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來往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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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同行一年查經繼續貼 第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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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2 08:57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城牆重建完工 第1日 尼三至六章

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工作可謂困難重重,外有撒瑪利亞人蔘巴拉、亞捫人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及同黨諸多阻攔,甚至不惜設陷阱、利誘、欺騙和暗殺陰謀。內有猶太人灰心、意志不堅定,再加上作官長之同胞自私、壓榨、欺凌的行為,令人民怨聲載道……然而,尼希米憑堅毅不屈之信心與鬥志,將這些困難一一克服。這些過程表列於下:(取材自馬有藻,《舊約概論》修訂版,中國信徒佈道會,1991,頁149)

再加上精細之分工、充分之準備、多方面鼓勵士氣,工程終在52天內大功告成。這是歷史上最有效之工程之一。



敵人詭計多端,聽起來好象是為我們設想,其實是陷阱。示瑪雅的詭計是什麼?他告訴尼希米敵人要殺他,所以倒不如在殿中會面,將殿門關鎖。對於這建議,一般人可能很難作決定,但尼希米是熟讀聖經的人,他知道聖殿不是給人逃命的,普通人是不可隨便進殿(參民十八7),可能他記得烏西雅王進殿後之遭遇(參代下廿六16-20),所以沒有中計。弟兄姊妹,熟習神的話,是揭穿敵人詭計之最重要武器。

你試過被人嘲諷、取笑、侮辱嗎?你當時的反應怎樣?暴跳如雷?浪費時間去反駁、辯護、糾纏下去?報復?還是象尼希米一樣,繼續小心言行,使燈發亮,又將問題交給神?主安慰我們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1-22上)

金句:尼希米記五章十節
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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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2 10:06 | 只看該作者

一個扭轉時代的人物ZT

前 言

時代背景: B.C.586 猶大國(南國)滅亡,百姓被擄至巴比倫。B.C.536 巴比倫帝國被波斯帝國所滅。四萬多猶太人隨所羅巴伯返回故土,開始重建聖殿。B.C.516 聖殿重建完成。B.C.458 文士以斯拉率一千多猶太人由波斯返國,恢復 聖殿中的祭祀,並教導百姓律法。B.C.445 尼希米返回故鄉。

人物背景:尼希米是出生於波斯的猶太人,是波斯王親信的酒政,彷佛慈禧太後身邊的李蓮英。但尼希米卻是敬虔愛神的人。

1. 他由衷地關心神的國度(1:1-4)

(1) 他詳細地詢問

(2) 他悲哀地哭泣

(3) 他禁食祈禱

無助與無力感常常促使人來到神面前禱告。自滿的人不會禱告,因為他看不見需要;自信的人也不會禱告,因為他不會向神求助。

2. 他懇切地祈求神的恩典(1:5-11a)

禱告不是與神爭論,也非嘗試扭轉神的心意。禱告乃是預備自己的心,來承受神的呼召。

(1) 他肯定神的信實

(2) 他承認自己和列祖都有罪

(3) 他抓住神的應許

(4) 他仰望神的恩典


3. 他耐心地等候神的作為(1;1; 2:1)

─ 尼希米由基斯流月(十二月)等候到尼散月(四月),長達四個月之久。

─ 恆久的禱告能(1)提供新的眼光及透視,(2)調整原有的優先次序,並(3)產生明確的目標。


4. 他毅然地回應神的呼召(1:11b; 2:5)

他原是權重一時又生活悠逸的酒政,卻願意為神放棄既有的一切。

結 論

禱告常常改變人類的歷史。藉著禱告,神介入歷史的事件,並透過人去達成人認為難以成就的事。

[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08-5-12 1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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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2 10:10 | 只看該作者

歷久彌新的屬靈復興ZT

前 言

尼希米記第八章記載了一段舊約時代的大復興,當時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在尼希米卓越的領導下,於五十二天之內將聖城重建完成。
然後他們在那年的「吹角節」(七月一日)舉行嚴肅會,帶來了大復興。這個復興持續了將近四百年之久,不但維繫了猶太人純正的信仰,也杜絕了以色列人拜偶像的惡習。直到基督降生的時候,仍然可以看見一些敬虔的人(如年老的西面、寡婦亞拿等)在等候彌賽亞的來臨。

因此,我們要從這個歷史的教訓去反省:甚麼是屬靈復興的要件?
如何才能得到有長久功效的復興?

