稱的頭銜是副教授。(tryftry :《在[再]看看
這位》,見2006 年8 月17 日網教育與學術論壇,http://www1./education/messages/296318.html)。還有個自稱是「哈爾濱學院生化系」副
教授的林維菊,竟然在一篇論文的英文摘要中把「瘋牛病」寫成「Mad Bull Disease」,而她羅列的參考文
獻卻全都是英文文獻。顯然,她連一篇參考文獻也沒有讀,因此這篇論文的來歷肯定有鬼。(甄不要臉:
《看看這位支持方舟子的海內知識分子:瘋牛病=Mad Bull Disease》,見2007 年3 月14 日網教育
與學術論壇,http://www.tieku.org/109761/5.html)。
最有趣的是一位名叫Chiang Lee 的簽名人,他的學位是博士,職稱是教授,職務是「美國Trinity 大學數學
系系主任」。按說,海外的華人學者,能夠做到這樣的「三有」,應該是不錯的了。可是,人們發現,
「美國Trinity 大學」(Trinity University)不但沒有他這個「數學系系主任」,連他這個「教授」都沒有。
這是怎麼回事呢?經過網路搜索,人們發現,他任職的學校根本就不是「美國Trinity 大學」,而是「美國
華盛頓Trinity 大學」,「是一個修女創辦的學校,三年前才改稱大學。這個學校根本就沒有數學系,只有
一個Mathematics Program,總共兩名副教授,兩名助教授,Lee Chiang 是這個Program 的Chair。」(甄不
要臉:《看看這位支持方舟子的海外知識分子的真面目》,見2007 年3 月13 日網教育與學術論
壇,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29317.html)。這位挖出「數學系系主任」的甄先生不禁感嘆說:
「在中文信上簽名用洋文,寫洋學校的名字則一半中文一半洋文,報告自己的洋職務則全部用中文。
我們這位數學系系主任的算盤打得真精啊!」(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29317.html)。
「本來是Lee Chiang,偏要簽個 Chiang Lee,本來是Trinity Washington University,偏寫成是
Trinity 大學。本來是Associate Professor,偏要自稱教授[。]本來是Program Chair,偏要說是數學系
系主任。你說他造假,他還哪條都有點真。你說他不假,他卻哪條都不完全對。這半真半假、虛虛
實實、忽忽悠悠的功夫,真是得到了方舟邪教的真傳啊。」(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29326.html)。
不過,這位「美國Trinity 大學數學系主任」的故事並沒有到此而止。他的身份被揭是在2007 年3 月13 日。
四天後,新語絲新到資料發表了一個匿名的「說明」,全文如下:
「關於公開信簽名人Lee Chiang 博士的身份的說明
「Lee Chiang 博士來函指出,他當初聯署公開信時提供的身份如下:
Lee Chiang, Ph.D, Chair
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Trinity University
Washington DC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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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 博士希望更正公開信簽名人名單中對其身份描述的不準確之處,並為由此誤導出的錯誤翻
譯向其他簽名人和大眾表示歉意。Chiang 博士在Trinity 大學的職稱是副教授,但自2005 年六月起
已在另一所美國大學升任兼職正教授。
「經查,簽名收集人對Chiang 博士身份的中文翻譯確有疏忽。為此,簽名收集人向Lee Chiang 博
士道歉,並將Chiang 博士的身份更正為:
「Chiang Lee, 博士,美國華盛頓特區Trinity 大學數學系系主任」。(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69.txt)。
看了這個「說明」,人們更糊塗了。第一,這個「說明人」是誰?他為什麼要蒙面出來「說明」?第二,
「簽名收集人」又是誰?他與「說明人」到底是什麼關係?第三,既然人家「當初聯署公開信時提供的身
份」是「Lee Chiang」,那麼又是誰把他翻譯成「Chiang Lee」,並且給他掛上「教授」的牌牌?那個「教
授」二字是從哪兒來的?第四,「Chiang 博士……自2005 年六月起已在另一所美國大學升任兼職正教授」
和「當初聯署公開信時提供的身份」有什麼關係?翻譯人又是怎麼知道這個信息的?
如果我們再把這位「數學系系主任」「當初聯署公開信時提供的身份」與這個「說明」相比較,我們又產
生了這樣的疑問:第一,你的名字到底是Chiang Lee 還是Lee Chiang?你不會連自己姓什麼都搞不明白吧?
第二,你所在的學校到底是「Trinity University」還是「Trinity Washington University」?你不會連自己在哪個學
校上班都不清楚吧?第三,「美國華盛頓特區Trinity 大學」有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或「數學系」嗎?
你不會連自己當的官兒有多大都不知道吧?(根據「美國華盛頓特區Trinity 大學」官方網站介紹,這位
Chiang Lee 本科畢業於中國科技大學,至今(2010 年8 月)仍舊是「美國華盛頓特區Trinity 大學」的
「Associate Professor」,但已不是「Program Chair」了。見:http://www.trinitydc.edu)。
所以說,「數學系系主任」事件不僅證明這355 人的名單是一個黑名單,它還把黑名單後面的黑幕暴露了
出來:第一,在簽名人之中,很多人本身就是假貨,他們簽名的過程就是造假的過程;第二,方舟子就是
那個「簽名收集人」,也是那個「中文翻譯」,更是那個「說明人」。他不僅知道這些簽名人是假貨,他
還參與了造假的過程,並且親自造假。
其實,簽名信黑幕的另一個側面,早在方舟子把它拿出來要別人「看看」之後的第四天,就被曝光了。
2006 年8 月10 日,有人在關天茶舍貼出了一個帖子,題目是《關於我在新語絲〈海內外知識分子公開信〉
上署名的聲明》。全文一千餘字,照錄如下:
「偶是一個幼兒園人民教師,很久就關注新語絲,支持方舟子。也關心最近醫學教授肖傳國和新語
絲網站主人方舟子名譽權訴訟的情況。武漢江漢區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方舟子確實侵犯了肖教授的
名譽權,要道歉賠償。8 月7 日,《文匯報》上關於學術打假報道的同一天,也看到了新語絲網站
那個《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的署名情況。
「那個聲明裡面說,被告方提供了『肖傳國學術造假的充分證據』,而武漢法院判決『指鹿為馬、
顛倒是非』,『將會助長學術造假者的囂張氣焰』。方舟子在《文匯報》上面說,新語絲網站是每
天有50 萬到60 萬的訪問量的。這麼大的訪問量,學術打假又是正義的事情,化了整整七天時間也
只得到300 多個簽名,而且和那個什麼功的大雞院網站的什麼退D 聲明一樣,根本沒有檢查簽名是
不是真實的程序;饒是如此,還是沒有看到有知名學者,更沒有看到有泌尿方面醫學專家的簽名,
倒是除了學生、博士后,還有焊工、還有什麼副學士、還有什麼學歷都沒寫的普通職工。偶心裡有
一點點嘀咕:他們都是怎麼知道一個泌尿科專家確實造假了,而國家法院審理了幾個月的結果是錯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4
的呢?
「反正今天按照這個標準,誰都可以做一把知識分子的,毛主席說了,工人農民最有知識!好了,
閑了沒事,偶也做一把知識分子。但是幼兒園教師職位好像有點低哦。沒關係,不管是真的還是假
的,只要方舟子說了的一定是對的,一定要支持!隨便拿一個不用的免費email 信箱,要顯得有力
度,偶就做個教授算了,編一個名字、寫一個學校、一個系、一個學歷、一個職位,支持!不過偶
一個人支持似乎不夠意思,畢竟是打假這樣的偉大事業,支持打假、人人有責,好了,算偶有個同
學得了,讓他出國做博士后吧,偶能做外國教授,也不能太委屈偶同學了。
「信發出以後才發現,靠,偶這個伊妹兒資料填寫的是姓『1』名『11』,所以方舟子是從一個完
全由數字組成的免費email 地址那裡,得到一封顯示發信人『1 11』發來的支持信,署名是一個子
虛烏有的人,還捎帶了一個子虛烏有的朋友,堅決支持學術打假!反對法院腐敗!
「幾個小時后,偶就在新語絲網站欣喜滴看到了偶們的名字:
金文麗,博士,助教授,韓國釜山大學醫學院
周傑,博士,博士后,德國馬普研究所生物物理學研究所
http://xys.xlogit.com/xys/ebooks ... xiaochuanguo222.txt
「耶!
「附錄:
「要求籤名海內外知識分子公開信
「111
「致xinyusi
「更多選項8 月8 日(2 天前)
「新語絲網站:您們好!
「今天聽國內的同學說起,才看到你們網站發起的海內外知識分子公開信,反對法律和學術腐敗。
特此支持你們,鄭重署名,謝謝你們為中國學術作出的貢獻!
「金文麗博士韓國釜山大學醫學院助教授
「還有我在德國馬普所工作的好友,知道后也要求籤名:
「姓名:周傑
「學歷:博士
「職業:德國馬普研究所生物物理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
「2006 年8 月8 日」。(見:http://www13.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264189.shtml)。
可笑的是,就是這樣一個不堪一擊的「破名單」,竟然能讓方舟子樂出鼻涕泡來。在讓虹橋論壇眾人「看
看這名單」之後,方舟子一再表示「支持」這樣的建議:「由白字領銜發表挺肖打方公開信」 、「搞一個
支持法官判決的簽名,看看彼此代表人群的差別」。(見sealw 在「看看這名單,是不是比那120 破名單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5
拿的出手!」後面的跟帖)。為什麼方舟子會有這麼大的必勝信心呢?這是因為,他知道,在這個世界上,
比試造假,他方舟子是天生的世界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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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一種正義叫邪惡
毫無疑問,《公開信》是方舟子打假生涯的重要里程碑。方舟子的初衷,是要拿這封公開信當作自己上訴
武漢中級法院的一個重要籌碼,所以他才急匆匆地要把簽名截止日期提前到8 月7 日。不過,這個公開信
的簽名名單在公布之後,又連續補充了至少五次,簽名人數在8 月11 日為472 人。(《補充簽名(五):
〈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見新語絲2006 年8 月11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242.txt)。
而在上訴失敗以後,它的簽名人數還在不斷增加,最近一次增加是在2010 年4 月。現在,掛在新語絲網站
首頁的這封公開信,標題為《620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顯然,這封信的
用途遠不止是到武漢中院上訴。
1、敲骨吸髓猶未足
實際上,在這個公開信還沒有出爐之前,方舟子就已經在充分地利用它的使用價值了。2006 年8 月5 日,
在中央電視台的「本周人物」節目中,就有這樣一段解說詞:
「然而本周法院的宣判結果公布之後……第二天,一封由海內外部分學者發起的支持方舟子的公開
信出現在網上。」(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interview/cctv6.txt)。
8 月7 日,方舟子在新語絲上公布了一篇《方舟子就學術打假問題答上海〈文匯報〉記者》的「原文」,
其中說:
「我對肖傳國的批評有根有據,完全符合事實,獲得了學術界的普遍認同,甚至獲得了院士們的認
同,所以他才沒被選上院士。判我敗訴,學術界輿論大嘩,我收到了國內外數百名各界人士用真實
姓名聯署的公開信對我表示支持、對不公判決表示譴責。」(http://www.xys.org/xys/netters/F ... view/wenhuibao2.txt)。
方舟子極力要把這個公開信提前推出,當然是要拿它當作推翻一審判決的主要證據。在作於8 月11 日的上
訴狀中,方舟子用這樣一段話給自己的「事實與理由」結尾:
「一審法院……故意歪曲事實,強詞奪理,做出枉法判決,導致輿論大嘩,四百多位海內外知識分
子聯名發表公開信譴責這一判決『指鹿為馬、顛倒是非,從而破壞了法律的尊嚴』,『將會助長學
術造假者的囂張氣焰,這與我國目前完善學術監督機制、懲治學術腐敗的努力背道而馳』……」
(見新語絲2006 年8 月13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251.txt)。
10 月12 日,方舟子為北京科技報社撰寫級別管轄異議。在異議申請書中,方舟子提出的第一條理由是自
己的華僑身份,第二個理由就是這個案子「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而其證據是:
「因肖傳國與方是民的名譽權糾紛案件,方是民接受過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採訪;且案件已經使516
位海內外知識分子簽署《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聲援方是民;美籍華人、著名學者饒毅
以發表《對肖傳國起訴方舟子一案的意見書》等方式表達了對方是民的支持;更多公眾關注本案的
審理。」(《肖傳國訴北京科技報、北京青年報、方舟子一案一審開庭通知和管轄異議、迴避申
請》,見新語絲2006 年10 月18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01.txt)。
四個月後,2007 年2 月20 日,方舟子就肖傳國訴人民網、方是民一案提出管轄異議申請書,上面這段話
又被拿了出來,只不過這個理由上升為第一位,而且簽名人數也上升到了544 人。(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33.txt)。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7
2007 年2 月27 日,武漢中級法院判決方舟子的上訴失敗。方舟子在3 月19 日收到判決書。儘管這是終審
判決,但是,方舟子仍舊不屈不撓地向中國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在作於3 月27 日的上訴書中,方舟子寫
道:
「綜上所述,武漢法院只認定對肖傳國有利的證據而無視我方的大量證據,強詞奪理、捏造事實、
枉法裁判。如此荒唐的判決,即使在法制不健全、司法腐敗屢見不鮮的今天,也非常罕見。該判決
極大地損害了我方合法權益,並造成了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五百多名海內外知識分子聯名發表公
開信譴責這一判決,即是證明。」(見新語絲2007 年3 月30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417.txt)。
總而言之,這封公開信不僅是方舟子佔據道德制高點的重要本錢,而且還是他要挾中國司法系統的主要杠
桿。實際上,方舟子後來在陳蓉博客上用「更尖更剌耳」的聲音高喊「老百姓支持我的多了!」其底氣,
也就是這五六百人。也就是因為如此,這封公開信的起草人Yush 在新語絲上的身價一步登天,從十幾個月
前的「小朋友」,搖身一變,成了新語絲的正宮娘娘,連那個在新語絲上飛揚跋扈的JFF 都對他禮讓三分。
而方舟子則如同一隻正在孵蛋的老母雞,時刻準備著,為維護這封公開信的合法性而拼搏。2008 年底,方
舟子與自己的左膀右臂尋正徹底決裂,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尋正說這個公開信違法。(下詳)。
2、軟硬兼施露猙獰
(1)、窮寇務追
2007 年2 月,武漢市中級法院就協和醫學院出版社、方舟子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在此之後不久,肖傳國做
出了一個重要的決定:追蹤公開信的簽名者,並且對他們逐一提出名譽侵權訴訟。3 月12 日,新語絲新到
資料公布了這樣一個消息:《丁祖詒博客稱肖傳國將在武漢肖氏法院起訴546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其主
要內容如下:
「據昨天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進行的肖傳國教授系列名譽權案件合作研討會上消息,目前經肖
傳國教授確定的北京,西安,武漢三家律師事務所,將承擔肖傳國教授國內全部訴訟和對部分在新語
絲公開信上簽名的『海內外知識分子』身份確定和進行訴訟業務。
「針對新語絲公布的546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一事,與會者將首先對
國內這一部分簽名者進行身份確定。並將接受具體委託,對相關簽名人員發出律師函件。
「由於部分在公開信上簽名的人員無地址、無單位、屬於無法聯繫者。經討論,將在一定時間內,
首先在網路公布這些人員名單,名單公布后如仍然無人確認,此部分無地址,無單位人員將不在發
函範圍。
「會議還決定:對於確定的部分國內簽名者,如在收到律師函件之後,不如期回復,作出合理解釋
獲得肖傳國教授諒解的,受委託的武漢律師將在武漢法院起訴相關責任人。」(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34.txt)。
(2)、瘋狂反撲
肖傳國決定起訴公開信簽名者消息問世的第二天,新語絲上出現了一個匿名的《關於〈北京、西安、武漢
三家律師事務所將聯合辦理給方舟子為虎作倀的「簽名涉案者」案〉的聲明》,正文如下: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08
「勿庸置疑,本人是簽名者之一。不過出於訴訟技巧的考慮,本人不打算在此公布真實姓名。本人
歡迎任何無賴的起訴,並作出以下應對:
「1.鑒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主持了本次起訴行動,本人聲明:本人將在相關海內外網站上以中
英文全文發表《中國政法大學腐敗與黑社會紀實》,將對腐敗和黑社會分子以真名實姓的方式予以
批露,並附上所有的證據掃描件。
「2.考慮到中國司法的相關實際,任何一家律師事務所敢於承接此類案件,本人將細究每個相關律
師以前所經辦的所有案件的情況,若查出問題,將以中英文在海內外網站大面積登載。希望承接此
類案件的律師的執業歷史是清白的,以免自己將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當本人接到所謂的律師函或是法院傳票的時候,即馬上開始上述行動。所有行動,本人將以假名
方式進行,以儘可能地避免打擊報復,使揭黑行為得以完全進行。」(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37.txt)。
這是一份貨真價實的恐嚇聲明,其恐嚇的對象,當然不僅僅是「主持了本次起訴行動」的中國政法大學研
究生院,和「敢於承接此類案件」的律師事務所,而且還包括方舟教徒中那些可能被訴訟官司嚇破了膽的
潛在「叛徒」,讓他們在試圖「作出合理解釋獲得肖傳國教授諒解」之前,考慮一下能否得到新語絲和方
舟子的「諒解」。所以說,這實際上是一石二鳥、一箭雙鵰。那麼,這個聲明的作者是誰呢?
(3)、「堅決反擊」是誰?
