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123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研究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基督徒如何分辨聖靈教導,邪靈誘惑亦或肉體慾望?

[複製鏈接]

10

主題

443

帖子

107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07
41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6-24 06:00 | 只看該作者
38# 溫和寶

還是殺我比較人道,蟋蟀不是人,是蟲蟲
歌唱著的蟲蟲蟀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22

主題

8149

帖子

3302

積分

七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3302
42
溫和寶 發表於 2009-6-24 06:10 | 只看該作者
39# 研究

好吧,那就換個說法。
不管怎麼說,hellman在這裡褻瀆神就是該死。聖經里已經明確指示我們務必除掉之。理由參見23樓。
別忘了,我們這個遊戲模擬的情況是魔鬼假扮耶穌給你下指示,你如何分辨?現在鬧成我非要殺人了。

現在「耶穌」讓你除掉hellman,而且這指示每句話都符合聖經精神,你辦還是不辦?說到底,還是需要你自己判斷是不是?所以「一切以聖經為準」純屬擺擺樣子。
珍愛生命 遠離毒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

主題

135

帖子

39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39
43
can 發表於 2009-6-24 08:5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an 於 2009-6-24 08:56 編輯

樓上還是不要故意為難基督徒好嗎?

即使不能判斷出判斷哪些感動來自聖靈?那些來自於魔鬼?那些來源於肉體?

真正的基督徒也一定是「非暴力者」。他會以耶穌為榜樣,不以任何理由殺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44
hellman 發表於 2009-6-24 10: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09-6-24 10:40 編輯
You are talking the realm of application, which is correct or not depending on two things: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the biblical teaching and correctly knowing the situation.

We may not talking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6-24 00:41

我就是反基督教,反耶穌反耶和華,反以色列神的人.
我從心裡反,表面上也反.還勸基督徒離教.
按聖經該治死.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45
hellman 發表於 2009-6-24 10:39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是人,不是魔。你搞錯了!
研究 發表於 2009-6-24 05:40

聖經說有人拉你們出教,有三個證人就可以殺,先發現的先動手,用石頭砸.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22

主題

8149

帖子

3302

積分

七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3302
46
溫和寶 發表於 2009-6-24 11:08 | 只看該作者
樓上還是不要故意為難基督徒好嗎?

即使不能判斷出判斷哪些感動來自聖靈?那些來自於魔鬼?那些來源於肉體?

真正的基督徒也一定是「非暴力者」。他會以耶穌為榜樣,不以任何理由殺人。
can 發表於 2009-6-23 19:55

注意到了你在基督徒前面加上了「真正的」這個限制詞。這是一個很聰明的辦法,這樣一來,那些如殺害墮胎醫生殺害同性戀者等基督教極端暴力分子就可以輕而易舉地被開除出「真正基督徒」的隊伍了,基督教歷史上的許許多多的污點也因此而一筆勾銷了-----那些殺人放火幹壞事的都不是「真正基督徒」。
以耶穌為榜樣?我前面引用的那三條語錄,哪條不是耶穌說的?條條都是要人命的。
幫你重溫一下:
主說:「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主還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主還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里」。
如果需要,我還可以找出很多來,句句都是支持殺人的。或者也可以不叫殺人,改為「懲惡」也是一個意思。
珍愛生命 遠離毒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47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6-24 12:03 | 只看該作者
我就是反基督教,反耶穌反耶和華,反以色列神的人.
我從心裡反,表面上也反.還勸基督徒離教.
按聖經該治死.
hellman 發表於 23-6-2009 21:36


Like兄,問你個問題:

是你更懂你自己,還是神更懂你?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046
48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6-24 12: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9-6-23 23:10 編輯
永生你也不用兜圈子,你說殺hellman哪條不符合聖經要求了?如果有,你就指出來,如果沒有,你就和我一起動手,怎麼樣?
溫和寶 發表於 23-6-2009 12:42


溫兄,你要是能理解聖經的原意,深刻理解一個人身上神對他的安排,你早就不是現在的狀態了。

不要試圖行使神的主權功能。尤其在與神的關係還沒有擺正的時候。

具體地說,對Like兄屬神狀態的鑒定超出了我們的能力範圍。我們不同意他的觀點,完全可以和他討論;這也和他不同意我們的觀點,和我們討論一樣。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61

主題

1萬

帖子

8420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8420
49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6-24 12: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9-6-24 12:32 編輯
主說:不可殺人。
------雖然說不可殺人,但主沒說不可殺惡魔。hellman天天在這裡褻瀆神,已經很明顯地說明他就是惡魔不是人,殺他是正義的行為。