1. 悟性的領悟(8:1-8)

(1)渴慕神的話(8:1-4)

尼希米記第八章首先記載了那些猶太人如何渴慕神的話語,他們主動地聚集,要求文士以斯拉教導他們神的話。他們聚會了將近四個小時之久,而後在「住棚節」期間,他們又每天讀經三個小時(v.13)。因為他們渴慕神的話,所以不覺得時間長。

(2)敬畏神的話(8:5)

同時,他們也敬畏神的話,因為以斯拉一打開聖經,百姓就都站起來(而我們今天卻是「坐禮拜」!),並且低頭下拜。而且他們留心聽以斯拉的教導。

(3)明白神的話(8:7-8)

最後,他們明白神的話語。『講明』(8節)原文是「翻譯」、「解明」、「闡釋」的意思。因為當時的猶太人大多隻會聽亞蘭文,而聽不懂以斯拉念的希伯來文,所以需要翻譯及解說。

2. 情感的激動(8:9-12,17)

屬靈的復興往往是會引發情緒上的反應,我們不必排斥這些。但是我們必須謹慎,要辨別這種情緒的激動是來自於自發的反應,或是來自人為的煽動或是受人操縱的結果。

(1)悲哀哭泣(8:9)

當日那些猶太人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他們彷佛聽見當年摩西苦口婆心的警誡:『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申三十:15-18)。

(2)大大喜樂(8:12,17)

真正的認罪不是自憐、自艾。神不要我們沉溺在自憐的陷坑中,但神也提醒我們,眼淚往往能洗凈我們的眼睛,使我們心靈復甦。因此,保羅說:『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至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你看!你們若依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凈的。』(林后七:10-11)

只有真誠的認罪才會帶來赦罪的平安,至終也才會產生真正喜樂。

3. 意志的決定(8:13-17;9:38;10:1-39)

屬靈的復興必然產生行動,而且是積極、持久的行動。因此,真正的「復興」( revival )總是會帶來心靈的「更新」( renewal ),
至終會引致社會的「革新」( reformation )。因為心靈的更新會產
生生活的改變,而個人生活的改變自然會影響社會的道德風氣。

結 論

神常常揀選了世上的少數人成為力挽狂瀾的中流砥柱,扭轉那個時代。但是請我們謹記:真正的復興是包含理性、情感及意志三個層面的。我們不要只一味地追求情緒上的感覺,而忽略了悟性上的啟迪及意志上的決心。 今天我們的教會需要復興,但是讓我們從對神話語的認識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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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3 08:13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重建百姓生命 第2日 尼七至十章

很多人以為尼希米記之中心是重建城牆,若真是這樣,則尼希米記到六章十五節舉行盛大慶典便應結束了。但為何仍有那麼多篇幅?因為尼希米的焦點是神的子民,非建築物,建築物是工具,是保護人、建立人之工具而已。從第七章開始,尼希米便按步就班去重建百姓的生命。他首先仔細安排各人看守耶城,另有專人負責看守城門,防止敵人入侵。他又安排詩班,從戶籍中釐定祭司人選,鼓勵奉獻。接著便是請以斯拉講研經會,使百姓明白律法。尼希米和以斯拉又勸民享受神的豐富,守住棚節,記念主恩。聚會的高潮是培靈會,思念神過去之恩典,承認自己的罪,肯定神的信實、公義和憐憫。在培靈會結束前百姓均重新奉獻,在神面前立約簽名,永久事奉主不改變,遵守摩西的律法,又定下了殿捐之例,以及嚴謹遵守對利未人之奉獻(十一奉獻)。這是一次振奮人心之培靈會。



培靈會、奮興會是重要,可以振奮人心,挑旺靈火,然而教會復興不能單靠培靈會。試看那麼偉大、成功的一次培靈會維持了多久?十三章六節記載,「過了多日」尼希米再回耶城時,百姓之生命竟是一塌糊塗,犯安息日、與外族通婚、犯罪等,叫他心裡難過。要恆久有復興之靈命,我們要注意日常生活的營養──經常讀經的習慣、恆切禱告、教會敬拜、肢體相交生活、傳福音和事奉。沒有這些平衡操練,再好的培靈會亦幫不了我們。

請思想,在你生活中,那些方面需要神的復興?婚姻?職業道德?因工作狂熱以致沒有在神裡面安靜?對人靈魂的負擔?事奉冷淡?要對什麼事保持安靜?有什麼罪是你必須承認悔改?你要以什麼行動彰顯神?