在這個聲明之內,有這麼一行字:「作者:堅決反擊」。這個「堅決反擊」只在新語絲上出現了兩次,另
一次就是在這個聲明發表兩天之後,他又在新語絲上發表了一篇《到底誰在恐嚇誰》。原來,3 月14 日,
也就是「堅決反擊」發表聲明的第二天,新語絲轉載了丁祖詒博客上的《北京弘嘉,陝西德倫律師答網路媒
體問》。記者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
「現在已經在新語絲公開發表了對律師的恐嚇文章,請問對此有何看法?」
北京弘嘉律師事務所喬剛主任答道:
「我們已經注意到了網路的恐嚇和威脅,但是,律師接受案件和承辦案件,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對
公民人權的保護.對於新語絲網路公布的恐嚇律師的文章,由於沒有真名實姓,更沒有具體對象,我
們只能認為是新語絲管理人員的一種恐嚇和威脅.我們不會為此威脅而放棄.同時這樣的威脅,恐嚇
也只能體現對方的無理取鬧.」(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44.txt)。
對此,「堅決反擊」撰文曰:
「本人查不到新語絲上有恐嚇人的東西。這些人所指的恐嚇,應該是指本人發表的《關於〈北京、
西安、武漢三家律師事務所將聯合辦理給方舟子為虎作倀的『簽名涉案者』案〉的聲明》吧。
「有點基本法律常識好嗎?什麼是恐嚇,那個聲明是恐嚇嗎?本人從來沒有否認律師幫助別人打官
司的權利,在信中,本人說了,『本人歡迎任何無賴的起訴』,『希望承接此類案件的律師的執業
歷史是清白的』,睜大眼睛把文件看清楚,不要做案子前只看著錢,不看文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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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4:59 | 只看該作者
「本人說的,只不過是要查每一個相關律師的執業史,如果有問題,就在網上揭露。這是恐嚇嗎?!
中國法律規定,公民有監督和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權利。我知道中國有這麼一些律師,就怕別人去
查他們辦案子的手段和賺錢的方式。
「本次訴訟,正義不在你們一邊,法律知識不在你們一邊,你們多考慮採用你們的『專長』來辦案
子吧。不過我覺得你們會偷雞不著蝕把米。作為本人來說,如果收不到你們的律師函,還真感到有
點遺憾呢。而且本人一定也會想辦法給你們回個律師函。中國律師成千上萬,每年律師函發來發去
的也成千上萬,多你們幾張不多,少你們幾張不少。不過怕郵局丟失,記得用特快專遞呀。
「本人的觀點,不代表新語絲或是其他簽名者的觀點。本人前一個聲明的所有內容完全有效。」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47.txt)。
從「堅決反擊」這兩篇文章的語言特徵和思維方式來看,它們與方舟子的類似文章如出一轍。因此可以斷
定,這個「堅決反擊」就是方舟子。
說「堅決反擊」就是方舟子,還有其他證據。新語絲網站上發表的聲明,一般的格式是「某某人關於某某
事的聲明」,如「謝鳴博士關於周祖德教授論文抄襲的嚴正聲明」。標題中沒有主語的聲明,在「堅決反
擊」出現之前,全部都出自方舟子之手。而就新語絲事務發表聲明,那更是方舟子獨享的特權。看看下面
這些出自方舟子的「無名」聲明:
2000.09.18, 關於「中青論壇」上的「方舟子」的聲明
2002.08.05, 關於冒名「方舟子」文章《賈玉坤讓我悲哀》的聲明
2003.06.14, 聲明:新語絲從未推薦過華中科大哲學系講師姚國華的著作
2004.05.05, 關於「」網站故意侵犯方舟子著作權的聲明
2006.04.07, 關於「北京新語絲翻譯諮詢有限公司」、「新語絲校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聲明
2008.12.03, 聲明:「讀者網」侵犯新語絲的版權,必須立即關閉
在新語絲的歷史上,除了「堅決反擊」的聲明之外,只有兩個無名聲明不是出自方舟子之手,它們是:
2007.10.28, 關於廣告公司冒名《科技日報》邀請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及項目負責人參加專欄介紹的聯合聲明
2009.10.19, 關於「小平您好」事件有關歷史事實的聯合聲明
這兩個聲明具有以下三個共同點:第一,它們都出現在「堅決反擊」之後;第二,它們的內容都與新語絲
或方舟子毫無關係;第三,它們都是「聯合聲明」。而這三個特點,「堅決反擊」的聲明一個都不具備。
所以說,「堅決反擊」的恐嚇聲明肯定是出自方舟子之手。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個恐嚇聲明距離方舟子
製造「恐嚇信」事件僅僅四十餘天。由此可見,搞網路恐怖主義是方舟子對付私敵的拿手絕活,而他所能
乾的,也不過就是挖掘對方的隱私,「細究每個……情況,若查出問題,將以中英文在海內外網站大面積
登載」,如此而已。真是一個天生的下流坯子。
(4)、Yush 的胡蘿蔔
與「堅決反擊」聲明出現的同時,Yush 的《評「肖傳國將在武漢法院起訴546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也在新
語絲上亮相。這篇文章的目的無非是給那些簽名者打氣鼓勁,告訴他們不要害怕,要與肖傳國和武漢法院
鬥爭到底。因此,其實質,就是和「堅決反擊」唱紅白臉對角戲,對簽名者軟硬兼施,以阻止他們的反水。
看看其中的這兩段話: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0
「海內外知識分子聯署公開信,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體現。肖傳國如此狗急跳牆,恰恰說明公
開信威力之大。肖通過他慣用的詐術威嚇簽名者,其目的無非是利用國人怕打官司的心理,指望能
有簽名者屈服、讓簽名者出醜,以貶損公開信、否定其公信力。他沒有想到的是,簽名者都是有學
識、有勇氣、有良心、對學術腐敗深惡痛絕的知識分子,豈會有人吃他那一套。
「公開信的內容是贊同方舟子的文章、支持方舟子履行其作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譴責法院荒唐
判決。這些,都是公民意見的正常表達,完全是公民的言論自由,絲毫不涉及侵權、誹謗。同時,
公開信又是遞交法庭的法律文書。因此肖傳國毫無法律理由對簽名者提起訴訟。對這種搞笑官司,
在美國肯定沒有律師肯受理、沒有法院會立案。」(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36.txt)。
這篇文章中最有趣的是這一段:
「不過,從目前有關方舟子的案件的審理情況來看,在國內很難說會發生什麼荒唐事。因此,如果
肖真要在國內對簽名者採取法律行動,我建議,簽名者可以全權委託現在正在幫助方舟子打官司的
律師們,採取統一行動,不必浪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在訴訟費用問題上,也有『科技打假資金募集
小組』和『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作為後盾。」
這是在不打自招地告訴世人:這個簽名信是方舟子一手操辦的,出了事情,由他來兜著;那兩個吸金組織,
就是方舟子的私人金庫,為方舟子打官司,可以到它那裡報銷。
3、千里長堤潰蟻穴
儘管方舟子之流軟硬兼施,可是,讓他們心驚膽顫的事情終於發生了。3 月25 日,也就是肖傳國的最新決
定出台之後不到兩周,有人在虹橋科教論壇貼了一個帖子,題目是《顧穎苑就〈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訴
舟子案的公開信〉上簽名的說明》。該帖兩千餘字,全文照錄如下:
「大家好,我是在《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上籤了名的顧穎苑,目前擔
任加利福尼亞州屋侖市政府管理衛生的官員。
「當時簽名是受朋友鼓動,加上一直是舟子的忠實支持者,所以沒怎麼思考調查就簽了。前些天看
了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和歷史資料,以及雙方遞交的法庭記錄,我意識到,這次支持舟子是錯了,
在此向肖傳國醫生道個歉。
「回想起來,其實我幾年前就在網上看過舟子和當時化名『昏教授』的肖傳國在新語思讀書論壇對
罵,為的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由於年深日久,孰對孰錯已無從考究。後來有些人組織了一個虹
橋基金會,呼籲網民為國內基礎教育募捐。『昏教授』好像成為了這個組織的一名大金主,舟子則
指責他們是一夥騙子。記得『昏教授』有一段時間吹得很厲害,都快趕上國防部那個叫什麼鳴的漢
奸了,當時也的確有些名聲不太好的網人混在該基金裡面攪和,不過我覺得在這夥人里,篤信佛教
的物理學家趙紀軍還算是個厚道人,於是曾找他詢問『昏教授』吹噓的情況是否屬實。小趙的太太
也很和善可愛。小趙的原話我還記得:『昏教授是有點吹的厲害,不過大致情況沒錯,在美國誰不
吹一下。。。我們一下子就證實了,方是民自己查不到,就亂來。。。』舟子還是一直把『昏教授』
作為唐人街的洗碗黑工加以鞭撻,直到此公後來消失。我們也就權當樂子來看。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工作上主管的事務多了起來,『昏教授』肖傳國被揪了出來,然後和舟子
打官司的場景就都錯過了。看了資料,覺得也就屁大個事,舟子揪出了網上死對頭的身分,寫篇文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1
章痛罵一下出口氣,跟野鶴當年在雜誌上罵舟子一模一樣。都是有名有姓的人,這一罵,官司就好
打了。看看肖傳國的事迹,醫術上是有創新,但離成熟實用還差得遠,我自己當年從事的一些項目
還比他有前途。但是我敬佩肖傳國,因為他滿世界嚷嚷不收紅包,甚至不收診金。有人說他是用病
孩做人體試驗。這些人在裝傻!國內哪個醫院沒拿患者做試驗還收天價?!家裡沒什麼財勢,也不
是醫藥界既得利益階層的網友,哪個不仇恨國內廣大的庸醫、比比皆是的黑心醫護?國內醫生由於
普遍醫術水平低,醫德敗壞,在基層民眾中形象很壞,這都是自找的。現在信息這麼發達,但還是
沒有聽到肖傳國收黑心錢、虐待病人的報道,我相信他是做到了的。就沖肖傳國自稱的『只罵醫生,
不罵病人』這一點,我尊敬他。假如屬實,肖傳國就是目前國內虛假和浮躁大環境里的一股清流!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在這個案件里應該資助肖傳國,而不是舟子。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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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舟子的律師嘛搞的,明顯陣腳大亂,一個勁兒的胡攪蠻纏,連一些大學為了輔導畢業生
履歷寫作弄的指南小網頁都搬出來了。其實很簡單,肖傳國有國內單位直接證明是全職,國外單位
直接證明是半職。那麼舟子當初指控的『腳踏兩隻船,兩邊全職』等就已不攻自破。道個歉是必須
的;至於肖傳國的學術貢獻、地位,是個灰色地帶,怎麼爭都沒意義,徒浪費大夥資源耳。正如一
些新語絲網友自己也承認的,這樣的文件,自己看都覺得理虧。幸運的是,可能法官們也很崇拜舟
子以前打假的義舉,至少也考慮到了舟子在學術界的盛譽,法院終審還是網開一面,判肖傳國付了
最大部分的訴訟費用。可以說,我們其實已經贏了,再罵法官豈非恩將仇報?
「支持舟子的五百多人名單我看了,老實說,這種堆砌頭銜、學歷去唬國內民眾的做法,不正是舟
子一向所反對的嗎?我注意到了名單里一些焊接工藝師、園藝師、獸醫等專業人士,老實說這些人
才是社會、實業、經濟的棟樑,可惜在名單上並不多見。我一向很敬佩這類有真才實學,而不是只
會背書的人;事實上一個這樣的專業人士往往比十個大學教授頂用得多,因此我更希望他們能三思
而後行,起到表率的作用。在留學生的圈子裡,誰不知道讀學位是為了出國並賴在國外的工具和手
段?頂著一個至數個學位,智商及品德無比低下的留學生我們見得還少嗎?我手下的員工里,大專
學歷的比博士后做得好的大有人在;工資、級別均比博士高的也不少。支持舟子的朋友們,我相信
你們也跟我一樣,是支持打假,反對國內社會的黑暗的。但是,在肖傳國的這起官司里我們都錯了,
你們應該和我一樣,實事求是,並停止這種用無聊的學位、虛無縹渺的頭銜去咋呼國內無知者的類
作假行為。
「當然,在別的方面我還會一如既往地繼續支持舟子。在國內日益惡劣的大環境下,他所起的作用
無人可以替代。舟子其它的打假,基本上都是完全正確的,對國家民族都是有巨大利益的。這次官
司輸給肖傳國,是通過法律途徑對他為人處事的一個極好忠告。畢竟舟子一向過於盛氣凌人、剛愎
自用,這樣一個教訓對他今後的打假事業更上層樓有莫大的好處。舟子應該自費承擔這次訴訟的費
用;網友的捐款應該用在正確的打假運動上。
「最後,希望五百多名一起簽名的仝人能分清是非,不再盲從。那些故意慫恿,推動舟子繼續抗法
出醜的就免了。都多大了,還這樣胡鬧,做人不能沒有良心。」(原帖已被刪去,轉帖地址是:
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198.html)。
其實,在最初的355 人名單之中,並沒有這個顧穎苑的名字。但是,方舟子在公布了簽名名單之後的第二
天,2006 年8 月8 日,方舟子發了一個帖子,題目是《很抱歉,遺漏了一批簽名,應該是共390 個簽名》
http://www.xys.org/forum/db/1/126/75.html)。在「遺漏」的簽名者之中,就有這樣兩個人:
安立春,LLM(法學碩士),加利福尼亞州安氏律師事務所創始人、董事長
顧穎苑,生物博士,加利福尼亞州屋侖市政府員工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2
人們後來知道,這兩人是一對夫婦。此是后話。
那麼,對顧穎苑的反水,方舟子有什麼反應呢?顯然,他不能假裝不知道此事,因為好事者把這個帖子轉
到新語絲讀書論壇無數次,雖然它們都被方舟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刪掉了。帖子能夠刪掉,可事實卻仍
然存在。方舟子無奈,在讀書論壇上發了這樣一個標題帖:
「查無『顧穎苑』此人,疑為化名搗亂者,已刪去該簽名」。(見2007 年3 月25 日新語絲讀書論
壇,http://www.xys.org/forum/db/2/6/243.html)。
有個ID 是shark 的人明知故問道:「奇怪!周日政府部門不上班,是怎麼查無此人的?」方舟子馬上又把
這個帖子刪了。還有人跟帖說: 「你這個查的工作早就該做。還有多少是查無此人的?」(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216.html)。這個帖
子只存在了兩分鐘就被刪了,而當時是北京時間半夜兩點多。可見方舟子當時驚恐萬狀之一斑。
按照方舟子的想法,這件事應該到此而止,大家該幹啥還接著幹啥,幾天之後,它就會被人們遺忘。可是,
天下人悠悠之口,豈是方舟子能夠管束得了的?在網的教育與學術論壇上,人們議論紛紛:
nm2:「這不是據說是能真實反映支持者心聲的簽名么,咋會存在啥『化名搗亂』捏?咋會過了大
半年,人發公開聲明了,才來『查』捏?早幹嘛去了?:)能不能甄別一哈,那個所謂海內外知識
分子公開信,哪些不是化名搗亂的?:)老問題又來了,方舟子團伙到底是打假、還是在造假?」
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210.html)。
正義之神:「公開信作為法庭證據的無效性讓方騙子自己不小心戳穿了;) 」(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224.html)。
而在方舟子的那個標題帖子後面,有個ID 是conner 的人這樣說:「我估計名單里還有這樣的『顧穎
苑』」。他的意思大概是,應該全面清查一下這個黑名單到底有多黑,把搗亂分子徹底清除。而方舟子的
鐵桿跟班JFF 則回答說:
「到現在才發現兩起冒名搗亂者,有點意外。看來以前遠遠高估了昏教授,密碼之流的破壞能力
了。」(http://www.xys.org/forum/db/2/6/247.html)。
這又是不打自招:方舟子們早就知道這個名單是黑的,只不過是七、八個月來他們根本就不敢清查這些
「化名搗亂者」,因為一旦清查,方舟子這個美國華僑炮製的「美國慣例」也保不住這個簽名黑信的有效
性了。原來,針對conner 的暗示,方舟子這樣回答道:
「按美國慣例,公開徵集簽名時有5%的無效簽名屬於可接受的範圍[。]想要證明這個簽名無效,需
要找出其中有30 個簽名是假冒的。」(http://www.xys.org/forum/db/2/6/252.html)。
針對這個「美國慣例」,網網友「正義之神」當即評論道:
「方騙子這回給美國造的慣例有點懸,50%就保險多了」。(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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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屋漏偏逢連陰雨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3
那麼,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顧穎苑這個人呢?如果沒有,那個簽名人又是誰呢?如果有,那個簽名的
顧穎苑和反水的顧穎苑是不是同一個人呢?對於這些問題,假如方舟子真的如野鶴所說的那樣,「聰明過
人、才華橫溢,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就不會幹這樣的蠢事了:在「查無『顧穎苑』此人,疑為化名
搗亂者,已刪去該簽名」的同時,方舟子把顧穎苑的老公安立春的簽名也刪去了。這說明,方舟子知道確
有顧穎苑其人,並且知道她的丈夫是誰。
4 月6 日,在沉默了十多天之後,安立春親自出面,在網實名發了一個標題為《安立春律師對顧
穎苑公開信的正式公開回應》的帖子,全文如下:
「我是加州安氏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執業律師安立春。2006 年九月,我的確和妻子顧穎苑一起在
方舟子和肖傳國打官司的公開信上簽名了。早在方舟子還在密州求學時,我就在學生聚會中見過他。
這次支持方完全是念在相識多年捱義氣,並非認為他在司法解讀中屬於有理的一方。
「穎苑對該官司提出的意見,從法律角度上講我沒有異議。方舟子當初根據網路搜索所得的良莠不
齊結果,再加上個人主管臆斷,就輕率認為肖傳國腳踏兩隻船,結果被起訴。在此我秉著故人之誼,
向舟子提出如下專業建議:舟子最新的申訴書顯得結構雜亂,尤其是爭辯紐約大學職位分類的部分
完全欠缺章法,教人不忍卒讀。解救之道卻很簡單,可以根據我上部所述,參照國內最新物權法之
邏輯,去證明全部失實證據均來自網上善意取得,而非故意誹謗肖傳國,並輔之以向肖誠懇道歉。
如此一來當可大事化小,望方兄接納忠言。彭律師大概初出茅廬,從一系列文件中可以看出其火候
未成。但希望舟子不要埋怨於他。作為同行,我深知雛哥的艱難,這次能給他一個如此難得的學習
機會,加以努力的話,相信今後前途無可限量。
「穎苑是在我們出門旅遊之前發表公開信的,沒想到在國內外學術界掀起這麼大的波瀾,有別的知
識分子寫文呼應,還有不少認識我們的熟人不斷打電話來詢問證實。其實穎苑的初衷不過是息事寧
人,希望肖方二人講個和,停止內耗一致打假。我雖然讚賞她的做法,畢竟還是珍惜方舟子這個朋
友,所以沒有附議其文章。再者,公開信簽了就是簽了,即使是錯的也已經做了。根本不存在隨意
抹掉名單的可能,所以穎苑也並沒有提出撤回簽名的任何要求。(當然,正式簽署法律文件的話,
的確可以把簽名合法刪除,但那就搞得太小題大作了,與所有人的本意都不符。)
「方舟子不先和我商量溝通,就遷怒於我,擅自把我們夫婦的簽名一起刪除,是非常不職業,而且
很兒戲的舉動。這種行為事實上也是無效的,不過既然刪除了,我也不再要求補簽。在這裡希望方
先生採納我的忠告,不要聽小人唆擺一意孤行下去。舟子的打假行動,我依然支持下去;我的簽名,
也會繼續無形地留在舟子的公開信上。」(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3008.html)。
方舟子至此再也不能說「查無此人」了。可想而知,新語絲諸人立即開展了一輪對安立春的誹謗攻擊。4
月10 日,不堪騷擾的安立春再次出面,實名發出《安立春就公開信事件的幾點說明》,全文如下:
「這幾天有空,再加上我的聲明公開后,平時認識的不認識的朋友,甚至連孩子朋友家長都起鬨打
電話來湊熱鬧。莞爾之餘,我覺得還是在網上一併做個啟蒙省事,免得大家天天占著我家電話線。
拜託大家高抬貴手,有時間多休息一下,利人利己。
「這個啟蒙,算是個常識啟蒙,還不是法學的。
「首先,一般群眾比較容易受思維定勢的影響。舉個例子,八十年代初,大陸群眾還保持著對報紙
等出版物的絕對信任。結果大批江湖騙子應運而生,靠大肆刊登虛假廣告愚弄欺騙消費者,紛紛賺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4
取了第一桶金。又如王江雨博士分析提到的,不少人深信老方一向絕對正確,於是有公開信就馬上
簽了。還有更絕的,近年來有些人始終堅信網上搜索不到的事物就不存在了,也是類似思維的結果。
「說到這個思維局限性,對於廣大網友來說一定的輔導還是必須的。比如查找一個人,你先得知道
這個名字是否就是正式名字(OFFICIAL NAME),即使是,你還得確定其拼寫方法,常見的就有
漢語拼音、韋氏拼音、各種方言拼音等,甚至有不少華人同行的姓名是完全脫離了亞洲語系拼音的。
挑個容易的例子,比如有個叫蔣利的朋友也簽了名,你就得想想該如何查找了。
「再比如我創立的安氏律師事務所,這個中文名字只限於和來自漢語文化圈的公司客戶接洽時使用。
本事務所既不是麥當勞,也不是唐人街小店,我們服務的對象全部是離岸運作的大型跨國公司和企
事業單位,大家可以憑常識判斷一下我們有無出現在黃頁上的需要;也可以初步思考一下我是否必
須是加州律師。安氏律師事務所創立經年,在行業內口碑不錯,競爭對手雖有杯葛,所幸尚未有攻
擊本人或本公司不存在者,甚慰。
「很多朋友都問,我為何至今仍然支持舟子呢?因為我覺得舟子的打假事業造福了普羅大眾,我對
其的支持乃屬於一個鼓勵機制。密州別後,多年來我一直關心著舟子打假事業的成長,故我覺得自
己對舟子很熟悉。方先生這次攻擊肖傳國雖然有點理虧,但無損大節;現在繼續支持也算對他以往
打假事業的肯定和回報。我妻子穎苑是穎苑,我是我,這點上我們見解不同。
「有網友推測本人就是在讀書論壇上提出承接方肖一案而被封殺的幾名法律界人士之一。現在突然
指責方舟子是出於被拒絕而翻臉,這種猜測也是不符合事實的。比如老方去年寫給我的信是這樣的:
------------------------------
Authentication-Results: mta256.mail.mud.yahoo.com from=yahoo.com; domainkeys=pass (ok)
Received: from 206.190.53.31 (HELO smtp106.plus.mail.re2.yahoo.com) (206.190.53.31)
by mta256.mail.mud.yahoo.com with SMTP; Mon, 07 Aug 2006 21:38:13 -0700
Received: (qmail 7661 invoked from network); 8 Aug 2006 04:38:09 -0000
Shi-min Fang wrote:
安先生:你好!
