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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ave 發表於 2007-8-11 07: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05:39 發表
很簡單, 明了的經文啊! 這些都是告誡不能淫亂, 不能放縱情慾啊. 難不成你的意思是只要提到性, 就必然淫亂嗎?? 比較區別一下:

1.情慾是本能, 是上帝給人的恩賜.
2. 淫亂是不受控制地放縱情慾, 包括通姦,  ...



你就是這樣按照你自己的意願去理解,改造聖經的呀, , 做不到控制自己的情慾,本來也很正常,我想上帝也能理解 ,胡編聖經可是大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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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1 08: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1 mapleave 的帖子

胡編在哪裡?請說出理由。不合你的意思就是胡編嗎?到底誰的理解更符合聖經呢?隨意誣陷可不是友好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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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ave 發表於 2007-8-11 09:3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08:42 發表
胡編在哪裡?請說出理由。不合你的意思就是胡編嗎?到底誰的理解更符合聖經呢?隨意誣陷可不是友好的對話。


好好,不用急,現就胡編2字向你道歉。不過,請問,你憑什麼認為你的理解更符合聖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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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ave 發表於 2007-8-11 1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3 mapleave 的帖子

同往錫安,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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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1 11: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05:39 發表
聖經從來不反對正常的性生活, 而且還告誡我們為了避免慾火攻心, 人應該結婚. 婚姻的床是潔凈的.但絕對不能淫亂,


只有基於生育目的的性生活才是上帝允許的性生活,你為了自己的淫慾,就公然睜著眼睛說瞎話。
如果人都應該結婚的話,那些獨身的牧師修女們都應該天打雷劈了?也許羅馬教皇就應該第一個被劈死。
從你的回答來看,我認為你不能做到客觀的以擺布經為出發點的。你所喜好的性行為方式,就不是性亂。別人喜好的,只要和你的不同,就是淫亂。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1 11: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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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1 11: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05:39 發表
很簡單, 明了的經文啊! 這些都是告誡不能淫亂, 不能放縱情慾啊. 難不成你的意思是只要提到性, 就必然淫亂嗎?? 比較區別一下:

1.情慾是本能, 是上帝給人的恩賜.
2. 淫亂是不受控制地放縱情慾, 包括通姦,  ...


想不通,為什麼你的情慾,就是上帝的恩賜?就是受控制的?就不是淫亂?只要你結婚了,就可以肆意從事一切擺布經不贊同的性行為,包括非生育目的的做愛,避孕,口交。別人的,比如兩個天生喜歡同性的人相愛,就是不受控制地放縱情慾?就是淫亂?哪怕他們想結婚都不行!

好一個虛偽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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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1 15: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3 mapleave 的帖子

你按字意解經就可以了,這些經文講述的是杜絕淫亂,對情慾的放縱,根本沒有要禁慾的意思。

1。《新約·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2。?《新約·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堂嗎?」===看前一段,這是保羅針對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跟娼妓行淫而言的。(參看林前6:16)。

3。,《新約·加拉太書》第五章「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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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1 15: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15:01 發表
你按字意解經就可以了,這些經文講述的是杜絕淫亂,對情慾的放縱,根本沒有要禁慾的意思。

1。《新約·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請問這裡親男色如何理解?如果你和你老公做愛是否可以認為你是在親男色,是違反擺布經教導的?

另外兩個女同性戀人在一起生活,是不是就沒有違反上述教導?因為她們沒有親男色!

請問你作為一個親男色的女異性戀者,是如何理解擺布經中對於"親男色「的描述?如果大家甚至教會內部對於」親男色「的理解都不一致,請問你根據什麼就敢說你的理解是唯一正確的?

最後請問擺布經裡面第幾章第幾頁講明了同性不可以相愛?請注意我說的是同性相愛,而不是同性姦淫!

請安MM正面回答,不要迴避。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1 15: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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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1 15: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6 liebling 的帖子

這是我最後回你的帖。你寫的東西令人厭惡。

怎麼虛偽了?不支持你,不按你的生活方式生活就是虛偽的??豈有此理!