金句:尼希米記九章三十至卅一節

9:30 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借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9:31 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08-5-13 08: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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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4 10:07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感恩、失望、再重整 第3日 尼十一至十三章

全國百姓復興后,尼希米開始組織百姓,使全國團結起來。經過抽籤,每十人有一人要定居耶城內,其餘的則住在別的城邑里。他們跟著為城牆舉行正式的奉獻感恩會,聖職人員也各司其職,帶領全國的敬拜儀式。一切都安排妥當了,尼希米便回波斯復告波斯王。經過差不多十二年時間(參二1及十三6),尼希米再回耶路撒冷時,發覺面目全非,以前所做的一切好象白費了。首先是管庫房的祭司與壞人多比雅結親,更為他預備了一所大房子,那本是用來收藏神殿之器具、素祭、乳香的。尼希米惱怒地將多比雅的傢具擲出,將神殿所用一切搬回原處。其次百姓不奉獻,導致利未人、聖職人員失業。百姓還犯安息日,在安息日作買賣,守城門的也不盡心儘力,更有猶太人與外族女子通婚,受她們引誘而犯罪,甚至祭司也如此,娶敵人蔘巴拉之女為妻,沾污祭司職責,違背神的吩咐。尼希米於是停止其供職,將他逐出。尼希米重新建立敬拜及建立人的生命。



尼希米再一次的宗教改革,果效維持多久?從歷史的角度來說,這改革令人十分失望,自尼希米至主降世的四百年間,歷史上稱之為靜默時期,神的默示稀少,神是否真的不向人啟示?絕對不是,是百姓硬心,以致他們接收不到神的信息。神怎樣再次把他的百姓接回他懷抱中?他差遣他的獨生子,在十字架上徹底粉碎罪與死的權勢,復活升天後又差遣聖靈保惠師、安慰師內住信徒心中,更建立了主的身體──教會,要建立健全的門徒。

神是長久忍耐的神,而尼希米亦彰顯了神一部分的特質:包容、忍耐與愛,雖然猶太人多次犯罪、跌倒,他仍沒有放棄。你對屢次失敗、軟弱、不信的親友子弟、同事、同學,是否也如神對你一樣,不放棄他們?

金句:尼希米記十三章十四節

我的神阿,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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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4 10:14 | 只看該作者

力挽狂瀾的中流砥柱ZT

前 言

尼希米在作了十二年的省長(B.C.445-433)后,回到波斯王宮去。若干年後,尼希米再度返回猶大省。但是令他傷痛的是:那些猶太人又在靈性上退後了。因此物質上的「聖城」已經建好了,但心靈的城牆依舊殘破不堪,亟待重建。

1. 潔凈聖殿(13:1-9)

─ 尼希米的反應很激烈,正如耶穌潔凈聖殿時一樣。

─ 多比雅是與猶太權貴結親的亞們人(2:10; 6:18)。

─ 庫房是儲存猶太民眾奉獻給祭司、利未人物產的房間。

2. 招聚離散的利未人(13:10-14)

─ 受斥責的是官長,而非離散的利未人。

─ 尼希米一再地在禱告中求神記念他(5:19; 13:14,22,31)。並非他自以為義,相反地,他乃是求主鑒察、求主扶持。

3. 恢復安息日的安息(13:15-22)

─ 安息日的意義不在於消極地禁止某些活動,而在於積極地享受神的恩典及祝福。


4. 禁絕混雜的聯姻(13:23-31)

─ 尼希米的反應與以斯拉的反應(以斯拉9:3-4)是個有趣的對比。

─ 禁止猶太人與異族聯姻,並不是出於種族主義,而是關乎如何維護信仰的純正問題。

─ 事實上猶太人曾在神面前立約要按時奉獻、守安息日,並不與異族聯姻(10:28-39)。如今他們卻背約離棄神。


結論

在世俗化的洪流中,教會正面臨極大的衝擊。如今有許多罪惡潛伏在教會之內,基督徒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教會應持守聖經的原則,不與世俗妥協。我們必須不怕得罪人,只怕得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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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5 09:12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猶太人皇后與危機 第4日 斯一至四章

以斯帖記詳述猶太人流放巴比倫以後,七十年滿了,約有五萬人返回家鄉重建聖殿、城牆及家園。然而有更多的猶太人仍滯留波斯,雖然他們並不在意神,但是神並沒有忘記他們,他仍眷顧他的子民。本書的主角以斯帖原是波斯國內一個寂寂無聞的猶太小孤女,但後來竟戲劇性地成了當代偉大的人物。當時波斯王亞哈隨魯要慶祝自己登基三周年,為國內外政要、權貴、群臣大排筵席,共一百八十天之久,又為京都之百姓在御園中擺設公宴七日,可算豪華奢侈之極。皇后瓦實提也為自己的女賓在後宮設宴。可惜席間王酒後失禮,叫太監傳皇后相陪,展其美貌,皇后不遵,惹王之怒而見廢。皇后被廢后,討好王的群臣獻策,從民間挑選美女為後,卒在眾女中選中了猶太人末底改之堂妹以斯帖入宮,補替瓦實提為後。神預知猶太民族會碰上危機,要為他們預備「救星」。以斯帖入宮后五年之間,據波斯史記,亞哈隨魯與希臘交戰屢敗,決心重振旗鼓,以哈曼為首相,轉敗為勝,哈曼因此爵位日升,僅在國王之下。哈曼獨當一面、不可一世,下令任何人看見他都要下拜,惟獨末底改不肯下拜,哈曼惱恨異常,遂想出毒計,欲將猶太人滅種。末底改知道此事後,便禁食哀哭,消息傳到以斯帖耳中,末底改勸她把握她皇后的位分,解救危局。於是,以斯帖禁食禱告,準備冒死見王,解救猶太人。