很抱歉出現了失誤。下次更新時會把你們的名字加上。謝謝你們的支持。
另外,幾個網友在籌建支持學術打假的基金會,組織者告訴我還缺一名independent
legal consult。安先生是律師,不知是否願意義務擔任?
方舟子
------------------------------
「由於我的專長是稅法和商務法規,這種官司非我所長,所以後來婉拒了。根本不存在我嘗試加入
該團隊被拒的可能。正是由於感覺不到舟子對我有遇故人的態度,我才說『他未必還記得我』。認
識我的人都知道,安某一向不喜歡主動和人攀親帶故,所以我也沒主動和方先生扯起多年前的往事。
而且我出來只是闢謠,完全沒有指責是民的意思。方先生假如在法庭上出示本文作為對他支持的證
據,我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最後,再次提請朋友們不要再打電話來求證任何猜測。認識我的人完全可以從我一向的觀點風格
來判斷文章是否出自本人手筆。謝過!」(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3443.html)。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5
總而言之,簽名的顧穎苑、反水的顧穎苑、寫公開通道歉的顧穎苑都是一個人。對於這個事實,方舟子其
實早就知道。但他寧可公開撒謊,說什麼「查無『顧穎苑』此人」。這既說明方舟子撒謊成性,又說明他
翻臉不認人、是個恩將仇報的小人。而就在顧穎苑反水之後的第三天,方舟子還在向中國最高法院提出的
上訴狀中,把這個「搗亂者」充斥其間的黑信拿出來當作自己的主要上訴理由,由此更可見此人之無法無
天簡直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關於顧穎苑婦夫的帖子,筆者在下文還要分析討論,此時暫且略過。筆者此時只要提請讀者注意到這樣一
個事實:即根據安立春的揭發,那個打假基金會也是方舟子一手操縱的。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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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黑雲壓城城欲摧
那麼,《安立春就公開信事件的幾點說明》中提到的「王江雨博士」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安立春出
面之前三天,2007-04-03, 22:07:28,新語絲讀書論壇上出現了一個題為《不妙!公開信上本來簽名的王江
雨博士也加入顧穎苑陣營了》的帖子,全文如下:
「經濟學家王江雨對顧穎苑博士公開信的看法和回應
「讀了顧穎苑博士的公開信,我覺得醍醐灌頂,一直困擾自己的一些問題都找到了答案。豁然開朗
之際,這裡我也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我雖然獲得了英國數一數二的所謂頂尖名校博士學位,每天在倫敦金融街富麗堂皇的辦公室上班,
決定著數額驚人的交易,為所在跨國金融集團創造了巨大的利潤。但是隨著近年來社會責任感的慢
慢積累,和做人處事的不斷反省,我愈發深刻地認識到,我的所謂知識,以及為社會創造的真正價
值,其實極其有限。相比起國內外為祖國強盛而日夜流血流汗的廣大基層勞動者,我簡直覺得自慚
形穢。中華民族的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只有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多次回國出差期間,我接觸過
不少奮鬥在基層的技術骨幹、獨當一面的專業人士,見識都比我高多了。這次受蒙蔽而誤簽的朋友
們里,有不少像我這樣的高學歷高收入,頭頂金光環人士。假如我們能把力氣用在地方,本來能起
很好的知識分子帶頭作用,可惜搞成了現在的鼓噪添亂,這是大家始料不及的。
「顧穎苑博士對本案的分析十分客觀到位;我也覺得這樣的結果是合情合理的。希望方是民先生能
把精力放在打擊保健品,以及真正的學術打假等利國利民的方向。此案已塵埃落定,方先生和屬下
的基金組織不應再困獸猶鬥。欣聞方先生近來的版稅收入和媒體出鏡費頗為可觀,建議早日付清判
決賠償,為社會樹立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典型。關於另一位涉案人員肖傳國教授,以前一般人對他都
沒有什麼印象。但通過最近一段時期對他言行的觀察,我可以肯定,肖先生簡直稱得上當代的赤腳
醫生。肖教授的醫學探索或許還處於十分原始的試驗階段,但他為人民服務的志向非常值得我們敬
佩和學習。
「在不慎簽名的人里,應該很有些跟我一樣自封在象牙塔里多年,五穀不分、四體不勤的書獃子。
我當初就是缺乏必要的是非分辨能力和思考能力,結果難免就吃了虧。我們抱著擁護打假英雄的良
好目的,不分青紅皂白地站隊,結果反而幫助了在此案里無理的方舟子一方。對我們而言是個難得
的教訓,也警醒了我們在今後為國為民出力時更加要把握好原則,要就事論事進行辯證,決不能搞
『永遠正確、不許爭論』的絕對化。
「在此特別感謝顧穎苑先生振聾發聵的振臂一呼!令我們這五百多個好心辦壞事的書獃子能夠亡羊
補牢,將來更好地為中華之崛起而奮鬥。」(見: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2640.html)。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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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想象,這個帖子轉眼間就被方舟子刪了。不過,它卻被轉貼到了被方舟子稱為「騙子論壇」的萬維讀
者網,轉帖人還順手把當時的三個跟帖也一道轉了過來,使我們得見當時方舟子信徒們對此做何反應:
A funny guy..... - Latino2
最讓人瞧不起的就是這種半途反水的 - persiasprince
我看這玩意兒寫得夠噁心的。和當年郭沫若的歪詩有一比了。(無內容) - 組胚
6、三年一覺簽名夢
如果說公開反水之人屬於良心發現的話,那麼其他簽名者是不是都心甘情願地昧著良心跟方舟子走到底呢?
2007 年3 月25 日,與顧穎苑公開反水同時,有個ID 為「代人轉貼」的人在網上發了一個帖子,
全文如下:
「中石化一名幹部對方是民偽造劉經國簽名的揭發
「送交者: 代人轉貼 2007 年3 月25 日15:36:36 於 [教育與學術]http://www.
「送交者:中石化廣東(李副經理)
「March 24, 2007 18:36:26:
「我在方是民的所謂公開信里看到了如下籤名:
「劉經國,高級職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
「我是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的一名副經理,知道劉經國這個人,平時為人正直,而且很有科學素養。
我很懷疑他會在這次方、肖二人因網上口角而鬧上法庭的荒唐事件而簽名,昨天親自詢問了他。劉
經國表示從來沒有授權任何人簽名,並且對方是民之流偽造簽名的行徑非常憤怒。
「作為中石化的幹部,我認為應該對方是民一夥嚴正警告,並停止把我們公司拉下水。」
(見: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263.html)。
無獨有偶。2009 年8 月29 日,在虹橋科教論壇上又出現了這樣一封《著名建築師巴義芳對武漢江漢區法院
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本人巴義芳是多倫多地區有名的華裔建築師,多年來活躍於華人社區,在當地知識界有一定影響
力。近年來,我屬下的設計所逐漸開拓國內市場,在企業界小有名氣;項目分佈於包括武漢在內的
幾個國內大城市,在同業中頗有口碑。
「我向來不大關注網上瑣事。前不久接待一個國內赴北美的招商考察團時,得到隨團秘書曹興龍律
師的提醒,才知道我的名字被掛在一封《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最為顯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7
著位置上達三年之久。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名字被人利用作幌子,我非常氣憤。草草看過了這起官司的前因後果,更是令
人啼笑皆非。不過一起小雞肚腸網上叫罵出氣的糾紛,居然弄得象婦人互扯頭髮一樣。還煞有介事
地拼湊出一個幾百人簽名以助對抗聲威,可算是世上最無聊的事了。其實什麼知識不知識分子沒有
什麼意義,在今日之中國,知識分子往往站在人民的對立面,並非什麼好詞。這個官司的過程也十
分荒唐,比如一方拿出紐大一院長的信件證明不是全職工作,另一方則說由於院方網頁不及時更新,
所以你院長證明也沒用,而且誰也沒看到你那院長親筆簽名,故此我不承認。諸如此類的,雙方簡
直在浪費時間和金錢。
「我也到被告方舟子的網站看了看,覺得其打假行為雖然有些公益效果,但此人過於剛愎自用,而
且心胸狹窄,對於在其自家論壇上的逆耳忠言一般採取刪帖封ID 的方式對付。其品格恐怕和原告
肖傳國比也是不相上下。
「我沒有興趣加入這個鬧劇,現責令雙方立刻停止利用我的名字。同時,由於本人在加、中兩地知
識界、企業界的特殊影響力,以及擁有武漢正在進行的設計項目,本人名字在上述假冒公開信的榜
首位置極可能影響了法庭當初的審理和量刑。所以本人在此呼籲武漢江漢區法院重新就此案進行審
理或宣判。本人並保留對盜名者進行法律追究的權利。」(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
那麼,這個巴義芳到底是真是假呢?2009 年9 月14 日,虹橋科教論壇上又出現了一篇《董建春代六百多名
海內外知識分子就方舟子一案再次發表公開信》,全文如下:
「三年前,我參與策劃並簽署了《615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當時,
我們這六百多名知識分子抱的是支持方舟子打假,捍衛國內學術環境的願望,出於對方舟子的信任
而在此信上簽名。但是,事實證明方舟子對肖傳國的指控基本不實,此案以方舟子敗訴被判賠償而
告終。
「本來已塵埃落定的陳年老賬,最近卻爆出方先生三年來一直蓄意不繳納法定賠償金,被武漢法院
強制執行並划扣方太太劉菊花帳戶的新聞。同時,被排在當年公開信榜首位置的建築大師巴義芳先
生原來一直不知情,現在要追究方舟子三年來盜用其身份的法律責任。
「巴義芳先生我是知道的,也算加拿大華人社會的聞人。我在西雅圖波音總部任職的時候,就參與
過巴先生在溫哥華組織的商貿交流會所活動,有過幾面之緣。深知巴先生為人正直,而且一向仗義
疏財,是個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寬厚之士。儘管方舟子這次盜用巴先生的名聲,而且在巴先生兩次警
告后依然置若罔聞,的確令人蒙羞。但是我要提醒巴先生一句,方先生是一個在中國居無定所的無
業遊民,你打算浪費多少人力物力財力去打贏這起官司?而且方先生肯定已經在這次武漢法院的強
制執行中學到了更加高明的賴賬手段,你即使再來一次強制執行,焉知能否補償法律費用?萬一逼
得方先生假離婚賴賬,巴先生你就不怕擔負這個教人分妻的罵名?其實那封公開信早已成了中國知
識界的笑柄,巴義芳先生既然公開聲明了和此事無關,也就夠了,不值得再為此大動干戈,否則又
有新笑話給人看,何必。
「我這一代的知識分子,基本上有一個大毛病,就是頭腦發熱和盲從。方舟子打假有了一些成績,
就對他非常信任,結果不分青紅皂白地支持他為了私人恩怨而攻擊肖傳國而釀成的官司。對參與策
划簽署當年的公開信一事,我其實是十分後悔的。我的幾個教授朋友也十分懊悔,並先後提出要把
名字刪除,方舟子也是和這次巴義芳事件一樣,裝聾作啞,負隅頑抗。至今他們幾個的大名還掛在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18
上面。不過我倒無所謂,我在此聲明不支持方舟子攻擊肖傳國,但我授權方舟子繼續把我的名字掛
在他的公開信上。就把這個違背本人意願的公開信作為我的鞭策,提醒我今後不能盲從。我不會起
訴方舟子,也以個人名義請求巴義芳先生以及六百多名海內外知識分子不要在在此事上追究方舟子。
本人謹代表六百多名海內外知識分子向中國知識界道歉,就讓當年那封六百多人的公開信成為我們
永遠的鞭策和警示,信上保留著我們已經不再情願的簽名,也算是一個促進中國學術道德建設的反
面教材,善莫大焉。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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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把方舟子一棒打死,因為中國目前尚無一人能起他類似的打假作用。他就像自然界的黃
鼠狼,雖然本身也不幹凈,但沒有他捕鼠的話,生態平衡就會被破壞。所以巴義芳先生以及六百多
名海內外知識分子不在此事上追究方舟子,客觀上也是為中國學術建設作出很大貢獻。望諸君共勉。
「對於方舟子先生,為了追回方太太的存款,方先生的確必須接受一些為人處事的忠告。去年楊佳
案之時,方先生口口聲聲要依法辦事。為何法院判案到了方先生自己的頭上,就蔑視法庭呢?還要
拖欠罰款一拖就是三年,一審敗訴后還火速趕在二審判決前補簽夫妻財產協議。方先生造輿論說不
能搞夫妻連坐,可是當年顧穎苑聲明退出方先生的六百人公開信后,儘管其丈夫安立春律師發表聲
明繼續支持方舟子,方先生還是不由分說把安律師的名字立刻刪除;反而我們這些或被盜用、或決
定退出的簽名人,卻被方先生死死扣著名字不放。
「話不在多,點到即止,望方舟子先生今後好自為之。」(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
對於董建春這篇公開信的真實性,方舟子是承認的,因為他身披sealw 這件馬甲,跟在董信的後面問道:
「董建春有什麼資格代表別人啊?」這樣一來,巴義芳的信也就是真實的了。不過,方舟子此時已經沒有
膽量輕易地「刪去該簽名」了,因為如果那樣的話,「海內外知識分子」簽名的人數就要大大縮水,不僅
連「1200」的半數都不夠了,而且連那個「美國慣例」都無法救駕了。所以,高掛在新語絲首頁上的那篇
公開信上,至今還有劉經國、王江雨、巴義芳和董建春的名字。
實際上,按照正常人的行為方式,方舟子或那個「簽名收集人」在遇到集體反水之後,他們完全應該主動
與這些人取得聯繫,證明上述信件的真假,並且要求當事人出面予以澄清。而方舟子根本就不敢這麼做。
這從反面證明,第一,上述信件是真實的;第二,方舟子知道這個簽名信是個盛滿了垃圾的爛紙箱,千萬
動彈不得,否則就更加無法收拾了。
