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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信仰論壇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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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5-16 01:57 | 只看該作者
我自己都沒有信基督教,怎麽會讓你勸他信什麽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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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5-16 0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7 MapleTree 的帖子

呵呵,自己的利益一點都不舍(我自己上了天堂),然後順便說點便宜話(我也願讓你上天堂),這種事誰都會幹,干多少都沒關係。算善么?

說到底,耶穌救的還是信他的人。不信的人根本沒分。

馬可福音  16:16   。。。。。。不信的必被定罪。
路加福音  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啟示錄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如果一個人只能愛愛他的人,還算至善大愛么?別冠冕堂皇了。
珍愛生命 遠離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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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5-16 02:2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2 溫和寶 的帖子

小溫子,你有孩子嗎?
你有過孩子「罷吃」經歷嗎?
你把飯做好了,可他就是不吃。如果他自己餓死了,你能說是因為你這個做爸爸的不愛他嗎?
耶穌已經作成了救恩,你自己不接受,怎麽能怪神呢?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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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5-16 0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3 MapleTree 的帖子

別跑題,我們的話題最先是從這句話開始的------
如果一個人做善事為了得人稱讚,那麼那善事就不能算做善事。

有先有后,有因有果,不要弄混了。
楓樹,這次該輪到我說你了------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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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2 溫和寶 的帖子

一個人借人錢還不了, 法官審判. 這位法官正好是那人的好朋友, 他願意幫他還錢. 那人不願意他人幫助, 那麼, 法官判他入獄. 請問, 這位法官不仁嗎, 這位法官不義嗎?

如果一個人只能愛愛他的人,還算至善大愛么?別冠冕堂皇了。

這話沒錯. 可是基督是怎樣的呢?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6-10)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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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5-16 02: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溫和寶 於 2007-5-16 02:32 發表
別跑題,我們的話題最先是從這句話開始的------

有先有后,有因有果,不要弄混了。
楓樹,這次該輪到我說你了------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

我知道我跑題了,但是是你先我跑的。你抬頭看看本貼的主題。
看來北京人喜歡搶跑。
你真的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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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3: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2 chico 的帖子

如果一個社會形成一種孝敬父母的風氣,不孝的人迫於社會壓力不得不行孝,又有什麼不好呢?

要求不同而已. 基督徒不僅教導自己的孩子要孝敬父母, 還要讓他們知道這樣做是神所喜悅的. 我們完全支持要鼓勵孝敬父母, 但我們也要知道這樣做的意義, 不是被迫,而是自願.
有目的的善是地基,沒目的的善是二樓、三樓。請問沒有地基能蓋二樓、三樓嗎?

我們說的行善是有目的的, 那就是榮耀神. 沒有目的的行善只是盡本份.
所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不以小善而不為,不以小惡而為之。

我們有反對這句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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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5-16 0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7 同往錫安 的帖子

同往錫安斑竹我不想同你辯論什麼,也不想解釋什麼。我寫完了就完了,隨便大家怎樣理解。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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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8 chico 的帖子

我澄清是我的自由.你不辯解是你的自由.  我有要求你一定要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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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5-16 03: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9 同往錫安 的帖子

我們有反對這句話嗎?

識字的人都知道問號是什麼意思。你用問號和感嘆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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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3: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0 chico 的帖子

正因為我不明白你為什麼特意說那麼一句, 讓我理解為好象基督徒反對那句話. 我表達我的疑問不可以嗎?如果你不是這個意思, 很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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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5-16 0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我明白。因為你認為我是反基的。我說的一切都是反基的。

請您在看一遍

上帝造人的目的是讓人榮耀神。人榮耀神是應盡的義務,也沒什麼可誇耀的。擔人為了榮耀神去行善,也是善。父慈子孝,是榮耀神;夫婦有別,還是榮耀神;兄友第恭,也是榮耀神。行任何微塵小善都可以榮耀神。所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不以小善而不為,不以小惡而為之。

[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07-5-16 03: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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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3:4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2 chico 的帖子

澄清不就好了嗎? 我們不可能擔保所有人都能明白自己.  不需要上升到"因為你是反基的, 所以我故意誤解你"的高度八?

而且從你的整個回帖看, 你是贊成行善需要以榮耀神為目的, 時嗎? 那很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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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5-16 03:56 | 只看該作者
我現在比較懶,一般情況下不喜歡冒泡。但有兩種情況我是一定要冒泡的:
1 明顯的錯,可大家沒有人主持公道。
2 明顯的好人,可偏偏說錯了話。

封人事件屬於前者,
Chico屬於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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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5-16 04: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4 MapleTree 的帖子

MapleTree 謝謝。過獎了。
刪我帖子。封我ID我都不怕。我本來就一個混混,緊箍咒使自己樂意戴上的。要我以前那個脾氣,早就罵人了。我有罵人不帶髒字本事。
我自己清楚,不是什麼好人。貪嗔痴慢,自私自利比哪個人都不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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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5-16 04: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5 chico 的帖子

赫!好象這裡封ID, 刪帖子是常有的事, 這裡版主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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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無形 發表於 2007-5-16 04:19 | 只看該作者
呵呵!
Chico你丫夠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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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5-16 04: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5-16 04:11 發表
赫!好象這裡封ID, 刪帖子是常有的事, 這裡版主怎麼了?


這個問題您好像應該問班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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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5-16 04: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5-16 04:09 發表
MapleTree 謝謝。過獎了。
刪我帖子。封我ID我都不怕。我本來就一個混混,緊箍咒使自己樂意戴上的。要我以前那個脾氣,早就罵人了。我有罵人不帶髒字本事。
我自己清楚,不是什麼好人。貪嗔痴慢,自私自利比哪個人都不少一點。

看得出來。

實際上我真的很佩服你和真源的,包括所有立志學佛的人。說實話,個人覺得,你們比我們堅強。我們是失敗者,我們自己努力過,但是我們承認我們不行,靠我們自己我們不可能成功,所以我們仰望神。你們不同,你們意志比我們堅強。這就像是我們一起進行環球徒步旅行一樣,我們從北京走到蘭州就放棄了,因為我們軟弱,我們承認我們不行。而你們已經走到烏魯木齊了,還沒有放棄。我們佩服你們!真心的。

但是,但某一天你們走到巴黎的時候,當你們面對大西洋的時候。。。 別忘了你有一個朋友曾經選擇了另一條路,他也知道他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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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笑 發表於 2007-5-16 04:27 | 只看該作者
帖子的原意是要大家討論如何看待衝突的問題結果大家就衝突上了,不理會樓主了

其實,凡是講信仰沒有不衝突的
我覺得辯了才會明
如果真是好的東西,是不怕辯的
論壇上帖子看了一些大家都挺克制的
版主們如果能夠堅持不讓論壇有故意搗亂的帖子出現(版主們應該給個界定)
任何討論都是應該鼓勵的
就說老七的帖子吧(我看了最長的那一個)
基本上都是有理有據
相信那些徘徊在信與不信之間的會有這樣的問題
那些信了的也曾經有類似的問題
這些是不應該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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