忠心、救別人性命、幫助人解決困難者,神一定報答。亞哈隨魯王的兩個守門太監正想謀害王,但末底改將陰謀暗中告訴以斯帖,以斯帖立刻通知王,結果王將叛徒問吊,這事記載在波斯歷史上,末底改因而受記念。可惜的是,十五年後王還是被人用陰謀殺了。

末底改從兩方面勸以斯帖:

1.若以斯帖閉口不言,她亦受累,但神卻會用別的方法拯救。

2.她得皇后之位分正為這個拯救全族的機會。

以斯帖遂負起責任,不惜一死!請思想,神將你放在現今位置,又是為了要你負起什麼使命?

金句:以斯帖記四章十三至十四節
4:13 末底改託人回覆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
4:14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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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6 09:12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哈曼恥辱的收場 第5日 斯五至七章

以斯帖深知若未蒙召擅自進入大殿是要處死的,但她也勇敢地見王,同時她發現神有完備的準備,以致末底改及猶太人的危機可解除。她見蒙王接納,於是智慧、巧妙地勸王改變其定下之諭詔。她為王及哈曼預備筵席,旨在預備王聽忠言的心,及避免打草驚蛇。哈曼此時預備了一木架,欲將末底改掛於其上。在同一個晚上,亞哈隨魯王因睡不著而讀起歷史書來,但竟發現有關末底改挽救王命而未獲酬報之記載。這是巧合或偶然?絕不可能!乃神暗中感動他的心(六章)。王還命哈曼將王穿的朝服給末底改穿戴,騎上帶冠的馬在城遊行,宣告那是王所喜悅的人。王與哈曼第二次赴王后筵席時,以斯帖趁機向王暴露哈曼滅絕以色列民族之毒計。結果在神奇妙之安排下,哈曼得到應得之懲罰,被掛於自己為末底改預備的刑具木架上,真是罪有應得。


 
哈曼所制之刑具高逾75尺,目的是要全城的人,無論城內城外都可以見到末底改斷魂於此,用以羞辱他。不料最終上吊的竟是自己,真是「害人終害己」,惡有惡報。而以斯帖解救猶太人之行動再度說明,禱告必須有行動,沒有神,人沒法做到,沒有人,神也不會動手。百分百神,也要百分百人的參與。

有果效之禱告,是預期它會按神心意、按所求的發生。一間肯亞教會為求雨禱告,當人來了,牧師問,「你們相信神會賜雨嗎?」會眾說:「相信!」「但你們的雨傘在那裡?」弟兄姊妹,你的傘在那裡?

金句:箴言十六章十八節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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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17 06:27 | 只看該作者

第20周 末底改的尊榮 第6、7日 斯八至十章

在波斯,王用戒指蓋了印的諭旨是不能廢除的,雖然哈曼已死,但消滅猶太人之王命仍然生效。現在,末底改接收了哈曼生前之權力與地位,於是波斯王特准他頒布了另一道完全相反的命令,就是在哈曼命令屠殺猶太人的那一天,猶太人可以起來抵抗,保護自己。他們稱這日為「普珥日」(即「占卜」的意思,意謂滅猶太人的吉日,即十二月十三日),這日也成了猶太人復仇之日。毀滅之日來臨了,哈曼「占卜」十二月十三日滅絕猶太人,但以色列人卻用了他所「占卜」的日子去毀滅哈曼同黨,猶太人反敗為勝,咒詛變成祝福,喪禮變了慶功感恩盛會。猶太人雖殺了恨他們的人,但並無任意擄掠敵人之財物或殺害敵人之家族。他們定意要記念普珥日,定為歡樂日,互送禮物,周濟窮人。哈曼之罪則歸到自己與兒子頭上。末底改作了宰相,令猶太人的權利受到保護,這證明了神的憐憫及恩典。



波斯人做重大事情之前,喜用「占卜」方法來選「吉日」。哈曼選了一個「吉日」去誅滅猶太人,結果卻成了他和兒子們的「凶日」。你曾見過類似事件嗎?中國人很喜歡「擇日子」,但很多時候,他們擇的「吉日」並不「吉」。只有在神的手裡,我們才可有盼望和倚靠!