2009 年12 月1 日,方舟子身披USTC3 這件馬甲,在讀書論壇上發了這樣一個帖子:「缺德網劉雪峰力挺
肖弧弧」。(http://www.xys.org/forum/db/6/6/144.html)。原來,在「德賽公園」網站,一個ID 是xfliu 的人在轉載一個帖子時,加了這樣的按
語:
「本人對肖方之戰很有興趣。之前,甚至參與了『肖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的簽名活動。後來,
覺得陷入這個充滿私人恩怨、沒了科學原則的混戰,不是好的選擇。新語絲算是個不錯的學術打假
平台,可惜被方舟子給劫持了……。出於對方舟子的信心的喪失,本人要求退出原有的簽名,可惜
如同『逍遙』等網友的要求一樣,方舟子根本不理睬。方舟子一方面自言自語說簽名是過去的事情,
不能取消,一方面卻又在不斷吸收新的簽名。這也一再認證其無恥之處。「(http://www.de-sci.org/blogs/xfliu/archives/40700)。
2010 年2 月1 日,在虹橋科教論壇上又出現了一個題為《付鈺、付錦浩父子就方是民公開信簽名事件的聯
合聲明》的帖子,全文如下:
「我叫付錦浩,和父親付鈺都在方是民的公開信上籤了名。其實這完全不是我們的意願,而是我的
前繼母擅自作出的行為。
「幾年前我父親回上海渡假,被一個上海女人迷住,沒多久就搬運了回來當我的繼母。這個上海女
人平時很蔑視甚至仇視中國的一切,是那種典型的『逢中必反』的勢利小市民。所以她對新語絲網
站倡導的一些極端言論很是贊同:比如911 時期廣大中國網民呼籲美國反思,新語絲卻趁機斷章取
義地詆毀中國民意;新語絲多年來一直在缺乏長期實驗證明的情況下鼓吹轉基因食物;對美國屠殺
伊拉克、阿富汗無辜平民,並殘酷禁止民生急需物資進入古巴、朝鮮,等等反人類罪行,新語絲卻
一向無視。以上種種新語絲劣行,這個上海女人無不大加讚賞——凡是方是民主張的她必定奉為真
理。所以方是民和肖某發生法律糾紛時她自作主張擅自把我們全家的姓名都加入了方是民的公開信。
因為這涉及她本人隱私,這裡就不公開其姓名了。
「這個虛榮的上海女人和我們生活了幾年,對海外華人勤儉節約、量入為出、不充門面攀比的小康
淡泊生活越來越看不慣。終於和父親離了婚,外F了一個和主流社會格格不入的白垃圾,還時常在
一些網站上發些『proud to be an American』之類的帖子。
「雖然我有時也瀏覽新語絲網站,但是一般人,無論簽過名與否,都是根本不會去仔細一個個查看
方是民那封公開信的簽名的,誰有那個閑心?所以幾年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父子都上了簽名榜。
「近年來,新語絲上聚集的反華偏執狂越來越多,都跟輪 子口吻差不多地瘋狂辱罵1949 年成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統及其創建者毛主席。而以往淵博、開明、有獨立見解的網友們不是逐漸自討
沒趣,就是紛紛被掃地出門。我數次在論壇上規勸那些極端反華人士,結果ID 總是被刪,於是也
不怎麼去了。
「前一陣子在幾個華人社團組織的新年招商交流會上,我才聽說本地商界聞人巴義芳前輩被方是民
強行簽名的事。本來也就當做一件笑料來聽,不料未幾有熟人當眾詢問我們父子怎麼也攪這趟渾水,
給方是民站台背書了?我還不信,結果有人當眾用手機上網,顯示我們全家姓名赫赫在目,令我父
子倆無地自容。
「在此,付錦浩和付鈺宣布從未同意在方是民的公開信上籤過名,方是民今後即使把我們父子的名
字放在任何文件中,都違背了本人意願,沒有任何效力。我們並保留一切追訴權利。」(見: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 ... select=&forum=1)。
這個帖子兩天後被人張貼到新語絲上幾乎沒人光顧的「科技論壇」上。有個ID 是suprathinker 的教徒趕緊
到讀書論壇通風報信:「科技論壇有個chuangou 貼的貌似腦殘的傳單」。(見:http://www.xys.org/forum/db/6/79/254.html)。幾分鐘后,那個
「貌似腦殘的傳單」就不見了。截至2010 年8 月31 日,「付鈺、付錦浩父子」的名字還掛在那封公開信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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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5:07 | 只看該作者
7、雞鳴狗盜未足奇
我們已經知道,在最初簽署公開信的355 人名單中,有冒充主編、腳踏兩隻船的林樹坤,有在中醫學校任
教的鄭萍,有篡改自己任職公司名稱的「Zou Yu」,有自己給自己晉級的「Deng Yuanjian」和「Liao
Dezhong」,有編造瘋牛病論文的林維菊,還有那個連自己姓什麼都不知道的數學系系主任「Chiang Lee」。
按照方舟子打肖傳國的標準來看,他們都是名副其實的騙子。那麼,除了這些學術騙子之外,簽名者中,
還有什麼樣的人呢?答曰,還有在押犯。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0
2007 年3 月29 日,有一篇題為《在押犯罪分子驚現方舟子網羅的五百人抗法公開信》的帖子在散仙谷出現,
內容如下:
「作為安徽的公檢法工作人員,我驚訝地發現,居然有一名作假犯罪分子在方舟子的公開信上籤下
了芳名:
「張坤,MBA,工程師,蚌埠市第五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根據在檢察機關工作的同志的介紹,張坤是蚌埠市五建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作假犯罪事件的主謀
之一,如今已經落網在押,正接受有關部門的審查。我站在中立的立場,希望方舟子和肖傳國二人
能接受顧穎苑博士的真誠建議,握手言歡,不再掀起此類荒唐事件。
「蚌埠市公安局幹警司徒某」(見: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1901.html)。
不僅如此,這個帖子還有一個《有關部門對蚌埠市五建處罰通報》作為附錄:
「建工[2006]349 號
「關於對蚌埠市第五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偽造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行為的通報
「各縣區、開發區建設局,市直各建築施工企業:
「2006 年8 月,蚌埠市第五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蚌埠市五建)持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
許可證等材料原件在我市「岠嶂花園」住宅小區工程招標中中標,而在我委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中
標工程企業跨區備案手續時,該企業卻使用了偽造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我委窗口工作
人員審查,證書被當場沒收。
「為嚴格建築市場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依據《建築法》、《安徽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
律法規,取消蚌埠市五建在巢湖市行政區域內承接任何工程資格兩年,蚌埠市五建目前在巢在建工
程結束后立即清出我市建築市場。
「希望各建築業企業引以為戒,加強企業管理,防止發生類似情況。
「特此通報。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省建設廳,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城投公司,市採購中心,各招標辦、質監站,有關建設
單位」
也就是說,張坤簽名之時,正是他作案之際。可見這個張坤一面投標騙取施工項目,一面到方舟子這裡來
投保詐騙險,希冀事發后這位打假鬥士手下留情。而事實是,這位張MBA 雖然行騙失利,但卻投保成功。
他不僅至今仍舊是欽定的「有學識、有勇氣、有良心、對學術腐敗深惡痛絕的知識分子」,那位正宮娘娘
還親自出面為他闢謠。4 月3 日,Yush 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發了一個題為《造謠水平有待提高》的帖子,
其中說: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1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以及《建設部通報偽
造資質證書有關企業的處理結果》(http://www.rpccn.com/news/33/2005112993221.htm),『使用了
偽造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我委窗口工作人員審查,證書被當場沒收』這種行為,不可
能構成犯罪,不可能成為『鬧得沸沸揚揚的作假犯罪事件』。而且,受處罰的應該是企業,一個項
目經理(五建共有幾十個項目經理http://www.5-build.com/gsjj.htm)不至於因為『作假犯罪』而
『落網在押』成為『在押犯罪分子』。即使落網,也不至於落到蚌埠(帖子中的通報是『巢湖』建
委發布的,而發貼人的身份是『蚌埠』公安局。帖子故意未指出通報發布部門是誰,只是說『有關
部門』)。
「另外,百度查詢張坤所在單位『蚌埠市第五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頁就有帖子中的通報,
造謠者就順手拿來了。
「據此推斷,『代人轉貼』的其他所謂聲明也是謠言。」(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2643.html)。
Yush 此帖的目的,是要把由「代人轉貼」發的所有的帖子,包括顧穎苑、王江雨、以及中石化廣東(李副
經理)的帖子,一攬子打成「謠言」。很可能在其他帖子中找不到破綻,所以他才拿這個帖子下手。可惜
的是,他的一番賣弄,不僅沒有得到主子的讚賞——帖子很快就被方舟子刪了——,而且把自己的馬甲暴
露了出來。原來,在網有個ID 叫做multiple 的人,他就象是被方舟子派到這個網站值班站崗似的,
每天兢兢業業地把新語絲新到資料上的帖子轉貼到這個網站。而上面這個沒有得到方舟子認可的帖子,竟
然在貼出之後不到五分鐘就被他轉了過來,因此被網友luye 看出破綻:
「發現一個有趣的事:Yush 的這個貼子在XYS 上出來(現已刪掉)還不到五分鐘,就被這個神秘
的『multiple』轉到這裡。我也來製造一則謠言:multiple 很有可能是Yush。」
「multiple 的活動有一定規律[,]出手就是一串,冷飯熱飯一起炒,都是從XYS 首頁文章轉來的。
這次只發一貼,是從罈子里來的,而且迅速及時,和以前大不相同。」(見上面主帖之後luye 的跟
帖)。
那麼,Yush 的論證是否有理呢?有人作《鄒宇造謠的具體分析》,全文如下:
「喪心病狂的鄒宇造謠水平有待提高,具體分析如下
「1。『魚死』不敢證實其真實姓名,網友們只好稱之為鄒宇,而且鄒宇也從來沒有站出來否認。
「2。國內承建商的豆腐渣工程謀財害命,國內早就把此類作假行為列為嚴重犯罪行為加以刑罰,
鄒宇此人不是道德敗壞就是腦袋被夾。
「3。發貼的司徒同志是把自己定位為聽聞過相關人事的知情者,從來沒有暗示所謂『發貼人的身
份是「蚌埠」公安局』。這點是鄒宇故意栽贓誣陷。
「4。有罪推定在內地老百姓觀念中根深蒂固,司徒同志只是一個在公安局工作的普通百姓,不可
能象專業的律師或法官一樣,說句話還講究個政治正確。因此司徒同志把疑犯稱為犯罪分子是非常
符合吾國國情的。否則才反而不真實。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2
「5。司徒同志也從來沒有說張旺『落到蚌埠』,只是聽聞此人已被收押。這點同樣是鄒宇故意栽
贓誣陷。
「6。即使五建共有幾千乃至幾萬個項目經理,也不能用來證明其中任何一個不能犯法犯罪。這裡
完全證明鄒宇的腦袋被馬桶蓋夾過。
「7。承建商的違法犯罪行為事實上經常成為鬧得沸沸揚揚的作假犯罪事件。鄒宇應該看看新聞。
「8。司徒同志的消息和其他幾封公開信最初都並非出自『代人轉貼』,而且『代人轉貼』的其他
轉貼全部未被當事人否認,故應該全部屬實。
「9。『有關部門』是國內政府行文的習慣用法,鄒宇在這裡是裝天真。
「10。既然百度查詢也有相關結果,那就更能證實此事的真實性,而非相反。
「11。附錄鄒宇的弱智賣弄:[即Yush 的上面那個帖子,略]。
(見2007 年4 月5 日網教育與學術論壇,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2842.html)。
伶牙俐齒的Yush 至此徹底啞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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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一種邪惡叫正義
1、一場內訌引出的問題
2008 年底,方舟子與新語絲網站的一個附庸網站,新語絲讀者網(實際上是新語絲諸人的博客園),發生
了激烈的衝突。衝突的結果,第一是方舟子把新語絲的主要幹將尋正等人趕出山門;第二是新語絲網站與
新語絲讀者網徹底決裂,後者演化為「德賽公園」——方舟子稱之為「缺德園」或「缺德去科園」。
原來,在新語絲讀者網上的一些人,對楊佳案件的熱心程度,遠遠超過了他們對肖、方案件的關心。這對
於把「新語絲」當作自家財產、把新語絲諸人當作自己家奴的方舟子來說,這簡直就「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於是發出了這樣的質問:
「……在不公正審判遍地的時候,為什麼獨獨對這個案件的審判是否公正如此感興趣,如此興奮?」
有個叫段海新的人反問道:
「造假普遍存在,新語絲為什麼對個人或個案感興趣?比如引進人才造假普遍存在的情況下,為什
么諸位對施一公特別感興趣呢?」
方舟子答曰:
「我沒有說不能對個人或個案感興趣,問的是為什麼對這麼個案件特別感興趣。正因為我們無法去
管所有的案件,所以才需要更慎重地選擇所針對的個人、個案,比如引進人才造假,就重點針對那
些造假最為嚴重、社會危害比較大或影響比較惡劣的案件。所以問題又回到了:在冤假錯案遍地的
今天,你為什麼特別對一個沒有證據表明有大的冤屈、惡性殺人事實被公認、僅僅是和其他中國案
件一樣在程序上可能有些問題的案件如此感興趣,為之鳴不平?即便法院承認楊佳曾經被打,就能
使其殺人有了正當理由?即便一切程序都公正,把案件放到美國去審,有可能改變判決結果嗎?
