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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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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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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1: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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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後者。其實你前面討論的,也是在後者的範疇。

(不過就我來說,生命存在的因,與存在的意義,是答案統一的問題。)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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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09-1-30 02: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借屍還魂 於 2009-1-30 01:48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我覺得這裡面同學們可能有些地方搞混了,所以討論起來比較亂。

這個「理由」是指什麼?是"The Cause of being alive"? (i.e., the Antecedent variable of being alive)       還是"The Purpose of being alive"? ...

這是一個古老的哲學. 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個目的.教會牧師利用這個傻哲學引誘人們
去教會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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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9-1-30 02:03 | 只看該作者
或者意義就是完成上帝下的大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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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09-1-30 02: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1-30 01:56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是後者。其實你前面討論的,也是在後者的範疇。

(不過就我來說,生命存在的因,與存在的意義,是答案統一的問題。)

古典希臘目的論
阿里士多德認為,將所有事情都視為必然是錯誤的,因為這樣忽略了事情的目的、秩序和背後的最終原因。

可是,德謨克利特忽略了最終原因,將所有自然的規律視為理所當然。的確這些規律是必然的,但他們背後有其最終原因…把必然當成原因,無異於水腫病人被放水單純是因為刀刺入他,而不是為了治癒他。  
——阿里士多德,Generation of Animals V.8, 789a8-b15]  

阿里士多德將事物的發展因分四種:物質因、形式因、動因和目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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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 發表於 2009-1-30 02: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上面幾樓的同學 的帖子

不好意思,是我理解錯了。我理解成「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們活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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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2:19 | 只看該作者
然後呢?

亞里士多德怎麼解釋活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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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2: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5樓 借屍還魂 的帖子

那也離 」吃飽了撐的「 有一段距離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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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9-1-30 02: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7樓 八福 的帖子

剛過完年,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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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09-1-30 02: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1-30 02:19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然後呢?

亞里士多德怎麼解釋活著的理由?

活著需要理由是個彌天大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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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3: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9樓 hellman 的帖子

那活著需要目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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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30 03:30 | 只看該作者
關鍵的問題是: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把你造的東西毀掉。但是,你不要一邊哭著喊著說你愛你造的東西,然後一邊把你造的東西毀掉。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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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3: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1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神從來沒有毀掉不該毀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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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30 03: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1-30 03:46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神從來沒有毀掉不該毀掉的東西。


你又繞回去了,談起「該不該」的問題了。。那麼,你的「神」耶和華/耶穌為什麼大規模屠殺嬰兒呢?這些屠殺是「公義」的嗎?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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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9-1-30 04: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9樓 八福 的帖子

看你的答案:神造人有個目的,就是來敬拜神,和神相愛,與神同在。
這是你的猜想,還不一定對,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
我們來分析一下:如果是真的,那這神就是很無聊,造人來崇拜自己,有點像個精神病。你想啊,如果有個人設計了一個機器,天天對著自己喊「哈里路亞」,你不覺得這人精神不正常嗎?後面的「相愛」「同在」就更搞笑了,都殺得只剩八口了,還說什麼相愛那是純粹的胡扯。所以你的有關神造人目的的猜想是不成立的。

實際的情況應該是:活著本來就是活著,就象問你為什麼是個人而不是其他的什麼一樣,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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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4: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4樓 溫和寶 的帖子

你本就不信神,當然意識里認為 」崇拜「 一個不存在的東西很可笑。

我信神,我的意識里 」崇拜「 神是很實在的一件事。神,配得敬拜與尊崇。

另外,神沒有造一個只會喊 「哈利路亞」 的機器。神造了一個可以自己進行選擇的人,然後等待。

神唯一沒有做到你滿意的,是給你」無限長「的時間來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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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30 04:48 | 只看該作者
buffer同學,請看5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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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4:57 | 只看該作者
看了,答過太多次了。

公義的標準落在人的身上,無論誰被神取走性命都肯定不是好事。

公義的標準若是在神那裡,就沒有公義不公義的問題了,只有人服不服的問題。

反基肯定都不服,然而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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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09-1-30 05: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1-30 03:22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那活著需要目的么?

什麼目的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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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1-30 06: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8樓 hellman 的帖子

那你似乎可以死而無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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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30 06: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1-30 04:57 發表 [人活著的理由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看了,答過太多次了。

公義的標準落在人的身上,無論誰被神取走性命都肯定不是好事。

公義的標準若是在神那裡,就沒有公義不公義的問題了,只有人服不服的問題。

反基肯定都不服,然而我服。


所以,你相信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些事都是「公義」的,是嗎?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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