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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yle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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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宗教與社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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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06:05 | 只看該作者
40# kylelong

網路還是需要您吧,我看。把李申的文章和愛因斯坦的幾句話一拼,就可以原創,這種工作我不勝任,我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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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Prfdcm 發表於 2009-5-30 06:21 | 只看該作者
好,請問這最後兩段就是你的原創了嗎?比較一下以下的段落吧,看來愛因斯坦是抄襲你的了。http://www.sciencenet.cn/m/Print.aspx?id=47195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04:46


你怎麼想到去google了?
我還以為你們是一家人呢。
盡信書不如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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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30 08: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ylelong 於 2009-5-30 08:37 編輯

這個全文都是別人的,我只是依照原文,全部搬運過來。誰說過什麼,是誰的,我不知道。我只需要知道:什麼是真理,就足夠了。

請問:你是否可以談談你對宗教與科學的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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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08:53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全文都是別人的,我只是依照原文,全部搬運過來。誰說過什麼,是誰的,我不知道。我只需要知道:什麼是真理,就足夠了。

請問:你是否可以談談你對宗教與科學的看法?

謝謝。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30 08:34


既然是全文照搬的,為什麼我指出你除了后兩段以外都是李申的文章以後,你就在後兩段之前加了(以上轉帖)的字樣?給人的印象是后兩段是原創?

我可以和偷兒談天說地,卻不會和他們討論贓物的成色。你省了吧。不尊重他人勞動的人,不值得我相予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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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2:40 | 只看該作者
講話別不留餘地,他可能是從不同的地方轉的,人家可能說了不同的東西。不過發貼時有選擇 轉貼 或 分享 的,最好選一下。也有人認為不寫原創就是轉貼,大家的規則不一樣,問一下就好了么。大家都在學習。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9-5-30 11:54


既然是從不同地方轉的,也是轉的,對不對?為什麼我提醒他以後他來了一個(以上是轉帖)?

你願意和這樣的人交朋友是你的自由,我鄙視偷竊是我遵守的道德底線,謝謝你的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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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3:44 | 只看該作者
45# 龍蟋蟀
你這樣。。。太有點嘁哩喀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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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3:49 | 只看該作者
45# 龍蟋蟀
你這樣。。。太有點嘁哩喀喳了。
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3:44


看來你很贊同抄襲啦。看看追版主轉這個帖子時候的題目,明明是把這段當成kylelong的原創了,這人也不解釋,默認,嘿嘿。如果發現別人誤解為他的原創了,還不解釋,真的很無辜嗎?據說是不在乎話是誰說的只注意討論真理,看來也不在乎別人把愛因斯坦的話當成他的原創。佩服!然後呢,還有人支持這種抄襲,更佩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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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3:59 | 只看該作者
我沒說我贊同還是不贊同。
我就說,你的品性和嘁哩喀喳有點相似,而嘁哩喀喳他,一直是我的「夢中情人「。,怎麼樣?不允許嗎?不允許我做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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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4:05 | 只看該作者
48# 翡翠

誤解你了,對不住。我不如七兄帥,你還是夢他吧,我怕(不是怕你,別誤會),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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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9-5-30 14:06 | 只看該作者
看來你很贊同抄襲啦。看看追版主轉這個帖子時候的題目,明明是把這段當成kylelong的原創了,這人也不解釋,默認,嘿嘿。如果發現別人誤解為他的原創了,還不解釋,真的很無辜嗎?據說是不在乎話是誰說的只注意討 ...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3:49

剛去基督家園看了你們的討論,很無言。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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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4:10 | 只看該作者
不過,品性是品性,拋開品性問題,你說人家一直不解釋這個那個的,但是你要知道一點,那就是:最終人家出來解釋了,說明了是轉貼。

