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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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怕讀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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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0:24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0 23:51
那就先說說為什麼三天和第三天對於解決生命的歸宿很重要這件事吧。

當然非常重要啦,這是鑒別耶穌是否真基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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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4-11 00:30 | 只看該作者
cdzy777.gmail 發表於 2012-4-10 04:23
你剛才在鐵證那個帖子裡面回貼已經看到了三日三夜的解釋。為什麼還這麼說呢?明明知識都可以講道了,還假 ...

三天三夜再怎麼解釋也不會小於48小時。36小時是不可能三天三夜的。這裡三天三夜是連續的。要經過三個白天和三個夜晚六個單元。不管開始和結束是白天或夜晚,只佔二個單元,那就必有四個單元是連起來的。那就是二個白天二個夜晚而且是整個的單元,那怕開始,結束只一秒鐘就從白天轉入夜晚或夜晚轉入白天。三天三夜的小時數必大於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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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36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1:24
當然非常重要啦,這是鑒別耶穌是否真基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根據。

誰來鑒別耶穌是否真基督呢?你還是我?還是聖經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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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0:40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36
誰來鑒別耶穌是否真基督呢?你還是我?還是聖經作者?

真基督必須待足三日三夜,假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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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42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1:40
真基督必須待足三日三夜,假的不需要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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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0:49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42
為什麼?

因為耶穌自己許願說要待三日和三夜。如果做不到,一半就跑了,那就叫「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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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50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1:49
因為耶穌自己許願說要待三日和三夜。如果做不到,一半就跑了,那就叫「半途而廢」 ...

那是許願嗎?怎麼拎不清說那是耶穌的比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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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0:57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0:50
那是許願嗎?怎麼拎不清說那是耶穌的比喻呢?

拿1:17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
太12:39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
12: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哪個是比喻呢?你認為耶穌明確說的約拿的事不是神跡,而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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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03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1:57
拿1:17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
太12:39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 ...

這得問拎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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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1:08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03
這得問拎兄

你自己說是比喻的啊,怎麼又問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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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10 | 只看該作者
那是許願嗎?怎麼拎不清說那是耶穌的比喻呢?

看帖太不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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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1:13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10
那是許願嗎?怎麼拎不清說那是耶穌的比喻呢?

看帖太不認真了。

別管別人,你認為是不是真實的三日和三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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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17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2:13
別管別人,你認為是不是真實的三日和三夜呢?

我認為不是,這裡的三日三夜只是和約拿的神跡做平行類比的修辭手法。

後面那些記載,倒是從真實的情況中推算出來的。

我還以為,關鍵不在於幾天,而在於,耶穌從死里復活這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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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2-4-11 02:00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1:17
我認為不是,這裡的三日三夜只是和約拿的神跡做平行類比的修辭手法。

後面那些記載,倒是從真實的情況中 ...

呵呵,耶穌自己原話「也要這樣」,你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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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2:07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2-4-10 13:00
呵呵,耶穌自己原話「也要這樣」,你看不見?

我說的是我的看法。

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是吧。

別忘了,這裡的三日三夜是聖經中僅有的一次,而且和約拿神跡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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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老和尚 發表於 2012-4-11 02:43 | 只看該作者
sousuo 發表於 2012-4-10 13:07
我說的是我的看法。

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是吧。

聖經中從來沒有說耶穌是唯一真神呢, 你怎麼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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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2-4-11 02:49 | 只看該作者
睿智老和尚 發表於 2012-4-10 13:43
聖經中從來沒有說耶穌是唯一真神呢, 你怎麼講? 謝謝

我雖然書讀的少,但看法仍然有一點的哈。

耶穌若不是神,就無所謂救贖,舊約聖經也就還在半路上,那就是猶太人的觀點吧。

耶穌若不是神,就無所謂新約,都是瞎編的,是吧。

耶穌若不是神,也就沒了復活,對吧。

耶穌若是神,神是唯一的,只能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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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zy777.gmail 發表於 2012-4-11 02:5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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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請特別注意:羅馬人計算日子是從日出到日出,而猶太人根據聖經計算日子是從日落到日落。因他們長期處於羅馬人統治之下,所以作者是根據羅馬政府的規矩,也是猶太人的通俗習慣,以日出到日出計算,但對於遵守安息日為聖的猶太人,他們仍然堅持以日落到日落為準。這種情形,正如我們今日的復臨信徒一樣,平常與人交往,計算時日是從午夜到午夜,但遵守安息日卻從日落到日落。因有這兩種時間觀念交錯其間,若分辨不清,就會令讀者搞到有些事情合聖經,有些事情不合聖經的矛盾現象,其實若搞清楚了,就全部都合聖經。