1。惡魔是墮落的天使,HELLMAN是人,所以HELLMAN不是惡魔。

2。在得救之前,人都在撒旦的權勢下,主來就是把我們從惡魔的權勢下拯救出來。是主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主從來沒有說要殺被撒旦掌控的人,反而教導我們不可故意殺任何人,連心裡恨都不可以,恨人就是殺人了。當然,警察維護治安要視特定情況考慮。

主說:要愛人如己。
------為了讓hellman這個惡魔不再害別人,一定要殺之。如果你若是還愛你的弟兄姊妹的話,就務必要將hellman除掉,使你的弟兄姊妹免受其害,這正是切實體現了愛人如己的精神。

呵呵~你的每句話,都讓我看到撒旦在背後玩的詭計。不過這種技倆在伊甸園就暴露了,撒旦你退後去吧!

1。真正的惡魔在最後會被神丟在火糊里燒,永永遠遠,他的日子近了,哈哈!!到時候就再也不會象現在這樣四處挑起紛爭,要人違背神,遠離神了!撒旦你的日子近了,主已經勝過你了!神並不憐憫你,你得的是你應得的。

2。HELLMAN傷害不到我們,因為我們有主的愛,我們只會愛他,為他切切禱告,因為耶穌愛HELLMAN,我們也愛HELLMAN。

主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是的,一定要遵守主的道。
主說:「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主還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主還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里」。


第一個治死,是神與以色列立的律法,為要規勸以色列民只尊唯一的神為聖,不可有別神。而律法已被主成全,現在基督徒只需要遵行十誡。必須留意當時是需要民事庭來判案,執行的,個人沒有這樣的權柄。

第二句主說,是比喻,預言在最後審判的日子,那些不願悔改,不願被主拯救的人,最後將要自己承擔罪永遠的刑罰,因為人犯罪是違背了永生的神。

第三句主說,是勸戒,「倒不如。。。」是強調我們不要使人跌倒,並非真要這樣做。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61

主題

1萬

帖子

8420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8420
50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6-24 12:31 | 只看該作者
46# 溫和寶

說到懲惡,神只授予執政者權柄懲惡,並沒有給予個人這樣的權柄。因為雖然人墮落了,但仍然是神形象的承受者。流人血者,血必被流,不是要人報仇,而是要當時的民事庭按律法判刑。

這點我想連小學生都知道,不知道溫兄反起基來,連這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了?看來反基讓人糊塗,失去常理。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9

主題

3669

帖子

798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留學海龜(十四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98
51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6-24 17:16 | 只看該作者
5. 這個感動是否符合聖經的教訓?
研究 發表於 2009-6-22 12:08


那些標準又由誰來定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主題

185

帖子

67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7
受到警告 52
四面體 發表於 2009-6-24 18:34 | 只看該作者
50# 同往錫安

你這也太牽強了吧,「瀉神法」早就沒影了,你站大街上喊「yesushizhu」 也不會有人判你什麼,更別說到教會裡給墓道有打預防針樂。要是這也能判,嘁哩喀喳現在就得關它億萬年。
我不喜歡基督徒。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53
hellman 發表於 2009-6-24 22:09 | 只看該作者
46# 溫和寶

說到懲惡,神只授予執政者權柄懲惡,並沒有給予個人這樣的權柄。因為雖然人墮落了,但仍然是神形象的承受者。流人血者,血必被流,不是要人報仇,而是要當時的民事庭按律法判刑。

這點我想連小學 ...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6-24 12:31

神有時候直接命令謀人去為神殺神的敵人,不用通過法律. 前幾天就有個基督徒殺死
了一個打胎大夫. 許多基督徒說神要他來殺大夫的. 你們說聖經說"不許殺人"是錯的
. 基督徒們喜歡殺神的敵人.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1

主題

926

帖子

226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26
54
618o500 發表於 2009-6-24 22:29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1

主題

926

帖子

226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26
55
618o500 發表於 2009-6-24 22:30 | 只看該作者
54# 618o500
完全符合真聖靈的標準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主題

185

帖子

67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7
56
四面體 發表於 2009-6-25 0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主題

185

帖子

67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7
57
四面體 發表於 2009-6-25 01:41 | 只看該作者
我不喜歡基督徒。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89

主題

9078

帖子

5017

積分

二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017
58
hellman 發表於 2009-6-25 02:49 | 只看該作者
愛=>性愛=>作愛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94

主題

1萬

帖子

5329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5329
59
 樓主| 研究 發表於 2009-6-27 03:15 | 只看該作者
那些標準又由誰來定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6-24 17:16

標準當然由神來定了。 好好讀聖經,其實神的道理並不那麼難懂。只要不鑽牛角尖。
藍天, 白雲, 海鷗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23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9 20:3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