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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國的各種腐敗, 源自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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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6-15 0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40# ·八戒·
沒錯,現在的貪腐者全是89那批的學生。不管是留在國內的還是到國外加入民運的。他們可比誰都會貪會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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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6-15 02:5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38# 和諧2008
當時根本沒有民變,只是學生鬧事。學生鬧事在北京有傳統,從五四就開始了。而且鬧事學生在他們以後的人生里,比誰都能貪。蔡元培就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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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0-6-15 03: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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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路線葬送幹部

一年來,重慶市有9名區局級幹部因腐敗而落馬。其中,6人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他3人正在相關的法律程序當中。  

帶團出國考察滯留不歸,溫州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被「雙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有松總計涉嫌貪污4個億,其中最大的竟一口「吃」進3億多元。

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前院長郭生貴,8年斂財700餘萬元。就連法院大門外擺放的兩對石獅子他也不放過,從中收取回扣32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俊勝 10月26日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作報告時說,從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的5年中,全國法院判決的犯罪案件中,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是4525人,同比上升77.52%。  

北京市檢察院公布,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中,該市共批捕26萬餘人,其中,省部級高官共10餘人。  

……

以上是本人隨意從近日新聞媒體上讀到的幾則關於黨政官員腐敗的消息。看了這些消息,任何一個有判斷能力的人,都會為今日中國官員隊伍腐敗的嚴重程度感到震驚,也為這麼多的官員走上犯罪道路而感到痛心。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幹部、包括省部級高官走上犯罪的道路?反腐倡廉的調子似乎總在聲嘶力竭地高唱著,打擊腐敗的重拳似乎總在高懸著,可是腐敗不斷沒能被遏制,反而以77.52%的速度在上升著。30年中,僅一個直轄市,因腐敗而判刑的省部級高官就有10多個、平均一年被判刑的罪犯有9000餘人。腐敗官員如此地多,社會犯罪率如此之高,這究竟是為什麼?  

誠然,就那些貪官污吏而言,他們忘記黨的宗旨,違背為官之德,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權利為所欲為,受到法律的懲處原本是罪有應得的。然而,難道這些人生就的就是一副貪官污吏的坯子,當了幹部就只能落個坐牢、殺頭的結局不成?事實決非如此。實際上,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曾經是好的和比較好的,也因此他們才能夠得到選拔和運用。他們變壞原因,既有他們自己的主觀因素,更有外部客觀環境的影響。就客觀原因而言,當局錯誤的理論、路線和政策以及由此而來的惡劣政治生態環境是他們從人民公僕墮落為罪犯的根本性條件。  

大貪官李真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想當初,李真也曾經是一個好孩子、好青年。他剛當幹部的那會兒,曾立志做一個焦裕祿式的好官。然而,當了幹部以後,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不合理、不公平,他的心理逐漸失去了平衡,又得不到及時的糾正,終至於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那條不歸之路。當他在囹圄中回顧這些歷程時,雖然追悔莫及,卻為時已晚。其實,30年來具有這樣心路歷程的犯罪幹部,絕非李真一人,而是帶著普遍性;他們被暴露后,都曾有過類似的懺悔。所以,在討論幹部隊伍中的腐化墮落問題時,這個「外部環境」正是需要我們認真反思的。因為人都是現實中的人,沒有什麼人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幹部也是如此。而人的思想和行為不能不受外部環境的深刻影響。  

說到「外部政治生態環境」,它包括現實社會的客觀條件和當局的理論、路線和政策這兩個方面。就前一個方面來說,今天的中國社會是剛剛從舊社會脫胎而來,數千年私有制社會的影響仍然根深蒂固,隨著開放搞活更加沉渣泛起;經過30年「以歐美為師」的持續改革,商品經濟和私有制捲土重來,與之相伴隨的商品和私有觀念隨時腐蝕著人們的靈魂;經過30年名為「與國際接軌」實際是與歐美資本主義接軌的對外開放,隨著國際資本大規模地進入中國經濟領域,其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也洶湧而來,並深入到中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這就是今日中國的外部環境,它給幹部們走上犯罪道路創造了客觀條件。

當然,如果僅僅只是這樣的外部環境也還並不可怕,只要執政當局的理論、路線和政策正確,這些東西原本是不可怕的。這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說的:「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線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只要路線正確,幹部隊伍中的腐敗問題就不會嚴重到如此程度。然而,30年來,恰恰是幹部隊伍建設中的理論、路線和政策出了問題,才招致腐敗問題的愈演愈烈,才招致一年又一年、一批又一批的幹部走上了腐敗變質的道路。這是貪腐乾部層出不窮的根本性原因。  

從理論上來說,似是而非的錯誤理論太多。比如說吧,提出「普遍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為了消除所謂的「普遍貧窮」,就搞什麼「讓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為了這個所謂的「大政策」得到有效貫徹,就號召「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要帶頭先富」。這是許多幹部所求之不得的。於是,一些黨員幹部就合理合法地、明目張膽地以權謀私,以便實現「先富裕起來」的目的;  