(在美國,殺警察也是能被判死刑的)難道特赦楊佳就能促進中國司法公正?尋正至少在這一點上
有其自恰,因為他為楊佳的行為叫好,所以要為他鳴冤。而這些號稱不贊成楊佳行為的人,卻特別
對這個案件的程序感興趣,缺乏自恰,因為在中國有無數被告在行為上無錯的冤案更值得關注。」
(以上均見方舟子:《尋正要來教我邏輯?》,2008 年10 月31 日新語絲讀書論壇,http://www.xys.org/forum/db/4/38/235.html)。
方舟子上面這段話,把他的那點兒學識、良知、和所謂的「人文主義」到底是什麼貨色,全都赤裸裸地暴
露了出來。首先,方舟子自以為他不僅有權管制別人的言論,他還有權干涉別人的思想。所以,他才會對
別人關心某個問題發出「為什麼對它特別感興趣」這樣的質問。其次,對於方舟子來說,冤屈可以分為大
小,而孰大孰小自然要由他方舟子來定奪。顯然,在方舟子的眼中,楊佳所受到的冤屈是小,他方舟子被
武漢法院判罰是大,所以他才會發出這樣的隱性質問:「你們為什麼對我的案子不感興趣,卻對楊佳案表
現出那麼大的興趣?」第三,對於方舟子來說,司法過程的程序公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這實際上
暴露出了方舟子逃訟賴訟、偽造證據、欺騙法庭的心理基礎:只要能夠達到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第四,
對方舟子來說,美國的法律是世界上最權威、最公正的法律,所以,一個案子的處理是否公正,應該首先
用美國的法律來衡量。
本來,對於方舟子的暴戾統治,新語絲諸人早已習慣了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但這次卻不一樣了。也許受
到了血性漢子楊佳的鼓舞,尋正跟在段海新之後跳了出來,寫了一篇《為什麼要關注楊佳》,回答方舟子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4
的問題。該文洋洋三千多字,真箇是迴腸百轉,既怕惹怒了方舟子,又要表明自己確實有關注楊佳的理由。
只是繞到文章的結尾,尋正才把自己的真實理由——我有這個權利——鏗鏘有力地說了出來:
「從言論自由上來說,我毫無保留地相信,任何人無任何理由要求別人解釋為什麼在他們自由選擇
的範圍內,關注某事或者不關注某事。為什麼關注楊佳的爭論應當到此為止,否則,提問者需要解
釋為什麼會問這樣一個問題。」(見2008 年10 月31 日《尋正帝國》,http://www.xzdg.org/?p=1221)。
可想而知,尋正最後這一榔頭,把方舟子砸了個兩眼金星亂冒。這個出了新語絲的地界就如同過街老鼠、
回到新語絲地盤就稱王稱霸的炕頭王,哪裡能夠容忍這樣的大逆不道。他立即倒地撒潑,寫了一篇題為
《尋正要來教我邏輯?》的千字短文,揭開了新語絲上「批尋整風」運動的序幕。縱觀古今中外的無賴,
他們撒潑之時,絕不會直截了當地告訴別人自己究竟為什麼撒潑,而是要用其他的借口。這就像是牛二撒
潑,本意是要搶楊志的寶刀,但他卻非要楊志殺人試刀不可。而方舟子整尋正,真正的原因顯然是因為對
方反抗他的蠻橫和專制,但方舟子找出的批尋借口卻是,尋正指責他「邏輯不自洽」。不過,方舟子終究
還是把自己的狐狸尾巴露了出來。在《尋正要來教我邏輯?》的結尾,方舟子說:
「楊佳案本來與我的案件毫無可比性,卻偏偏有人要扯到一起談,好像我在妒忌楊佳受關注似的。
比如有人說他也『關心過方舟子的官司』,但是那應該是對學術造假泛濫、造假者惡人先告狀、枉
法法官亂判的氣憤,恐怕不會是因為泛泛的關注『司法程序公正』。那些號稱只關心『司法程序公
正』的偽自由主義者,是不會關心『方舟子的官司』是否公正的,還巴不得讓方舟子吃點官司的苦
頭。」(http://www.xys.org/forum/db/4/38/235.html)。
在方舟子的語彙中,「偽自由主義者」這個稱呼具有特殊的含義。它是方舟子給那些與「反科學」、「偽
科學」沾不上邊的敵人專門訂製的帽子,而在嚴重程度上,這三頂帽子是相等的。看看方舟子在給尋正扣
上這頂帽子之前的三個月是如何定義「偽自由主義者」的:
「偽自由主義者和憤青是一路貨[。]這些同情變態的殺人兇手,試圖legitimate 合理化冷酷的殺人行
為的偽自由主義者,和那些在911 時同情恐怖主義者,為恐怖主義行為歡呼的憤青,沒有本質的區
別。唯一的區別是,偽自由主義者因為是文化人,所以較為羞羞答答,只敢在心裡叫好而已。」
(見2008 年7 月24 日新語絲讀書論壇,http://www.xys.org/forum/db/3/195/227.html)。
而據野鶴揭露,當年為了封殺野鶴,方舟子「這位『反腐英雄』竟然還跑到北京去走『上層路線』,……
派人到中宣部去告野鶴的黑狀,說野鶴在文章中支持自由派人士某某某,宣揚自由主義云云。」(野鶴:
《關於方舟子現象的反思與斷想(七)終於露出了文痞的馬腳》)。可見,這頂帽子還是方舟子的殺手鐧。
(對於野鶴的這個揭露,方舟子自然是要拚命否認。見其2003 年8 月1 日張貼於新語絲讀書論壇上的帖子
《駁斥野鶴的狡辯和他散布的新謠言》,http://www.xys.org/forum/messages/30000/37211.html。不過,方舟子撒謊太多,所以,他說的話,根本就沒有絲
毫實證效力。)
也就是說,把楊佳案和方舟子案「偏偏要扯到一起談」的就是方舟子,而他「妒忌楊佳受關注」並不是什
么「好像似的」,而是千真萬確的。但是,這個只能意會、不可言傳的秘密,在尋正冒冒失失的逼迫之下,
他不得不自己說出,他能不恨尋正嗎?所以方舟子此時已經打定主意要把尋正置於死地。可惜尋正當時對
教主的秉性了解不深,以為方舟子真的是要和他討論什麼「邏輯自洽」問題,於是又撰寫了《勿以關注論
是非》一文,顯然是要「教方舟子邏輯」。可想而知,這是對牛彈琴。而在無意之中,尋正又捅了一個更
大的簍子。為了說明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關係,尋正說了這樣一段話: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5
「《公開信》是方先生試圖用輿論來左右正在進行的審判結果,這當然也是簽署公開信的所有學者
的良願,但在一個現代法制體系中,卻是對司法的干涉,是司法受『個人利益』的影響的直接表現。
《公開信》中宣稱,『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判決罔顧事實、偏袒一方,令人震驚…指鹿為馬、顛倒
是非,從而破壞了法律的尊嚴…此案審判過程中明顯存在的枉法裁判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我全
心地維護《公開信》對該法院的指責,希望不要有人以為我意欲偏向我從來就瞧不起的肖傳國。但
是這樣的公開信卻違背了現代法制中的司法獨立原則,在英國、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亞這些大英
國體系的法律中,該公開信可能會以刑事罪名藐視法庭罪被起訴,有著極大的後果。在美國,我相
信如果真有此類試圖干涉在審案件的輿論,另一方也可以申請法官下禁口令,或者法官基於公開信
對法院的攻擊而下禁口令,甚至以藐視法庭而判罪。」(註:尋正的這篇文章,既不見於尋正的幾
個博客,而方舟子批駁此文時,也破例沒有把它附在自己文章的後面作為證據。筆者所見的全文,
來自2008 年11 月6 日德賽公園dilettante 博客,http://www.de-sci.org/blogs/dilettante/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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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肺管子被一根布滿毛刺的樹杈狠狠地戳了一下子似的,方舟子立即發出「嗷」的一聲慘叫,於11 月1
日在新語絲讀書論壇拋出《喪心病狂的尋正》一文。且看該文的首段:
「一直在為楊佳殺害6 名警察叫好,認為中國警察就該殺的尋正,搖身一變又成了法學家,剛剛在
『新語絲讀者網』的博客上刊登一篇奇文《勿以關注論是非》,居然指責《海內外知識分子關於肖
傳國訴方舟子案的公開信》違背了司法獨立原則,是刑事犯罪:
[引尋正上面的文字,略。]
「我不知道尋正生活在哪一個美國,莫非生活在真空中,否則怎麼會對美國社會如此無知,讓法庭
審理和判決享有了不可批評的特權?美國媒體、公眾對法院判決的批評還會少見嗎?我舉一個例子,
在2002 年Michael Newdow 一案中,美國上訴法庭判決國旗誓詞中的『在上帝之下』一語違憲,輿
論大嘩,為抗議該判決,100 多名美國國會議員在國會大廈前集體宣讀國旗誓詞,報刊、電視上更
是充斥了對該判決的批評、攻擊和嘲諷,迫於輿論,做出判決的法官下令暫停執行判決等待法庭其
他法官的審核。在尋正看來,這些美國國會議員、媒體、公眾全都是在干涉司法獨立,藐視法庭、
刑事犯罪了?再比如,在 輪 子在美國狀告趙致真時,魔術師蘭迪等人都給法庭寫公開信,要求不要
審這個案子,難道這也是在干涉司法獨立,藐視法庭、刑事犯罪?」
再看看該文的尾段:
「無知無畏倒也罷了,但是尋正這回的胡言亂語已超出了我能容忍的程度。把公開信稱為刑事犯罪
(而且還是『已經是刑事犯罪』,審都不必審),將公開信簽名者視為刑事犯罪分子,這是對600
多名國內外簽名者和刊登這封公開信的新語絲網站的誹謗,與新語絲利益存在根本的衝突,這種言
論,不可以出現在有新語絲名號的地方,否則,還有請尋正擔任顧問的『新語絲讀者網』改名,從
此與新語絲不存在任何關係,想幹嘛幹嘛去。」(http://www.xys.org/forum/db/4/40/30.html)。
看到方舟子說尋正「一直在為楊佳殺害6 名警察叫好,認為中國警察就該殺」了嗎?也就是說,此時,僅
僅給尋正戴上「偽自由主義者」的帽子已經不能解他的心頭之恨了,方舟子恨不得讓中國執法部門將尋正
和楊佳一起就地正法。由此可見此人之窮凶極惡、喪心病狂,真是筆墨難以形容。
在發表了《喪心病狂的尋正》之後,方舟子又作了一番Google。第二天,2008 年11 月2 日,方舟子又發
表了《最後教尋正一條邏輯》一文,算是「最後」宣布自己把尋正批倒批臭了。這篇文章不過是說,第一,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6
按照美國慣例,評論一審結果是可以的;第二,即使是在審的案子,也可以評論。所以,新語絲的公開信
不違(美國、英國)法,簽署公開信並非「已經是刑事犯罪」。(http://www.xys.org/forum/db/4/41/102.html)。
也許是看出了自己的主子用英美的法律來證明公開信在中國合法,在邏輯上顯得不那麼「自洽」,11 天後,
11 月13 日,正宮娘娘Yush 在新語絲讀書論壇發表《公開信的合法性不容置疑》一文,試圖用中國法或者
自然法來證明公開信的合法性。不過,這篇貌似氣勢洶洶的文章,全文竟然只有743 字,並且大半部分內
容針對尋正,論證「公開信的合法性不容置疑」的文字不過是下面這270 字:
「公開信不是對法官、法院或法制的惡意攻擊。恰恰相反,公開信是在事實基礎上對武漢法院的荒
唐判決所作的恰當評判,且出於完善中國法治、學術制度的願望和誠意,符合公眾利益。因此,如
同尋正所認可的公開信的公義性、正當性不容置疑那樣,其合法性同樣不容置疑,無論『從形式上』
還是從實質上。
「公開信是公義、正當、並且是合法的,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英聯邦等法制健全的國家中,這已由
方舟子、本人、甚至尋正及其個別支持者所提供的法律、案例、法官評論等所證實。在法制並非完
善的中國,公開信也同樣是公義、正當、並且是合法的,因為中國法律也規定了公民有言論自由,
且允許、保護、乃至鼓勵並依靠公民對枉法裁判行為等進行法律監督、乃至申訴控告。」(http://www.xys.org/forum/db/4/54/43.html)。
這篇文章,後來被「學者傅鷹」譏為「『論證』的篇幅太短和『論證』得太不嚴謹——看不出象一個證據
綜述的摘要」。(見2008 年11 月30 日科學網博客《傅鷹的博客》,http://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49005)。不過,飢不擇食的方舟子哪
里顧得了這些,他當天忙不迭地把它請進了新語絲的客廳,並且把題目改成《公開信的公義性、正當性、
合法性不容置疑》。(見:http://www.xys.org/xys/netters/others/comments/xunzheng15.txt)。
2、質疑公開信
我們知道,越是方舟子聲嘶力竭地宣布「不容置疑」的東西,其中藏有臟貨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我們
必須對「公開信的公義性、正當性、合法性」質疑一番。
前面提到,尋正之所以把公開信拿出來當例子,不過是告訴方舟子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邏輯關係:公開
信在程序上不合法,但是,因為它反抗的是「惡法」,追求的是實質正義,所以是合法的——合乎自然法。
(註:「尋正沒有提到「自然法」(Natural law)這個概念,但其「實質正義」及「普世價值」的內涵與
「自然法」重疊。)這樣一來,合法性的問題,實際上至少有兩層含義:合乎當事人所在國的現行法律;
合乎人類普遍認同的自然法。
那麼,什麼是自然法呢?大致說來,它與中國人常說的「理」頗為吻合。這個「理」就是天理之理,倫理
之理,真理之理,道理之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之理。那麼,「理」的核心是什麼呢?這就是平等、
公正、正義,英文就是一個字:Justice。二百多年前,盧梭寫作《社會契約論》,其出發點就是「人人生
而平等」這條「理」;英國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子民宣告獨立,其依據也是這條「理」。而Yush 說,「公開
信是公義、正當、並且是合法的」,實際上就是在說:公開信是合「理」的,所以也是合法的。
(1)、「公正」的狡辯
其實,Yush 所說的「公義」,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他自己並沒有加以解釋,而《辭源》、《辭海》、《現
代漢語詞典》中,都沒有這個詞條。《漢語大詞典》則說,「公義」有兩個意思,一是「公正的義理」,
一是「公眾的議論,輿論」。在發表《公開信的合法性不容置疑》之後不久,Yush 曾到科學網「學者傅鷹」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7
的博客與傅鷹進行了一番討論。這個討論的內容,被傅鷹整理成文,以《Yush-傅鷹對話——公開信的倫理》
為題發表。(見:http://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49005)。由於Yush 與傅鷹主要討論了公正、公平這樣兩個問題,我們大致可以把他所說
的「公義」理解為「公正的義理」、「公平正義」之「公義」。另外,Yush 還說了這樣的話:「公開信的
公正性可通過從下幾個方面來解釋:……道德方面,公開信是出於公義還是私利」。因此,「公義」似乎
還有「公共利益」的意思。
那麼,Yush 或方舟子如何來證明「公開信是公義」的呢?沒有任何證明。因為對於這兩個人來說,這是
「不容置疑」的。實際上,在Yush 的帖子後面,不僅尋正指出「任何東西,質疑是要允許的」,還有人指
出,「不容置疑的東西很少」、「心裡嘴上疑疑還是可以的吧?」「疑 should be allowed. 『不容』? too much.」
最有趣的是Yush 和Enlighten 的一番辯論:
Enlighten:不容質疑還說這麼多幹嘛?至少是用詞不當。
Yush:你這SB 搞得清「質疑」和「置疑」的區別嗎?尋正「質疑」公開信的合法性,我通過提問回答了
他的「質疑」,結論是「不容置疑」(「表示論證嚴密,無可懷疑」http://baike.baidu.com/view/112210.htm
Enlighten:還沒論證呢就敢稱自己「論證嚴密,無可懷疑」不是一般的牛B
Yush:你眼瞎?「還沒論證」那我「還說這麼多幹嘛」?我前幾天的帖子的論證你看不見?
Enlighten:你腦子也給奄割了?「論證嚴密,無可懷疑」這麼自賣自誇連賣瓜的老王都沒你這麼不要

Yush:你幫尋正答答我那些問題試試?
Enlighten:單方面宣布無可懷疑如同比賽一方判自己贏了還答什麼?你不懂這理可以狗狗一下嘛
(註:這段對話的前半部分在新語絲網站已經被刪。原文可在這個網址找到:http://xys.cnhub.net/bbs/read.php?forum=0&id=516422)。
筆者試圖把Yush 所說的「前幾天的帖子的論證」找出來,看看他到底是如何論證的,但是沒有找到。不過,
在與傅鷹的「對話」中,傅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如何評價公開信的公正性?」而Yush 的答覆是:
「公開信的公正性是不容置疑的。文中已經給出了這個評價。」Yush 所說的「文中」,即指《不容置疑》。
因此,這段對話相當於這樣:
問:你為什麼說公開信是公正的?
答:因為它是不容置疑的。
也就是說,Yush 根本就沒有、也完全不可能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說公開信是公正的」,更不要提回答
「為什麼公開信的公正性不容置疑」這個問題了。
那麼,公開信到底是不是「公正」的呢?再看看Yush 與傅 鷹的這段對話:
「傅 鷹請教: 如何評價公開信的公平性(當事雙方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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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h 回應:公開信對當事雙方是不平等的。對當事人方舟子是支持,對當事法院的判決是譴責。
但是,公開信對武漢法院判決的譴責是公平的。」
傅鷹接著問:「如何解釋公開信的公正性與不公平性?」Yush 答曰:
「傅鷹老師這個問題只提到公開信的『不公平性』易引起混淆,讓人誤以為您或我的觀點是公開信
是公正的但又是『不公平』的。我前面回答已經具體指出了公開信何處『公平/平等』何處『不公
平/不平等』。
「公開信的公正性可通過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釋:
「1. 法律方面,公開信是合法正當還是藐視干涉法律。
「2. 道德方面,公開信是出於公義還是私利
「3. 法律+道德(+倫理?)方面,公開信是對法院判決的評判是恰當得體還是有失偏頗。
「其中第3 條可同時用來解釋公開信的公平性。
「『形式』上的『不公平/不平等』可通過各方所擁有的權力、所掌握的資源等方面的強、弱來解
釋。」
怎麼能夠看出這是Yush 的狡辯呢?第一,他在搞偷換概念的把戲。如前面所說,所謂「公義」,就是指
「公平正義」。沒有公平,哪來的公正?更何談「公義」?而Yush 竟然有本事把他所說的「公義」分解成
「公正」、「公平」、以及與「私利」相對的「公義」。也就是說,Yush 認為,即使在不平等的條件下,
也有可能取得「平等正義」。中國有句古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Yush 能夠在大千世界之中,與方
舟子一拍即合,並且心甘情願地給他當走狗奴才,真乃是天性使然。
第二,Yush 的上述辯解,是在搞偷換主體的把戲。雖然這封公開信矛頭所指是武漢法院,但是,「當事人」
卻是肖傳國與方舟子。公開信否定法院的判決,其實質就是認可方舟子對肖傳國的攻擊。那麼,幾百個毫
不相干的人,在沒有絲毫證據的情況下,站到方舟子的身後,與單槍匹馬的肖傳國對壘,其公平性何在?
這種「『形式』上的『不公平/不平等』」,又如何「通過各方所擁有的權力、所掌握的資源等方面的強、
弱來解釋」?
(2)、公開信公正嗎?