可是,你。。。。你,你這個龍,蟋蟀什麼的,你事先給他限定「老實坦白「的時間了沒有?如果有,那就是他不對,如果沒有,那就是你不對。

其他旁觀者,有幾個很在乎這文章是不是原創呢?反正我不在乎,因為假若他沒有一定的水平的話,一定會在之後的討論中露出他拙劣的馬腳,可是相反,假若這條k龍,在討論中侃侃而談,能夠說出個道道來,甚至說出來的東西超過了這篇文章的原作者,那人家不註明是轉帖,反而(或許)是一種真正的謙虛,因為他是一條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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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4:15 | 只看該作者
51# 翡翠

在乎原創與否,尊重原作者與否,都是各人的自由。你有認為拿來主義是真龍的自由,我也有對抄襲發表一點點意見的自由。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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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4:30 | 只看該作者
是的,你是有自由,可是,你真的認定他內心一定是抄襲之願??? 
不確定的事情,就要先不確定,等確定了再說。

假若他真的有這個偏好,那他今後還會這樣做,你這次本來可以先穩一穩,以後連抓兩次,或三次,那才有說服力。否則很多人,就會認為這一次只不過是巧合,或者說你小題大做。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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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14:41 | 只看該作者
況且,他最終還是說明了轉貼,我看此事就應該打住,不要也不應該再追究下去。
今後你也不應該再用「偷「或「竊「再多說什麼氣憤的話。
真是。。。一個人的品性如何,可以用來監測的地方多的是,何必就此一個貼?懷疑他是小偷,以後就盯住他,哈哈哈哈。他如果骨子裡真是個慣偷卻因此事怕了你,改邪歸正,不再「偷「了。。那你也功德無量呀。可人家如果骨子裡不是小偷,還經常正人君子慈悲散財。。。那你可就良心上要受「冤枉無辜者「這種地獄煎熬了===因為我看你很有做人的良心。呵呵,沒良心的人,是不受任何煎熬折磨的。懂我說的吧?別冤枉我啊,我可受不了。鄙人耐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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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e 發表於 2009-5-30 19:07 | 只看該作者
我們在讀一些書籍的時候,在書本的后頁都會有作者羅列的一大串「參考文獻」,可見沒有多少人是正真的原創。就像是做科學研究的大多都是在前人的基礎上延續下去的,沒人告訴他們你不許參照我的,你只能自己關起門來自己搞。更何況人家已經註明是轉帖了,不要忘了我們大家在這裡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探討問題、交換思想、共同進步、求同存異……。毛澤東創立的很多游擊戰法和作戰理論都來源於先哲也沒人抨擊他是卑鄙小人只會偷。只要我們把看來的東西,加上自己的見解取之精華棄之糟粕那就是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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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30 20:48 | 只看該作者
辯論是雙方用一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來說明自己對事物或問題的見解,揭露對方的矛盾,以便最後得到正確的認識或共同的意見;討論是雙方就某一問題進行商討、辯論,最後不一定就有結果;評論是某人對某一件事進行批評﹑議論、商議,給出自己的主觀上的觀點;爭論是雙方通過爭辯、爭吵,互相揭露對方的矛盾,通常是缺少理解與溝通,最終很難達成統一的意見;一旦達成統一的意見,就變成辯論了。但是,辯論通常都是友好的、文雅的、禮貌的,而爭論通常都是敵視的、尖銳的、謾罵的。

無論是生活中還是網路中,大家時常會爭論誰對誰錯的問題,往往為了一件小事,爭得臉紅脖子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似乎不爭論出個結果決不罷休,甚至由此產生怨氣、影響情緒。那最後就真能爭論出個結果嗎?往往不是!真正最後給出結果的是時間、是真相!