什麼是感恩(Thanks giving)?有人說得好,首先是感謝(thanks),然後是付出(giving)!猶太人得救后,末底改、以斯帖命令他們以普珥日為感恩日,要在這些日子去互相關懷、周濟窮人、表彰愛心。你有這些感恩行動嗎?

金句:箴言廿一章一節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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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2 10:38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義人也會受苦 第1日 伯一至三章

若論到「受苦」這主題,特別是有關義人之受苦,約伯記是必讀的一卷書。約伯生長在族長時代的烏斯地,按不少解經家的意見,他的父親應是雅各兒子以薩迦(創四六13),他擁有一個大農場,是個富有且敬畏神的人。因他一生順遂,所以便成了撒但試探的對象。撒但認為約伯對神的忠誠無非是因神給他豐富與順境。從撒但與神的對話中,我們可見試探之焦點:「神,只要你給約伯一點點的苦嘗嘗,他對你的忠誠便煙消雲散。」神容許苦難發生,於是一夜之間,約伯失去了健康、財富、兒女及名望。苦難藉天災、人禍四度臨到約伯,但是約伯認為神有權賞賜,亦有權收取。到撒但攻擊約伯的肉體,使他從頭到腳長毒瘡,妻子亦勸他離棄神時,約伯仍覺神有權賜福,亦有權讓人受禍。肉體心靈的創傷,經過七日七夜,約伯終忍受不住,開始咒詛自己的生辰,自言死比活更好。但他一直沒有妄評神,由此便開始了他與三位朋友的對話。

 

苦從何來?苦難來臨之方式,不外是藉天災及人禍。約伯記所載,禍常常是「不單行」的,義人之受苦是從撒但來,但亦是經過神的允許。苦難的目的,是神要藉此試驗人、試煉人、造就人及榮耀神。經過試煉,人的信心、忍耐便能如精金(廿三10),與神的關係會更進一步。「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四二5)

不少人若遇到約伯面對的試煉,早已埋怨神、恨神、或離開神,甚至會自殺。人在遇到失戀、疾病、失去心愛的人,事業受挫,人際關係破裂……時,常問「為什麼是我?」「為什麼?」但約伯能堅忍,直到神加倍祝福他,秘訣是什麼?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一21)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也可受禍!約伯不覺得順境、得福是理所當然的。弟兄姊妹,現在我們便要有這樣的心思。連佛家也說:「人若將可失的視為不可失,短暫的視為永恆,可變的視為不變,則痛苦在所難免!」

金句:約伯記一章廿一節
1: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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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2 10:41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約伯答以利法(一) 第2日 伯四至七章

從第三章開始至卅一章,是約伯與三朋友之辯論,共分三回合。第一回合四至十四章,第二回合十五至廿一章,第三回合則為廿二至卅一章。三友本來安慰約伯,但結果反與他辯論。從他們與約伯舌劍唇槍的辯論中,每個人對約伯為何受苦的觀點都代表一種獨特觀念。以利法這位身兼資深發言人與受苦者的主要安慰者,從主觀經歷責約伯。他認為神是公義的,所以絕不會有無辜者受苦(四7);神是潔凈的,他不容許罪存在。所以苦難乃神管教人之表示,對人是有益的,人的困苦皆自作自受。約伯明顯不能接受以利法之剖析,他責備以利法沒有愛心,自言沒有離棄神。他認為對縱使是灰心、離棄神者,我們也當以慈愛待他。約伯說自己從不希罕從他們手中得禮物。他要求以利法指出他的錯在那裡,以致他能糾正。跟著他向神申訴,問神為何嚴待他,把他當箭靶子。


 
約伯一名在阿拉伯文字根為「一個悔改的人」的意思,而希伯來文字根則為「受逼迫者、被恨者」之意。以利法一名乃「神是審判者」的意思。約伯的名字與他的經歷相吻合,以利法言行亦一如其名。你可能根本不了解你所面對的受苦者之苦難,他們需要的,不是審判官,乃是同情者、同哭者、支持者。