其實,公開信到底公不公正,只需要把Yush 自己提出的這個問題,「公開信是出於公義還是私利」,解答
清楚即可。可惜的是,Yush 自己根本就不敢回答這個問題。這是因為,大量的事實表明,公開信的簽名者
們之所以簽名,都是出於私利。關於這一點,我們不僅可以舉出林樹坤、張坤、「數學系系主任」等人為
例,我們還有更多的新例子。
我們知道,在肖傳國決定對簽名者分別起訴之後,先後有顧穎苑、王江雨、董建春等人公開反水,並且發
表文章澄清事實。根據這些文章,我們可以探討他們當時簽名的動機。讓我們先看看那個打頭陣的顧穎苑
是怎麼說的: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29
「當時簽名是受朋友鼓動,加上一直是舟子的忠實支持者,所以沒怎麼思考調查就簽了。前些天看
了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和歷史資料,以及雙方遞交的法庭記錄,我意識到,這次支持舟子是錯了,
在此向肖傳國醫生道個歉。」
能夠公開道歉,應該受到褒揚。不過,在筆者看來,這個歉道得未免太過輕浮。實際上,我們如果把那封
信再讀下去,就會發現其中的味道根本不對。且不說那副壓抑不住的居高臨下口氣(「也不知道舟子的律
師嘛搞的」、「支持舟子的五百多人名單我看了」、「舟子其它的打假,基本上都是完全正確的」),也
不提她那揮之不去的自我炫耀慾望(「我工作上主管的事務多了起來」、「我自己當年從事的一些項目還
比他有前途」、「我手下的員工里,大專學歷的比博士后做得好的大有人在」),我們只看這段話:
「記得『昏教授』有一段時間吹得很厲害,都快趕上國防部那個叫什麼鳴的漢奸了,當時也的確有
些名聲不太好的網人混在該基金裡面攪和,不過我覺得在這夥人里,篤信佛教的物理學家趙紀軍還
算是個厚道人,於是曾找他詢問『昏教授』吹噓的情況是否屬實。小趙的太太也很和善可愛。小趙
的原話我還記得:『昏教授是有點吹的厲害,不過大致情況沒錯,在美國誰不吹一下。。。我們一
下子就證實了,方是民自己查不到,就亂來。。。』舟子還是一直把『昏教授』作為唐人街的洗碗
黑工加以鞭撻,直到此公後來消失。我們也就權當樂子來看。」
原來,早在簽名之前,這個顧主管就已經知道昏教授不是「唐人街的洗碗黑工」了,並且,她還知道昏教
授所吹「大致情況沒錯」。可是,對於方舟子拿昏教授當「唐人街的洗碗黑工加以鞭撻」,這位顧主管不
但一直默不作聲,她還能夠從中獲得享受的感覺——「權當樂子來看」。這不就是那所謂的「中國看客」
心理嗎?這樣的人,在簽署公開信之時,還需要「受朋友鼓動」嗎?能做到不「鼓動朋友」就不錯了!
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即使在公開承認方舟子打肖傳國是報私仇之後,顧主管還能夠輕鬆自信地說出這樣
的話:「舟子其它的打假,基本上都是完全正確的」——光有「基本上」還不夠,還要再加上一個「完
全」。那麼,顧主管又是根據什麼得出這樣的結論的呢?如果您所說的是實,那豈不是說,在方舟子與劉
傳國、吳傳國、王傳國打官司時,您還會繼續助「舟子」一臂之力?
如果說顧穎苑給自己找出的簽名借口不值一哂的話,那麼她的丈夫安立春給自己找出的理由就更滑稽了:
「早在方舟子還在密州求學時,我就在學生聚會中見過他。這次支持方完全是念在相識多年捱義氣,
並非認為他在司法解讀中屬於有理的一方。」
一個美國法學院培養出來的律師,在簽署一封將要提交給中國法院的公開信時,竟然會是出於這麼一個愚
蠢的理由!根據《辭源》,「義氣」或指「剛正之氣」,或指「忠孝之氣」。請問安律師,您「捱」的那
個「義氣」是其中的哪一個?作為律師,你難道不知道,自己在「捱義氣」之時,是在傷害另一個無辜的
同類?
不過,除了顧穎苑所說的「受朋友鼓動」理由不大可信之外,筆者相信安律師所說的「捱義氣」、王江雨
所說的「受蒙蔽而誤簽」、和董建春所說的「出於對方舟子的信任而在此信上簽名」這些理由大致是真實
的。問題是,按照方舟子制定的「知識分子」標準,在這個世界上,「海內外知識分子」數以億計;而根
據方舟子自己公布的數字,閱讀新語絲的讀者有幾十萬人(關於新語絲的讀者數量,方舟子2006 年8 月7
日在《方舟子就學術打假問題答上海〈文匯報〉記者》中說:「目前由於新語絲網站有眾多鏡像點,無法
統計準確的點擊率,估計大約是每天五、六十萬的點擊。」2009 年2 月6 日,方舟子在《「南方周末的老
人」郭國松的勢利與淺薄——評郭國松〈方舟子的勢利與淺薄〉》中反問道:「新語絲的幾十萬讀者就不
是人?」)。為什麼偏偏是你們這五六百人——不足知道此事人數的千分之一——,「鼓噪添亂」?從表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30
面上看,你們簽名之時或許真的「抱的是支持方舟子打假,捍衛國內學術環境的願望」,但是,當夜深人
靜之際,你們不妨捫心自問:在你們的潛意識之中,有沒有打太平拳的心理?有沒有「紅眼病」的因素?
有沒有「吃大戶」、「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時的竊喜?有沒有在道德上高人一頭的得意?
從本質上說,任何一個在這封公開信上簽名的人,假如他不了解肖傳國所學專業、沒有完整地閱讀所有相
關的法庭文件,那麼,他簽名的動機只能是出於私利,而不會出於「公義」。反過來說,一個人在了解了
肖傳國所學專業、並且完整地閱讀了所有相關法庭文件之後,仍舊一意孤行地簽署這個公開信,那麼他的
動機也只能是出於私利。這是因為,方舟子打肖傳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為他要報私仇。所以,不論是
「受朋友鼓動」也好,「捱義氣」也罷,甚至是「受蒙蔽」、「出於對方舟子的信任」,這些都是私人的
原因,實際上就是在拉偏架。拉偏架當然是出於私心。真正的「公義」,就是要公正、平等,偏聽偏信拉
偏架,哪會有什麼「公義」!
其實,筆者對顧穎苑婦夫還有一個更尖刻的問題:假如沒有肖傳國對你們施加的法律壓力,你們會主動出
面向肖傳國道歉或對方舟子反戈一擊嗎?如果不會的話,你們的良心何在?如果會的話,你們為什麼還要
說「舟子其它的打假,基本上都是完全正確的」、「舟子的打假行動,我依然支持下去」這樣的話?方舟
子打肖傳國,確鑿無疑地證明了此人是一個無惡不作的惡棍。難道一個惡棍會「基本上都是完全正確的」
嗎?對一個惡棍的作為「依然支持下去」,不就是所謂的「助紂為虐」嗎?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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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開信合法嗎?
其實,Yush 之所以提出公開信的「公義性」這個問題,其目的不過是用它來掩蓋公開信的非法性。這實際
上就是尋正所說的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問題。可笑方舟子竟然淺薄無知得連這麼一點兒內情都看不破,
恰像「朝三暮四」典故中的那些猴子:
「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
用,亦因是也。」(《莊子·齊物論》)。
那麼,公開信是否合法呢?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根據Yush 所說的,「公開信的公正性可通過從[以]下幾
個方面來解釋:1.法律方面,公開信是合法正當還是藐視干涉法律」,來進行分析。
首先,在肖、方一案中,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對方舟子可以說是姑息容忍,遷就萬分。而方舟子則得寸進尺,
登鼻子上臉,愈加放肆。且不論他的逃訟、賴訟,以及提供偽證欺騙法庭,即使是在提交給法庭的正式文
書中,他也要情不自禁地對該法院進行攻擊、嘲諷、戲弄、蔑視,根本就沒有絲毫的尊重之意。且看他在
《肖傳國與搜狐公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方舟子名譽權糾紛一案管轄異議書》中的這兩段話:
「江漢區人民法院、肖傳國或其代理人,如具備應具備的水平,若不知道『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
存在,也應當用網際網路搜索工具查詢、確認一下『搜狐公司』的名稱。
「江漢區人民法院、肖傳國或其代理人,如具有應具有的常識,若不知悉公司名稱方面的法律常識,
也應當知道『一公司的全稱不大可能僅僅有四個字』社會常識。」(見新語絲2005 年11 月7 日新
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55.txt)。
而在法庭開庭之前,方舟子就毫無根據地指控法庭有地方保護主義嫌疑;在敗訴之後,他又在新語絲論壇
上慫恿徒眾對女法官使用最下流的語言進行辱罵。更有甚者,他竟敢在新語絲網站首頁上開列「枉法法官」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四章 嘯聚
131
名單。這種無法無天的暴徒無賴行徑,在任何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都不可能逃過法律的制裁。公開信支持
一個暴徒公然抗法,還侈談什麼「合法性」,這豈不比一個婊子高談闊論貞操問題還要可笑嗎?
其次,中國的法律確實有保護言論自由的條款。但是,在這個世界上,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它的底線
就是不要影響、干涉到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干擾國家機關的法律秩序更是絕對不能被容忍的。而言論自由
的底線,就是不許毫無根據地詆毀他人或者機構,何況代表著國家尊嚴和社會正義的法院。可是,我們看
看公開信中的這段話:
「我們認為,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不顧被告方提供的肖傳國學術造假的充分證據,指鹿為馬、顛倒是
非,從而破壞了法律的尊嚴」。
不要說方舟子提供的證據很多是偽造的,或者是在法律上沒有效力的,只從他逾期半年才向法院提供辯護
證據,就有蔑視法庭之嫌。法庭「不顧被告方提供的……充分證據」,是中國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神聖權
力,江漢區法院這麼做,就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何罪之有?而那個被方舟子當作救命符的所謂「國際期
刊」概念之爭,不要說盡顯這位語文狀元的無知和無賴——2003 年6 月9 日,方舟子曾這樣質問野鶴:
「難道『國際學術界』不包括中國學術界?難道國際學術界只指洋學術界?」(見方舟子:《駁斥〈探索
與爭鳴〉雜誌上的系列誹謗文章》,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science/tansuo.txt)——,就算我們退讓一萬步,算他說得有理,但法院的觀點也
足成一家之言,哪來的「指鹿為馬、顛倒是非」?難道這個世界就應該以方舟子之是為是、以方舟子之非
為非?公開信毫無根據地攻擊法院的判決,如果還不算是「藐視法律」的話,那麼你們還想怎麼藐視法律?
搞打砸搶?
第三,中國的法律明文規定,中國司法機構依法辦案,不容任何個人、團體、機構、甚至外國政府進行干
涉。而這個公開信在方舟子的上訴程序還沒有啟動之前就進行策劃、組織、煽動和宣傳,其目的,除了
「干涉法律」,還能是什麼別的嗎?
實際上,這份公開信的問題根本就不是什麼合法不合法,而是一個跨國網路團伙在從事刑事犯罪。這是因
為,第一,這封公開信是一個貨真價實的黑信,方舟子以當事人的身份參與了它的全部炮製過程,但他卻
對外界和法院謊稱這是來自第三方的輿論。這是明顯地欺騙法院,因此方舟子犯有欺騙法庭罪。第二,方
舟子不僅知曉這封黑信有假,他還參與了造假過程,並且親自造假,因此他犯有偽造證據罪。第三,在一
些簽名人聲明自己的簽名是偽造的、或者提出將自己的名字從公開信中刪除的要求之後,方舟子置若罔聞,
拒不執行,所以,他不僅僅是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他實際上是在裹挾他人犯罪。總之,這封公開信的炮
制和出籠,是一個徹頭徹尾刑事罪犯過程。
看到這裡,尋正應該明白了,你在無意間說公開信「已經是刑事犯罪」,那就相當於你在一個酒吧對一個
在逃殺人犯說,我好象看過你殺人——對方能不把你殺了滅口嗎?而這又從反面說明,方舟子犯法絕不可
能是出於無知,而是地地道道的知法犯法。可笑的是,就這麼一個貨真價實的犯罪證據,方舟子和Yush 竟
然還敢恬不知恥地告訴世人說,它的「公義性、正當性、合法性不容置疑」!難道他們真的以為新語絲就
是整個世界了?
第五章 吸金
筆者曾一再指出,方舟子是個名利之徒。也就是說,對於金錢,方舟子有著對於名望同樣強烈的渴望。只
不過是,按照他在上大學之前的「人生設計」——方舟子在《我的經典》中說,「在我上大學之前,早已
把整個人生設計完畢」——,大概是先求名,然後借名求利。後來,他曾改變初衷,在成名之前專事求利,
惜乎財運不佳,求利行動——如策劃腦白金騙局,如販賣網站,如倒賣那個基因專利,如在新語絲上開書
店——總是以失敗告終,詳見筆者《科唬作家方舟子》。而在成名之後,方舟子一直找不到把自己的名氣
兌換成金錢的契機:想要靠寫書賣錢,科普文章如「乾屎橛」不說,因為肚子中沒有貨,只好東抄西湊。
可是又因為仇家太多,抄來的東西還沒等換成金錢就被揭發舉報。所以,這條路走不通。方舟子確曾有搞
翻譯的打算,這實際上是他在2003 年前後突然間對中國翻譯界大打出手的主要原因。可惜的是,方舟子的
翻譯文字,只能用「佶屈聱牙」四個字來形容。所以,他翻譯的書,如那本《達爾文的危險觀念》,也許
還有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根本就沒有出版社給他出版。方舟子之所以對劉華傑的譯著《怎樣當一名科
學家》的出版嫉妒得發瘋,原因也在於此。
不過,或者是陰差陽錯,或者是天可憐見,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在2006 年7 月25 日的一紙判決,為方舟子
提供了一個發財的機會。方舟子緊緊地抓住了這個機會,分別在美國和中國成立了為自己斂財吸金的組織。
一、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
1、從籌辦到成立
2006 年7 月30 日21:26,也就是在判決書傳到新語絲之後93 分鐘,在撰寫公開信的主意出籠之前的71 分
鍾,方舟子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發帖子說:
「有朋友想要設立支持學術打假基金會[,]托我聯繫是否有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做(組成理事會等
等)。如果你感興趣的,和我聯繫。該基金會將獨立於新語絲,我不參與其運作。」(http://www.xys.org/forum/db/1/121/165.html)。
這就是這個所謂的「學術打假基金會」成立之始。僅從這個帖子就可以看出,借輸官司之機來斂財吸金,
對方舟子來說,其重要性要超過發起公開信。因為公開信的主意,大致可以看作是新語絲網友「自發」提
出的,方舟子在最初不過是附議,後來才積極參與。而基金會這個主意,卻是方舟子自己提出的。其實,
新語絲是一個公開的論壇,任何人註冊一個ID 就可以在上面發帖,那個「想要設立支持學術打假基金會」
的「朋友」——如果真有其人的話——,大可以自己出面倡議。他為什麼要通過方舟子來發布這個消息呢?