例如:馬太28章1節說:「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作者是以羅馬人的計演演算法述說,所以,「安息日將盡」和「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是指同一時辰。新英皇欽定本作:「安息日剛過,七日的頭一日,天剛亮的時候」(Now after the Sabbath, as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began to down. NKJV)。而路加23章54節說:「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作者路加記載猶太人遵守安息日,是從日落到日落計算。那日是星期五,也即是安息日的前一日,被稱為預備日,隨即第七日安息日也快到了。路加記載:「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23:56)明顯可見,耶穌是在星期五下午三時被釘死的,接著不久日落後,就是第七日的安息日來臨。

第二、耶穌是完全遵守誡命、典章和一切禮儀的主,他在洗禮時對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太3:15)較後在山邊寶訓中主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所以,對於遵守最重要的逾越節,他不可能提前或延後遵守,他必按律法准確地遵守,否則就有違上帝的禮儀和律法了。若提前一日遵守,門徒必問為何要提前,主必要解釋一番。但聖經的四福音作者,都沒有任何有關日期更改的疑問,聖經明明說:「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那裏去預備呢?」(可14:12)可見他們必按正確的日子遵守,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是在星期四下午,那日按猶太曆是十四日,是除酵節,也是逾越節,是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日子。太陽下山之後,就是逾越節第一日的開始,主和門徒吃逾越節的筵席是在星期四晚上,對猶太人來說,已經是十五日夜晚了。那晚可能是午夜時辰,主被捉拿,漏夜被送到大祭司處受審問,天將亮雞啼兩聲前,彼得三次不認主。

第三、為何那些控告耶穌的猶太人不進衙門呢?因為賣主的猶大,是在吃逾越節筵席不久即退去,趕緊到祭司那裏出賣主,而祭司們為了緊急辦理捉拿耶穌,所以顧不得吃逾越節的筵席,等到送耶穌到衙門時,那時天還黑,他們卻不進去,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18:28)。言下之意是,他們趕快回去,趁天還黑的時候,吃逾越節的筵席,因為天亮之後他們就不可吃了。

第四、有人辯稱說,若耶穌在星期五被釘死,到星期日清晨復活,就不足三日三夜了,所以,耶穌應該是星期三晚提前一日守逾越節,星期四被釘死,然後在星期四下午被埋,星期日天亮之前復活,這樣就足夠三日三夜了。這樣的講論無異是削足就履,為了耶穌講過一次:「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9)就自我來個大調整,以便吻合唯一的一處「三日三夜」,但卻忽略了聖經記載十四次第三日、四次三日內、二次三日。請注意,耶穌講三日三夜,是因他提到「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所以主才順便引用「三日三夜」這詞語在他身上。三日三夜,其實也即是三日,因日裏包括夜。耶穌不一定要足夠三日三夜之後才復活,若是這樣,他復活時就變成第四日了。他在第三日復活也就成了,因聖經強調十四次主復活是在「第三日」,所以,請勿被僅有的一次「三日三夜」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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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zy777.gmail 發表於 2012-4-11 02:51 | 只看該作者
有人辯稱說,若耶穌在星期五被釘死,到星期日清晨復活,就不足三日三夜了,所以,耶穌應該是星期三晚提前一日守逾越節,星期四被釘死,然後在星期四下午被埋,星期日天亮之前復活,這樣就足夠三日三夜了。這樣的講論無異是削足就履,為了耶穌講過一次:「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9)就自我來個大調整,以便吻合唯一的一處「三日三夜」,但卻忽略了聖經記載十四次第三日、四次三日內、二次三日。請注意,耶穌講三日三夜,是因他提到「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所以主才順便引用「三日三夜」這詞語在他身上。三日三夜,其實也即是三日,因日裏包括夜。耶穌不一定要足夠三日三夜之後才復活,若是這樣,他復活時就變成第四日了。他在第三日復活也就成了,因聖經強調十四次主復活是在「第三日」,所以,請勿被僅有的一次「三日三夜」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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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zy777.gmail 發表於 2012-4-11 02:54 | 只看該作者
ZT再轉下面幾點