你曾把自己的苦難與約伯相比嗎?除非你的行為如約伯一樣問心無愧,反省后的確看不到自己有過錯,則可認定神在鑒察、試煉你,要叫我們如精金。若試煉太大,試試禱告說:「主,我知你愛我,要試煉我,但我怕受不住了,救救我!」(參七17-18)你認識一些今日的「約伯」嗎?你怎樣幫助他?試試少說話,多做事 ──他沒吃的,拿給他吃;沒喝的,拿給他喝;他的小孩沒有人照顧,幫助他看顧小孩、料理家務;經濟有困難的,借錢給他,為他禱告……。在禱告中認定神不會「戲弄」我們,乃要建立我們,求神指示他要在哪方面建立我們。(參廿三10,四二5)

金句:約伯記七章十七至十八節
7:17 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
7:18 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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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3 10:05 | 只看該作者

約伯記簡介

背景

本書是以主角約伯為名,但作者應是以色列人,因為作者稱呼神時,常用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之名(耶和華),而書中人物的言論中則幾乎都用"神"字。由於書中毫未提及以色列歷史,也就無從判斷寫作年代,有人依體裁而猜測本書完成於所羅門時代。

約伯在世的年代也難以斷定,但從他過游牧生活並為家族獻祭等事看來,他應是族長時期的人,居住在以東境內的烏斯地。

約伯記的開頭(1-2章)和結尾(42:7-17)是散文,其餘幾乎全為詩體。其中有若干艱澀的字彙,經文也偶有殘缺,使文句的意義有時不易確定,各譯本間的出入也較大,但仍不失其優美與崇高,算是智慧文學的代表作。

特色重點

本書透過人物間的對話,探討"神義論"的問題:面對諸多的不公與苦難,尤其是無辜人受的苦難,如何能宣稱全能的神是公義的?這問題在傳統信仰中並不成為問題---神當然是全能的,又是全然公義的,人受苦與其為罪人的身份相比較,絕不會太過份,人只能默默忍受。

然而,這樣的結論並不能給予受苦的人安慰與引導,只能令人百思不解。從約伯記中可以看出,持傳統論調的人不但不能安慰受苦者,反而加深對他的傷害。

約伯記讓我們看見,苦難不只是神與人之間來往的某種結果,也是由於第叄者的介入。由於撒但一直企圖擴張自己的勢力,他也就極力破壞神與人的關係。他在神面前控告約伯虛偽,也想藉苦難向約伯控告神不義。他提問了一條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的呢?"人能否以神為神,而不以個人利益得失而敬拜神? 神賜平安,我們就拜,神容許苦難時,我們還拜嗎?

約伯記就在這控告與攻擊的序言中開始了,經過了叄重對話(3-27章),作者提示(28章),獨白(29:1-42:6)之後,終於進到美滿的結局。其間約伯的朋友一直認定約伯受苦是因為他自身犯的罪,使約伯越發痛苦。他咒詛自己的出生(3:1-19),也責問神為何如此待他(10:1-7)卻始終沒有棄掉神,反而認定他的敬虔終能得到昭雪(19:25-27),最後神終究聽了他的呼求,恢復約伯先前的榮耀。

在叄個朋友的控訴與約伯的辯白之後,一直等待發言的以利戶提出另一個觀點:人受苦未必是由於犯罪,神有權柄隨己意行事,人應該順服(32-37章)。最後神自己在旋風中顯現說話, 並沒有解釋受苦的原因,只向人顯示 的智慧與能力,當人認識神的偉大與自己的渺小之後,自然就不會再批判神,而全然信從 的帶領,如此神就會向人證實 的公義與慈愛,使人心悅誠服(38-41章)。

從結局看來,義人的苦難是出於撒但的攻擊,但也有神的美意,叫人更多經歷 (42:5-6);亦叫人看清無私真誠的信仰的意義;雖然暫時痛苦,卻有永 的價值。只是人要信服神,固然無需凡事認定自己不義,但也不應自認為比神有義,到時候神必定令我們的心滿足,而神是神,配得人敬拜,是超越人的利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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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3 10:22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約伯答比勒達(一) 第3日 伯八至十章

比勒達是約伯朋友中第二個發言人。他的論點以傳統、歷史為主,超越個人經歷。他追溯「以往的歲月」來證明「神公義」這理論是對的。因此,他認為不虔敬者終遭絕滅,神絕不會丟棄完全人,但也不扶助惡人。約伯在答比勒達時,亦承認神的能力、聖潔、智慧是無可比擬的。縱使他有義,亦不敢回答,只能向他懇求。但約伯卻不同意苦難與罪惡有直接關係,甚至連神也可證明他是無罪的。約伯有苦無路訴,也不明白為何神單單要他備嘗痛苦。他寧願早些離去,甚至願自己一出母胎便離世。