為什麼異性戀是我支持的,因為這是神支持的。判斷任何一件事,都需要有標準。基督徒以神的標準為標準是理所當然的。同性戀在神的眼裡是犯罪,所以同性戀的行為是我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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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1 15: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11 15:17 發表
這是我最後回你的帖。你寫的東西令人厭惡。

怎麼虛偽了?不支持你,不按你的生活方式生活就是虛偽的??豈有此理!

同性戀在神的眼裡是犯罪,所以同性戀的行為是我反對的。 ...


我怎麼覺得是你寫的東西令人厭惡?你可以不回我的貼,因為你害怕,你恐懼!

你可以選擇基督徒的方式生活,但你不可以指責別人不按照你的方式生活!我說你虛偽不是因為你堅持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是你一邊干涉指責別人不按照擺布經生活,一邊卻又為自己從事神不喜悅的行為(比如避孕,不禁慾)辯護,甚至篡改擺布經教導!

同性戀在神的眼裡和異性戀一樣是平等的,否則上帝為什麼要創造同性戀(如果人真的是上帝創造的話)?為什麼我們會在成千上百中動物中發現同性戀現象?

你之所以支持異性戀反對同性戀,只是因為你個人是異性戀,喜歡異性不喜歡同性而已。還要假借神的名義,給自己臉上貼金,真讓人厭惡!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1 15: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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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7-8-11 20:42 | 只看該作者
按你的邏輯,你支持同性戀,因為你是同性戀,反基督教只是往自己臉上貼金。你這樣瘋狂的塗黑別人,忘了辱人之人必受辱,所以別人侮辱你時不要有怨言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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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1 23:1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y211 於 2007-8-11 20:42 發表
按你的邏輯,你支持同性戀,因為你是同性戀,反基督教只是往自己臉上貼金。你這樣瘋狂的塗黑別人,忘了辱人之人必受辱,所以別人侮辱你時不要有怨言呦!

是啊,我也支持墮胎,安樂死,你也可以說我要墮胎安樂死啊。:lol

你的邏輯真是可笑!我只是說她反對同性戀是因為她只考慮自己是異性戀,不會去站在別人的角度為別人思考。我們非基督徒不會像你們保守基督徒那樣看事物都那麼偏激愚昧,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我們非基督徒看問題多客觀,喜歡多為別人考慮!這就是我們非基督徒和你們這些保守基督徒的根本區別!

我為什麼要塗黑安MM?我只是質問她自己是否100%符合擺布經教義?如果不是,卻去指責別人,不是虛偽是什麼?她一方面引用擺布經說親男色是罪,一方面她自己卻去親男色,算什麼?既然親男色是上帝不喜歡的,那她憑什麼去指責別人女同性戀者按照上帝的指示去親女色而不是男色?這不是虛偽是什麼?

我只是反對基督徒瘋狂干涉世俗社會而已,哪裡侮辱別人了?這個世界上,瘋狂的往往是你們這些信一神教的人,看看恐怖主義,看看被你們基督徒炸毀的墮胎診所,我們就知道你們這些基督徒是多麼的瘋狂!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1 23: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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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7-8-11 23:48 | 只看該作者
表明自己觀點就是虛偽?那你支持同性戀,卻不支持鼓勵你如果有同性戀傾向的子女去同性戀,你支持安樂死,卻不為你如果得重病的父母去實施,你的虛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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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2 00: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y211 於 2007-8-11 23:48 發表
表明自己觀點就是虛偽?那你支持同性戀,卻不支持鼓勵你如果有同性戀傾向的子女去同性戀,你支持安樂死,卻不為你如果得重病的父母去實施,你的虛偽。。。哈


可惜你連什麼都虛偽都搞不清楚。表明自己的觀點當然不是虛偽,說一套做一套卻是真正的虛偽。

我可以很坦誠地告訴你,如果我的子女確實是喜歡同性的,那我會支持他/她找到自己的同性愛人(如果我像保守基督徒那樣硬逼著他們違背自己的本性去欺騙另一個無辜的異性結婚,這難道不是害了兩個人嗎?);如果我的父母真有無法忍受的晚期絕症,他們主動提出安樂死的要求的話,我會努力去嘗試幫助他們實現他們的願望,讓他們安詳地體面地離開這個世界,雖然我不能肯定我一定能成功。