第五、耶穌被釘是當時極為轟動的大事,街知巷聞,若有報紙,必是各家爭刊的頭條新聞,絕不是秘密進行,不像他誕生那樣靜悄悄不為人所知。而且聖經記載,主被釘的那日是預備日,第七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這日必是星期五無疑。星期日清晨,也即是第三日的清晨,上帝使耶穌從死裏復活。根據聖經明確的記載,如今每年紀念耶穌受難節都在星期五,復活節都在星期日,這是公認的事實,是錯不了的。

聖經說:「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耶穌被釘的那日,正好是逾越節的第一日,祭司要按照律法殺羊獻祭贖罪(見出12:6-12;民28:16-25)。耶穌──逾越節的羔羊,不遲不早,正好在星期五那日被殺獻祭了。當主被釘死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這就標誌著真正的羔羊基督已經獻上,從此以後,地上聖殿獻牛羊贖罪的事,就終止了。

第六、當彼拉多審判耶穌時,約翰記載:「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約19:14)有人根據這節經文,耶穌被釘的「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所以相信,那年的逾越節剛巧落在第七日與安息日重疊;又因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那天是逾越節的前夕」,更增加他們的確實性,但若仔細查考原文,卻不是聖經的原意。原來這兩本中文聖經都誤譯了,造成中文讀者誤解。英皇欽定本譯作「And it was the preparation of the passover, KJV」;新國際本譯為「It was the day of Preparation of Passover, NIV」這兩個英文譯本正確地將原文譯出來。現按照原文譯成中文:「那日是逾越節的預備日」,其意是:那日是逾越節期中的預備日,因逾越節期共有七日,其中必包括了預備日(星期五)及安息日(星期六)。希臘原文παρασκευη 這個「預備日」名詞,同樣出現在約19:31,42 ;太27:62;可15:42;路23:54,中文聖經全部都譯成名詞「預備日」,所以,中文約翰19章14節,這παρασκευη 是個名詞,不應把它譯成動詞。後來約翰在19章42節說:「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這才正確地將這名詞譯出來。請注意,只有安息日前一日,即星期五被稱為「預備日」,因為是預備安息日的日子,其他日子都不可稱為預備日(路23:54;可15:42;出16:21-24)。

第七、順便一提,有人根據約翰記載:「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約19:31)絕大多數復臨信徒認為「那安息日是個大日」是指逾越節安息日,即一年一度的節期安息日,因為那年逾越節的第一日,剛好落在第七日與安息日重疊,所以約翰說:「那安息日是個大日」。但若小心查考聖經,我們就會發現,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不符合聖經原意。那麼,為甚麼約翰說:「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逾越節對猶太人來說是最重要的節日,各國各地無論遠近的猶太人,都要回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形成人數眾多,熱鬧非常,而且逾越節期頭尾共有七日(出12:15-20)。那年星期五耶穌被釘,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見可14:1)的頭一日,他們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守為聖安息日(見民28:16-18,25;利23:32)。請注意,那日星期五是逾越節的頭一日,要守為聖安息日,但卻不是安息日,沒有與每週安息日重疊;接著翌日是第七日安息日,就是在逾越節七日節期中的安息日,因那安息日是在逾越節期中,所以從各地回來參加安息日禮拜的猶太人特別多,形成一個大日,故約翰說:「那安息日是個大日」。

第八、還有最後一點很有趣,因有許多復臨信徒弄錯了,由於誤解那年的逾越節剛好與安息日重疊,所以認為那年的五旬節剛好落在星期日,否則,每年五旬節可能會隨逾越節落在不同的日子。這是因為我們不甚了解,聖經是如何計算五旬節的緣故。聖經說:「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利23:15-16)這節的安息日是指逾越節期中第七日安息日,因為整本聖經只有第七日稱為安息日,其他任何日子都不可稱為安息日。所以,從逾越節期七日中的安息日的次日(就是星期日)算起,要滿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日,也就是七個星期後的星期日了。可見,按著摩西律法計算,不論逾越節的頭一日落在每週的任何一日,每年的五旬節都必落在星期日,不可能落在其他日子,因它不是根據逾越節頭一日的次日計算,而是根據逾越節期中第七日安息日的次日計算,正如母親節,是每年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一樣,這是按條文規定了的。使徒行傳記載,五旬節那日,聖靈沛降充滿十二使徒,就是在星期日發生的大事(徒2:1-4)。

最後讓我們用聖經的話彼此共勉:「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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