其實很多時候,彼此完全是可以寬容的、包涵的,也是可以顯出個人風度的。那我們常常又爭論不休,究竟為什麼?我想,不外乎兩種情況:一是認為自己被冤枉,於是據理力爭,非得弄個是非黑白,不給個說法就不行,自己總覺得蒙怨受屈;二是為了爭個臉面,這種情況,爭論一旦開始,與爭論的內容是什麼幾乎就沒有了太大的關係,僅僅是要爭個面子而已。很多人爭論對錯,經常使用的語句是:明明是我對、幹嘛說我錯,我沒錯就不該說我錯,錯不在我,為什麼你不承認錯誤,等等。我想,這些話里所反映的、或者說爭論者最關心就是一個問題:別人怎麼看我的問題,因為我不能被別人說成是錯的,無論是說錯話、做錯事。

難道別人的看法就真的那麼重要嗎?其實,每個人根本就不必太在乎別人的看法的,別人的看法終究是別人的,自己怎麼看就好,因為自己怎麼看才是自己的!太在乎別人的看法,那就等於在幫別人活,而不是幫自己活,豈不很虧!無論自己對或者錯,都是我們學習和進步的好機會,因為一旦出現對錯的分歧,這時彼此就可以停止爭論了,不如利用點時間去進行分析總結,不管是從自己身上還是從他人身上,都有可能汲取到經驗和教訓。再說,很多時候,根本就沒有什麼完全的對與錯!對與錯不過是事物正反的兩個方面罷了,很多時候事物並非是由兩面組成的,甚至有多個面,不同的視角就會有不同的效果。只是要知道這麼些面,或許需要經歷時間和風雨的磨練才能真正懂得吧。正如一快石頭,有稜有角,甚至方方正正,幾個面可能很容易看得清楚,但經歷風雨滄桑和磨礪后,稜角自然就不存在了,但有多少個面也實在不再容易數得清楚。這並非是所謂的圓滑!無論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認為對也好,錯也好,事物就是它本身的樣子!人人心中都有一桿稱,至於自己是輕是重,或許有人有意無意稱不准你,但絕大多數人是能稱得準的,更重要的是,自己得稱准了自己!

有時候,自己會覺得在自己眼裡都是對的,而在別人眼裡都是錯的。就算自己是對的,是否在所有場合、所有時間、對所有事所有人都是對的呢?就算自己對於自己的錯誤,我們是否應該不斷完成自己的對呢?這就需要在過錯中發現自己錯過的東西,但有時知道錯過了什麼,卻不知道錯在哪,因為我們習慣認為自己是對的,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錯的。我們是不是都能夠勇於面對自己的錯失呢?錯過了昨日,別犯下明朝追憶今夕的過錯;錯過了花開,別犯下失去欣賞花落的過錯;錯過了日升日落的美麗,別犯下失去欣賞艷陽殘月的過錯;錯過了曾一閃而過的幸福,別犯下讓以後的你對現在所做的事悔恨的過錯;錯過了欣賞別人的正確,別犯下失去糾正自己錯誤的過錯。不要每當錯過了,才發現原來認為很平常的事物其實是那麼美好。一念之間,對錯難明。原來那些理所當然存在的東西是最容易忽視、丟失的,那便是事物的本質。

錯過的意識都發生在過去的錯誤中,因為過去,所以我們才知道失去,彷彿人真的是在錯誤中成長。雖然人是在錯誤中成長的,可還是要記得當你犯下丟失自己的過錯,是不能再犯下錯過尋找自己的機會。雖然人總是在過錯中改變、覺悟,殤芯地尋找已經錯過的東西,但人終究是有意識的智能生物,善於更新自我、發現自我、不斷成熟、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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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Prfdcm 發表於 2009-5-30 22: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stPrfdcm 於 2009-5-30 22:31 編輯
辯論是雙方用一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 ...
對與錯不過是事物正反的兩個方面罷了,很多時候事物並非是由兩面組成的,甚至有多個面,不同的視角就會有不同的效果。只是要知道這麼些面,或許需要經歷時間和風雨的磨練才能真正懂得吧。正如一快石頭,有稜有角,甚至方方正正,幾個面可能很容易看得清楚但經歷風雨滄桑和磨礪后,稜角自然就不存在了,但有多少個面也實在不再容易數得清楚。這並非是所謂的圓滑!
kylelong 發表於 2009-5-30 20:48