 
比勒達一名在希伯來文乃「懲誡之子」的意思。他是從列祖之傳統辯論神是絕對公義,他不會丟棄完全人(義人),但也不會扶助惡人,不虔敬者必要被滅絕。他認為約伯受苦,一定與罪有關。其實,比勒達從歷史看苦難,亦不是一個全面的角度。約瑟受苦,並非因他有罪;亞伯受害,亦非因他不虔敬。用「以偏蓋全」的態度讀經,很客易使人有偏差。要真正安慰在苦難中的人,我們不能做「比勒達」(懲誡者),否則變了「落井下石」。

若你在苦難中,默想詩篇一一九篇七十一節及哥林多后書一章三至十一節,肯定會對你有幫助,這些飽受苦難的作者告訴我們:

1. 受苦對我們有益: 叫我們更覺需要靠主得救;與神更親近,經歷他的安慰,品格更爐火純青。
2. 受苦對別人有益:我們經過突破苦難的經歷,便可更有效地安慰那些受苦者。

難怪蘇格拉底說:「苦難是磨鍊人品格之最高學府!」弟兄姊妹,受苦時多問神「主要磨鍊我那方面的品格?」「主對我有何使命?」然後順服主。

金句:約伯記九章十二節
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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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3 10:23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約伯答瑣法(一) 第4日 伯十一至十四章

在第一回合,最後一位與約伯辯論的朋友是瑣法。瑣法跟前二位朋友不同,他直截了當、毫不委婉、十分不客氣地指責約伯,「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十一3-6)他指控約伯放棄神無限的智慧,而依從自己無知的法則去做,又勸約伯坦白認罪,離開不義。約伯回答時,直言自己智慧及所知的,絕不亞於他們,他強調神有主權,並非活於人思想之極限中。其次,他又力言自己的見識絕不遜於他們,他不需要人回答他的問題,他不需要人瞎猜他的罪過,他要神直接答他,讓他知道一切,他希望朋友閉口不言,他深信惟有神才能回答他的哭喊哀告。他深感人生在世的短暫,一切在神手中,所以,他好象是向主呼喊:「主啊!幫助我吧!」



瑣法一名在希伯來文的意義是「多毛的」或「凹凸 、不滑手的」之意。其人如其名,「開口得罪人」,他的話語不是要來建立人,乃是拆毀人;是批判的、論斷的,在沒有根據的情形下指控人。

當你被無理指責、批判,在受苦時反被人說一定是自己作了虧心事,受到報應時,最好的反應是什麼?主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不要為自己伸冤」。另一方面,你有做過「瑣法」嗎?有用說話刺人、論斷人、批判人而動機毫無建設性嗎?求神叫我們看見,早些悔改,免得直接受他指責、管教。

金句:約伯記十三章五節
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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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4 10:18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約伯辯以利法(二) 第5日 伯十五至十七章

當第一回合的辯論完結后,以利法即發動了第二輪攻勢。他責約伯言辭空洞、貧乏、無益,又辯稱他們沒有定他的罪,乃是約伯自己的口指證自己的不是。他否定約伯對神有真正的認知,甚至指出約伯身上有邪惡,對約伯的靈命作了一番苛刻且令人嫌惡的誹謗。以利法又說約伯自大、自義,神定了惡人的命運,絕不對罪妥協。約伯責備他:「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2)他在地上找不到可伸訴的人,所以呼籲天、地為他作見證,聽他的哀訴,更求神讓他向他辯白,如同朋友一樣。他坦承自己心靈消耗,日子滅盡,靈命將要破產,孤苦無依。除神以外,再無人肯同意、贊成他所說的,若神不聽,他更無助了。



「擊掌」是古人表示贊同、立約的其中一個方式。約伯的朋友是「愈幫愈忙」、「令人更愁煩的安慰者」,主要是他們缺乏身同感受(empathy)及同情心(sympathy),他們對苦難者、不幸者不曉得「擊掌」與他們認同。你是否也如此?

你試過用聖經去罵人、在禱告中論斷人嗎?約伯的三個朋友,是箇中高手。他們熟悉神的話,滿口是屬靈字句,但是卻如刀劍一樣,將約伯刺得滿身鮮血。弟兄姊妹,從今日開始勒住自己的舌頭,不在背後批評人,不說不造就人的話。若真的見到人有錯失,用愛心說誠實話。不論斷人,不傳是非。「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2)

金句:約伯記十七章九節
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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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4 10:19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 約伯答比勒達(二) 第6、7日 伯十八至十九章

