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smithma2012-02-17 21:30:51 [舉報]
我來發表一下評論,碰巧我也是那班飛機的乘客,而且正好是坐在這對夫妻的旁邊。作為水木的資深網友,我想我是有權利說明事實的。今年春節去關島度蜜月,參加了這個旅遊團。當時的情況是那位空姐(嚴格說應該是大媽級的空乘,至少50歲以上)為了放下別人的行李,把那位張女士的行李向後放,女士不同意,空姐說等她放下別人的行李后,她再安排。兩人有些語言的交涉,後來男士登機,看到兩人有些語言爭執,女主人對她老公用上海話說,空姐要把他們的行李向後放,為了能放下別人的行李。男的很生氣,就用英文質問空姐為什麼這樣做,空姐說她會安排好。男的仍然不同意她動行李。空姐還在解釋,男的有些不耐煩,用英文說:you shut up.空姐說為什麼要讓她閉嘴,男士用英文說了好幾遍:you have to shut up.我想就是這幾句惹惱了空姐,空姐跟她同事說:她受不了這種乘客的說話方式,感覺她受到了侮辱。她不能完成工作。另外一個空姐於是向機長報到此事,後來上來一個會中文的機場工作人員(聽說話好像是台灣人),對乘客說空姐要求你們下去,不然她沒有辦法完成這個航班飛行。這對夫妻感覺很不以為然,堅持自己的看法。女主人說她感覺不好就讓她下去好了,我們是不會下去的。後來機長也得知此事,說如果這對夫妻不下飛機的話,機長也不飛了,全體機組罷工。我在此事感覺此事要鬧大,我跟旁邊的男主人說,你趕快跟乘務員道歉,你說的太過分了。男主人還是不說話。後來機長報告了911,上來了2個白人警察,跟乘客說你們必須要下飛機,不然所有人今天都要留在關島,留在美國,回不了上海。這時候夫妻才害怕。後來其他座位的人包括導遊有人跟空乘求情,但是已經晚了,警察說,機長報警,我需要看你的護照。而且案件已經被錄入到聯邦警察局的案底。你們必須下飛機,結果這對夫妻才下飛機。另外一點要說明的是:警察和空乘當初只是要求男主人下飛機,女主人是自願跟男主人一起下飛機的。他們的孩子由另外的親戚朋友照料,明顯飛機上還有他們的朋友,所以新聞報道很多地方與事實是不相符的。我想此事完全100%是那對夫妻的錯誤,即使機長用刑過重,夫妻兩個也是錯誤在先,在國內做大爺做慣了,對於服務人員不夠尊敬導致的後果,我想他們當初肯定未曾想到。我覺得無論如何,一個3,4十歲的中年男人不能對一位50多歲的阿姨連著罵三聲閉嘴,作為服務人員,在天賦人權的國家是不會感覺到自己低人一等的。這對夫妻也付出了6000元的代價,真的是一字千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