以「不管黑貓白貓,能逮住老鼠的就是好貓」作為評判是非、好壞的標準,又提出「發展才是硬道理」,其他的都是軟道理,幹部只要能在發展上有所作為就都是「能人」,都是「好貓」,都得到提拔和重用,至於思想覺悟、道德水準等等則可以一概不察、不究。這些形而上學猖狂的歪理邪說,在鼓動幹部們去「逮住老鼠」的同時,也腐蝕他們的靈魂,放縱他們的行為;   

鼓吹「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誰只要獲取了一紙文憑就成為了先進階級的一員,規定「只有知識分子才能當幹部」,其他的都被排斥在幹部的行列之外,號召社會的人們無條件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首先的當然就是工人、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都要「尊重幹部」。這就把各級各類幹部置於高高在上的所謂「精英」的地位,置於精神貴族的地位。於是,幹部的思想改造不提了,幹部參加生產勞動的制度廢除了,與基層群眾實行「三同」的作法取消了,以發動群眾整頓幹部作風為目標的政治運動不搞了,正常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沒有了,幹部的工作條件和經濟待遇卻越來越優厚……  

從表面上看,這些理論、路線和政策迎合了許多幹部的私心雜念和特權觀念,迎合了他們害怕艱苦、貪圖享受的心理訴求,似乎是對幹部的愛護。而實際上,這些理論、路線和政策,都是毒害幹部的精神鴉片,是慫恿、放任幹部們犯罪的迷魂藥,是對幹部的不負責任。實際上犯罪幹部們都是這些錯誤理論、路線和政策的犧牲品。如果在正確的理論、路線和政策下(比如在毛澤東時代),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會是聯繫群眾、善始善終的好乾部,都不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雖然30年來被葬送的幹部是如此之多,但是從發展的趨勢來看,幹部中的腐敗仍然呈日趨嚴重的勢頭。就拿經濟犯罪來說,過去,如有幹部貪污受賄幾萬元、十幾萬元,那就是不得了的罪過。可是,到了今天,貪污受賄幾千萬元還不算是最多的。過去,一個單位、一個地方如有一個幹部被判刑,那是絕大的事兒。而今天,涉及十幾人、幾十人的窩案已是屢見不鮮的事情。而當局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造成此種嚴重局面的真正原因從來就不肯正視,更不要說從根本上進行檢討和認真糾正了。而社會上的人們包括那些犯罪幹部本身,對此也都沒有真正的醒悟。這種狀況的存在,預示著將還要有更多的幹部源源不斷地走上犯罪的道路,著實令人感到憂慮。為了拯救正在和將要走上犯罪道路的幹部,為了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該是當局和社會清醒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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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3:4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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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路線葬送幹部
一年來,重慶市有9 ...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0-6-15 03:15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內因是根據, 外因是條件. 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把毛主席的教導全忘了.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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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6-15 04:41 | 只看該作者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內因是根據, 外因是條件. 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把毛主席的教導全忘了. 可悲.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3:46


毛主席說的就是好,一針見血,一句頂一萬句。
分析幹部腐敗的個人案例,內因就是個人,外因就是黨和政府的政策與執行。
分析整個幹部的腐敗狀況,內因就是黨和政府的政策與執行,外因就是社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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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4: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6-15 05:55 編輯
毛主席說的就是好,一針見血,一句頂一萬句。
分析幹部腐敗的個人案例,內因就是個人,外因就是黨和政 ...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6-15 04:41



矛盾的特殊性與普遍性是相互區別的,有著各自的內容。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無所不在,無時不有,是事物的共性,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是事物的個性,它是有條件的、暫時的,因而是相對的。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無所不在,無時不有,是事物的共性,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所以對貪官來說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是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是事物的個性,它是有條件的、暫時的,因而是相對的, 每個貪官外因不同, 有的是為色. 有的是為財. 更有人既為色也為財, 那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了.

那內因是什麼呢. 說得好.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這些人的道德早有缺欠. 只是你看不出來而已. 一個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肯定不會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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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5: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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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根本沒有民變,只是學生鬧事。學生鬧事在北京有傳統,從五四就開始了。而且鬧事學生在 ...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6-15 02:53

你該不是在戲弄這裡的讀者的智商吧?學生難道就不是公民中的一員嗎?連瘋癲都說是貪腐引起的動亂,你敢說不是?沒有民變?那8964軍隊北京城戒嚴、開槍鎮壓、坦克開進天安門廣場難道是在搞反恐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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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5:59 | 只看該作者
貪污不可能激起民變,只有煽動才能。反貪只是口號,不是實質。還是那句話,民變了,遊行了,貪污就會停止 ...
·八戒· 發表於 2010-6-15 02:17

所以滿清王朝是因為孫文造反才爛掉的;國民黨蔣介石集團、四大家族也是因為毛澤東鬧革命,搞土地改革才腐敗的。高論啊,實在是高。不愧是天蓬元帥啊!五毛到這種程度基本上已經無藥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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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6:09 | 只看該作者
不屑與不敢, 一字之差, 天涯之別. 同意小辣辣看法. 意見都已說明. 多說無用. 信者恆信之. 不信者恆不 ...
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0-6-15 01:09