比勒達展開第二輪控訴時,他的情緒已失控了,他對約伯進行大清算、大審判。他已認定約伯為惡人,然後一連串的「他必」、「他必」……包括燈必熄滅、火焰必不照耀、必愛黑暗、必被自己計謀絆倒、必飢餓衰敗、必有禍患疾病臨到、必要滅亡、必無子而終、必無人記念……全是咒詛,他簡直將自己當作神,自稱為審判官。約伯對著這毫無憐憫心的朋友說,他知道神是掌管著他所遭遇的每一件事,但他心中難過,因朋友十次羞辱他,他的妻子、朋友、親戚、甚至僕人使女都藐視、離棄、嘲笑他,把他當作外邦人。他哀求朋友不要繼續這樣待他,可憐他,不要再「吃他的肉」。然而,在絕望與哀慟之餘,約伯仍有滿足、盼望,就是他知道救贖主仍然活著,他必在肉身之外得見神,他要親眼見他,並不象外人一般的見到他,可見他對神信心仍堅定不移。



「你必……你必……」這是比勒達說話的特色,顯示出他自以為有權威,自視為審判官、自己所說的為絕對,這是咒詛人的口吻。弟兄姊妹,這樣的人頂可怕,對嗎?

當你受了侮辱,最親愛的人也誤會你、藐視你,你的下屬瞧不起你、憎嫌你,你會怎麼辦?不妨參考約伯的反應:「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 這是彌賽亞組曲中其中的一首曲;「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 他相信主必再來作王;「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 他相信自己已有永生,必到主那裡去;「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象外人」,乃象朋友一樣,一切均要在他裡面得平反。弟兄姊妹,背誦這經文,並開始應用它吧!

金句:約伯記十九章廿五節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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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慎 發表於 2008-5-24 20: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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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加國弟兄這段時間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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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格 發表於 2008-5-27 17:50 | 只看該作者

第21周,第1日 伯二十至二十一章,惡人亨通

每日與主同行
22周        (1) 伯20-21,(2) 伯22-24,(3) 伯25-28,(4) 伯29-31,(5) 伯32-34,(6) 伯35-37         

第二十章,瑣法譴責約伯,神必消滅惡人。
.. (1) 惡人必窮困,(2) 神必降禍給惡人。
第二十一章,約伯為自己辯護,惡人亨通。
.. (1)  惡人亨通,(2) 神不向惡人發怒。

瑣法陳述了一般人的看法,認為惡人必定接受神的懲罰,大惡大罰,小惡小罰。但是約伯回應說,只有看見惡人亨通,即使禍及惡人的子孫,也不如惡人自己得到懲罰。

瑣法的質疑也透漏出一般人錯誤的看法,(1) 苦難的大小代表犯罪的大小,(2) 人足夠認定罪的大小。但是亞當偷吃禁果就失去了永生,不能繼續吃生命果。出埃及時神又頒布,咒詛父母的人要被石頭打死。所以,人所認定的,有時候與神的看法大不相同。

為什麼惡人沒有受到懲罰?可能是(1) 沒有神,(2) 神不公義,(3) 神一時寬容惡人,(4) 神暗中懲罰了惡人,(5) 神不想讓懲罰也傷害到其他的人。懲罰不會傷害到其他的人,太難了。再怎麼壞的人,他的家人也是會為了他的懲罰傷痛。就約伯而言,神一再包容惡人,雖然人們希望惡人能夠受到應該有的審判,但是惡人所得到的比善良人得到的好太多了。也就是說,約伯間接地控訴神不公義,約伯並不是個完全的義人。患難見真情,把心裡的話,心裡的不滿都暴露出來。

金句:約伯記二十章二十節

[ 本帖最後由 畢格 於 2008-5-27 20: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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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格 發表於 2008-5-27 18:48 | 只看該作者

第22周,第2日 伯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每日與主同行
22周        (1) 伯20-21,(2) 伯22-24,(3) 伯25-28,(4) 伯29-31,(5) 伯32-34,(6) 伯35-37

第二十二章,以利法譴責約伯,作惡的人必定被神毀滅。
.. (1) 一時的善行無法取悅神,(2) 惡人必有忽然來的毀滅,(3)  神拯救徹底謙卑的人。
第二十三章,約伯為自己辯護 (之一),在試煉中高舉神。
.. (1)  神會為受難者洗冤,(2) 積極順服隱藏的神,(3) 神的固執使人害怕。
第二十四章,約伯為自己辯護 (之二),神必消滅惡人。
.. (1) 神不理會受苦的窮人,(2) 神保守被人厭棄的惡人,(3) 惡人被高舉是短盞的。

24:24 是很難理解的一節,因為約伯的態度突然改變,惡人在神的看顧下,也會被除滅。

..... 待續

金句:約伯記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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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08-5-27 20:44 | 只看該作者
謝謝畢格弟兄的帶領。   你可以在重新開一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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