提個建議,供參考。

藍色的部分講的是事物有兩個或者多個的方面,從多方位看得更清楚。紅色的接著講「稜角」。「稜角」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無經驗的人的莽撞與生硬。「稜角」經風雨侵蝕而消失,形容歲月與經驗使人的莽撞與生硬的見解減少或消失。這些與上面藍色的話題都沒有什麼關係。

這樣的發言讓人丈二和尚不到頭腦。浪費讀者的時間,使讀者無法感受文中的思想與美感。從心理學角度講是思維奔逸,從寫作上講叫「digressive「。

不同的話題,應該分開,或者放在不同的文章,或者放在不同的段落。如果放在不同的段落,中間最好有解釋,說明兩個話題的關係,例如用些轉折的辭彙。

順便問一句,這是原創嗎?

另外,龍蟋蟀指責你抄襲,不知道你如何感想,認錯了嗎?
盡信書不如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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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5-30 22:21 | 只看該作者
一聲嘆息。想當初耶穌之仆在文學-城發表長篇連載的瓦器論的時候,因為也是有搬用他人文字的行為,那裡可是一片喊打聲,包括她的一些基督徒兄弟姐妹在內也批評她。此時此地,借用他人文字不說明像是很常規了,追求真理的名義之下,借可以是非借,取也可以是與了。
我自己覺得不迷路,可有人叫我小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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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5-30 22:34 | 只看該作者
48# 翡翠
誤解你了,對不住。我不如七兄帥,你還是夢他吧,我怕(不是怕你,別誤會),閃了。
龍蟋蟀 發表於 2009-5-30 14:05

誤解和被誤解,是所有人一生都難免遇到的事情。你我他她誤解了無數人,無數人也曾誤解了你我他她。沒什麼誰對不住誰的,只有誰在乎不在乎。在乎的,你就給人家道歉,不在乎的你就裝成聾子沒聽見。
你和7,根基本性我看差不多,不過7反基督教時間長了,臉皮更厚一點兒度量更大一點兒心胸更寬一點兒===那。。。推論就是:我夢不夢他和他本人帥不帥毫無關係--注意:這裡你又誤解我了

懂了?
我只夢那臉皮厚的度量大的心胸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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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體 發表於 2009-6-1 03:33 | 只看該作者
轉龍行天下傻蛋的判決:

蟲蟲(龍蟋蟀)不必著急,這樣的事情很多,一時也急不來。

「龍兄」在被指出第一段轉貼后,給尾巴前的一部份加了個「轉貼」字樣,後面的他也是轉貼的,後來他自己承認的,但是為什麼一開始不加到最後呢?非得人家指出出處是哪裡哪裡哪裡才行?

如果一開始就加在後面,可以判個誤殺,現在這種情況,基本上謀殺定罪了。我想這一點推理推斷,他們不會不懂,只不過認為是「小題大做」,又不是 「專業論壇」等等。

但我們知道,在西方決不只是科技界不能這樣做,就是小學生開始寫論文,交作業,也得強調這一點,從娃娃抓起。

當然有些西方人懶,懶在不愛自己動手做實驗,搞調查,這時他們就要靠寫作技巧了,寫出的東西洋洋洒洒,水平沒有,分不會給高,可是轉引不給出處這樣的事卻不會發生。要不然,咋說來著,我還在大學里助教判卷子的時候,頭跟我說,直接給個不及格,重修!

這裡還有人大肆放言「反正都是抄,引不引誰也不在乎」一類厥詞,跟街上的小混混一樣。也難怪***熱度始終不及***。瞎聊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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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了本壇敏感詞,據說本壇連鏈接都刪,真沒意思。
我不喜歡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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