實際上,在此之前一個多月,方舟子就和他的私人律師彭劍策劃建立這個基金會,並且註冊了網址。(詳
見本章第三節「律師彭劍」)。所以說,這個基金會的「發起人」就是方舟子。而他說的什麼「該基金會
將獨立於新語絲,我不參與其運作」,就像他說自己不參與公開信的炮製一樣,自然是欺人之談。
關於這個基金會的成立緣起,方舟子在2006 年11 月9 日這樣說:
「為什麼要搞一個基金會,這個由頭就是因為幾個月以前,武漢江漢區的法院判肖傳國告我名譽侵
權的案,一審結果出來以後要我賠三萬,還有什麼訴訟費用什麼的,這個結果一公布出來輿論大嘩,
有五百多人都寫來聯名信來支持我,那時候就有人說,不能光是寫一個聯名信在網上呼籲呼籲支持
我,就應該還是有錢的出點錢。當時就很多人提出要捐款,至少是替我賠這個賠償,因為那個是一
審,還沒有實際要賠,如果二審還是這樣的結果我就要賠了。就說要把錢捐給我個人,本來有人說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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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假就是為了撈錢,現在有人把錢給我,不知道是怎麼用的,肯定會有這種風言風語,所以我就
避這個嫌,我說我不會接受這個捐款的,當然如果有人要搞基金會,由基金會出面來替我交這些費
用的話,我當然是很樂意的。當時主要先是國外的一些網友,一些朋友在美國成立了一個基金會,
它的名稱叫『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這個在美國已經成立了,但是還沒有開始募捐,因為
美國走整套的程序還是很花時間的。但是後來發現在美國成立的這個基金在中國是無法募捐的。」
(《方舟子、郭正誼網易談科技打假(實錄)》,新語絲2006 年11 月9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interview/neteasy2.txt)。
這真是撒謊不眨眼。如上所述,方舟子在「發起」基金會的時候,公開信還沒影呢,哪來的「五百多人都
寫來聯名信來支持我」?當時方舟子的帖子後面只有14 個跟帖,遠不如Yush 評論一審判決書的36 個跟貼
數量。並且,那14 個跟貼中,明確表示願意捐款的帖子只有3 個。只是8 個多小時之後,有個ID 是NewL
的人發帖說,「版主,如何向你匯款?訴訟費我為你擔1/10。」而方舟子則回帖說:「多謝!不過目前還
用不著,給我個人也容易有風言風語」。(見2006 年7 月31 日新語絲讀書論壇,http://www.xys.org/forum/db/1/121/251.html)。也就是這麼一段
對話,被方舟子編撰成了「當時就很多人提出要捐款,至少是替我賠這個賠償,……我說我不會接受這個
捐款的」這個瞎話故事。
不過,應該承認,在那個「發起」主帖之後,方舟子在公開場合真的對這個基金三緘其口。他所做的,就
是把別人討論如何建立這個基金的文章發表在新語絲新到資料上。9 月7 日,新語絲新到資料上發表了一
個署名「美國紐約沈璐」的文章,題目是:《三論科研打假基金(兼綜述)》,其中說:
「算上我寫的兩篇,新語絲在過去的三周里發表了下面這些專門討論打假基金的文章。……這十來
篇文章應該還是說明了打假基金是一個比較受關注的話題。……嚴格的說,在設立打假基金的必要
性這個原則問題上,迄今沒有人提出異議。」(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ueshufubai116.txt)。
其實,「美國紐約沈璐」的這個「嚴格的說」,在邏輯上並不「嚴格」。這是因為,是否有人「提出異
議」,光看新語絲怎麼能夠知道?新語絲是方舟子一手控制的,「提出異議」之人是絕對沒有話語權的,
這一點連方舟子自己都不否認。
9 月14 日,新到資料上發表了一份《「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籌辦通告》,開頭一段說:
「自肖傳國訴方舟子一案由武漢市江漢區法院荒唐判決以來,許多新語絲的網友都表達了儘快建立
科研打假基金的願望,並陸續在新語絲進行了一些討論。2006 年8 月初,十名志願者在美國成立了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籌辦委員會,正式開始了科研打假基金的籌辦工作。目前,籌辦委
員會正在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和草擬基金會章程。在未來的幾個月里,我們將通過新語絲網站及時
通報科研打假基金的籌辦進展,並在適當的時機、通過適當的方式向廣大關心基金會運作的網友進
行政策諮詢,也歡迎廣大網友通過email 聯絡我們獻計獻策。基金籌辦委員會現階段的聯繫方式是:
admin@osaic.org。」(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ueshufubai125.txt)。
顯然,這個基金會的最初目標是要「接受海內外捐款」,即成為全球性的組織。可是,在籌辦了一個多月
之後,這些人尚且不知道中國的相關法律根本就不允許他們這麼做,由此可見其無知程度之一斑。也就是
因為如此,才有了由何祚庥等人出面在中國國內組織的「科技打假資金」。此是后話。
2006 年11 月15 日,新語絲新到資料的頭條是《通告:「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正式成立並開始運
作》。文中特意註明是「2006 年11 月14 日(美國東部時間)」,這算是它正式誕生之日。
2、騙子基金會揭秘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4
(1)、騙子理事
從那個「籌辦通告」中,我們知道了這個基金會的發起人、籌辦委員會主席名叫「Feng Zhang」。但是,
我們不明白的是,他為什麼要在中文通告中使用英文名字?這豈不顯得不那麼「誠信」嗎?不過,這位主
席的不誠信,只是暫時的。他的真實身份,在兩個月之後得以公開。根據《通告:「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
金會」正式成立並開始運作》,這個「Feng Zhang」的中文名字叫張鋒,是方舟子的中國科大同學。看其簡
歷,這位張主席有著和方舟子極為相像的人生經歷:他們同年從中科大生物系畢業,他比方舟子晚來美國
一年,比方舟子晚兩年得到「遺傳學」博士學位。但他在獲得遺傳學博士學位之後,馬上改行,學工商管理,
因此他告別科學實際上要比方舟子還要早一兩年。(《通告:「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正式成立並開
始運作》,新語絲2006 年11 月15 日新到資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a7/dajiajijin14.txt)。很可能是這個相同的人生經歷,使他們最終走到
了一起:張鋒不僅是這個基金會的名義發起人、籌委會主席,而且是首屆理事會主席。不僅如此,這個基
金會的註冊地址和通信地址都是他的住宅,而基金會的快件通信地址則是他任職的公司。
根據「成立通告」,這個基金會的首屆理事會共有九名成員,但除了主席張鋒公布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之外,
其餘八人都只寫出了各自的英文或拼音名字。不僅如此,拿這個通告的名單與基金會成立時的法律文件相
比較,筆者又做出了一個新的發現:這八位理事中,竟然有五個人使用了不同的名字。例如,在成立通告
中,理事會副主席的名字是Jeffrey Pan,理事有Hui Huang、Samuel Li、DJ Liao、Cyrus Wang 等人。可是,
在註冊文件中,他們的名字卻分別叫做Zuohong Pan、Hu Huang、Shujun Li、Joshua Liao、Chenguang
Wang。(見下圖)。
圖9. 中國科學與學術創新基金會註冊文件掃描,顯示理事名單及註冊地址
(見美國佛羅里達州政府州務部網站:http://www.sunbiz.org/COR/2006/0926/30256933.Tif
為什麼一個名為「誠信」的基金會理事們,要搞如此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騙人把戲呢?讓我們以其中的那
個「DJ Liao」為標本,進行一下活體解剖,看看原因何在。原來,這位DJ Liao 就是在公開信上簽名的那
位「美國Wayne 州立大學病理系助理教授」Liao Dezhong。2005 年11 月,也就是在簽名之前九個月,這位
助理教授到蘭州大學醫學院講「How to write scientific report and proposal in English」,他當時使用的名字是
Liao, Dezhong Joshua,亮出的頭銜是「Tenured Associate Professor」。(見蘭州大學新聞網2005 年11 月24
日《基礎醫學院學術報告》,http://news.lzu.edu.cn/content/4268.shtml)。一個月後,他又到天津醫科大學訪問,此時,他的英文名字是D.
Joshua Liao,頭銜則晉了一級,是Professor。(見天津醫科大學癌症研究所網站「Professor D. Joshua Liao
from Wayne State University visited TMUCIH」,http://www.tjmuch.com/system/2008/12/11/010018180.shtml)。也就是說,這位Liao 理事不僅能把自己的名字搞
出四五種不同的花樣,他還可以任意給自己授予三種不同的職銜。
至今,這個基金會共有13 名理事,儘管他們都是華人,但除了張鋒以外,沒有一個人曾經公布過自己的中
文姓名,更不要提告訴世人他們都是幹什麼的了。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5
眾所周知,方舟子一直罵虹橋科教論壇為騙子論壇,但他罵人家為騙子的理由,卻很少有人知道。那麼,
方舟子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2001 年5 月16 日,方舟子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與虹橋諸人發生了一場激戰,
起因是昏教授提出的這個問題:
「上月離鄉客等想為特困學童作點好事,凡大腦正常者均可體會到他們一片好心,一片真心,雖然
幼稚了點。你卻大罵他們騙子,還對我也破口大罵。你是精神有問題,還是神經有問題?你是否得
了壓迫型騙子妄想狂?我現將我在虹橋的幾個貼ZT 在此,請你查查騙子在哪?騙局在哪?你要還
算條漢子,『少俠』同志,是否道個歉?」(http://web.archive.org/web/20010 ... messages/28146.html)。
「少俠同志」當然不會道歉。不過,他卻把自己罵人的理由直截了當地說了出來:
「凡是匿名募捐者,均是騙子。有種就把真名實姓、工作機構亮出來」。(見上面鏈接后的跟帖)。
根據這條方氏標準,這個方氏基金會三屆理事中的絕大部分,92%,都「沒種把真名實姓、工作機構亮出
來」,因此「均是騙子」。而根據人們普遍認同的標準,「騙取財物和名譽的人」為騙子,(見《現代漢
語詞典》),則首屆理事之中,至少有五人(56%)有行騙的嫌疑,至少有一個人是貨真價實的騙子。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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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騙子組織
那麼,是不是這夥人僅僅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上搞小把戲呢?當然不是。根據成立通告,這個基金會的英
文名稱是The Organization for Scientific & Academic Integrity in China,但它的中文名稱卻被翻譯成「中國科
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在這個世界上,這大概是唯一把Organization(組織)翻譯成「基金會」
(Foundation)的例子。假如它不是為方舟子斂財,方舟子的英語狼牙棒早就把它打得皮開肉綻了。(註:
2010 年5 月10 日,方舟子在與教徒們爭論「integrity of science」應該如何翻譯時,不小心說走了嘴,承認
這個基金會的名稱「還是我建議的」。見:http://www.xys.org/forum/db/6/194/6.html)。
其實,在美國成立非牟利的法人機構,叫「組織」也好,叫「基金會」也罷,在要求和待遇上並沒有什麼
區別。那麼,他們為什麼不大大方方地選用foundation 這個名稱呢?這其中的奧秘,我們可以從方舟子一
年半前的一段話中找出答案。2005 年4 月,方舟子「搭了個便車,跟隨兩位院士到怒江考察」水利工程。
8 日,他以雲南大學客座教授的身份給師生作報告,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他們這些『環保人士』都自稱是NGO,是非政府組織,這些『環保組織』許多實際上是拿國外有
政治背景的組織的錢的,像這樣的還能不能算NGO,我覺得可以商榷。但是我們那個新語絲,的
的確確是非政府組織,不從任何政府,不從任何有政府背景的組織拿一分錢,我們是真正的NGO
組織。我們這個NGO 組織就可以在這場爭論中扮演監督者的角色,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
Zhouzi/xjb/nujiang3.txt)。
也就是說,對於方舟子來說,新語絲不是一個網站,新語絲社不是一個三人社團,它實際上是一個「組
織」。確實,早在作於1989 年的《最後的預言》中,方舟子已經立志要建立一種類似原始宗教那樣的「組
織」了。(見筆者《文史畸才方舟子》)。他十年後猛打李大師,表面上看是因為什麼偽科學、反科學、
不科學,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李大師搶了他的先,建成了類似的組織。這就象他打基因皇后,並非
因為對方造假或者欺騙,而是因為他自己倒賣基因專利沒有得逞而眼紅、眼氣一樣。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6
對於這個海外吸金「組織」的具體發展方向,方舟子當然不會透露給外人。但是,有時候他也會說漏嘴。
比如,在這個「組織」正式開張之前幾天,2006 年11 月9 日,方舟子在網易視頻上就說過這樣的話:
「有時候我接到一個舉報,如果屬實的話是很嚴重的,但是我沒有這個能力、沒有這個資源去核實,
所以我只好不把它公布出來,……。比如說我個人可能沒有這個時間,如果我有經費我可以找一個
人,雇一個人去幫我做調查,這都有可能,但目前來說沒有這種可能性,根本就沒有這方面的經費,
所以只好就放棄了。還有碰到一些,比如涉及到醫療、保健騙局的這些,這些對消費者的危害是很
大的,實際上消費者是應該要維權的,但是在國內目前來說,維權的成本是很高的,所以消費者一
般不願意去維權。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經費支持,就可以支持消費者站出來維權。還有包括像涉及到
學術造假方面的一個很重要的現象就是剽竊很多,現在我們能做到的只是發現了剽竊以後把它公布
出來,一般剽竊者不會受到什麼處理。如果我們有經費支持的話,就可以考慮來讓這些被剽竊的人
從法律途徑上去討還公道,去支持被剽竊的人告剽竊的人侵犯他的知識產權。」(《方舟子、郭正
誼網易談科技打假(實錄)》,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interview/neteasy2.txt)。
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打假公司」的設想藍圖。按照這個藍圖,假如方舟子有了錢,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雇
人幫他打擊仇人。而這一點,他現在確實正在做。所以說,這個「組織」之所以中文叫「基金會」、英文
叫「組織」,就是要一箭雙鵰:對外(海外華人)可以吸金,對內(新語絲徒眾)則要發展成一個更嚴密
的地下「組織」。
(3)、騙子綱領
按照這個「組織」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登記註冊文件,它的目的是:
「The Corporation is organized exclusively for charitable, religious, educational, and scientific purpose,
including, for such purposes, the making of distributions to organizations that qualify as exempt
organizations under section 501(c)(3)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r the corresponding section of
any future federal tax code.」(見下圖)。
圖10. 中國科學與學術創新基金會註冊文件掃描件,顯示法人名稱及法人宗旨
(見:http://www.sunbiz.org/COR/2006/0926/30256933.Tif)。
也就是說,這個「組織」的宗旨是為慈善、宗教、教育、科學服務,其行為是向符合美國聯邦內務部條例
501(c)(3)的「組織」發派資助。換句話說就是,這個「組織」的資助對象不僅必須是「組織」,而且
還必須是符合美國聯邦政府免稅條例的「組織」。可是,在這個「組織」的成立通告中,它的「項目資助」
卻明明這樣寫著:
「目前本基金會已經決定對方舟子先生(方是民)涉及的下列訴訟案件進行經濟資助: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7
1.肖傳國與北京科技報社、北京青年報社、方是民名譽權糾紛案
2.肖傳國與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方是民名譽權糾紛案
3.肖傳國與北京雷霆萬鈞網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方是民名譽權糾紛案
4.西安翻譯學院、丁祖詒與北京科技報社、方是民名譽權糾紛案
5.曾宇裳、劉少華與北京科技報社、方是民、北京青年報社、北京搜狐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有限
公司、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6.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方是民控告呂瑛民事枉法裁判案
「以上訴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將由方舟子先生及其代理律師向本基金會遞交申請,經基金會理事
會審核並表決后,實行實報實銷。我們也鄭重呼籲廣大支持科學與學術誠信事業的朋友們積極向本
基金會捐款,支持方舟子先生打贏幾場重要的訴訟,以弘揚學術正氣。」(http://www.xys.org/forum/db/1/180/138.html)。
也就是說,這個「組織」的資助對象不僅是「個人」,而且是一個特定的「個人」,而這個人就是方舟子。
用這個「組織」自己的話說就是,「基金會的主要任務將是為方舟子和他的同路人在中國的『打假』和科
普努力提供後盾。」(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常見問題解答》,http://www.osaic.org/?n=OSAIC.FAQ)。誰都知道,在這個世界上,
方舟子根本就沒有同路人,因為誰和他同路,他就打誰:楊玉聖、劉華傑和他「同路」打假,他就打人家;
科學松鼠會和他「同路」科普,他就罵人家。所以,這個「組織」所說的「方舟子和他的同路人」,實際
上就是指方舟子一個人。他們之所以要那麼說,不過就是要掩耳盜鈴、欺騙世人、欺騙美國政府而已。
也許有人會問:這個「組織」為什麼要欺騙美國政府呢?答曰:他們欺騙美國政府的目的,就是要獲得免
稅的好處。實際上,他們已經行騙成功。2009 年11 月4 日,這個組織興高采烈地宣布:「中國科學與學術
誠信基金會的非贏利機構免稅待遇申請獲得美國國內稅務局的批准」。(見該組織網站首頁)。其實,他
們高興得未免過早。在筆者看來,他們不過是給自己的脖子上套上了一條「美國聯邦政府」牌的絞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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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騙子後台
可想而知,這樣一個專門為方舟子「打架」服務的「組織」,是不可能沒有方舟子的參與的。實際上,從
最初的策劃,到發布「發起」消息,再到籌委會的人選,以及後來的理事會的換屆,方舟子都是把關之人,
他是絕對不肯讓任何一個他信不過的人混進領導班子的。看他在「發起」的帖子中說「如果你感興趣的,
和我聯繫」,我們就已經知道,這個籌委會本身就是他篩選出來的。而這方面的證據,以安立春公布的一
個信件份量最重。據安立春揭露,2006 年8 月8 日,方舟子給他寫信說:
「安先生:你好!很抱歉出現了失誤。下次更新時會把你們的名字加上。謝謝你們的支持。另外,
幾個網友在籌建支持學術打假的基金會,組織者告訴我還缺一名independent legal consult。安先生
是律師,不知是否願意義務擔任?方舟子」(見: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33443.html)。
事實是,不僅在基金會的籌備階段方舟子事必躬親,就是在這個基金會運行了兩年之後,他也初衷不改。
據尋正在2008 年底揭露:
「基金會通過方舟子來接觸尋正,邀請我擔任理事,說明方舟子在一個月前是信任尋正的,否則,
不會把一個麻煩請進支持他打假的基金會。基金會在我遞出申請以後,數日沒有消息,接著便是方
舟子對我的一再打擊,我有時不無惡意地想,或許方舟子就是在試探我對他的忠心程度,畢竟,基
金會請進一個硬著脖子的尋正,關係就不好處了。尋正沒能通過試探,於人於已都有好處,此種翻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8
臉就無情的衝突,來得多了會影響健康的。」(尋正:《方舟子的新衣——〈公開信〉》,見2008
年12 月4 日牛博國際網《尋正博客》,http://www.bullogger.com/blogs/xunzheng/archives/233258.aspx)。
如果說在籌備之際,基金會籌委會通過方舟子來物色人選還可以找出種種借口的話,那麼在運作了兩年之
后,這個基金會還要通過方舟子來物色、邀請新的理事,則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它是方舟子手中的木偶。
實際上,在被趕出山門之前,尋正並非默默無名之人。在新語絲上,他的地位與當年的劉華傑極為相似,
因此這個基金會連「無法與之聯繫」的借口都找不到。可笑這個被方舟子控制的傀儡基金會在此之後還有
臉說這樣的話:
「方舟子因為幾個案例而成為接受資助的當事人之一。方舟子本人不是基金會的成員,也不參與基
金會的內部活動及決策過程,理事會的日常運作當然也和方舟子無關。」(見OSAIC 在尋正上述
文章後面的留言,http://www.bullogger.com/blogs/xunzheng/archives/235173.aspx)。
方舟子與這個黑基金會到底是有關還是無關,豈是你們空口白話就能夠撇清的?
