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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談因信稱義——從我接觸的一個基督徒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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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8-10 03:22 發表
好吧。


那你把祈禱文告訴我, 我告訴你如何唸佛號。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
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
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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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07-8-10 03:28 | 只看該作者
故意犯罪----》》「我知道有神,但是我就這樣做,看神能把我怎麼樣?」
這和因為思想意志/肉體軟弱所導致的犯罪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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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7-8-10 03: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8-10 03:02 發表
男女都是基督徒,他們離婚了。這是不是故意犯罪?
謝謝。


聖經上關於離婚的問題有詳細論述,關於離婚是不是犯罪,那一方有問題。請大師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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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7-8-10 0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8-10 03:04 發表


基督徒使用盜版軟體算不算「故意」?

基督徒撒謊, 做偽證算不算「故意」?


應該算作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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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07-8-10 0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8-10 01:57 發表


呵呵, 講道理誰都會。輪到真刀真槍動手, 就含糊了。


可是,聖經提到的救恩都是從神他的愛子而來,沒有一個人可以救自己,更何況搭救別人,能做的,僅僅是,撒種,神澆灌讓他生長。或者莊稼的主(神)差派他的工人去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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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ewpark 於 2007-8-10 03:28 發表
故意犯罪----》》「我知道有神,但是我就這樣做,看神能把我怎麼樣?」
這和因為思想意志/肉體軟弱所導致的犯罪是不一樣的。


呵呵, 怪不得牧師膽子都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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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07-8-10 03: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研究 於 2007-8-10 03:29 發表


聖經上關於離婚的問題有詳細論述,關於離婚是不是犯罪,那一方有問題。請大師自查。


聖經上有處提到 神擔當我們的軟弱才引許人離婚,不知哪位DXJM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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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研究 於 2007-8-10 03:31 發表


應該算作故意。


感謝你的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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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8-10 03: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1 真源湛寂 的帖子

至於聖經上的禱告,這裡有耶穌告訴我們的例子,祝福仁兄。至於佛號,你也不要給我了,我不會作的。

(太)6: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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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07-8-10 03:3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源湛寂 於 2007-8-10 03:32 發表


呵呵, 怪不得牧師膽子都那麼大。



這和因為思想意志/肉體軟弱所導致的犯罪是不一樣的。
沒錯,但是不但要擔當罪的後果--世間律法的制裁,而且也使贖他的主蒙羞。若不悔改,將來是在「城外」暗中咬牙切齒,如「犬類」,這是聖經的描述。

[ 本帖最後由 newpark 於 2007-8-10 03: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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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3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8-10 03:34 發表
至於聖經上的禱告,這裡有耶穌告訴我們的例子,祝福仁兄。至於佛號,你也不要給我了,我不會作的。

(太)6: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 ...


呵呵, 不敢做你亂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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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ewpark 於 2007-8-10 03:31 發表

可是,聖經提到的救恩都是從神他的愛子而來,沒有一個人可以救自己,更何況搭救別人,能做的,僅僅是,撒種,神澆灌讓他生長。或者莊稼的主(神)差派他的工人去收割。。。



呵呵, 你七扯八扯這些冠冕堂皇的有什麼意思呢?

敢來接受挑戰嗎?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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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8-10 03: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1 真源湛寂 的帖子

我們暫時休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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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3: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8-10 03:44 發表
我們暫時休戰啊。。。


你還是缺乏」我不下地獄, 誰下地獄「的大無畏的精神啊

道理說的起勁, 派不上用場。

看著我在地獄, 也不幫忙, 光握手不管用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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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8-10 04: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3 研究 的帖子

告訴還有嗎?那篇,那章,那節?

馬可福音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馬可福音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馬可福音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馬可福音  12: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后。
歌林多前書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07-8-10 04: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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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7-8-10 04:1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8-10 04:14 發表
告訴一下那篇,那章,那節


格林多前書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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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7-8-10 04:19 | 只看該作者

哥林多前書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註:「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凈,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7: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7: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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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8-10 04:31 | 只看該作者
馬可福音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馬可福音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離婚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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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發表於 2007-8-10 05:00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麽基督徒言必聖經xx:xx的?讓我總是想起當年的紅衛兵,手持紅寶書,言必毛主席語錄。你們難道不能把聖經的教義理解了,用普通人的語言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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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7-8-10 05: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8-10 05:00 發表
為什麽基督徒言必聖經xx:xx的?讓我總是想起當年的紅衛兵,手持紅寶書,言必毛主席語錄。你們難道不能把聖經的教義理解了,用普通人的語言說出來?


他們認為這樣比較保險。

他們不知道, 不當引用聖經, 即使是原文, 也是犯其惡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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