看了我的回答,你還認為我們非基督徒虛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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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7-8-12 00:58 | 只看該作者
什麼叫說一套做一套?把你自己的理解套在別人頭上,然後指責別人虛偽?基督徒承認自己所行,和神的有求有差距,但這並妨礙我們行為上更聖潔,這是虛偽嗎?
謝謝你的坦誠,你這樣做只能使子女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只能使你有可能成為謀殺者,哈哈,錯誤的指導思想(因為這不單是寬容和自由問題,而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了)還不如你說的虛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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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ing 發表於 2007-8-12 08:29 | 只看該作者
建議基督徒都不要和liebling 再爭論了,也不要再跟他的貼了,同時也不歡迎他的跟貼了。
從他的言行可以看出此人不是凡人,基督徒不要自取其辱了。因為你的對手是什麼,你也會沾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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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2 11: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y211 於 2007-8-12 00:58 發表
什麼叫說一套做一套?把你自己的理解套在別人頭上,然後指責別人虛偽?基督徒承認自己所行,和神的有求有差距,但這並妨礙我們行為上更聖潔,這是虛偽嗎?
謝謝你的坦誠,你這樣做只能使子女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 ...

哈哈,我怎麼做都是錯,不做是虛偽,做了是謀殺者。動不動就上升到道德層面去壓人,是你們基督徒的拿手好戲嗎?要說道德,我覺得最不配談道德的就是你們保守基督徒了。你們保守基督徒中醜聞層出不窮,居然還有臉指責別人?

你為了自己的所謂信仰,就可以如此冷酷地眼睜睜看著你晚期絕症的父母在痛苦呻吟中沒有人格尊嚴的苟延殘喘,直至含恨離世!我要是你的父母,我到死都不會原諒你這個自私的不孝子。你也可以逼你的同性戀子女去和異性戀結婚!你為了自己的所謂信仰強行扭曲子女的天性,不僅毀了自己子女的一生,還連累了另一個無辜的人的幸福!這一切,都是源自你們保守基督徒的自私冷酷的本性。連大力反對同性婚姻的美國總統Bush,面對副總統的同性戀女兒瑪麗生子,最後都表示了理解和祝福,你們基督徒除了嘴上硬撐著,還有什麼本事?

你們保守基督徒總以為自己是對的,這就是你們令人厭惡的原因。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2 23: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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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8-12 11: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8-12 08:29 發表
建議基督徒都不要和liebling 再爭論了,也不要再跟他的貼了,同時也不歡迎他的跟貼了。
從他的言行可以看出此人不是凡人,基督徒不要自取其辱了。因為你的對手是什麼,你也會沾上什麼。

基督徒有本事的就和我講道理好了,指出我不對的地方。如果破口大罵,搞人身攻擊當然會自取其辱了。
只要看到基督徒干涉世俗社會,我還是會當仁不讓地站出來維護社會公益的。
也請你不要跟貼我的帖子,因為你的帖子漏洞百出,根本沒有深度。對了,你最大的願望是不是坐上時間機器,回到你心目中最美好的歐洲中世紀生活啊?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8-12 11: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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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ave 發表於 2007-8-12 1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7 同往錫安 的帖子

"3。,《新約·加拉太書》第五章「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做的。」"

我們其他的暫且放在一邊不說,就說這夫妻之間,出了生殖需要的性愛外,彼此之間還有更多的性愛,算不算放縱肉體的情慾?

請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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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ave 發表於 2007-8-12 11: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8-12 08:29 發表
建議基督徒都不要和liebling 再爭論了,也不要再跟他的貼了,同時也不歡迎他的跟貼了。
從他的言行可以看出此人不是凡人,基督徒不要自取其辱了。因為你的對手是什麼,你也會沾上什麼。


我可不認為「你的對手是什麼,你也會沾上什麼」,比如我和你辯論的時候,你是什麼,我就越不會沾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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