3、忽悠
從2006 年11 月誕生,至2009 年底,這個基金會總共收到333 筆捐款,捐款總額45,584.49 美元。在這333
筆捐贈中,最大單筆捐贈額是4000 美元,最小捐贈額是一美分,中位捐款額為100 美元。有十筆一千美元
的捐贈,其中包括六筆同日來自香港的匿名捐贈;兩千和四千美元的捐贈各一筆,也都是匿名捐贈。從年
度上看,第一年(2006 年11 月14 日至2007 年11 月5 日)獲得182 人次捐贈,計$30,449.61;第二年(截
止到2008 年9 月30 日)獲得36 人次捐贈,計$6,507.79;第三年(截止到2009 年9 月30 日)獲得20 人次
捐贈,計$1,159.81。也就是說,這個基金會的收入以大約每年80%的速度遞減。(見下圖)。
圖11.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三年來財務概況
(根據該基金會各年度報告。見:http://www.osaic.org/?n=OSAIC.%E5%B9%B4%E6%8A %A 5)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35,000.00
2006‐2007 2007‐2008 2008‐2009
捐贈收入
項目開支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39
如果我們按月份來分析一下這個基金會獲得捐助的情況,我們就會發現,除了開張的第一個月之外,在這
三年之中,捐贈額實際上呈現三個高峰,分別在2007 年2、3 月,2008 年3、4 月,2009 年底。(見下
圖)。
圖12.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每月收到的捐贈金額
(數據來自該基金會網站)
既然捐獻是用於「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為什麼徒眾們的捐款熱情會呈現間歇性和陣發性呢?這是因為,
捐獻者本來就那麼幾個人,而每當他們想要歇息一會兒之際,這個基金會就會搞些新花樣來刺激他們的中
樞神經,讓他們進入下一輪的亢奮。比如,在成立的第三個月,2007 年1 月,基金會只收到150 美元捐款。
可是,到了這年2 月12 日,繼方舟子製造恐嚇信事件之後,這個基金會在新語絲讀書論壇發了一個這樣的
「公告」: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最近獲悉方舟子及其《新語絲》和美國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饒毅博士在美國被肖傳國列為共同被告。通過最近幾年方舟子和《新語絲》對肖傳國
玷污科學的醜行的不遺餘力的揭露,越來越多的人透過肖傳國自己加給自己的光環認識到其本來面
目,在客觀上方舟子及其《新語絲》對扭轉中國科學界存在的由肖傳國等一些有著不良科學道德的
人造成的虛假和浮躁現象起著積極的作用。去年中國武漢肖傳國訴方舟子一案儘管在中國特殊的社
會環境下方舟子敗訴,很多正直的、有科學良知的人仍然堅定地對方舟子提供著支持,不僅在精神
上提供著巨大的鼓勵,在資金上通過『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也為方舟子提供了一定程度的
資助。目前方舟子面臨著在美國境內的訴訟,儘管我們相信美國法律最終會給出公正的判決,但就
象許多方舟子的支持者所建議的,我們仍然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在資金等各個方面做好準備。
「我們認為,在法制健全的美國贏的這場訴訟的勝利對將來維護中國科學屆的誠信有著極其重要的
意義。我們基金會表明對方舟子堅定的支持,因為這不是為一個人的榮辱而戰,這是為中國科學界
誠信而戰,在此我們呼籲每一位有良知和關心中國科學發展的人士踴躍捐款,通過基金會給方舟子
以經濟上的支持。我們基金會將用所得的捐款為方舟子僱用我們力所能及的最好的律師,來保證這
場訴訟的勝利。」(http://www.xys.org/forum/db/1/237/175.html)。
$‐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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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5:25 | 只看該作者
於是,「有良知和關心中國科學發展的人士」紛紛解囊,創造了該基金會的第二春。一個月後,3 月23 日,
就在捐贈的熱情即將熄滅之際,這個基金會再發公告,給他們注射雞血:
「目前基金會所籌集的捐款約為$17,000USD,而方舟子所需的律師費用卻至少要$30,000USD。因此,
我們再次呼籲每一位正直的、關心中國科學發展的人士踴躍捐款,通過基金會給方舟子提供經濟上
的支持。鑒於方舟子被法庭要求在四月十五日前應訴,請有心捐款的仁人志士慷慨解囊。我們基金
會將按照程序在對方舟子提出的資助申請進行審批以後為他提供力所能及的資助,從而使他能夠請
到最好的律師。請大家立刻行動起來為這場訴訟的勝利盡一份綿薄之力。」(http://www.xys.org/forum/db/2/6/52.html)。
再過6 天,基金會又使出了樹立標兵典型、搞「比學趕幫超」的招數:
「自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3 月23 日的公告發布以來,不少仁人志士解囊相助。截止3 月28
日,基金會已經收到了近二十筆捐款,共計$6,781.66USD。捐款人中有許多無名英雄。其中有一位
加拿大人士,先後捐了數千美元,但一直不願透露姓名,並婉拒了基金會的採訪請求。這位熱心腸
的人士在看到基金會3 月23 日的公告以後,又主動與基金會聯繫,再次為這場訴訟捐款,提出多
可捐至$6500,少則捐出$4000。這位熱心腸的人士儘管還有其他的義務,但仍覺得『方博士的事業
最值得支持』(Dr.Fang's endeavor as most worthwhile)。為了這筆額外的捐款,還不惜將其原定於
今年九月的退休計劃推遲。這是何等的義舉!基金會全體理事為之感動不已。在此,基金會特向所
有的捐款人,以及這位熱心腸的加拿大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謝!同時,基金會向每一位關心中國科學
與學術誠信及發展的人士再次呼籲。請在資金上支持基金會,為確保這場訴訟的勝利而盡您所能。」
http://www.xys.org/forum/db/2/9/150.html)。
也就是因為如此這般地使盡了渾身的解數,這個捐獻高峰才持續了兩三個月,總共得到1 萬5 千多美元。
這個基金會後來為方舟子——連同饒毅——,支付了11,200 美元的法律資助。所以說,它謊稱「方舟子所
需的律師費用卻至少要$30,000USD」,實際上就是搞騙局。
高潮過後是低谷。從2007 年5 月到2008 年2 月,基金會只收到6 百多美元的捐贈。再不搞新花樣,它就
該關門了。可是,搞什麼花樣呢?方舟子在北京勝訴了,肖傳國、丁祖詒、劉子華之流也沒再提出新的控
訴,搜刮民財沒有名目啊。不過,天下事難不倒這個「組織」。他們猛然間搞了一個「捐書送健康」運動。
原來,方舟子的那本《科學成就健康》,雖然名義上是由新華出版社出版,但實際上是通過一個叫做「北
京方略圖書有限公司」來策劃、運作的。而這個「北京方略」之所以對方舟子的書感興趣,顯然是因為方
舟子是名人,以為給他出書能夠大賺一筆。所以,這本正規出版社不敢出的抄襲、誹謗之作,就到了這家
沒有出版圖書資格的「圖書公司」的手中。可是,儘管方舟子在新語絲上打出了「今年過節不送禮,送禮
就送《科學成就健康》」的標語口號,儘管策劃方和被策劃方把首發式、簽名式、巡迴式、「315 高級論
壇」式、甚至編造恐嚇信事件式的推銷手段盡數使上,這本書在一年之後還有大量積壓。很可能北京方略
預支了方舟子高額版稅,或者方舟子做出過包銷多少萬冊的承諾,或者還有什麼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無
論如何,那個出版公司在2008 年3 月前後還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抽頭。於是,這個基金會上陣了。
3 月28 日,新語絲新到資料上出現了這樣一個標題:《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關於捐贈〈科學成就健
康〉一書的文告》。打開這個文告,其首段文字是:
「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方舟子和北京方略圖書有限公司於即日起聯合推出『捐書送健康』
活動。按照方舟子本人和北京方略圖書有限公司的提議,基金會計劃將5000 本《科學成就健康》
無償捐獻給中國各地的圖書館、中學及其他相關的政府和民間機構,以擴大該書的教育和科普影響。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41
基金會相信,《科學成就健康》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科普佳作。它的價值早已經通過現有的讀者群體
以及他們的親友的強烈反響中體現出來。通過『捐書送健康』活動,將有無數的新讀者從這本書里
獲得不可估量的收益。」(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jia9/osaicflyer.pdf)。
這個活動怎麼搞呢?這個文告說:
「捐贈活動三方的合作方式為:
• 作者方舟子先生捐贈版稅收入;
• 北京方略圖書有限公司捐贈成本以外的營銷收入並無償提供所需的人力資源;
• 基金會負責書籍印刷成本與郵費並與北京方略圖書有限公司合作確定捐贈對象。
「寄送一本書的費用約為1 美元。您捐贈10 美元,就能夠讓就能夠讓兩個圖書館各擁有5 本《科
學成就健康》,讓一個地方的幾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機會讀到這本書;捐100 美元,則可能讓成千
上萬人因閱讀《科學成就健康》而受益終生。共襄義舉,何樂而不為?」
關於這個活動的實質,筆者在《是蒙牛蒙人,還是方舟子蒙人》一文中,曾這樣揭露:
「其實,這個活動的實質就是由這個偽基金會以此方式洗錢,讓『北京方略』撈回印刷成本。好笑
的是,這個計劃原定贈書五千冊,但是白送了將近十個月,也只送出去4340 本,不到原計劃的
90%。更可笑的是,這個活動的接收單位總共只有418 家,平均每家收到了十多本書。既然贈書的
目的是『擴大該書的教育和科普影響』,要讓『無數的新讀者從這本書里獲得不可估量的收益』,
為什麼不把這本『不可多得的科普佳作』送到更多人的手中呢?當然是要節省那『寄送一本書的費
用約為1 美元』。也就是說,這個『贈書活動』,除了是在洗錢,還是在傾倒垃圾。」
不過,筆者當時只注意到了它的洗錢性質,而沒有注意到它還是一個吸金的手段。實際上,基金會在2008
年3、4 月份間的那個捐獻高峰,就是來自這個活動。在這兩個月間,基金會共得到6 千多美元的捐獻(其
中包括一筆匿名的4 千元捐款),刨除那「送」出去的五千美元,實際上凈賺一千。
那麼,2009 年底的那個捐獻高峰是怎麼回事呢?原來,2009 年8 月,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到北京之行三年前
的判決,從方舟子老婆的銀行賬戶上划走四萬多元人民幣。方舟子於是立即對肖傳國展開報復行動,要利
用肖傳國的病人對施行「肖氏手術」的神源醫院提出150 個——後來變成40 個——索賠訴訟。為了配合這
個計劃,這個海外基金會於是在11 月12 日發起「扶助學術不端受害人專項基金」的捐款活動。不言而喻,
這又是一個與「捐書送健康」類似的圈錢行動。
果然,為了鼓舞教徒們的「捐志」,方舟子親自披USTC3 這件馬甲上陣擂鼓。11 月18 日,他發帖子說:
「哇,J 師傅是第一」。原來,新語絲上那個蠻橫無理、橫行霸道、但獨獨對方舟子俯首貼耳的JFF 剛剛捐
了205 美元,刨除費用,凈剩$196.70。而這個JFF 頗知如何與方舟子配合。他跟帖說:
「誰要超越了,以後在這裡就是天天罵我,我也絕不找一回麻煩。要是有100 個人超越了,我這個
TROUBLEMAKER 不就一下被改造成LOVEMAKER 了嘛。說起來就這麼簡單。」(http://www.xys.org/forum/db/5/246/73.html)。
這相當於要教徒們交保護費:只要你交夠了錢,你才能夠在這個罈子上不挨罵;錢沒交夠,那就對不起了,
不論男女,不論老幼,不論談論什麼問題,你都可能被我這位troublemaker makes trouble——找麻煩。難怪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42
這個JFF 在讀書論壇上像條瘋狗,見人就咬,而方舟子卻對他放任不管。他實際上就是相當於給黑社會老
大收取保護費的那個打手。
11 月24 日,USTC3 再次發帖:「J 師父被qfly 超了」。(http://www.xys.org/forum/db/5/252/194.html)。原來,qfy 捐了$350。半個月後,11 月
29 日,USTC3 又扯嗓子大喊大叫:「有大款出手了!」(http://www.xys.org/forum/db/6/4/231.html)。原來,基金會收到一份一千美元的匿名
捐款。第二天,USTC3 又發了一個標題帖:「2009 中國作家富豪榜揭曉,斑竹什麼時候上榜啊」。
http://www.xys.org/forum/db/6/5/87.html)。這是在為自己哭窮。
總之,為了把教徒們的注意力吸引到捐款上面來,方舟子想盡了一切辦法,使出了所有的招數。截止到
2009 年底,這個「扶助學術不端受害人專項基金」共收到35 筆捐款,總值$6125.64。可惜的是,方舟子與
JFF 合謀策劃的「有100 個人超越」($205)的目標,至今還差93 人。
【註:2010 年8 月29 日下午五點,方舟子在北京「工作室」的門口「被襲」。其妻子劉菊花當即在網上報
案,宣稱方舟子「兩袖清風」。第二天,這家方氏海外基金會馬上宣布「將就這一事件發起新一輪募捐」。
9 月2 日,「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再次呼籲海外朋友為國內科普和學術打假,維護科學誠信創造良
好環境盡自己一份心力,向基金會踴躍捐款。」截止到9 月8 日,共有74 人次捐款10502.47 美元。(均見
OSAIC 官方網站及新語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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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10-3 05:27 | 只看該作者
4、神秘的金主
在這個基金會獲得的三百多筆捐贈中,那幾筆大額匿名捐贈顯得特別的刺眼。而更為蹊蹺的是它們的捐贈
日期:就在基金會的收入跌至谷底的2 月初,六筆來自香港的匿名捐款,每筆1 千美元,同日到達。接著,
基金會掀起了募捐的新高潮。2008 年4 月初,就在「捐書送健康」活動奄奄一息之際,又一筆4 千美元的
神秘捐贈不期而至。那麼,這些捐贈人到底是誰呢?顯然,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這個基金會才知道,而
他們是絕對不可能告訴我們的。那麼,我們不妨做一番合乎邏輯的猜測。
就在這個基金會成立之際,海外民運組織接受台灣陳水扁政府機要費的醜聞爆發。儘管受款人在最初矢口
否認,但後來他不得不承認這是事實,只不過仍舊堅持說,自己接受捐贈之時,不知道其來源。不論如何,
我們可以說,在海外,尤其是港、台,存在著大量的遊動資金,它們的走向,完全由資金主人的某種預定
的目的而定。並且,他們在捐款之時,一般都是匿名的,並且都是在關鍵時刻。他們才不會搞什麼錦上添
花的玩藝兒呢。
在方氏基金會的理事會中,有一位人連續擔任了三屆理事會的秘書,他的英文名字叫Eddie Cheng,中文名
字叫程鶚。此人曾就學於北京大學物理系,現在是海外民運活動的積極分子。而在新語絲上,程鶚對方舟
子的打假、打架、反偽活動並沒有表示出引人注目的熱情。恰恰相反,他表現得頗為理智,很少與人吵嘴
罵架。據筆者觀察,按學識,按情商、智商,程鶚都遠遠高出方舟子——他曾多次指出方舟子文章中的錯
誤,包括中文的,英文的,他甚至還曾指出方舟子故意給中醫栽贓。(見2006 年6 月12 日新語絲讀書論
壇,http://www.xys.org/forum/db/2/60/216.html)。下面是他在新語絲新到資料上發表的文章目錄:
時間 標題
11/26/2003 關於〈大學何為?〉
12/31/2003 評王琳〈美國最高法院的故事〉
10/08/2004 何祚庥院士對今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和「層子模型」的評論很不嚴謹
01/16/2005 「敬畏自然」是一個無意義的口號
04/14/2005 果然是亂彈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五章 吸金
143
03/04/2006 我們應該如何保護「作為文化遺產」的中醫?
05/13/2006 傅先生,您在這裡的確是錯了
11/23/2006 荒唐首先需要暴露,法治首先需要實踐
02/17/2008 太空梭O 型圈問題不是費曼發現的
02/18/2008 這樣的醫生讓人如何尊重?
05/13/2008 北帆的絕對零度科普不知所云
05/20/2008 水博對紐約時報很不公平
05/29/2008 美國紅十字會的管理費用
12/27/2008 哲學思辯和辯證法的意義在哪裡?
12/30/2008 就「芝諾悖論」再答田野
01/03/2009 運動並不是「活生生」的
01/05/2009 不是只要是相反的東西就是矛盾
02/24/2009 信達雅可以休矣
04/18/2009 與諾貝爾獎失之交臂的惠勒
09/20/2009 「看」原子
問題是,這樣一個人,為什麼會心甘情願地給方舟子當跟班呢?他的短文,《荒唐首先需要暴露,法治首
先需要實踐》,引起了我的注意。這篇短文全文如下:
「當初參與打假基金會工作,就是已經預感到舟子這幾個官司輸的可能性很大,需要有備無患。今
天與一個美國同事聊了此事,說起捐款的事,他說,你們捐款要多了,是不是會更加鼓勵那些人來
起訴舟子?我說,是的,這就象是大家捐款到非洲去買某些奴隸的自由和西方人到中國去收養棄嬰,
總是會有反方向的鼓勵作用。
「但這樣的官司多了,即使都是舟子輸了,對於中國都是一個大好的事情。因為其一,荒唐官司荒
唐判決越多,法制改革的希望就會越大;其二,鼓勵大家,無論什麼人,到法庭去一見真張,比任
何其他途徑都更好;即使法院也有腐敗,但也比明目張膽地官壓要好。
「荒唐首先需要暴露,法治首先需要實踐,輸贏在現在的情況下倒不是那麼重要的。
「希望大家踴躍捐款,支持舟子,支持中國的法制未來。」(見2006 年11 月23 日新語絲新到資
料,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a7/dajiajijin18.txt)。
這短短的二百多字,清楚地說明了他支持方舟子的目的,而這個目的與他的民運分子身份頗為符合。因此
可以說,他支持方舟子是「別有用心」。更有趣的是,這篇文章恰恰作於陳水扁機要費醜聞爆發之際。以
他的海外關係,以他對新語絲的熱心,在「海外政治勢力」的資金沒有出路之時,為方氏基金會爭取幾筆
捐獻,豈不是十分正常嗎?(在新語絲讀書論壇,程鶚最為關心的事情似乎是如何為方氏基金會募得更多
的金錢。比如,他以個人的名義,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開展了一個名為「2009 拋丸」的長跑活動,並且要
在新的一年中繼續開展。(eddie:《2010 年度「昏昏杯」拋丸捐款活動啟事》,http://www.xys.org/forum/db/6/41/150.html)。
明確地說,筆者猜測,那幾筆「巨資」很可能來自某些海外政治勢力。實際上,在肖傳國的導師裘法祖指
出方舟子回到中國的目的就是要打擊中國的科學家之後,(見:《肖傳國狀告打假鬥士案開庭 裘法祖法庭
痛斥方舟子》,2006 年6 月22 日《楚天都市報》),這些政治勢力有一千個一萬個理由讓方舟子「站直
了,別趴下」。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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