真是悲天憫人啊。如此菩薩心我還真有點錯怪你啦。
你又錯啦。造成中國廣大老百姓貧困的真正原因不是別的,正是這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比山姆大叔還要狠的先富集團啊。你想想,僅僅是一個黃光裕,在澳門一次豪賭就能輸掉8個億,整天為菜價發愁的老百姓怎麼能不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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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6:3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和諧2008 於 2010-6-15 06:35 編輯

我現在重新思考了一下瘋癲的貪腐歸罪文革論,突然覺得從另一角度來思考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經過我觀察發現,當今中國的先富集團,他們本人或他們的子女很多都是在文革中受到過群眾運動不同程度打擊的。可以說是那場運動的受害者。文革結束后,他們幾乎全部托小平同志的福翻案成功,個個成了改革開放的功臣。在「把四人幫造成的損失奪回來」的合乎情理的訴求中,他們很快就通過權錢交易暴富了。他們中也有一些暴發戶在斂財生涯中由於不夠謹慎或者其它的什麼原因,反正做過頭了,結果不幸栽倒落馬的,他們的事情公開出來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腐敗現象」。因為這些人也曾經是文革的受害者,所以這樣一來,便可以跟文革聯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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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6:49 | 只看該作者
正是這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


這個資料能給一個聯接嗎? 很感興趣.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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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6: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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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0-6-15 03:15

難道你不知道嗎?如果造成貪腐現象的外因是文革,先富右派們便會拚命強調外因;如果被揭露出來造成貪腐現象的外因是當今的政策失誤,他們便會轉向強調「內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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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7:07 | 只看該作者
難道你不知道嗎?如果造成貪腐現象的外因是文革,先富右派們便會拚命強調外因;如果被揭露出來造成貪腐現 ...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6:53


我的確沒有看到過.中國."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 的資料. 如你見了, 請不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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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7:35 | 只看該作者
我的確沒有看到過.中國."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 的資料. 如你見了, 請不吝提供.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7:07

這個問題上我們是有過較量的。你什麼時候從幼兒園又跑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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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7: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6-15 07:51 編輯
這個問題上我們是有過較量的。你什麼時候從幼兒園又跑出來啦?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7:35


這怎麼是較量呢? 這僅僅是的確沒有看見過你說的中國."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 的資料, 你不至於信口開河吧?  我不過想看看原始資料, 以便更深入的學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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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8:00 | 只看該作者
這怎麼是較量呢? 這僅僅是的確沒有看見過你說的中國."1%的家庭佔據國家50%財富" 的資料, 你不至於信口開 ...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7:49

你直接說:不對,不是50%,世行公布的是41.4%,不就得了。你有幾根花花腸子我還看不出來?
但不少網站和媒體的標題的確有「50%」或「將近一半」之說。即使是41.4%,又怎麼樣呢?你們的形象難道就會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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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8: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6-15 08:27 編輯
你直接說:不對,不是50%,世行公布的是41.4%,不就得了。你有幾根花花腸子我還看不出來?
但不少網站和 ...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8:00

中國30幾年來腐敗程度是沒變還是越來越嚴重了?如果你手頭缺少證據,我提供給你一個最簡單的供參考:30年前,中國的法律,貪污十萬處以極刑,30年後,貪污千萬處以徒刑。..


哦. 知道了. 原來經過你添油加醋了. 這是你的習慣? 但是法律問題上好像是亂點鴛鴦譜. 有點胡說八道欺侮老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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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8:36 | 只看該作者
哦. 知道了. 原來經過你添油加醋了. 這是你的習慣? 但是法律問題上好像是亂點鴛鴦譜. 有點胡說八道 ...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8:17

呵呵,想用張冠李戴的低級手段來駁斥我,早料到了。引蛇出洞,你不會得逞的。
就好比我說你身上長了5個楊梅大瘡,你不服氣,反駁我:「胡說!哪有啊?明明只長了4.1個!」有意義嗎?少一個楊梅瘡改變得了你身患梅毒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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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6-15 08:50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想用張冠李戴的低級手段來駁斥我,早料到了。引蛇出洞,你不會得逞的。
就好比我說你身上長了5個楊 ...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0-6-15 08:36



哦, 好在我身上一個楊梅大瘡也沒有. 是有還是沒有的問題, 不是多和少的問題. 國家統計資料可是不能有一點虛假啊. 你當你是大 妓 院吧. 把中國退黨人數竟比中國實有的黨員人數還要多. 還有人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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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6-15 08:51
接上:
「30年前,中國的法律,貪污十萬處以極刑,30年後,貪污千萬處以徒刑。」
這句話也想找毛病?真是笑話了。
30年前,貪污十萬處以極刑,法律上是這麼寫的,也是這麼實行的,所以,30年前,我特別註明「中國的法律」;30年後,貪污千萬處以徒刑,這是事實,說明貪腐越來越嚴重,而且有法不依。所以,30年後我去掉了「中國的法律」幾個字,因為這條法律已經形同虛設。連這都看不懂,真該進幼兒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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